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 聖經對真敬虔的定義與我們普遍認為的定義有什麼差別?神為何如此定義和要求?
真虔誠是:
(1) 常覺自己活在神的面前
(2) 對神對人存着清潔無愧的良心:
按人敗壞的本性來說,總是喜歡欺負比自己軟弱的人,奉承比自己高貴的人,喜歡在物質方面佔別人的便宜,不想為別人捨棄;
面對比自己軟弱的人,你會趁機會欺負他們嗎?還是幫助他們?
看見窮乏的人,你願意為他們捨棄財物嗎?
(3) 體會父神憐憫的心腸,用愛心照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詩68:5)。
孤兒、寡婦、窮人、寄居的異鄉人都是弱勢社群、社會地位卑微、經濟能力薄弱、無依、無靠無權、無勢,因此幫助他們是不會期望他們有任何回報和利益交換,這樣無私付出精神、時間、金錢、心力去照顧幫助他們,便真正考驗人的虔誠,因為他們無以為報
(4) 表現於聖潔生活:
“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1:27)
“世俗”,原文 “世界”,本書共用過五次(1:27,2:5,3:6,4:4二次)、包括了一切屬世的邪惡風俗、情慾、潮流、和與神對立的學說或宗教、與天國價值違背的世俗標準。
虔誠固然要表現於待人之關係上,但若以為對人有愛心就可以忽略個人的聖潔生活,也不是真正虔誠。虔誠的生活,是除了對神常存敬畏的心,對人有愛心之外,還要有個人的嚴謹生活—“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注意:“不沾染世俗”的意義,不是稍加留意,或在可能範圍內才加以拒絕,而是極力遠避,務求不受絲毫感染的意思.
聖經的定義 - 虔誠是看如何對待他人。我們普遍認知是如何對待神或是否多祈禱。
回覆刪除神的定義 - 其實是看有否跟着聖經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