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林前10:28) 既然偶像和祭物算不得什麼,為什麼為著良心的緣故不吃祭物?
雖然偶像和祭物算不得甚麼,但“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那就表示這人會以為信徒不該吃祭物。他的良心覺得祭物與偶像關連,並會發生某種作用,你就要因他良心不吃。(不是為你的良心,而是為對方的良心),為別人而謹守;免得自己的見證受毀謗,也不給人話柄。
信徒行事為人,雖不怕人批評,卻要盡量避免人的批評,甚至因而不作某件事,為了不要絆倒那些批評我們的人,因為我們凡事為榮耀神而行(10:31-33)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10:31-32)
不同的人背景完全不同、他們的良心受到不同的習慣、宗教背景、和傳統觀念影響。但無論是誰,我們都不叫他們跌倒,也就是不叫他們因我們的緣故而藐視主,或因誤解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而放膽去作違背他們良心的事。我們無論作甚麼,在可能範圍內該避免叫人誤會,而把我們當作壞榜樣。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0:33)
需然說偶像和祭物算不得什麼,但是我們要用愛心去關懷別人,不論別人是否基督徒,即是如果有人指著有些食物是拜過偶像的,問你可否吃的話,即是代表他有介意的心,因為心裏正在疑問:『基督徒應不應該吃這類食物呢?是否不應該吃呢?..... 等等。』對於這些良心較薄弱的人,可能會好敏感那些拜過偶像的食物,因此保羅就建議我們應該稍作犧牲不吃這些食物,於行為上能夠照顧到其他弟兄姊妹的良心,可以維護合一和愛的教會,亦可以避免引起他們的疑慮和困擾。
回覆刪除第29節說:「但我說的良心,不是指你自己的,而是指那人的。為甚麼我的自由受別人的良心評斷呢? 30 如果我存着感恩的心而吃,為甚麼還要因我所感恩的食物而被人毀謗呢?」
回覆刪除所以,不是為著自己的良心。而是如果吃了會被別人判斷,那就寧願不吃。因為日常吃飯都是存著感恩的心 - 感謝天父賜給我們日用的食糧。既然如此,何必被人毀謗說吃了祭物(而明明是對主懷着感恩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