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 2:9) 為什麼說唯有我們是被揀選的族類?難道以色列人不也是被揀選的族類嗎?他們不也是神的子民嗎?我們與被揀選的以色列選民有什麼分別?

在舊約時,神揀選以色列作為祂的選民,這是通過亞伯拉罕的後裔來實現的。以色列被視為神特別揀選的民族,神與他們立約,給予他們選民的身份,最終希望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並賜下至尊的律法規範他們的生活,和應許之地及福氣。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5-6) 這表明以色列在神的計劃中有特殊的地位。

神的揀選原初的旨意是包括全世界誠心歸主的人,在舊約神首先要以色列作選民是作為“班代表、班長、模範生” 為祂在萬民中作見證,最終使萬民歸向真神。

在新約時代,由於以色列作為選民的職責失敗,神把揀選為祂的選民作祂的見證之角色“擴展"到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無論他們的民族或背景。彼得指出信徒和以色列一樣也是被揀選的族類”(彼前2:9),這是包含所有順從神的子民,無論是以色列民或外邦人,他們被統稱為“聖潔的國度”和“屬神的子民”。

舊約時代也有外邦人歸主成為選民的一部分,如摩押女子路得、妓女嗽合....因為神的救恩由最初便是向全人類開放的,但任何人必須真誠地悔改並結出悔改的義果,並不能單依據與亞伯拉罕有血緣關係就自然成為屬靈天國的選民、人必須依從亞伯拉罕的腳踪,效法他的信心、才能真正成為屬靈的選民,否則按舊約摩西的律法,離棄神的必然受咒詛。

以色列的身份和特權是基於神與他們所立的約,包括律法和儀式。他們的責任是遵守神的律法,成為聖潔的民族,向列國顯明神的榮耀。

新約中的教會,也被稱為“被揀選的族類”,這包括所有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無論其背景和民族。基督徒的責任也一樣是宣揚神的美德,活出基督的樣式,並在世上作光和鹽。顯明神的榮耀和美德。

舊約中的揀選主要是基於民族和血統,而新約中的揀選是基於信福音和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新約中的揀選是普世性的,向所有人開放,而舊約中的揀選主要是針對以色列民族。但要注意揀選是託付和差派被揀選的人去工作(見證主、領人歸向真神)、並非指到揀選去得救或滅亡

新約中信徒的身份和使命與舊約中的以色列選民有其承續性,但也反映了救恩歷史中的新階段。在基督裡,所有信徒被稱為“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和“屬神的子民”,他們被呼召來宣揚神的美德,並在生活中見證神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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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為我們順從主耶穌基督的福音,接受祂為我們的救主,所以就得享進入天國的機會,將來可以與神同住,這就算是我們被揀選的一族。而以色列人雖然也是被揀選的族類,但他們不單是因為信主跟從耶穌基督而被揀選的,更是因為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與神有立約,是為神的至民,原先就已被選定得以進天國,及後因為他們有不信主耶穌基督及有勃逆神,所以神就將這救恩傳給世上的其他的萬民,每個人只要相信及跟從主耶穌基督就可以獲得這個救恩,也便成了神所揀選的族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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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每個信耶穌基督都是神所揀選,是珍貴的。
    以色列人也是被揀選的族類,因為神與亞伯拉罕立約。
    我們是因為耶穌基督才有救恩,以色列人則是早已被揀選會獲得救恩和祝福。
    其實,我不明白為何要搞清楚以色列人和基督徒被揀選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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