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林後 3:7) 甚麼是"屬死的職事"? 為何如此形容?

舊約事奉神的職分是"屬死的職事"。“那用字刻在石頭上”這句話,明顯是指是神自己寫在石頭上的十誡說的。(出34:4、28)這裏十誡是用作代表全律法,按律法所寫的來事奉神的“執事”,是屬死的“執事”,因為它是叫人被定罪和死的。

在舊約律法下事奉神的人,不能叫那些進前來獻祭敬拜神的以色列人真正脫離死亡, 因為那不過是救恩的表樣,不是救恩的實際。並且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罪而尋求救主,不是叫人靠律法得救,所以被稱為“屬死的執事”。這樣的執事“尚且有榮光”,神還是榮耀了祂的僕人摩西,整個舊約的事奉都以摩西為代表。雖然摩西所領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倒斃在曠野,連他自己也死在曠野,沒有親自把以色以人帶入迦南;但他還是神所榮耀、所尊重的僕人。當他在西乃山上領受神律法的時候,因為神榮光的照耀,摩西的臉也發光。(出34:29-35),因摩西臉上的榮光,以色列人不敢看他,以致摩西臉上要加上帕子才能跟以色列人說話。這裏解釋了當時“摩西面上的榮光”不是永遠的,而是漸漸退去的,也就是一種人眼所能看見屬肉身的榮光,不是屬靈的榮光。

舊約裏的摩西尚且有這樣的榮光,“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麼?”新約職事所領受的是一種屬靈的職分,我們不是帶領看得見的以色列人離開看得見的埃及,脫離那屬身體的死亡。我們乃是領導那些在罪惡裏面的人,離開那屬靈的“埃及”,脫離靈魂的死亡。摩西的職事不過表明以後那屬靈的職事而已!兩者相較,救人身體之使命的榮光,當然比不上救人靈魂之使命的榮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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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否十誡/約櫃?(當年神向摩西頒佈十誡,而律法是刻在石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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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律法顯出人的罪,而罪的代價就是死。所以是屬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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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屬死的職事指摩西在西乃山上領受耶和華所頒布的十誡,並寫在兩塊石頭上,也就是神所頒布的律法,而律法是使人知罪,而罪的結局就是死!
    所以保羅就說摩西所做的就是屬死的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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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屬死的職事」是那些叫人去遵守那些律法,但人亦是無法完全可以遵守的律法,因為若果就算人在只有一條律法上跌倒,亦等於犯了律法,其結局就是死亡,由此可見舊約的職事是「屬死的職事」。保羅形容律法也有榮光,因為是來自神的,是聖潔和正義的,但是這榮光相對於新約基督給的榮光,就顯得黯淡和有限,因為新約的榮光在於基督的恩典和救贖,是充滿生命的,而舊約的榮光只在於神確立的律法中,要人遵守,並未帶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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