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林前3:14-15) 上述虧損是甚麼?對那人永恒有什麼影響?

“那根基”就是耶穌基督和祂所成就的救恩。藉着傳揚基督的救恩,引人歸主,又按照聖經的真理造就肢體,訓練、發揮和成全弟兄姊妹成為服侍主的門徒,能持守真道,一起建立教會,忠心事奉神,愛鄰舍,彰顯神愛,為主發光,榮耀主,就是在那根基上建造工程。

這樣地“建造”工程,在主來的日子,工作經得起考驗,就要得賞賜。但如果我們的工作動機有私心、不忠心、不好好增長自己的見識、自己以身作則遵行聖經,也教導弟兄姊妹遵行,多禱告親近神以致得著聖靈的能力,而非憑血氣、感覺或情慾去事奉,否則工程不實在,圖有外表,雷聲大、雨點少,實質草木禾稭,經不起考驗,最終就像被火焚燒,不能蒙主記念,當環境惡劣風雨來臨,倒塌便很大,因為不是建築在神的話語之上,工程不能存到永世,只有那些根基建造在主耶穌基督的身上,且很苦代價用最好的獻上給神(用金銀寶石建造),才經得起火的試驗。

這裏所講的是關乎信徒得賞賜的問題。得救是憑恩典,但得賞賜卻是根據信徒一生的工程與忠心而定的。

  “受虧損”的意思就是下文所說的“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失去一切、化為烏有、只是個僅僅得救的義人,羞愧地進入永生。

這虧損是永遠的!再沒有機會追回失落的冠冕,原本一生有機會得為主而活和拼搏奮鬥而在永恆得到大獎賞和基業,可和主一同作王得榮,在神國度、權柄、榮耀、豐盛裡與主一起承受萬有,但現在卻空佔地土、不結果子,因此必蒙羞受主的責備。失去的虧損大到一個地步,耶穌比喻形容是哀哭切齒,追悔莫及。

這裏的“像”字,表示所謂的“火”只不過是一種寓意的講法,形容信徒工作所受考驗的情形而已,卻不是如天主教指煉獄的火。

留言

  1. 這裏的虧損應該是指在審判台前受到上帝的責備和懲罰,估計若他仍有悔意可能還可以得救,但得救的過程就如人在火裏逃生甚是痛苦驚慌艱難;估計如果上帝察驗他完全沒有真誠悔改,他就要在上帝面前被完全摧毀了,這就是他永恆的結局
    ‭‭哥林多前書 3:16-17 CCB‬‬
    [16] 豈不知你們就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面嗎? [17] 若有人摧毀上帝的殿,上帝必摧毀那人,因為上帝的殿是神聖的,你們就是這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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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的工程』是指信徒在主耶穌基督裏面所建立的屬靈生命,當中的成長,包括在教會中的事奉,弟兄姊妺相親相愛,又愛鄰舍如己,會結出聖靈的果子等等,到了末日,凡屬主耶穌基督生命出的,都可以存得住不被燒了,便可得賞賜,不然若被燒了,就要虧損,即是在主再臨之時,不單得不到神的獎賞,還會被主懲罰(虧損),原本我們已經因信而得救,但因為在信主成長的路上並沒有活出像基督一樣的生命,所以就受到虧損,被神懲罰,虧損的部分會影響到我們在天上永恆中的地位,我們雖然得救,但失去的部分可使我們在永恆生命中缺了神的榮耀,沒了神兒子的權柄及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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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自己的根基受虧損 - 即是在信基督的生命裏有虧損(未能承受考驗或為跟從血氣的行為付代價)
    那人還是得救,但未必一同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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