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2:18) 如何能“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為何這樣說?
本節說明信心與行為的不可分割。
我們絕不能說這個人有信心,那個人有行為,是各有長短,仿彿這是各不相同的兩樣東西, 各人可以只需有其中的一樣,這就完全誤解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了。
同時,我們也不能把行為當作信心,以為我既有了行為,就證明必定是已經有信心,因為“行為”未必全是出於信心,有些行為可以靠自己去完成或虛假地活出來,但真信心卻必定產生相應的行為表現,恆久持續的真義行為也必定來自於信心才能堅持繼續下去;這是互為表裏,二而一、一而二,緊密不分的。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2:22)
雅各用一個例子說明,(雅2:4-175)『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沒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飲食;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信心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是死的。』正好說明我們只用信心(即口說不做)去幫人是幫不了,唯有用埋行為一齊去幫才會成事,才可以真真正正的幫到手。若我們只靠著行為去幫人,可能亦會受到世俗的左右而幫錯了,所以說「信心和行為」是要一起用的,缺一不可。
回覆刪除就是無法將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人看,所以雅各才說會藉著行為將自己的信心指給對方看。
回覆刪除所以信心和行為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