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 5:15) 如何才算是為主而活?為自己而活有什麼問題?

保羅被主的愛激勵、“激勵”原文 是受推擠、擠壓、緊握、指導、掌控、敦促、迫切

基督的愛怎樣激動我們愛祂呢?祂替我們眾人死,使我們原本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能再次與主活過來、免受永遠的咒詛和刑罰、出死入生、能與神和好、成為神的兒女、承受天國永恆的福樂、全是白白的恩典,我們理當受祂無條件的愛之激勵,仿彿難以自制地被祂的愛主導整個生命,使我們不再為自己活,只為祂而活了, 為著對他的愛的回應和理所當然的呈献、因我們的新生(重生)都是他所赐的

主為我們死的目的是叫我們“不再為自己活,乃為那曾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我們未信主前都為自己而活了這麼多年、快樂平安嗎?有意義價值嗎?信主後為何仍然自私自我地活著?去尋找追求那些短暫虛空捕風捉影的事物、放棄做天國的得勝者和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我們要為主而活,就是我們已經成為新造的人了,對人對事有新的價值觀和新的觀察力,保羅用自己的見證為例解,他雖然曾“憑着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他所謂憑外貌認過基督,實際上就是指他未悔改前對基督福音的誤解,只憑成見與傳聞,就逼害基督的教會。

“認”原文不是承認與否認的“認”、而是“理解,、明白、有經歷的認識”、不憑外表膚淺的認識判斷人的意思。

他現在不再憑外貌認識基督,而是實際在生活經驗上享受從主而來的滿足、快樂、能力和豐盛。

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都該丟棄舊事作新人,有新眼光和天國的價值觀,不再憑肉體的喜好行事,在為自己而活,而是有新的人生目標—為主而活。

為己無所求,為主求一切!

留言

  1. 「為主而活」是將自己的生命交托給主耶穌基督,按照祂的吩咐和旨意而行,廣傳福音真理,好使人人得救,是代表我們認同主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我們所做的一切是要以榮耀祂為目標。相反的話,就是「為自己而活」,即是我們只著眼於現今世上自己的個人慾望,目標和興趣,而不看重以主耶穌基督為榜樣,這樣去追求世上的財富,地位,名譽,都只是去滿足自己的快樂,忽略了神的要求和別人的需要,那麼「為自己而活」的話,就會導致自私,和失去了將來永恆神國度的盼望,這樣的生活方式是會令人感到空虛失落和不安的,無法滿足生命裏的真諦,以至生命會變得全無義意,所以我們必須要將焦點從自己轉移到神那邊,才可以帶來內心平安,喜樂和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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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為主而活就是將自己生命的主權完完全全交給主,並且遵行他的教導和旨意去過世上的生活,無論做任何事為要得主的喜悅,亦以主耶穌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又效法主耶穌的愛去愛人如己,使人在我們身上看見主耶穌,把主寶貴的祝福和救恩與人分享,讓更多人同得福音的好處,讓更多人因信主而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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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按神的教導和心意而行。
    主是最重要,而且為了要榮耀神,就要為神而活。這樣也比較有清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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