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論到使者,又說: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來 1:7) 為什麼用風和火焰形容神的使者和僕役?

本節引自詩104:4,天使不過是神的僕役,奉行神的命令,正如神以風和火焰為“僕役”,成就祂的旨意一樣;但基督乃與神同等,是發命令的,不是接受天使命令的,是受天使的服役,不是為天使服役的。

  “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或可譯作“神使祂的使者成為諸靈,使祂的僕役成為火焰”。照這樣譯法,本句所注重的是天使只能成為神所使他們成為的,奉行神的旨意。他們所以能成為諸靈,沒有血肉之人所有的軟弱,並非由於他們本身的能力,乃是神使他們這樣的;照樣,神要使祂的僕役如同火焰那樣熱烈、光明,也不是他們本身的功效,乃是神的能力所使然。總之,他們都是神的僕役,都只能照神的意願,成為神所要他們成就的樣式;但神的兒子基督,乃是與神一樣,絕非天使所能比擬的。

經文以“風”和“火”形容神的僕役、也可被理解為神的僕役是要有熱心和行動的,不是單單聽而不從或者冷淡地遵從。(風就是空氣的流動,火焰會燒除一切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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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即是不需要是人的身體。任何東西都可以是神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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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風的特性是無形的,強大的,是不可預測的,亦是具隱秘性的(就像聖靈一般),不會被人看得見的。而火焰就是熱刺的,可以用來燒毀,將世上的物件銷滅靜化,例如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般,另外亦代表了光明和啟示,例如(出埃及記3:2)「耶和華的使者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十分適合將神的信息帶來世上。而風和火都是自然界中的原素,而神能夠差遣風和火為使者和僕役,彰顯了神的大能和權威,連風和火這些自然界的原素亦要為神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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