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 主清楚表示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這豈不是靠好行為進入永生,是律法主義?為何主如此說?
19.5 因為少年財主認為自己已經很良善,從小遵守誡命,只是沒有得永生的把握,耶穌就針對他提出"要做"什麼的問題,就要求一件要做的事要:變賣財物分給窮人,還要來跟從他心目中的“良善的夫子”,這才是真正的善.
因為十誡中首四誡是對着神的,但他未能做到“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他愛自己財物多過神的良善.
耶穌是順著少財主問題要行什麼才有永生,所以就透過誡命考驗他,令他知道自己知道誡命卻不能行,從而來到耶穌面前,信他就是神的兒子,至善的那一位,跟從他而得永生.
罪令人與神分隔,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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