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 2:12-13) 是否所有基督徒都能作王?所有信徒若曾經或最終不認耶穌的、是否都不能得救?
這裏所說的“忍耐”,是指上文對苦難的忍耐。忍耐為福音所受的逼迫,甚至為主殉道。
為福音的緣故忍耐受逼迫,這是作王的條件;主為成就福音,也在十字架上忍受了慘無人道的苦難和痛楚,所以祂是萬王之王,因為他是曾被殺的羔羊.
今天我們所受的痛苦,都是訓練我們如何忍耐,以致將來配和主一同坐在寶座上,神允許我們遇到百般的試煉,就是要操練我們的生命,持久的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羅 5:4 )就是盼望來不朽的冠冕和不震動的國
“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
"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
馬太福音論述的"凡在人前不認主的”是指不信之意;但這裏的認與不認,不是關係信徒的得救問題,而是關乎得榮耀的問題。
若以為這“不認”是關乎信徒得救的問題,那麼“我們若不認他”,意思就是不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不信祂,祂也必定不認我們。如果這樣解釋,那麼不信耶穌,不接受祂作救主的人,祂當然是不認他們;但這裏保羅說,“我們”若不認祂,而把他自己也包括在裏面, 所以這裏應該是信徒在受試煉、在人面前為信仰爭戰時,不認耶穌。彼得在那使女面前,曾經不認耶穌,這是在試煉當中失敗了.
如果我們不認祂,祂也不認我們,祂的不認我們,不是不認我們作祂的兒女,而是不認我們是祂忠心的僕人。祂不認那一切不敢在人面前承認祂的,不認主的人、不見證主名,便不配和祂一同作王,因為上文論到信徒如何為基督受苦,便可與祂一同作王。
下文:“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是補充說明上文的“不認”。不是關乎得救與滅亡的“不認”,而是關係到信徒失敗和榮耀的“不認”。我們失敗了,對祂失信了,不敢在人的面前承認祂,但祂還是可信的。彼得雖然曾不認耶穌,但耶穌仍是可信的;祂轉過臉來看他,且在復活的時候特別向他顯現,使他重新得到復興,後來成為神所重用的僕人。彼得的不認主和猶大的不認主是大不一樣的。猶大的不認主是真正的不認;雖然他表面上承認耶穌、跟耶穌親嘴,可是他心裏不相信,根本就不認耶穌。彼得雖然在人面前不認耶穌,但他到底是真正承認耶穌的;他的不認是失敗的不認,不是不信耶穌作救主的不認,乃是關係到將來得榮耀那一方面的不認。所以在彼得這樣失敗以後,耶穌基督還是顯出祂是可信的,叫他重新得到復興。
“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這句話解釋,為何在我們失信的時候祂仍然可信,因為祂是不能夠背乎祂自己的。祂的信實是出於祂的本性,並不像我們出於一種責任、約束;乃因祂的性格就是信實的、不能背信的。祂不能背乎祂的公義、慈愛、聖潔,不能背乎祂自己一切所定規的和應許的。
“祂不能背乎自己”,也包括不能姑息我們的罪惡、過失、悖逆等或是應受管教的情形。祂的話是可信的,不只是包括祂的寬容、忍耐,也包括祂的責備和管教,因為無論是祂的寬容或是管教,也是主給我們試煉,祂都是可信的,原意都是要叫我們得到好處的。
基督徒若能堅定持守所信的道就能與基督一同作王
回覆刪除基督徒若曾經信主,但卻沒有藉著禱告親近神及在主基督耶穌的真道上進深了解,相信亦能得救,但他卻得不著主的喜悅;若最終離開主和他的真道相信就會失落救恩了
但無論如何神是有絕對的主權決定那人是否得救
不是所有基督徒都能作王的,作王的意思是解作是與主耶穌基督一齊享受在天國所得的榮耀,可以在天國中掌權,只有那些堅守去相信主耶穌基督及跟從祂的人才可以得到的。如果那些信徒曾經或最終不認主耶穌基督的話,後果是嚴重的,是會導致主耶穌基督也在天父面前不承認我們:「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然而神是信實和慈愛的,即使我們間中會有軟弱的時候,只要我們最終在面對挑戰的時候仍然能夠保持忠誠的話,在最後都應該可以得著神的應許和榮耀:「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