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 什麼是“不出於信心”?是否信心輭弱、信不足、信得遲都是罪?
缺乏信任是破壞關係的重要原因,魔鬼引誘始祖,也是貿疑神說話的可信性,神是否保留了一些好東西不給他們。
在教會中,魔鬼也像是小狐狸,常常離間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和關係。
聖經形容“不信”是惡心(來3:12),不信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悅。“不出於信心”就是不建基在信心之上,所以被定為罪。
但另一方面,信心軟弱或信心不足並不是罪,例如被鬼父的孩子之父親到耶穌面前表示:“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有一顆願意回到耶穌面前及依靠他的心那怕是芥菜種般的信心,耶穌也記念,主並沒有定他“信不足”為罪。
信得遲了,也不算為罪,只是學習領悟能力遲鈍,接收不到耶穌的意思。心竅尚未習練得通來(5:14)
『不出於信心』是代表缺乏對神的信心,其表現會是憂慮,恐懼,甚至不跟從神的旨意行事。保羅強調的是如果一個人在某些事情上有疑慮,但最後又選擇去做,那麼這個做事行為就是『不出於信心』亦有可能對神缺乏信任,所以在這個情況之下,保羅視這個做事行為為有罪,因為它沒有建立在信心的基礎上。信心的強弱並不一定是罪,信心越強,人就越能夠堅定地執行神的旨意,更加對神充滿信心,接受神的引領。如果信心較弱的話,人就更容易被疑慮,恐懼或一般的外在因素所困擾了。
回覆刪除這裏所指的信心是指心裏的疑惑,對將要做的事是否清晰理解,是否正確可行,而不是指對所信的福音有幾大信心或決定接受與否;不出於信心是指對所要作的事心裏有疑惑卻不去澄清,仍然繼續去做,就是為有罪了,因為有疑惑就應該不做而先去尋求理解明白再決定應做與否
回覆刪除不出於信心又可以是人對自己作出的行為有自我責備的感覺,就是指聖靈責備或提醒,心裏不安也構成罪了
回覆刪除認同Francis說的。補充:如果信心不足/有懷疑還選擇去做,即是明知不該,但還是做,那麼就是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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