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着,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 (林前16:2) 這裏保羅要求信徒有所捐獻要七日第一日抽出來留著,我們現今捐獻是否也需要這樣定期抽出來留著?為什麼要抽出來留著?
在此所指的捐獻是要解救耶路撒冷聖徒經濟的困難,他們曾因大逼迫而分散,甚至家破人亡,生活無依。(徒8:10,雅1:1, 2:6,5:1-6,來10:32-35)
保羅也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向信徒行善(加6:10),也同樣吩咐馬其頓(林後8:1-4)和亞該亞(林後9:1-2)的眾教會,幫補缺乏的聖徒。
可見早期教會,彼此之間在錢財上相通互助,全無宗派分別的界限。
保羅也在此鼓勵信徒在一定的時間內查看自己的進項收入有多少,然後按感動抽出該奉獻給主的,預備為主而用。
在舊約所有以色列人要按律法規定奉獻十分之一,對新約信徒這是指引、並不是誡命,奉獻不是因為守律法,而是出於愛主的心,甘願奉獻,也按著自己力量和聖靈的感動。
奉獻的錢財不該像臨時的施捨, 最好是預先準備set aside 分別為聖歸主,為著幫助信徒,教會和神家的需要,我們應該早就有看見,早就準備好奉獻,然後把我們準備好的給主,絕。
預先預留奉獻“抽出來留着,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可以鼓勵信徒有紀律奉獻,以主和教會的需要為先,以初熟之物(首先享有的收穫)歸耶穌尊榮主,哥林多信徒可把錢先捐出來,留在教會那裏,然後等保羅來時收集,也可留在信徒的手中,但作出承諾奉獻,並獨立保存,等保羅來的時候才交出來。
這段經文是為某項特別需要(濟助耶路撒冷的聖徒)而奉獻,每主日從進項中抽出,逐漸湊足,增至所要獻的數目。
七日的第一日奉獻錢財,純粹是為方便收集,因為七日的第一日教會主日崇拜聚會。對現今信徒的意義,就是要定期奉獻.
其實就是將初熟的果子獻給神的意思。我們也應該預留奉獻給主,但未必是每七日的第一天。
回覆刪除因為七日的第一日就即係每逢主日的意思,又即係主耶穌復活的日子。保羅要求各人的捐獻要先抽出來留著,這樣的做法是要各人都是有計劃地留著財物作奉獻之用,特地劃分出來獻給主的,就毋須等到到時候才去籌款,因為是一早已經計劃了及準備好的。這個做法(先抽出來留著)就是要我們早早準備要奉獻的財物,還有應該是一週一次的,不是月底結帳,在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又是主日,好去紀念主怎樣為我們犧牲作救贖,所以我們也在這天作奉獻給主。
回覆刪除我覺得保羅這裏所說的不是指十一奉獻,而是要勸勉各人,甘心樂意地捐獻,但因為各人的經濟能力都不同,所以勸勉他們每逢主日將甘心樂意的捐獻儲起來,積少成多,也不會影響信徒日常的生活負擔;等保羅到來的時候就有一筆款項,而無需為一次過拿一定數量的捐獻而感到為難;何況他們也不知道保羅何時能夠到他們哪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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