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 (帖前2:4) 傳福音的使者不是責任和重擔、而是很尊貴的職事、要經過神的驗證、才可以蒙揀選和呼召作宣教士、神如何驗證人是否合“資格”?

“驗中”原文是考驗或試驗而證明是合格的,就像黃金經過火驗證明是夠分量的那樣(have been approved)

保羅是經得起考驗,完成了神的託付的人。

受重託任務,責任的承擔是重要的(不輕易放棄),所得的尊榮也大;所受委託的事愈重要,所得的榮耀也愈大。

神把榮耀的福音託付給他。這福音可以拯救無數的靈魂、這“福音”是多麼貴重—關係無數人的永生永死、一個人的靈魂比全世界更寶貴!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因此神這樣委託保羅,是他無上的榮耀。

神驗中人是要看人的內心、並不是他的外表和才幹

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

保羅的內心是:

  (1)“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

保羅傳講福音只忠心地照着從神所領受的託付講、不怕得罪人、也不為討好人說諂媚的話, 按神的旨意認真做好工作,不敷衍塞責,不為應付人、討好人。

(2)只為著神的榮耀(把握機會高舉神、見證主)、而不是為着個人的利害或榮辱而“事奉”,内心不藏着貪心。

(3) 生活聖潔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做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 (提後2:21) 

“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2:6)

但從真誠的內心必然結出果子,彰顯於生命的品德,叫人尊重(顯出神僕人的見証 -- 屬靈的品德、愛心、榜樣),不求人的榮耀,不藏貪心,不諂媚人,不用詭詐,謙卑而不驕傲,自重自潔,無可指摘。

(4)能為主受苦、不計犧牲、經不起大爭戰、大患難

他為福音受盡各種苦難逼迫,還是把它們看成是神驗中了他的歷練之必須過程,是神給他極大的恩典,是神看得起他和抬舉了他、領受這託付是極大的光榮—被神驗中

神不但將福音託付給保羅,也託把這往地極去的大使命託付給所有立志作主門徒的人。(太28:19-21)我們是否把它看作是神的恩典、忠於神的託付?


留言

  1. 靠著上帝所給的勇氣,能抵受強烈攔阻仍然堅持傳揚上帝的福音傳。 又真實明白福音的真義並無膠誤,也不是出於污穢的私心和動機,更不是用詭詐心術不正。

    同時更願意為主而活為主所用,願意犧牲個人的時間享樂及拋開各樣顧慮纏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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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神如何驗證人是否合「資格」,最基本的是透過聖靈的呼召和感動,使被呼召的人立下心志去傳福音,轉化成為自己的確信及責任,全心信服投入去做宣教工作。其中亦會觀察被呼召的人的生命是否有結出果子,會做就別人的生命更生及靈裏成長,幫助建立教會和牧養羊群,影響生命。當然亦需要與神有親密的關係,有敬虔和聖潔的生命,而屬靈方面亦需要具備禱告的能力,講道的恩賜,和對真道的解釋,掌握,應用等等,所有驗證都會在乎那個人對神和福音的忠誠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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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傳揚福音是為了討神的喜悅,不是人。(覺得Francis 講得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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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我真的不知何謂合資格。耶穌和保羅都曾經說 - 只要不是敵擋基督的,就是「同一條船」,不要禁止。所以,似乎只要出於自願,樂意傳揚福音就可以,沒有說明資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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