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什麼是過失?為什麼話語上沒有過失就是完全人?人除了話語,還有許多其他的過失,這裏有否矛盾?
過犯原是絆倒、失足 、錯誤、罪過(offend , stumble 、fall 、sin, err, transgress),我們每天生活和與人相處都有許多過失、謹慎言語比較爭取作人師傅喜歡發言教導他人更為明智。 真有智慧的人,絕不會用言語傷害別人,因為真智慧是從“上頭來的”,不會引起紛爭、嫉妒;倒是“清潔和平、溫良柔順”的。言語也是信心行為的一種。保羅勸勉提摩太要在凡事上作信徒榜樣時,把“言語”列在第一(提前4:12)。事實上、“言語”在我們的人生中確是生活表現的最重要部分,(心裏充滿、口便說出,人也容易受刺激冒失開口,衝口而出)時刻都會影響我們自己或別人的聲譽、人格或事業。沒有人能一天不說話,也很少有人能在一天中沒有說錯過一句話,所以若果人能在言語上有相當強謹慎的自制能力,也有智慧在適當時合場地對象表達合宜的說話,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必定有美好的靈性和上頭來的智慧,有神的同在,才能勒住舌頭,說出美好不傷害造就人的說話,因此也必定能夠在生活其他層面上沒有過犯成為完全人,完全人原文並不是強調完全沒有過失的意思,而是特別指到完全成熟(of full age) 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