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 「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 9:11-13) 人都尚未出生,未有好壞的行為,為何神已經要惡以掃、愛雅各?

以掃和雅各,是由同一位母親同一胎所生的;在他們還未生下來,善與惡還未行出來,神便宣告“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因此神的揀選,只在神自己的旨意和喜歡,並不在乎人的行為。雅各的蒙揀選,是表明神的主權,揀選也完全在乎祂的恩典。

以掃失去長子名分(創25:27-34),他實在有當負的責任,因他輕看長子的名分,貪戀世俗(來12:16)。雅各雖然有許多錯誤,但他總願與神親近和珍惜神的祝福,雖然如此,保羅並沒有把以掃和雅各的行為放在是否蒙神揀選的因素之中,反倒是強調在他們的善惡還未作出來之先,神已經揀選了雅各,以表明神的揀選是在乎祂的恩典,不在乎人的行為。

神當然有絕對的主權憑己意和喜悅去揀選任何一個人去成就他的計劃,神的揀選是根據神的預知,他也預知人的內心是如何決定我揀選,祂不是亂來、隨機、武斷、背理或偏心不公平的神,祂做事有祂的法則(祂不能違背自己-提後2:13)和最終的目的,人只需要學習信任祂的良善和智慧,並祂的熱心和能力會確保祂美善的旨意終必成就,神並不需要向任何受造之物解釋造物主為何如此做和設計,(有時解釋了我們有限的腦袋和眼界也不會明白),神只是應許,到了時候,各按其時成為美好。

雅各以掃尚未出世,神便表示神愛雅各、惡以掃,這個「愛」與「恨」字,並不是指著他們兩人得救與否,乃指雅各所代表的以色列國,和以掃所代表以東的事

「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瑪1:2-3,參俄1-21)

留言

  1. 因為耶和華是全知全能慈愛的神,他隨著己意喜歡誰就誰,厭惡誰就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同情誰就同情誰;人在母腹中神已經知道人的本性並完全了解,因此惡以掃愛雅各也基於他自己的全知本性,為要顯出神的揀選心意不是本於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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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關神為何在以掃,雅各都未出世的時候就揀選了雅各,是代表了神有絕對的權柄自由,不是用人的標準行事,也不是基於個人品行,而是根據神的計劃和目的而行。這樣也反影了神揀選了以色列民族為祂的選民,也代表神是有絕對的主權和決定權,亦特顯了神對一類歷史的掌控,所以我們無論遇到甚麼情況,都不可以質問神是否公平,或問為什麽,因為神有祂絕對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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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看到這段聖經,都很想知道為何神要偏愛雅各,惡以掃。
    但這段文字,保羅想說明神有主權,神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願意人是那種位份就那種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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