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如今就當辦成這事。既有願做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 8:11-12) 什麼才算是有願做的心?根據什麼衡量你有多麼願作?願作的心是否也應要作成才能得主的喜悅?

捐獻一定要出於樂意,“願作的心”就是甘心情願的奉獻才蒙神悅納。甘心的奉獻也必需是“照他所有”,不是“照他所無”的財力,勉強答應超出能力所能奉獻的。這和上文所說馬其頓教會表現的相反,因馬其頓教會按保羅所說是“過了力量”的。但哥林多教會和馬其頓教會在靈性程度上是不一樣的。他們既然起了心意已經有一年,還沒有完成,就表明他們中間總是有人感到為難。所以保羅說是“照他所有的”,不是“照他所無的”。

“如今就當辦成這事。既有願做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 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林後8:11-12)

上文清楚表示既然有願做的心, "如今"就當辦成這事. 因比有願做的心必包括決心以行動去“辦成這事”、不停留於口講的空泛應承。

雖然這段經文是在講捐獻和慈善,但在一切事奉神、愛肢體事上,甘意付出擺上的事上都是一樣的。神看重的不是數目,而是心志。看重的不是能力、而是願意。有一個願意的心、有一個行動採取並且突破阻礙的決心,讓事情給辦成了,而不是沒有的卻要裝作有,空口無憑開支票而已, 而是實實在在的按自己的能力來擺上、神是深深明白我們的軟弱,我們常是灵願意,肉體卻太軟弱,最後根本都作不到,因此神悅納我們乃是照我們所有的量力而行,並不是照我們所無的。若須用強迫的、被要求而無奈答應的、那就不是神所悅納的奉獻去回應神的愛了。




留言

  1. 「有願做的心」是指有願意去行善幫助他人的心態,不單單是用口說的,還會付諸行動,是由內心出發的真誠願望。至於怎樣去衡量有多麼願作,我們可以看看是否有真誠地願意,誠心的為他人付出而不求回報,還需要付諸行動,避免空談,要積極地去行動和去實踐誠諾,而「有願做的心」必定是要出於無私的動機去幫助人,而不是只為了去滿足個人利益或名聲而行。藉著保羅所說「有願做的心」的人是會蒙主喜悅的,因為神看重的是我們的內心及誠意,必須要有良好的動機,不只是看我們的行為,還要通過我們的行動去實踐,免得只說不做,因此,我們須要有心口合一的行動,實現我們心中的善意和願望才能得著主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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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願做的心是指從心底裏甘心樂意去做,不是只憑口說卻沒有實際行動,也不是因為自己有餘才去做,即使自己有不足或缺乏仍然甘心樂意憑信心付出,深信主必為我們充足預備
    相信我們若有願做的心,若結果力有不逮或心有餘而力不足,相信還是會得著主的喜悅,因為神是看重我們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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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未必需要作成,而是心甘情願,主動 & 有行動,都能得主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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