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虧的良心就是全賴主的寶血洗淨一切不義,與神完全和好復和了。人的良心若常蒙主血洗淨,就如保羅強調“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 無虧原文是“好的”,不只是消極方面的“無虧”,而且在積極方面更是“良好”的意思。良心就像一具精細的儀器,良心的作用良好的,面對罪和義的判別敏銳和正確。 A. 指性質美好。 例如主耶穌說“好樹都結好果子”,那“好”字與此同,是指性質的美好(太7:17)。 B. 指福分的好,有益。如:主耶穌稱讚馬利亞揀選了上好的福分,那“好”字亦與此“無虧”同字(路10:42)。 C. 指一個人的品格或道德方面的“好”。如那少年的官稱主耶穌為“良善"的夫子 D. 指物質的美好。 如馬利亞受聖靈感動時,宣稱主是“叫飢餓的得飽美食”(路1:53),“美”亦與“無虧”同字 “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加6:6)“需用”之原文就是“好”東西的意思 良心蒙主救贖恢復了正常功能,被神的真理和聖靈的感動調教,便發生良好的分辨作用,才能最終生出真正的“愛”來, 因為愛是不虧欠人的。 你們對任何人都不要虧欠什麼;唯有在彼此相愛的事上,要常以為虧欠。(羅13:8) 假如信徒犯罪,良心便會覺得有虧,如果對人有虧欠人,就要盡量補償,對神則要悔改、並信靠神的力量離開罪惡,才能繼續保持無虧的良心。 B. 信徒有時存著虛假的信心,是因為過於依憑情感和感覺的作用,熱切地想得着神為他們成就他們的心願,就勉強自己用情感去信,並公開宣稱靠著耶穌的名,成就他的祈禱,直到感覺自我良好,這種信心是虛假的,是不能實現的。 像這種虛假的信,並不是神賜的信心,而是“有偽”的信。因此雖勉強自己相信神的大能和憐憫會按著自己的心願成就自己的祈求,但結果都會落空。 神所賜的信心,是十分自然且毫不勉強的,使你相信祂能隨祂的喜悅成全人所不能的事,信心永遠是建基在神旨意和應許之上。 一廂情願的信會毀壞靈性的基礎,就像房屋建造在沙土上,很容易就倒塌了。 有了信心才會有愛心,因為愛心是從信心這根基上建立起來的。 “基督因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裏”,然後我們的愛心才“有根有基”。(弗3:17) 基督怎會住在我們心中,作我們愛心的根基?是因“信”的緣故。所以說信心若是虛假的,基督就不 “安住”(dwell)在心裏,不能用基督在心裏發揮影響感染力,當然也就不會生出真愛心...
罪得赦免和獲得永生
回覆刪除這兩件不更改的事情就是「神應許」和「神起誓」,兩件事都是永不改變的,因為神是不說謊的,也是祂的本性(民數記 23:19)「上帝非人,必不致說謊, 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 他說了豈不照著做呢? 他發了言豈不實現呢?」,祂的應許和誓言都是可信和堅定的,這樣就可以使我們基督徒的信心大有基礎,更是可以大得勉勵,因為我們都是確信神的話是必然會成就的。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