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來3:14) 什麼是“在基督裏有分”?人若未能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是否就不得救?

上句“你們中間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惡心”,這不是指已經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乃是指有名無實的“會友”。

 “弟兄們”只是概括性、一般團體性的用法,不是表明被稱呼的人都是得救的人。例如:猶大被稱為門徒,事實上從起初就不信的、並且,“弟兄們”的稱呼乃猶太人彼此都以弟兄相稱(徒2:29),那些聽道的人也稱彼得為弟兄(徒2:37、3:徒7:2—17、徒13:26、38,22:1、5,23:1、5、6,28:17)。

 “要謹慎”不要存“不信的惡心”
“不信”是特指不信永生神而言,“不信”是最大的罪惡。這些有名無實的人知道得着永生的方法,卻又背棄了,其結局當然是滅亡。

 “起初確實的信心”與“不信的惡心”成對比。真實的信心使人在基督裏有分,不信的惡心,使人雖然在教會中間活動,仍會把永生神離棄, 信徒應知道當堅持到底的是甚麼,謹慎省察自己的又是甚麼。

凡是有真實信心的,必能堅持到底;因為使我們能堅持到底的,不是靠我們自己,乃是信靠救我們的主。但凡從起初確實信靠基督的人,祂都救他們到底(來7:25;彼前1:5;猶24),所以必能堅持到底。

“暫時相信”的信心,必是虛假的信心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雖然暫時相信,不是確實的信心;那些確實的信心,乃是持守在誠實良善的心裏,並且忍耐着結實的信心(路8:15、18)—也就是堅持到底的信心。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

邏輯上,這句話只有正面的意思,沒有反面的意思,不能用來反面推論,以為起初確實的信心可能是不能堅持到底的信心,或不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沒有分。否則一個基督徒是否有分於基督,就是現在所不能知道的,要等着看他是否已經把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直到見主前,然後才可以斷定他是否有分於基督;新約中,多次稱那些還活着而信了基督的人為“在基督裏”,並且是與基督聯合的(約17:23;林前1:2-5;林後1:21;加2:17,3:27-29;弗3:6,4:12-13,5:31-32;西3:3、11)。由此可見聖經認為他們都是已經與基督有分,而不是尚未能確定是否有分於基督的。因為那因信基督而住在我們心裏的聖靈,既是要與我們同在,“直等到神之民被贖”的(弗1:14;約14:16),自必保守我們起初確實的信心,“直等到神之民被贖”,否則聖靈就不能永遠與我們同在。

那些從起初確實有信心信靠基督的人,為已經在基督裏的人, 這裏所說“在基督裏有分”,必有另外的意思。按上下文可知就是指在基督的安息裏有分的意思。

留言

  1. 就是基督的救恩算上一份了。
    未能堅持到底即是會犯罪不悔改,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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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基督裏有分」即是可以與主耶穌基督聯合,分享祂的生命,救恩和得享靈裡的祝福,包括將來在天國的榮耀裏也會有分。(約翰福音 15:5)「我就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可以成為神的兒女,可得享永生及會得到聖靈內住。「人若未能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的話」即是代表這個人的沒有真正的信心,可能是需要警醒和悔改,免得離開了神。因為救恩是藉著神的恩典所得的,而恩典就是藉著我們所持守的信心所得到的,真正得救恩恩典是需要持久的信心和順服才可以得到,而真正得救的人是會有聖靈的保守,所以就能持守信心到底了。因此我們應該不斷地確認和堅固自己的信心,依靠神的恩典去堅持守到底,以免不知不覺地失卻了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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