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 4:3) 亞伯拉罕信神什麼?以致他被算為義
亞伯拉罕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他對神的信心有以下的表述:
(1)信神預備更美家鄉:
蒙召便順服神,離開偶像繁盛之都,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自此過寄居客裏的生活(來11:8),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 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11:10)
(2)信神會在他和太太年紀老邁時賞賜後裔,使他作多國的父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3) 因著信把獨生子以撒獻上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
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來11:17-19)
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沒有功勞,對神的應許也沒有任何貢獻,但他對永生神的信心卻是真實的,經得起考驗。
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 必能作成」(羅4:18-21)。
亞伯拉罕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羅4:17),他從沒有兒子,變成擁有親生的兒子,他亦相信就算他把兒子獻為燔祭,燒成灰燼,神也能叫以撒復活。他的信是把握著神給他「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的應許。
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因他的信心是不看自己眼前困難,不理會身體衰老的事實,而專心去「仰望神的應許」,他把信心建立在神的應許上。
亞伯拉罕稱義記載在創15:6,那時候他85歲,還沒有割禮立約的記號之要求,那麼亞伯拉罕的稱義不是因割禮(行為),乃是因信(創15:6)。
「本乎信屬乎恩」這原則便:「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
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5)
亞伯拉罕信心堅固不軟弱的(羅4:19),是在無可指望中顯明出來的,他經過長久等候,仍未見神賜給他兒子的時候亞伯拉罕仍然選擇信任神的應許。
因他滿心相信神的應許必能作成(羅4:21),"這就算為他的義","算"字原文意思就是歸在某人的賬上,原文指法庭上的判決行動:神因著亞伯拉罕對他絕對的信,宣判他為義人、為神所喜悅的人。
亞伯拉罕信神是指他完完全全信任和依靠,他相信神的應許,即使他和妻子也都是年紀老邁,正常是不能生育的,但神仍然賜給他一個兒子,就只因為他對神的信心。亞伯拉罕的信心不單單是知識上的相信,而是一種完全的信服,相信神的話是真實的。 就是因為亞伯拉罕的信心所以就被稱為義,亦在神眼中看為義,所以亞伯拉罕對神絕對的信就為義了。
回覆刪除亞伯拉罕信神的信實慈愛和應許,他非常了解神的本性
回覆刪除神說祂是亞伯拉罕的神,應許年老的他和太太有後代,多如天上繁星,他信了。神要他將以撒獻祭,他完全信靠神的話,真的計劃殺子獻祭,後來神要他以羊代之。他完全信靠和聽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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