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9:23) 是否神的主權可以決定哪些器皿是得榮耀、哪些是預備遭毀滅的呢?這樣公平嗎?
神有絕對的主權,他的智慧不是人可以測透的,人的本分就是要學習信任和順服神的話語,因為我們以為對的未必對,認為錯的不一定錯,所以,神要憐憫誰、恩待誰,都有祂的美意,誰能跟神強嘴呢?受造物豈可對造物者發怨言呢?
倘若受造的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利,那麼創造者難道不能有自由選擇的權利麼?難道創造主的自由還要受到受造者的干預麼?
神只做了一件“最不公平”的事,就是讓無罪的耶穌擔當了我們眾人的罪,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公平嗎?所以我們若是懂神的心,就會知道,祂沒有不公平,對於神的兒女,祂只有犧牲。
人最終能得榮耀,也要配得榮耀,因為正如耶穌一樣,只有受苦才是進入榮耀的道路,沒有十字架就沒有冠冕,no pain no gain.
而人最終遭遇毀滅,也是因為自己的惡行,自私貪婪的慾念.
“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 順着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
對於所有受造之物,神是有絕對的主權,但人仍可透過信神的道,求祂的國和義,得著憐憫和恩惠
回覆刪除對於受造之物,沒有公平與否的問題。神喜歡哪些是尊貴的器皿,哪些不是,都可以,因為這是神的主權。至於哪些器皿得榮耀,哪些遭毀滅,其實最後都是看人的自由意志。
回覆刪除神當然有其絕對的主權去選擇那些器皿可以榮耀,哪些器皿預備遭毀滅,這不是人可以完全理解神的計劃和決定的。神的計劃是完美的,我們要相信神的智慧和善意,所以我們亦不應該評斷或質疑,因為根本不是我們可以明白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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