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來10:22) 為什麼說“身體用清水洗淨了”、這是什麼意思?我們信主是並沒有用清水洗淨身體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來10:22)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9:13、14)

基督的血比牛羊的血更為有效,“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的“灑去”與“若山羊和公牛的血…灑在不潔的人身上…”的“灑”有同樣的意義,就是因灑血而除去的意思。但舊約牛羊之血只灑在人身上,而新約基督之血是灑在人的心中,除去我們一切對神的虧欠,使我們可以存無虧的良心來到神面前,得着真正的安息。

  “身體用清水洗淨了”與“母牛犢的灰…身體潔淨”有同類的意義,按舊約母牛犢的灰,是用調製除污水,潔淨那沾染死屍之不潔的人(民19章)。沾染死物之不潔是外表的不潔,與犯罪的內心不潔不同,所以不是用祭牲的血,而是用除污水。在這裏“身體用清水洗淨”不能按字面的意思解,這“清水洗淨”應當指聖靈藉着神的話,在信徒身上所作潔淨的工作(參弗5:26;約13:1-11),基督不但潔除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使我們沒有慚愧地作神的兒女,呼叫阿爸父(加4:5-6),也常常藉祂的靈和祂的話將我們修理乾淨。

  “身體用清水洗淨”這句話不是指着信徒受水禮的經歷,因節明“這水所表明的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彼後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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