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2-24) 難道丈夫若是愚蠢的、能力差的、不夠妻子熱心事奉和愛神的、妻子也要無條件地順服?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 5:22-24)

請注意,妻子順服丈夫的要求是根據:

(1) 順服主是大前題、丈夫對妻子的權柄,也是在順服主以下才有的。

(2)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因此,丈夫要學習像基督去如何作頭,而不是按自己的意思、偏好、利害去作頭。

基督如何成為眾人的頭?豈不是他先降至卑微、放棄自己合法的權利、甘心服侍人的需要,俯就卑微軟弱的人,幫門徒洗腳,為世人蒙救贖流盡祂的寶血,從不求自己的益處,是沒有保留傾倒犧牲的愛,他不用強權俘虜人的心,而是用祂的榮耀和美德,溫柔地感化人回到神面前,使人甘心情願作他愛的俘虜。

(3) 妻子是依據“教會怎樣順服基督”的樣式去順服丈夫,教會所以順服基督,是因為甘心情願,並非誡命的要求,是基督先愛教會多於自己的性命,為教會永恆的幸福犧牲自己的一切。

因此一切順服的要求均在“愛和真理”的大前提下,先順服主,才可順服丈夫。

聖經中的順服從不是地位高低的問題,更和男女平等完全沒有關係,順服的要求,是為著“功能/職能”、“和諧”和操練人心靈能夠謙卑、柔軟、順服的功課,並不是要扼殺不同人的恩賜和才幹。為著效率和達到目的,任何非個人的組織均需要秩序和執行權力的次序,否則只會產生分裂和什麼也不能協作達成目的。

所以權柄、順服、秩序並非邪惡或剝削個人的自由,而是學習放下“自我/小我”,為著成全“大我”

至於為什麼要求妻子順服丈夫,而不是丈夫順服妻子?那就要知當時的社會背景是男權為主導的,若果在家庭這麼小的單位裏,大家都權力鬥爭,又怎會有幸福和諧的家庭呢?當時男權主導家庭和社會的主要職位,是因為男性普遍受教育、有學識,而女性是沒有受教育的機會,容易陷入“婦人之見”、所接收到的資訊也有限,因為主要在家中料理家務和照顧兒童,容易憑感覺喜好去抉擇,而非理性全面去分析。加上婦女“出頭”在當時的社會文化是被人排斥的,若婦女反而出頭主導,只會令他們承受不必要的壓力,聖經如此教導也是為著他們的幸福和保障。

另一方面,聖經對丈夫的要求其實超過妻子,妻子只需一味順服跟從便已符合神對她的要求(當然可以給予意見和參與討論),所有的壓力便歸在丈夫身上,因為他有權力作最終的抉擇,就要承擔抉擇後的責任,但對丈夫的要求就是要效法基督愛教會般去愛妻子:

(1) 甚至捨己/捨命,聖經沒有直接要求妻子為丈夫捨命,當然捨命的代價超過聽命。

(2)保養顧惜身體般去照顧、保護妻子,免受傷害,因為男性主導的社會,男性擁有權力和資源,所以神要求他們要負上相對的責任, 就是要去愛惜、保護,確保妻子不受當時傾斜的社會權力制度所傷害。

至於上述經文對現今社會的應用性之原則仍然適用,婦女受教育機會多了,一般社會更開放和接納婦女出外做事,承擔更大的責任,當中有才幹的婦女也不少。就算當初聖經也從來沒有禁止有恩賜才幹的婦女作主導的地位(例如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配搭的例子,便是以妻子名字先行,還有士師底波拉的例子,帶領以色列人與敵軍爭戰),但是她們都是在丈夫/男仕相對較為柔弱或容易決策錯誤下才為著大局站出來作領導的位置,因此聖經是容許在保羅教導的大前提原則下有例外(女子作頭),因為女子能作頭的才能都是由於神賦予個別婦女有恩賜、特長可以作領導的位置。

最後,一個女人的幸福真的不一定是走上權力的高峰,或在社會上、事業上、家庭上掌控一切,而是找到神為她預備一個願意無條件地愛她、保護她、為她捨命、長相廝守、至死方休的丈夫,除非神特別有恩賜叫某些姊妹獨身,或有另外的功課要她學習,或託付她專心事奉主,全時間為神的國奮鬥,否則在正常情況下,二人總比一人好,丈夫和妻子互相配搭,共建美好家園,同心事奉神,高舉主,才是上主創造計劃的命定。

留言

  1. 一看到這段單身的保羅對婚姻的教導,又不由自主想發火。
    為甚麼保羅不是教妻子愛丈夫?而是要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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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認為保羅在這裏要妻子順服丈夫,這是因應當時的社會道德倫理標準,若照創世記所記載,神做女人是作男人的幫手;相信意思是作妻子的應按照聖經真理的教導關愛和輔助他的丈夫,若丈夫有能力或信心的不足時,應用愛心和耐心去扶助及加以勉勵,使丈夫恢復剛強勇敢,靠著基督的能力去保護愛護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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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裡說「妻子兒女無條件地順服丈夫」,這說法首先是要夫妻互相遵重,所謂妻子要順服丈夫就等於在教會中要順服基督一樣,基督是教會的頭,比喻丈夫是妻子的頭一樣,他要作家庭的領導,等於基督作教會的領袖一樣,但都要基於互遵重,互相愛護,互相支持的原則之下的,還要建基於大家都順服於基督教導之下。遇到丈夫有愚蠢的,能力差的,不夠妻子熱心事奉和愛神的時候,妻子就應該與丈夫真誠溝通,表達內心的想法和解決問題方法,又或是去找尋教會中的其他弟兄姊妹意見幫忙和支持,好去應付任何困難及挑戰,並要共同建立一個以基督為主的和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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