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耶穌指出有什麼或誰正在為他作見證?
5.6 耶穌指出自己是神的兒子,是賜予生命者和審判者(五19~29),在這裏,耶穌提出了五個見證來:
1. 施洗約翰的見證(33~35):(參1:19~36,3:27~36),他是「明燈」,指引人認識基督。
2. 天父的見證(32、37):父是「差我來的父」。當耶穌在約旦河受洗時,有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參1:32),天父有聲音從天來: 這是我的愛子。
3. 基督工作的見證(36):他作光照亮一切生在黑暗中的人,透過神蹟、權能的教導、醫病、趕鬼、死人復活證明他是彌賽亞
4. 聖經的見證(39~44):
猶太人重視聖經就是一切,以為得到聖經就得到永生,經上有指著基督為彌賽亞的事。
5. 摩西的見證(45~47):「摩西五經」有訓誨、教導和律法之意,故此也被稱為「律法書」,目的是要叫人順服神,遵守誡命,過聖潔和合乎神旨意的生活,它的目的也是引領人認識基督。然而猶太人並不明白律法的真諦,甚至拒絕了基督。
見證耶你的就是父上帝、聖經(當時指摩西五經)和施洗約翰
回覆刪除天父交給耶穌所要完成的工作(救贖世人)是為祂作見證,而天父就是差派耶穌來世上,也為了祂作見證,還有聖經所提的永生也可以見證。
回覆刪除施洗約翰,天父,耶穌所做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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