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前 5:4-5) 什麼是“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我們不是應該從撒旦手中把人搶救出來嗎?為何要交給撒旦?
保羅有權柄把犯嚴重罪行而不肯悔改的信徒交給撒但,使他在肉身受苦。保羅也同樣使用這權柄,對付那些傳異端和故意敵擋神的人
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備,就不再謗瀆了。” (提前1:20)
彼得和保羅曾使用主的權柄,懲罰了亞拿尼亞夫婦和以呂馬。亞拿尼亞夫婦立即死在使徒腳前(徒5:5),以呂馬則是眼睛瞎了(徒13:11)。
“交給撒但”的意思,不是把這人的靈魂交給撒但,而是類似神允許撒但攻撃約伯。
使徒能分辦神的旨意是否宣告某人受撒但的“敗壞”,讓他們肉身受苦。但在今天的教會裏,未見人有這樣的使徒權柄。
身體被敗壞而受苦,能叫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得救嗎?這絕不是指人可因今生肉體受苦,來生靈魂便得救,而是指本來已認信的人,既犯罪不知悔改,就只好讓他們肉身被懲罰受苦,以致他們及時回轉,將來靈魂得救。
結果證實這犯罪的人終於因此悔改了;甚至保羅要為他求哥林多教會的人赦免他,免得他憂傷太過。
這樣的人 = 有人與自己父親的妻子*同居*
回覆刪除犯了罪沒有悔改,已經是在撒但手中了。保羅是說讓這樣的人的肉體在撒但手中毀壞,那麼靈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所以,就是「先死後生」- 因為罪都有後果,未來自然會承受該有的懲罰,然後才會悔改,那麼靈魂就能得救/
這樣的人是指在哥林多信徒中與繼母亂倫的人,這人明知是犯了罪,違反主福音的教導,仍然明知故犯;所以保羅說寧願將這人交給撒旦,就是讓撒旦把這人徹底摧毀,因為這人內心的罪要被徹底摧毀甚至死亡,才能被神的靈重新建造及拯救,他也在至痛至苦的情況下,或許會想念基督的恩情和救恩,以至深感懊悔而獲得重生
回覆刪除因為這個人已被證實是犯了罪,(林前1:1)『我確實聽說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種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和他的繼母同居』所以就要接受懲處,而『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是指把他逐出教會,使他不受教會屬靈的保護,他就會落入撒但的手裏,目的是要行紀律和施教導,讓受罰的人感受到自己所犯的錯誤和罪惡,並要去尋求與神和解,獲得赦罪,也是為了保護教會免得受到罪的影響,亦可以教導所有信徒去遵守基本道德標準要求,還可以透過懲罰令到犯罪的弟兄自己懺悔改過,再次親近神可以從新得救。這個交給撒但也是暫時性的,不會是永久的,給機會待他認罪悔改之後就可以從新跟從耶穌基督,最終亦可以歸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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