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後2:4)為什麼還未到白色大寶座的最後終極審判,神便會把犯罪的天使丟在“地獄”? 地獄和黑暗坑有什麼分別?
為什麼天使在終極審判前被丟在“地獄”:
“地獄”原文指地獄中最底的淵藪,是希臘人認為比陰府還要低深的一處地方, 是神執行審判之處
某些犯罪天使現時已被拘禁,他們是隨從魔鬼背叛神的一部分邪靈(參啟12:4、7;太25:41)。天使的能力智慧既然比假先知、假師傅更高,且有更大的超然力量,但也無法逃避神的審判,何況假師傅們呢?甚至某些犯罪的天使也不需等終極的審判,神便即時施行了審判,丟他們在地獄裏。
犯罪者本身的能力和亮光愈大,其所受之刑罰必愈重而難以獲得寬容,神也沒有為天使預備悔改的機會。
“地獄”原文 Tartaroō(動詞),其名詞 Tartarus 是希臘神話故事中之人名。此人身體半溺水中,但他的口干渴非常,每逢他要俯首去飲水時,水便隨着他一同低下去,使他無法飲到水,但等到他的頭抬起之後,水又照樣升起來﹔所以這個人一直浸在水中卻無法飲水而干渴不止。希臘人借用此字代表地獄,但是聖經其他提到“地獄”的地方是用另外一個字gēnna,新約共有12處用過,即:太5:22、29、30,10:28,18:9,23:15、33;可9:44、46、47;路12:5;雅3:6。
因此這裏的“地獄”應與下文“黑暗坑”是相同的地方,而不是指到永刑地獄的地方,因為這些犯罪的天使,不能同時被丟在兩個地方,他們顯然是被拘禁在一個地方。
1. 初步審判: 當部分天使犯了罪,神立即進行了初步的審判,把他們丟在“地獄”,也就是說,他們被限制在某種受苦和等待審判的狀態中,這是一種臨時性的懲罰。
2. 等待終極審判: 天使們會在最終的白色大寶座前接受最終的審判,但在此之前,他們已經被禁錮,以防止他們繼續作惡。“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1:6)
”陰間”常被用來描述所有死者的暫時居所,是一個等待最終審判的地方,不僅僅限於惡人或墮落的天使,相信是和這裏的黑暗坑相同之拘留所/禁錮處。
犯罪的天使被神丟在”地獄“(Tartarus或黑暗坑)中,作為初步的懲罰和禁錮,等待將來的最終審判。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已經被限制了活動,這不同於一般人死後等待的地獄。
地獄就是與神隔絕的地方,黑暗坑中就是與魔鬼同住的意思嗎?
回覆刪除終極審判不關乎天使,而是關乎人,是吧?(還是關乎魔鬼?)
最後的終結審判是應用於世人的,我們等到主再來的時候就會接受審判,我們就都要向神交帳,但天使應該就沒有被審判的機會,也毋須交帳,因為神是已知道它所做的一切,所犯的罪孽,神也是不會寬恕犯了罪的天使的,會把它們丟在地獄裏,在黑暗坑中,至於它們要等候審判的時候,應該跟人的審判不一樣,因為它沒得交帳,且會即時扣押在地獄或黑暗坑裏去。我估計地獄就像大監獄,永遠受刑,而黑暗坑估計是用來作臨時拘留扣押,等待神的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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