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我且照着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羅3:5,7) 未信的人,有以上的強辯,應該如何回答他?

神降怒審判人,是因人犯罪和不義;當神審判責備人的時候,就顯為公義.

有人強辯說人的不義,正好讓神彰顯出祂的公義 (羅3:5),人的虛謊也襯出神的真實, 人作惡,顯出神的良善, 那麼神就不應該審判人的不義.

難道神降怒,就顯明祂是不義的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審判全地的神,必須秉持公義(創18:25)。

惡人有惡人的理,連盜賊也有他們自以為是的道理,為自己的犯罪作惡,尋找推卸責任的理由。但我們要以神的話為真理,而不應試圖自圓其說, 難道人的不義有它的用處麼? 難道作惡真可以成善嗎?但這是人強辯的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這樣的辯解,是混亂神的真理,也證明他們不肯悔改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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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羅的回答:為甚麼不說「讓我們作惡去成就美善吧!」
    (即是有人說 - 他不做壞人,無法讓好人顯明,所以他做壞人行惡事,是合理 - 為了突出好人。這顯然是胡說八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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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神發怒是因為人的不義,那些不信的猶太人說的理由只是用來推卸責任的,說成是人用犯罪來突顯神的榮耀,只不過是以虛假來狡辨罷了,神根本是安坐天上的寶座,不會受人的影響,極之穩妥,毋須要用人來顯明祂的榮耀。事實上神的審判是公義的,是按照神的屬性而定,人的不義反而只會突顯出神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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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神本來就是義的,也都是榮耀的神,根本不需要人去作什麼而顯出神的義和榮耀;人的不信已經成為罪使自己與神的愛隔絕,故此人要認罪悔改歸向神;若說自己犯罪更顯出神的義和因著自己的虛荒而顯出神的榮耀,其實只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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