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10:25) 這裏要求不可停止聚會如何遵守?是否任何情況也不可停止聚會?停多少次聚會才算是停止慣了?那日子臨近是指什麼日子?

“不可停止聚會”原文可譯作“不可停止我們自己的聚會”。因為當時希伯來的信徒,有些靈性退後,受猶太教的壓迫而搖動信心,停止自己的教會聚會,而到猶太人的會堂聚會,所以著者勉勵他們不可停止自己的聚會。這句話對於現今的信徒,也同樣適用;因為那些開始冷淡不聚會的人,必然是先停止自己所經常聚會的教會之聚會。雖然聖經認為信徒不應分門別類,我們和那一班弟兄在一起聚會都是一樣的,但聖經似乎預先看明,那些冷淡退後的信徒,將會利用這種藉口而停止聚會,並且他停止聚會必是先從自己的教會聚會開始。所以聖經這樣的命令我們“不可停止我們自己的聚會”。

  “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如果經常性因去多種種原因或藉口停止了聚會,就會漸漸變成停止慣了的人。“慣”原文有規矩、俗例等意思,停止聚會慣了的人,就把停止聚會當作常例,不算一回事。一個從來不停止聚會的人,若初次停止聚會,自己內心會有掙扎、甚至良心責備;但他若停止慣了,就會完全失去當初敬虔的心,完全不以為意,好像人照着普通的俗例行事一樣,毫無感覺,其結果必走向失敗跌倒的路上。

隨便輕易地停止聚會,不但使自己靈性受損害,損失主藉著我們去幫助、勸勉、鼓勵、安慰其他人的機會,而且也成為別人不好的榜樣,容易給軟弱的弟兄引為先例。

當然信徒並不是律法式機械性地死守每星期都聚會,但應該有個渴慕返到神的家聚會去見主和弟兄姊妹的心,並好好預備心靈朝見神,如果因為偶然遇到個別不可控的重要原因而未能返聚會,也不要良心自責,只要為聚會祈禱和關心教會的情況,以後盡量避免類似事情發生而影響恒常的聚會。

  “倒要彼此勸勉”呼應起頭作者的勸勉“總要趁着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來3:13),但這裏特別使我們看見“聚會”與“彼此勸勉”的關係。“聚會”能增進我們彼此勸勉的生活,在聚會中我們不但可以共同得到神話語的提醒,而且常常共同聚會在主腳前的結果,能促進彼此在心靈上的接近,而易於互相勸勉。並且“彼此勸勉”也能防止停止聚會的危險,使那些偶然停止聚會的人不致繼續停止慣了。

信徒若停止聚會,漸漸和教會少接觸,得不着弟兄姊妹的勸勉,在靈性上陷於孤立,就容易失敗了。魔鬼在未使一個信徒完全跌倒之前,必先使他與教會疏遠,落單、孤獨,就會很容易地跌入罪惡的網羅中。

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可以是指即將耶路撒冷被毀滅的日子臨近,就更當彼此相顧,激發愛心,互相勸勉,更不可信心動搖,停止聚會,回到律法之約下,辜負基督救贖的大恩了。

這句話的含意決不是勸勉他們只因逼迫患難的危機臨近,就更當相顧相愛;因為這還不是基督徒應當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不停止聚會,互相勸勉的最大理由。基督徒應當如此相顧相勸的最大理由,乃是等候主的再來。所以這裏“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的含意,更是指着主來的日子臨近,就更當彼此相勸的意思;而今世環境上的苦難與危機,都無非指示我們主來的日子已日益臨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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