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啟 21:7) 在永恆得勝者可以承受的基業是什麼?和不得勝、謹謹得救的的基督徒有什麼分別?
得勝者指的是那些在信仰上忠心並克服了各種試探和挑戰的基督徒,為主打完美好的仗,跑過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這些得勝者在永恆中將承受以下的基業和獎賞:
1. 享有永遠的生命
永與神同在,享受與神的親密關係,與神親密的程度,(坐主寶座的左右)在乎今生和神的經歷、對神的認識和擺上、奉獻、事奉,能否為主受苦,至死忠心為主作見證,生命有多麼成熟似主,是否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和愛人。
得勝者將住在新耶路撒冷,他的僕人要見他的面!在神的光中行走、歡呼、雀躍、跳舞、飛翔、敬拜,享受神的榮耀同在,好得無比!
2. 成為神的兒子
這強調了他們在神國度中的尊貴身份和繼承的權利,神的名字要寫在他們的額上,獻出他們是屬於神,是上主得意的傑作(正如藝術家會在他的精心傑作署名一樣)
3. 得著生命的冠冕、榮耀的冠冕、不朽的冠冕、公義的冠冕、喜樂的冠冕,與主一齊同座寶座,執掌王權
4. 得著永恆的產業
(參考: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可獲主人賞賜5座/10座成的賞賜的比喻,因為在小事上忠心,主人要將更大的事加給他們,擴大他們的治理範疇)
在永恆神的國度要加增無窮,所以得勝者所管理的範疇也要不斷加增。
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 9:7)
5. 從主得著尊貴、榮耀、稱讚,父賜給主的榮耀。主也要賜給我們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正如我們合而為一. (約 17:22)
使你們的信心既經過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1:7)
與僅僅得救的基督徒的區別
1. 屬靈的獎賞:
得勝者在信仰生活中展示了堅定的信心和忠誠,因此在永恆中將享有相應的屬靈獎賞和尊榮。
(主要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僅僅得救的基督徒雖然也得到永生,但因為不忠心就被奪去冠冕和失去永恆的獎賞。
2. 得勝者經歷了更多的屬靈成長和成熟,面對試探和挑戰時依靠神的力量得勝,有輝煌的戰績在永世給給所統治神的子民作見證,歸榮耀與神。
僅僅得救的基督徒在屬靈成長上有限,不肯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缺乏今生與主獨特精彩的經歷,生命一片空白,只留下羞愧和遺憾,作永恆神的子民之鑑誡
3. 得勝者在永恆中與神的親密關係將更加深厚,享受更完全的同在和親密。
僅僅得救的基督徒雖然也與神同在,但與神的親密程度和深度不如那些在信仰上完全忠心的得勝者。
承受全地並治理全地,行出神的旨意和心意。(僅僅得救的未能行出神的心意)
回覆刪除永恆得勝者可以得到神的榮耀與獎賞,可以作王管理世上的一切,因為他作為神的兒子,亦得到神的獎賞,授權可以跟神一樣有權柄掌管萬有。如果只是謹謹得救的基督徒就因為沒有得到神的榮耀和獎賞,他的得救只算是神給予的恩典,所以就只可以得到不被扔進永火裡受刑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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