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林前16:22) 保羅在羅馬書要求人“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12:14)為何在這裏又咒詛不愛主的人呢?為何要用咒詛這麼嚴重的字眼?

保羅最後一章提到愛心的捐獻、也勸勉他們凡事要憑愛心而作,到總結就嚴肅地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保羅似乎站在主為我們捨命的大愛的立場上說話。基督這樣地為我們捨命流血,賜我們洪恩,成為何等的人,近為我們預備永世的福樂和榮耀獎賞,而我們竟然忘恩負義,不盡心愛主、服侍主,對不起神的恩召和栽培造就,實在“可詛可咒”。

 “主必要來”,我們不但要因過去主為我們所成就的救恩是那樣的美好而愛主,還要為着將來主必定要來,是我們復活,要按著各人的行為審判報應各人,我們今生若不愛神愛人,又怎能在永恆面對愛我們的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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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有人不愛主」是說我們「真的不愛主的話」,這裏的「愛」字不是解作用神聖的,超越的或是完全的愛,而是屬於人的,友誼性的,普普通通的愛,如果連這樣的「愛」都吝嗇而不給主的話,實在是不應該。另外「這人可詛可咒」中的「可詛可咒」原文意為「被棄在一邊」,或更重一點可作「被咒詛」解釋。
    在這裡,「不愛主」可能指的是對基督教信仰的拒絕和敵對,而這樣的態度會被視為對神的背叛和冒犯。因此,保羅使用了「詛咒」的語言來強調這個嚴重的後果,他在這裏主要是提醒信徒必須警惕和遠離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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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相信保羅這話是對哥林多信徒說的,因為不愛主又何來真心相信?沒有信又怎會把主基督的福音傳開去?又怎會在生活中實踐基督的教導為主作見證?
    所以若有人不愛主就是假基督徒做假見證,這些人就必須受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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