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 ……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 (帖後 3:6,14) 聖經記載還有什麼情況下、要不和對方交往和遠離他?
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
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
(箴18:24)
你們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 (西4:5)
聖經有許多交友的指引,使我們得著生命的智慧,也免受不必要的虧損,聖經更列明下列的人若不悔改變不可與他相交,尤其在教會群體中,要保守住教會的聖潔(教會要分別為聖,作萬國禱告的聖殿):
(1) 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
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
(箴20:19)
(2)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
(箴 22:24)
(3) 好飲酒的,好吃肉的,
不要與他們來往;
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
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箴 23:20-21)
(4) 我兒,你要敬畏耶和華與君王,不要與反覆無常的人結交,
(箴 24:21)
(5) 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
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箴29:3)
(6)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5:11)
(7) 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做工,吃自己的飯。....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帖後3:11-12, 14)
(8)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着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約貳1:9-11)
聖經提示我們上述的人是“損友”、不可以他們相交,要保持距離,但另一方面,仍然可以展現基督徒生命美好的見證,盼望他們也可以得救,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帖後 3:15)
在與難相處的人交往中,耶穌從來沒有表現出強硬的優越感 ; 相反,他顯示出控制之中的權柄 。 在必要的時候他 使用責備 ( 約 8 : 47) , 但有時他也保持沉默 ( 約 8 : 6) , 提出 問題 ( 可11 : 28-29) , 引導他們看經文 ( 可 10 : 2-3) , 以及講故事 ( 路7 : 40-42)
嘩~ 那麼請問如何傳福音叫人悔改?咁樣基督徒會圍威喂喎~
回覆刪除而且似乎就是「歧視人」- 好像法利賽人,自覺高人一等(守規矩)
應該是指違反聖經教導和原則的弟兄姊妹,若是在互相以愛心說誠實話以至到牧者的勸喻的情況下,仍拒絕認錯悔改歸正,就要與他們斷絕來往
回覆刪除我們應該要不和對方往來,並且要遠離他,就是他故意背道而行,不按聖經教導,傳異端,行淫亂,貪心,敬拜偶像,醉酒,勒索,離間教會,做不敬虔的人,以及那些傳與主耶穌基督的道不符的人。這些是教導和提醒我們要保持教會的純潔和聖潔,要防止錯誤的影響侵蝕我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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