2.6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彼得要求人悔改並且奉耶穌基督名受洗、叫人們的罪得赦,並且領受聖靈,是否受浸是得救和領受聖靈的必要條件?
使徒行傳第二章之後,門徒要求人們信主的重點都沒有一定包括受洗:
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
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 (徒 20:21)
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徒26:20)
其後保羅的書信也沒有要求必須受洗才能得救,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 10:9-10)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弗2:8)
至於“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希臘語介詞"eis", ~英文"for") 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徒2:38)
原文eis 應該被譯為“由於”或“鑑於”,而不是“為了”。
他們將受洗,“由於”或“因為”他們已經信了,接受了對他們罪的寬恕。
較正確的翻譯是“你們為你們(複數)的罪得赦而悔改,而讓你們各自(單數)受洗(單數)” 或“你們都為叫你們的罪得赦而悔改,讓你們每個人都受洗。”
重點是悔改 - 首先要悔改,然後信耶穌並受洗(甘心樂意承認耶穌是救主,並讓耶穌救贖我們的罪),然後就會領受聖靈。所以,必要條件是悔改。
回覆刪除當一個人決志信主的時候就應該得救,並且有聖靈內住去引導信徒常在主裏面;相信彼得所指的受洗應該是藉著受浸公開向眾人承認耶穌是生命的救主,願意受洗歸入基督並其設立的教會,遵守主耶穌的教導,藉著教會與弟兄姊妹相交相愛,從意合一事奉神去作各樣神所喜悅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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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彼得要求各人悔改受洗,是叫人罪得赦免,這是要人們在眾人面前誠心悔改,眾人看見可以作證,是作為基督徒的基本表現,但這個禮儀還需要我們真心誠意的悔改,那麼聖靈才可以內住並教導我們接近天父,學效耶穌基督,才算是是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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