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羅7:5) 什麼是屬肉體?為何因律法會產生惡慾?

「屬肉體」意思是「肉體的」,「世俗化」, 與屬靈的相反,只有從有邪情私慾的肉體中解脫,我們才能突破世俗,邁向成聖。

時常照著世人的樣子而失敗而犯罪,就是表明這人是屬肉體的。屬乎肉體的就是跟從世俗的價值觀. 屬乎肉體就是『照著世人的樣子行。』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我是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林前3:1)

"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 屬肉體的人長久停留為嬰孩階段,毫無長進(來5:11-14)

“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其實是指惡慾因律法而顯明出來。律法禁止各種情慾的事,但當我們還屬肉體, 無力勝過各種邪情惡慾,反倒因律法的禁止,更顯明我們的惡慾在心中發動,證明我們是應當被定罪的。

  “因律法而生的惡慾”,也有惡慾因律法反而被挑動起來的意思。比如:客廳中陳設着一個貴重的花瓶,自從孩子們的母親吩咐他們不許打破那花瓶之後,孩子反而一直想去摸那花瓶,終於把花瓶打破了。不是母親的吩咐把花瓶打破了,乃是孩子們的好奇心把花瓶打破了,但孩子們的好奇心卻是因母親的吩咐而挑動起來的。我們裏面也有各種的惡慾,律法既然沒有給人勝過惡慾的能力,那麼律法的吩咐,反而使人裏面的惡慾被觸動起來,要試着去冒犯,所以保羅說“因律法而生的惡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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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屬肉體』是指人在未信主耶穌基督前的狀態,是被罪所捆綁和控制,肉體得不到自由。而律法本身是屬義的,只不過人在罪的管轄下就會產生抗拒律法,使得罪性更加明顯。因為律法本身是要揭示罪行,而對於未信主的人來說,反而更會刺激到容易犯罪,或者會以犯罪來反抗律法的約束。總結『屬肉體』是人在未得救前還是被罪所統治,而『因律法而生的惡慾』是指律法的出現而引致人的罪性的惡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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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屬肉體就是我們在信主耶穌之前,我們的心思意念順從滿有邪情慾念,充滿惡慾的身軀

    產生惡慾是因為律法是叫人知罪,人若知道律法不許可的,內心的惡念就令人想做相反的事,因受到罪的引誘和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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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就是還未歸入耶穌基督,按身體慾念行事。「因律法而生的惡慾」,是指明知道錯/犯罪,還是去犯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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