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來 10:9) 基督要“除去在先的”、是除去了什麼呢?祂也要“立定在後的”、這是立定什麼呢?
那些按律法獻的“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都是神所“不願意…不喜歡的”,以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基督照神的旨意來到世上,又照神的旨意獻上自己,才是神所喜悅的祭。聽命勝於獻祭!(撒上15:22) 所以,基督這樣地來到世上,乃是要“除去在先的”—除去舊約和舊約下不能除罪的祭禮;“立定在後的”—立定新約,和新約下有效的贖罪法則,就是以祂自己為贖罪祭牲的救贖法。
“除去在先的,立定在後的”是神的旨意,我們憑這旨意—憑這不再靠舊約的祭,而靠新約有效的贖罪法的神旨—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了。
立定耶穌基督為全人類的救主, 為了我們而死, 然後復活.
回覆刪除因為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的祭,一次就夠了. 所以是除去在先的(舊的燔祭和贖罪祭), 因為人不能用上甚麼, 其實都不足以抵償所犯的罪, 唯有耶穌基督是聖潔的, 以他的血才能贖回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