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什麼是不要惹兒女的氣?惹兒女的氣有什麼後果?
不要惹兒女的氣,就是不要觸怒他們provoke to wrath,惹他們發怒
兒女何至向父母發怒?除了因為兒女不孝外,也可能因為:
(1)父母沒有好榜樣,用強制的高壓手段強迫兒女就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使兒女心中憤憤不平,覺得父母強蠻無理。
(2)父母對兒女有偏愛,不公平對待兒女,引起兒女之間兄弟姊妹不和。有偏愛之父母,必沒有和睦之家庭。且使兒女對父母積怨於心。
(3) 孩子沒有感受到愛、尊重、信任和接納,這可能會導致代溝的衝突和憤怒。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以弗所書》第6章4節
所以,父母雖然是站在長輩的地位,也不應妄用父母之權威,使兒女喪失自信心,並對父母抱有懷恨心理。
“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雖然父母對兒女可以用權威, 但更好是照主的真理來引導他們,使他們受到良好的真理教育。父母的權威,在兒女漸長之後,便日漸消減。但真理的權威,卻能終身管束兒女的良心,使他們一生走在正路上。所以基督徒父母應當在教育兒女時,使他們不但為父母的權威而服從,更是為服從“主的教訓和警戒”的緣故而服從,就是照主的公義、聖潔、良善、仁愛等之真理原則教導他們,不是憑自己的情緒和偏好,或為了在人前表明自己家教之嚴明,而枉使兒女忍受許多不必要的痛苦。甚至有父母以兒女為發洩自己心中怒氣的工具,無理的打罵苛責,這只會傷害兒女的心靈和與父母的關係。
相信這裏的意思是指父母不可仗著自己的輩分而向子女說出一些虛荒無禮甚至強詞奪理無中生有的說話
回覆刪除惹兒女的氣後果是:
不獲神的喜悅
不是好見證,未能見證神
失去子女的尊重和關懷
容易被惡人或惡念乘虛而入,失去基督徒生命的特質
嚴重的會失落神的恩典!
惹兒女的氣 -》不是按著神的教導教訓和警戒養育。當孩子是家產(而不是獨立個體?)
回覆刪除不知道有甚麼後果(關係不好吧?兒女不服?)
「不要惹兒女的氣」是做父親的不要偏待兒女,避免引起他們的憤怒或不滿,應該用公平,尊重,愛護和溝通的方法去理解他們,更不應使用暴力對待,反而要多的去了解兒女們的需要和感受。若果真的惹了兒女的氣的話,就會導致父子之間的關係破裂或疏遠,形成他們與父親對抗,這是一種反叛的行為,以表示他們對父親的不滿,更甚的會影響兒女們的心理健康問題,例如焦慮,抑鬱等等,進而影響他們的學習和發展,因為如果經常處於憤怒或沮喪的狀態之下,會使他們無法集中精神去學習而影響學業表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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