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耶穌指出有什麼或誰正在為他作見證?

5.6 耶穌指出自己是神的兒子,是賜予生命者和審判者(五19~29),在這裏,耶穌提出了五個見證來:

  1. 施洗約翰的見證(33~35):(參1:19~36,3:27~36),他是「明燈」,指引人認識基督。

  2. 天父的見證(32、37):父是「差我來的父」。當耶穌在約旦河受洗時,有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參1:32),天父有聲音從天來: 這是我的愛子。

  3. 基督工作的見證(36):他作光照亮一切生在黑暗中的人,透過神蹟、權能的教導、醫病、趕鬼、死人復活證明他是彌賽亞

  4. 聖經的見證(39~44):
猶太人重視聖經就是一切,以為得到聖經就得到永生,經上有指著基督為彌賽亞的事。

  5. 摩西的見證(45~47):「摩西五經」有訓誨、教導和律法之意,故此也被稱為「律法書」,目的是要叫人順服神,遵守誡命,過聖潔和合乎神旨意的生活,它的目的也是引領人認識基督。然而猶太人並不明白律法的真諦,甚至拒絕了基督。

留言

  1. 見證耶你的就是父上帝、聖經(當時指摩西五經)和施洗約翰

    回覆刪除
  2. 天父交給耶穌所要完成的工作(救贖世人)是為祂作見證,而天父就是差派耶穌來世上,也為了祂作見證,還有聖經所提的永生也可以見證。

    回覆刪除
  3. 施洗約翰,天父,耶穌所做的工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