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林前 13:5) 什麼叫作“不做害羞的事”?惡人這麼多罪大惡極,為何不計算他們的惡,並小心防範他們,不再中他們的惡計?
“害羞的事”,就是暗昧、不合乎真理、不能夠見光的事,含有羞恥的成分。可是愛是“不作害羞的事”的,所以“愛”不包容罪惡,也不庇護暗昧的行為。
“不求自己的益處”,愛是無條件的,只為對方益處,不是為一己私利或基於厲害關係而作出交換付出。
“不計算人的惡”,就是真正饒恕人的惡,不把人的虧欠計算在心裏。愛是不記人的“壞賬”的。沒有記仇的心才能真正做到饒恕70個7次,否則總是秋後算帳,放不下、揮不去、一生便活在苦毒和怨恨中,不是不放過他人、而是不放過自己、被復仇的心理捆綁、要知道伸冤在公義的主,主必報應,連背後講人一句閒話也要句句供出,神自會記帳,將來足足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讓我們把伸冤的主權交給公義為我們伸冤、主持正義的主。
這並不表示我們不需防範惡人的計謀,主禱文也教我們向神祈求脫離兇惡,不計算人的惡就是要保守自己的心,不讓自己被仇恨佔有和控制,也變成一樣的惡人,以惡報惡。
不作害羞的事於不同的聖經譯本是翻譯成不做不合宜的事或不自私自利
回覆刪除不計算人的惡也翻譯為不懷怨記恨或不計較人的過犯,假若人有悔改之意,我們就要以愛心包容別人
「不做害羞的事」是指不做一些不合宜或魯莽的事,即是要行事端莊,正經,不失禮,沒有下流或不光彩的行為,所有都要合乎基督徒體面之事。至於「不計算人的惡」是不將別人對不起自己的事銘記於心不肯忘記,意即不會將他人的過錯或惡行放在心上,而是懷著寬恕和包容的心待之,不是說我們不去小心提防惡人的惡行,而是說我們不應該以報復心態去對待他們,反而要盡力了解及寬容對待,用正值和仁慈的方式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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