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裏誦讀。」(徒 15:20-21)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徒15:28-29) 我們現時是否仍要遵守“不吃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生畜和不可姦淫”?為什麼雅各當初要如此吩咐?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雅各指出以上是他的意見,即不是永恆不變絕對的真理,大家的共識是外邦人不需再割禮才能得救,但為著促進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的合一,可一起吃飯、團契和相交,雅各便提議遵守以上三種關乎生活上的事之禁誡。
因為猶太人自古以來都是守摩西律法,不能接受不潔的,也不接受偶像,不接受像外邦人那樣淫亂,所以雅各說,外邦信徒不守割禮是可以的,但他們也不要造成猶太信徒的許多難處。外邦信徒既然在生活上與猶太信徒一起,若仍吃拜偶像之物、喝勒死的牲畜的血,猶太信徒就很辛苦,大家就很難合一,很難一起敬拜神,故出於彼此相愛及包容,外邦信徒需顧及猶太人,一起遵行這三方面的禁戒。
我們不要造成別人的難堪或拆毁別人,而是要建立別人,寧願自己限制自己的自由,為著對方的益處、為了更高的目的,願意放下自己的自由。
日後保羅的書信已清楚表明祭偶像之物算不得什麼,只是為某些未信人的良心緣故而不吃,凡物都是潔淨的(包括血),但有些基督徒良心緣故不吃血也是值得尊重的,因為他們認為血是生命的代表,當然淫亂是道德的問題,也是保羅堅決反對的。
「凡事都能作,但不都有益處」吃祭偶像之物,如果不會絆倒其他人,心裡沒有祭偶像,其實都可以。不可姦淫是十誡之一,當然要守。當初要如此吩咐,因為當大家信心未堅定,尤其是福音未廣傳的時候,繼續吃祭偶像之物可能會影響傳福音/未能明確說明只有一位神,要定睛在耶穌,會絆倒其他人。
回覆刪除同意Bonita嘅觀點,如果我們所作的會絆倒人,就倒不如不做,因為我們凡事要造就人使人得福音的好處
回覆刪除至於姦淫是人格道德的敗壞,亦是神要人遵守十誡之一,當然不可犯;至於雅各當時如此吩咐是因為當時是傳主耶穌福音的初步階段,眾人的信心不穩也不足,亦受到羅馬政府和猶太人領袖的強烈打壓,容易使初信徒畏懼,易放棄信仰離棄真道,因此雅各就要求外邦信徒可以只遵行最低限度和最基本的要求
『不吃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生畜和不可姦淫』的規定在當時來說是要教會為了速進基督徒之間的團結和諧,因為都是處於教會初期的發展,普遍會被舊有教條所侷限(即猶太教的規條)。但時至今日,我們明白甚麼都可以吃,因為彼得都見過異象,神所賜的一切食物皆是潔淨的,都可以吃,只在乎心中有神同在,不要拌倒他人便可以,當然,如果心裡有不舒服去吃拜祭過的食物,仍然可以選擇不吃的。但是不可姦淫就必須要遵守的,這也是神的十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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