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林前5:11) 你認識有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嗎?不如他相交,連吃飯也不可,又怎能挽回弟兄呢?為何保羅如此要求?
那稱為“弟兄”的人,卻是“淫亂、拜偶像、醉酒、勒索…的人”,即時他們這樣的罪行已經成為他們習以為常的生活,所以屬於這類人,教會務必把這樣的不肯悔改罪行的人開除,不可與他們來往,免得他們敗壞教會的聲譽,及影響會眾的品德標準。
“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有兩種詮釋:
(1) 普通的吃飯,或
(2) 一起守聖餐時的“吃飯”
因此可解釋作不可跟他們一起守聖餐。上文論到趕遂犯嚴重罪行而不悔改的信徒,又談到逾越節的靈意,主為代罪羔羊,象徵新約信徒的聖餐(5:6-8)。當時哥林多人守聖餐前先一起用飯,最後晚餐,主也是先吃逾越節的飯,然後才設立及吃聖餐。
另一種解釋認為任何吃飯或交往都不可,使犯罪的人自覺羞愧,也使其他信徒免受他影響,所以暫時停止跟這等人交往,是屬於懲罰範圍內的行動。
若此人願意有悔意,則應交由成熟有智慧的長老/監督/牧者同工去處理、辨別、驗證他是否真的悔改及有相稱的悔改的行為,才能再次接納他入信仰的群體。
保羅如此要求,是怕失了見證 - 讓人以為門徒都是那個樣子(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不利傳揚福音。
回覆刪除我沒有認識這樣的弟兄姊妹(或者有但我不知道)。一般而言,行這些事而不悔改,並非真正跟從耶穌基督,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相信保羅在這裏是指有以上惡行的弟兄應該是屢勸不聽,頑固不知悔改的人,既然無法挽回就把他交給撒旦徹底摧毀,不再與他交往又不與他吃飯,在當時若與人吃飯是代表認同和接納,所以要拒絕與他吃飯,因為一點面酵能使整團麵發起來
回覆刪除哥林多前書 5:6-7 CCB
[6] 你們自誇不是好事,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整團麵發起來嗎? [7] 你們要把舊酵除掉,好成為真正無酵的新麵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獻為祭了。
保羅所指的弟兄所犯的罪不是偶然犯錯的,是明知故犯的,而是經常犯的,更是屢勸不改,所以保羅才會叫信徒不要跟他們往來相交,甚至連跟他們一起吃飯也不可以,目的是要所有其他的信徒都不會受到他們所污染,又可以保持著教會的形象。另外,跟他們斷絕來往的好處就是可以給他們知道如果沒了教會的支持,他們的屬靈生命便會被撒但所困鎖,他們會是相當痛苦的,亦可以給他們一次機會向神認錯悔改,求神原諒,給自己有機會被挽回,可以再次得救重生,之後又可以跟教會再建立良好關係。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