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 20:35) 耶穌何曾說過施比受更為有福?

四福音書沒有直接記載耶穌說過“施比受更為有福”,可能是當時的人,所聽到主的一句口頭的教訓,家喻戶曉流傳下來的。

耶穌也曾清楚表明人要給人,神就必更有福地給我們作賞賜,甚至福氣滿溢流出: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 參太5:7;6:34)

「施比受更為有福」是主教訓的精華,每個信主得救、跟從耶穌的人,都要活出主的樣式,就是作一個給出去(give away)的人,一生不斷給出去,將主彰顯出來,在神眼中成為有福的人。

世人的觀念,是「受比施更為有福」,覺得施予(give)是損失,接受(take) 是有福。一直以來,我們習慣了接受,當要我們施出去時,就感到捨不得。

即使信了主,許多時我們仍然停留專注於自己的需要,以己為中心,只知道主愛我,給我喜樂、平安和恩典;主所作的,都是為著我,卻不好好學習去愛、分享、付出和犧牲。

這種凡事為己的觀念,叫我們變得自私自利,不肯捨己,受了一點傷,就覺得很委屈。主救贖的目的,是要我們效法他的樣式去活出捨己的生命,(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才可以遵行最大的誡命:愛神和愛人如己

為己無所求,為主求一切。真正的愛是傾倒一切,毫無保留。

留言

  1.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有的也要被奪去。

    所以凡有能力施予的,當然比沒有的(沒能力施與予,所以是接受方)更為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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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馬太福音5:7)『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這是登山寶訓的其中一條,表達了憐憫和施恩的價值,人如果能夠做到有憐憫人的心,不僅僅是用在世的價值觀去衡量對錯,還要充滿愛心,正如耶穌愛我們一樣,那麼我們就必蒙神的恩慈,必蒙憐憫,這是神給我們在靈命上的施恩,極具福氣。
    (馬太福音20: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耶穌來到世上是為人們服務的,並甘於犧牲性命都是為了救贖罪人,所以在神的角度裏,服事人並且捨命是崇高的行為,必會被神重視,祂被接上天國坐在神的右邊,在靈裏這是最為有福的,耶穌基督完成神差派給祂的使命,是施比受更為有福的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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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福音書中主耶穌未有直接指出施比受更有福,但他的教導如登山寶訓,說憐憫人的人又福了,亦都教導門徒要憐憫孤兒寡婦,要幫助貧苦弱勢和邊緣化的一群;聽他的教導又照著去行就是有福,是他所喜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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