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萬事在為我們效力嗎? 但現實上基督徒會遇到許多不如意和不順利的事情,結局有時甚糟糕,為何如此?到底我們得什麼益處?
“效力”就是效勞之意;神叫萬事都互相發生效用,所以一切臨到我們身上的事都不是徒然的,都有它的作用,都為我們效勞。
但是萬事互相效力,並不是叫一切人得益處,這裡明明列出效力的條件:只叫被召和愛神的人得益處。
不愛神的人看不見萬事如何為他效力而得益處。要從“萬事”中得益處,必先有愛神的心。
這裡的益處並非世俗價觀的益處,世人覺得益處是無災無難,大富顯貴,身份地位,情場得意,大權在握,隨心所欲....
但這裡的益處是看下文: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 8:29-30)
萬事的發生是為著“效法他兒子的模樣”,因此益處就是能夠最似主,有主的樣式和心腸,以致我們能因信靠主,在順境或逆境都能活出義,並因著堅持至死忠心走主的義道而主回來時得賞賜和榮耀。益處就是似主和得榮耀!
經文所指的是那些『愛神的人』,即是真心信靠,愛戴,服從神的人,時常與神保持密切的關係,遵行祂旨意的人,所有事情都在神的主宰下互相效力,使『愛神的人』得到益處。雖然基督徒很多時都會遇到不如意和不順利的事情,但在神的主宰下,所有的事情都有其特定的目的,並且在神的計劃中互相配合,使神所喜悅的結果能夠實現,使我們更得益處,在屬靈上成長,更認識神,並得到永恆的獎賞。雖然我們會經歷困難和苦難,但神在一切事情上都有祂的計劃,必然會帶領我們走向益處,使我們活得更像神的形象。
回覆刪除愛神的人就是指按他旨意被召的人,亦即是指信主的基督徒;因為若我們順從主耶穌的教導,信徒們就會有合一的心彼此相愛,當有肢體遇著困難患難的時候,就會彼此慰問支持鼓勵幫助,就是這裏所指的萬事都互相效力,所以這裏不是指每一個基督徒自身就一定不會有患難困苦,而是指當有信徒遇著苦難時,其他信徒就會給予幫助關心鼓勵去跨過困難;所得的益處就是即使在痛苦患難中我們都不是孤單的,因為有弟兄姊妹的關顧同行及靠著同心禱告向主祈求憐憫安慰和幫助
回覆刪除任何經歷有Lesson learnt 人有成長都是得著益處。而益處有時未必即刻看到/明白,需要時間/日子才顯明神如何叫世上萬事互相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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