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前4:5,17) 信徒作為神家的一份子,仍要在基督臺前為今生的所思、所言、所行交帳並受審判,審判後的結局會是怎樣?

信徒在基督臺前的審判:

1. 審判的目的:
檢視信徒在地上的行為,並對此給予獎賞或懲戒每人的工作都要經過火的試驗,好的工程會得到獎賞,而那些不合神心意的工程將被燒毀。(林前3:13-15)

審判不涉及救恩的得失,而是檢驗信徒對神的忠誠和順服,並作依據承受多少永恆的基業和獎賞、不忠心的就會受主的責備和承受永恆的虧損。

2. 審判的性質:
   - 基於行為:我們的所思、所言、所行都將在基督臺前被審查。“綿羊、山羊的審判是依據實際為他者付出的行為(太25:31-46)

他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羅2:6)

   - 公開透明:所有事情、人一切的心思、意念、言語、行為,將顯露無遺, 沒有任何隱藏之處。

我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

審判後的結局
1. 獎賞:
   - 天上的財富:那些在地上忠心事奉神,行善事積攢財寶在天上的信徒,將得到天上的財富和冠冕。(太6:20)。
   - 不同的榮耀:根據我們在地上的忠誠和順服,信徒將得到不同的獎賞和榮耀。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

2. 懲戒:
   - 失去獎賞:那些沒有遵循神旨意的信徒會失去獎賞,冠冕被奪去,但並不意味著失去救恩。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5)

3. 永恆的盼望:
   - 新天新地:最終的盼望是與基督永遠同在,新天新地將沒有痛苦、眼淚和死亡。(啟21:4)

信徒要常反省自己的心思、意念、言語、行為,並以敬畏的心過敬虔的生活,因為我們都將在基督臺前交帳。

留言

  1. 審判後若是義人就可以僅僅得救,若是不信主耶穌基督,仍舊在世上過著犯罪的生活的話,就要受到永火的刑罰。所以這裡提醒我們就算作為基督徒都只是僅僅得救,因為我們也須要在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向祂交一生的帳,看看我們的行為,服侍和忠心方面,是否被接納,有沒有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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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審判後就可以和耶穌在一起了吧? (Francis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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