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羅14:20) 因食物這樣小事竟然能叫人跌倒,為何這就成為他的罪呢?

食什麼是次要的事情,若比較起得著弟兄和保持弟兄之間的和睦,食不食就不足堅持己見了,應該學習包容、尊重和接納不同意見的人,一起學習俯就卑微信心軟弱的人。

我們個人當然有自由去行,耶穌已釋放我們脫離律法的轄制,但是每人的良心均不盡相同,神就要我們學習彼此接納、包容和多方面思考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但如果我生活上的自由,會成為他人的絆腳石,我們就要小心處理,不是為自己的良心,乃為那軟弱弟兄的良心。

絆倒人的人有禍了!看不到弟兄寶貴,因為他是主重價買贖回來的。

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路17:1)

正因為食物這樣的“小事”,若仍強調自己的自由和權利,不願意放下自己的固執,繼續不理會他人,去絆倒信心軟弱的人,自己就是他的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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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羅馬書14:20-21)『不可因食物毀壞上帝的工作。一切都是潔淨的,但有人因食物使人跌倒,這在他就是惡了。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使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是善的』經文說『因食物使人跌倒,這在他就是惡了』即時他的罪了,當中講的是一些飲食規條和習慣,在當時的環境,基督徒有不同的飲食習慣,包括不吃某些種類的食物,又或者會否遵從特定的飲食規條,例如是否吃豬肉等等。因此,如果有人因為飲食的問題而引起爭端而絆跌其他人,這就被視為是他的罪了。其實食物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在弟兄姊妹之間我們更應該彼此尊重,不要為了這些飲食文化的小事引起不必要的爭端,要跟教會合一為依歸,保持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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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羅馬書 14:17-19 RCUV‬‬
    [17] 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飲食,而在乎公義、和平及聖靈中的喜樂。 [18] 凡這樣服侍基督的,就為上帝所喜悅,又為人所讚許。 [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平與彼此造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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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若為著食物飲食的爭論而破壞了神嘅公義、教會信徒間嘅和平和弟兄妹弟兄姊妹在靈裡相交所得的喜樂,就是破壞神的工,當然就罪大惡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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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就是不要為了食物的事爭論,讓人未能親近神認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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