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林前 9:16) 基督徒不傳福音,有什麼禍?
基督的愛使他覺得若不傳福音就有禍了。因他看見人靈魂的寶貴,福音的奇妙救恩,是人得救的唯一道路。不傳福音,就是置許多人的靈魂於滅亡而不顧。這就是他的罪,是他的禍了!
有禍是因為:
(1) 陰間發出痛苦的呼叫冷漠不理(路16:19-31)。財主懇求差拉撒路去對活著的兄弟作見證,免得也來這痛苦的地方
我們應該為主作見證,勸人相信耶穌,盡本份責任, 趕快去傳,叫人聽信而得救,免去地獄的永刑!
(2)藐視上面的呼召,忽視耶穌重大救世的命令: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
若我們沒有向人傳福音,他們便因自己的惡滅亡,但神會向我們討他喪命的罪
"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
(結3:18)。
照樣,對那些義人,若我們沒有警告他們不要犯罪,當他們死在罪中,神也會向我們討他喪命的罪
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結3:20)
(3) 馬其頓的呼聲,焉能見死不救?
“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
(賽60:2)
世人空虛、冇價值、冇意義,正在痛苦地被罪捆綁、被魔鬼轄制、失却了神的形象和人的尊嚴,正等待榮耀福音的光照和耶穌的救恩,怎能見死不救?
“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着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
(徒 16:9-10)
基督徒要去傳福音是主所吩咐的,我們要到普天下去傳福音,所以不得不傳,我們做這事是沒有可誇之處。但如果不去傳福音的話,就是違背神的命令,不忠於自己的責任,是會被神懲罰的,並不是說我們就會失去救恩,因為救恩是因信而得的,而不是靠律法及行為而得,所以傳福音也是對神的愛的回應,同時是對世人見證神的愛和祂的救贖計劃,所以我們應該要確保傳福音不被阻隔,使更多人得救。
回覆刪除基督徒不去傳福音就有禍了!因為傳福音是主耶穌託付每一位基督徒的任務,所以我們不負責做好自己的任務,就當然有禍了,更成了自己的罪!
回覆刪除辜負了主的洪恩
逃避作為基督徒的責任
違反愛神和愛人如己的誡命
阻礙別人聽信福音的機會
失去為主作見證的功能
無法向主交賬
失去主的賞賜就是榮耀的冠冕
保羅是因為蒙耶穌所召,要他去傳福音,所以如果他不做,就自覺有禍了 - 沒有將正確的福音傳給他人,讓更多人得救,而他沒聽從耶穌的教導/指點,就顯示不夠愛主。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