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 1:4) 是否每個基督徒(包括離開神犯罪的信徒)最終都是聖潔、無有瑕疵?

神預定人得救,揀選人,乃是基於神早已預知人的一切。

"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8:29) 

他在創世之前揀選我們,因他早已預知我們一生的過錯和向祂的悔改和信靠,所以他的揀選和恩慈是沒有後悔的。

但得救與否,人仍須負責用信心抉擇和接受救恩,並結出悔改的果子,以反映他真誠悔改的信心。

不論是蒙救贖,過蒙福的生活,或活出聖潔,都是因“在基督裏”這個地位而得着的。

神揀選我們的目的,不是只使我們比以前好一點,乃是要使我們成為聖潔無有瑕疵。(Holy & Blameless) 

信徒已經因主白白的救恩"在地位上"成聖,被稱為“聖徒”(林前1:2),有基督的聖潔作他們的聖潔(林前1:30)、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但仍當追求在生活上達到聖潔。“在祂面前成為聖潔”,就是活在神面前,並
在祂面前、在愛裏、與世俗分別出來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基督徒若離開了主仍會沾染罪惡,神揀選成為聖潔、無有瑕疵,英文譯本有“should be”的意思。即是基督徒已擁有一齊能夠成聖和活出無瑕疵的生活之智慧與力量,因聖靈住在我們心中作“質”、但基督徒仍可以選擇不活在主面前,以致生活仍有瑕疵和未能分別為聖給主使用。

“according as he has chosen us in him before the world's foundation, that we "should be" holy and blameless before him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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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似乎經文並無處理個體嘅問題,而係形容群體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未認真讀過預定論,不過之前聽過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嘅框架下,如果一個人最終離開神,代表佢從來都無獲揀選,於是唔能夠話係基督徒或者有成聖稱義嘅恩典。

    繼續從印象同神學去睇聖潔、無有瑕疵。
    如果理解聖係為某功能分別出黎,咁教會作為群體分別出黎係非常清晰。個人嘅神學看待教會係由人組成,所以基督徒都係聖嘅。
    無有瑕疵,類似係稱義?我估好多人都體會到自己係罪人?咁稱義就只係因為基督?
    有趣嘅係KJV有時會將同一個字譯做without blemish,似乎想連至獻祭。
    https://biblehub.com/greek/2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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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人跟從了主耶穌基督之後就成為了基督徒,表示罪得赦免,所以在神面前就被顯為聖潔了,但又因為在地上及撒但的種種誘惑,基督徒也會重新犯罪,變得不聖潔,所要就需要再一次在神面前祈禱認罪悔改,求神赦罪才可以變回聖潔,這是個需要一生跟神溝通的過程,因為我們跟從主耶穌基督而得救只是這個過程的開始,要用一生的時間去將自己學效基督的模樣,每遇到失敗犯罪的時候,就要求主寬恕,悔改重生再去榮耀神,才可最終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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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是因為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才令人變成聖潔無有瑕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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