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 2:2)保羅訓練門徒的模式是“三代相傳”、首先他帶提摩太信主、提摩太從小因母親和祖母的緣故明白聖經的道理(提後3∶15)。在屬靈成長上、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稱讚他」(徒16∶2)。所以保羅揀選他栽陪他成為年青的傳道宣教同工、把他從主所領受的傾囊而授、鼓勵勤勉安慰、亦父亦師的屬靈夥伴、但他不忘囑咐提摩太要找人繼續薪火相傳、被揀選接棒的人有什麼條件?
提摩太跟從保羅已久,聽過保羅多年的教訓,對於福音的真道十分明瞭,應該可忠心地固守了。
“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不單自己能固守福音的真道,也要教導那些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和他一樣地遵守這些真道。不是交託那些跟自己有深厚感情和關係的人、或是為自己培植更大的勢力,也不是在對方的學問、才幹上來培植他,而是需揀選需具備以下條件的傳承接班人:
(1) 忠心:
不但在所託大事上忠心、認真、負責任,就算在小事上也不馬虎苟且,attend to details注重細節,心細手快、盡量確保不失誤,也預計會遇到什麼的困難,能彈性應變。簡單講,盡自己的心思、計劃、籌備、與人協作、跟進、應變、盡力完成所託,不計較個人的犧牲、代價或利益。
(2) 能教導別人:
首先要是個謙卑認真不斷追求學習的人,能夠掌握所學的全備道理,並且有系統地與他人分享、甚至能夠清楚公開教導,讓受眾明白掌握所學的道理。
(3)這人要有受教的對象,以致真理由使徒保羅傳給提摩太、再不失真地傳給這人,再由他傳給受眾。
這樣的要求可確保保羅領受的真道能夠一脈相傳,(連他自己共有四代在傳承中),以致全備的真道繼續薪火相傳地被傳揚開去,讓更多忠心的人一同來遵守。
可見保羅很注重栽培後輩,也要提摩太留心栽培他以後興起來的工人(不斷有接班人)。雖然提摩太還是年輕,但他應同時看重在教會能夠培養更多像自己一樣忠心的人來作主工。
“忠心”的意思,不但要自己謹遵主道,還要為教會後代的需要設想,常以培育真理見證的“接班人”為念,不是只求自己偉大,乃求神的家有更多比自己偉大的傳道人興起。
交託傳承代表信任,相信主會興起許多別的人被主使用。這樣,他才會把他的工作、職責、權限、真理亮光,交託別人;這樣工作便不會受到那有限的自己所限制。我們如果不能使別的信徒成為可以信託的人,這不能算是成功的傳道人;保羅不但訓練提摩太成為可信託的人,而且使提摩太也訓練更多可信託的人,這是福音快速廣傳、教會被建立的秘訣。
保羅說到揀選接棒的人是有以下的條件的,首先是要有忠心的品格,對主耶穌基督要有堅定的信仰和承諾,能夠在面臨試探和困難的時候都可以堅持信念,能夠承擔責任,要夠可靠不輕易放棄所託的使命。其次是要有教導的能力,能夠清楚,有效地傳講真理福音,使信眾容易明白及接受,所以他必先要對聖經有深刻的理解及能夠正確的講解經文。他更需要在靈命上夠成熟,能夠活出主耶穌基督的模樣,好作別人生命見證,使其教導更具有說服力。最後是需要持續的接受訓練,並願意投入時間及犧牲精神去教導別人,願意委身作為對教會的責任及對傳福音的使命,可以在信仰上能夠成為別人的領袖,祝福和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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