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在613條誡命中,耶穌指出最大的誡命及律法的總網:"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經文引致以下舊約: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4-5)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利18:19) 十大誡命中首要的誡命是“只有一位神”,引申出來的是“不可有偶像”,“不妄稱神的名”(尊他為聖),“當守安息日”,專注於神和人建立親密關係. 全部都是以神為中心,要和他建立尊重和親密的關係,耶和華是在心中最獨特、超然、無可比的地位。 One Lord, One Love, and All of Life 若沒有了愛,這世界會是一個何等可怕及痛苦的地方。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14:21) “愛神比獻一切燔祭更為重要。” (可12:33) 聖經人對神的態度就是“盡一切去愛”,包括下面幾方面: 1.盡心(思想、意志、情感、渴求、決定) 2. 盡性(氣息、生命、靈魂、真我 true self) 3. 盡意、盡智(理解、思想、心志、意念) 4. 盡力(力量、能力) Do you Love God as you think? 面對人生各種事物決策上,有沒有反映出你對神的愛? 你有冇拼命盡一切力量、心思、資源去愛神?不息一切代價去回應他的恩愛? 只有一位主,所以只能愛祂一位,專一愛神。 「愛」包含了向神守約及委身之意(雙向的:神愛祂的百姓,因而拯救及保護他們;百姓則回應也愛神,且單單向上帝盡忠及順服)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4:20)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被造的,別人也一樣擁有寶貴的生命,要懂得愛、尊重、愛惜、照顧別人 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壹4:11) 耶穌吩咐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一種選擇,是誡命,耶穌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怎樣相愛,我們愛,是因為上帝先愛我們。
因為律法讓罪顯明?(不太明白)
回覆刪除保羅指出罪本身就是有毒鈎的,它與律法互相掛住,所以罪的毒鈎就是律法了,因為律法講明了神的標準和要求,但同時也揭示了人無法達到這些標準所帶來的罪性,所以律法通過各種的規則和條例,展示了人類在神面前的無能和罪性,使人得知自己的罪惡狀態。 當人意識到自己無法遵守律法時,就會感到自己正在受到律法的約束,見到自己的罪惡和墮落。因此,律法不是為了拯救人類而設的,反而是為了揭示人類的罪性和需要拯救的必要性。最後,「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因為律法揭示了罪的存在並加強了罪的影響。
回覆刪除因為律法讓人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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