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什麼是過失?為什麼話語上沒有過失就是完全人?人除了話語,還有許多其他的過失,這裏有否矛盾?

過犯原是絆倒、失足 、錯誤、罪過(offend , stumble 、fall 、sin, err, transgress),我們每天生活和與人相處都有許多過失、謹慎言語比較爭取作人師傅喜歡發言教導他人更為明智。

真有智慧的人,絕不會用言語傷害別人,因為真智慧是從“上頭來的”,不會引起紛爭、嫉妒;倒是“清潔和平、溫良柔順”的。言語也是信心行為的一種。保羅勸勉提摩太要在凡事上作信徒榜樣時,把“言語”列在第一(提前4:12)。事實上、“言語”在我們的人生中確是生活表現的最重要部分,(心裏充滿、口便說出,人也容易受刺激冒失開口,衝口而出)時刻都會影響我們自己或別人的聲譽、人格或事業。沒有人能一天不說話,也很少有人能在一天中沒有說錯過一句話,所以若果人能在言語上有相當強謹慎的自制能力,也有智慧在適當時合場地對象表達合宜的說話,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必定有美好的靈性和上頭來的智慧,有神的同在,才能勒住舌頭,說出美好不傷害造就人的說話,因此也必定能夠在生活其他層面上沒有過犯成為完全人,完全人原文並不是強調完全沒有過失的意思,而是特別指到完全成熟(of full age) 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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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說話傷人?或者不精準?
    話語最輕易 & 會傷人。(每天說很多話,所以出現過失的機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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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過失就是做錯了事情,解決問題的方向不正確,或可使人絆倒,變成害人害己。因為人最首先容易犯錯的地方就是口出惡言,會深深的傷害到別人的心,並會懷有怨恨,進而會做出報復的行為,成了沒得挽救的結果,所以若能首先能控制話語上過失的話,就應該會沒了行為上的過失,就會成了完全人。除了話語之外,基本上人若沒有在言語上得罪人,亦不會發生過失的行為,同樣自己亦不會犯錯,只要學效主耶穌基督的榜樣,那就沒有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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