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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來13:17 )依從和順服那些教會的領袖和管理層有什麼準則?是否凡事都支持和聽從從?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來13:17) 依從順服帶領的引導是有條件的: (1)時刻為群羊靈魂警醒看手、知道教會靈性的需要,有禱告的心依靠上主和認識神的真理才能正確的看守,防止異端邪說世俗潮流之侵入。 (2) 他們決策每一件事都深知要對主負責和向主交賬,是忠心敬畏神的管家 (3) 引導者是眾數(“他們”)、並非一獨大,專斷決策,而是有團隊的事奉,互相配搭和平衡,也彼此看守。 總而言之凡事不可越過聖經的教訓,人總有失敗軟弱的可能,也有盲點和個人的不足,作為帶領者,更加要聆聽上主的聲音和群眾的需要,決不可教皇式尊大濫用權柄,也要行在光明中,接受全群的監察,正如有日所有事奉和決策,都要在光明中、在基督台前受審交賬

13.2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6) 捐輸是指什麼?捐給誰?怎樣才算蒙神悦納的行善?

忍受凌辱的祭,乃是個人方面為愛主的緣故而甘願犧牲的“祭”。頌讚的祭,是愛神的人向神方面所獻上的,但“行善和捐輸的事”,則是信徒為神而施行在人身上的善行。神不但悅納我們自己願為主受苦,並向神頌讚,也喜悅我們在別人身上顯出我們因愛神而行出的美善。 如果自己正在為主受苦的時候,仍不忘記“行善和捐輸”,就必更為神所喜悅了。當時的希伯來信徒中,有好些人為主的緣故,家業被人搶去了(10:34),所以他們當中難免有好些人在困苦之中。因此有行善力量的信徒,不可忘記顧念窮乏的弟兄和教會需用,但就算為窮乏的信徒,也不可因為窮困而忽略了行善。窮困並不能使一個樂意“行善”的人不行善,唯有愛心冷淡,才真正使人無力行善和捐輸。 “行善捐輸”也是一種“祭”,意思就是我們不要把“行善和捐輸的事”當作我們對人的一種功勞或恩德,而應當把我們作在人身上的善事,當作我們自己對神的一種奉獻、在主裏面的愛心團契分享,才是神所喜悅的。 行“善原文是“to do good,'是這個世界和人的生命平價美善”  "捐輸": 原文是團契fellowship,即分享的意思,不斷向身邊有需要的鄰舍施予分享。

13.1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來 13:13) 我們如何出到營外為主受苦?營外是指什麼地方?

按利4:5-12,16-21,第16章,贖罪祭牲除脂油和腰子等物要燒在祭壇上之外,身子要搬到“營外”(未開以色人在曠野紮營居住的地方)燒掉,但祭牲的血要帶入聖所對着幔子彈血七次。 搬到營外焚燒,乃是污穢應予丟棄的意思,預表耶穌基督為我們擔當罪惡,成為污穢被神所丟棄、所咒詛的(太27:46;林後5:21;彼前2:24)。但祂所流的血,卻帶到天上的至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有完全的贖罪功效。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贖罪祭牲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贖罪,而祭牲的身子卻必須被移到營外燒掉。因此耶穌要為“百姓”完成贖罪大功,就必須在城門外被棄絕。祂必須拒絕耶路撒冷的人要擁護祂作王的試探,才能在十字架上用祂的血叫百姓成聖。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13:13) 因此我們也當來到十字架前,把自己獻上,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耶穌在世時代、以色列人已結束曠野營幕的生活將近兩千年,在曠野的帳幕早已建成聖殿。所以這裏所說的“營”,是指耶路撒冷城居民居住地方而說、基督既然必須拒絕“城門”內的人的擁護,才能在“城外”被人嫌棄和拒絕而釘十架流血,“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這樣,我們也必須從舊約的律法中出來,接受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又從今世的虛榮、地位、權勢、財富和各種試探中出來,忍受主所受的凌辱。所以這“營”是代表所有與基督十字架道路相反的屬世事物。在此著者勸勉那些已蒙救贖的信徒,不但不可因為主受苦而退縮,想重回猶太教中,反倒應當脫離舊宗教的束縛,和一切阻擋他們行走主所走過道路的事物,來到十字架的祭壇下,獻上自己為活祭,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12.7 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來12:26) 神為何要震動天地?這應許背後的意思是什麼?

神降臨西乃山傳授律法時, “祂的聲音震動了地”,就是震動了西乃山,“遍山大大的震動”。“再一次…還要震動天”,指主再臨時的情形。主自己曾這樣預言:“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着天上的雲降臨”(太24:29、30;可13:25、26;路21:25-27)。 “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乃是祂的一個應許。雖然祂再來的威榮比降臨西乃山傳律法的情形更大,但對於信徒卻完全不是可怕的降臨,乃是信徒所盼望等候的降臨,是實現祂對信徒所應許的而已。但對那些棄絕並違背祂福音的人,就應當知道,既然祂再次降臨時不但震動地還要震動天,則他們必更無法逃避祂的審判,而必被定罪了! “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12:27)   “被震動的”就是指這世界的國,與下文“不能震動的國”成對比。“就是受造之物”,不是指一切受造之物,僅指上句屬“被震動的”受造之物。“都要挪去”就是都要更改廢去的意思, “那不被震動的”,指基督的國和屬基督之國的人。信徒是從世界的國遷到“愛子的國”的人(西1:13)。這句話指出世界的國要被“挪去”的理由,因為基督的國要取代這世界的國直到永遠(見啟11:15)。

12.6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來12:23) 天上諸長子是誰?為何他的名錄記在天上?什麼是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天上有沒有義人是未被成出的?成全是什麼意思?

有千萬天使的集會( “所共聚之總會”,指大集會之意。 來到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諸長子”原文無“子”字,只是“諸首生的”。這句話可譯作“也來到那些名錄在天上眾長子的選召會”。在此教會(原文是被揀選的會眾)是“首生的”基督之身體(弗1:23),信徒在神所造的萬物中是初熟的果子(雅1:18)、所以稱教會為“諸長子” “總會”乃是一切有信心的人所共同來到的地方。一切名字都已經被錄在天上,都同受一個聖靈,同蒙一樣“天召”,同有一個指望,同奉一名受洗,同事一位真神的(弗4:4-5),也必同享天上的榮耀,都是同屬於天上的大家庭。 因著主的救恩、審判我們的神,已經成為我們的天父,就當勇敢前進,持定前面的盼望,不灰心退後了。 來到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所到的地方:“被成全”也是“被完全”的意思,是指信徒因基督的寶血在地位上的完全、所有罪惡全赦免、無瑕疵、被聖化. “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就是指得救稱義的義人之靈魂。這些義人已經在天上,已經完全,他們的靈魂已經與主同在,等候榮耀的身體復活。而現今有信心的人,也要到他們所到的地方,有他們所有的盼望和福樂。

12.5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來12:18-19) 為何神要選擇在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角聲的山上、在如此極其可怕所見的極其可怕,使人恐懼戰兢的環境向人說話?」

“不是來到”的山乃是西乃山,代表律法(下文錫安山代表恩典):   A. 能摸的山: 舊約律法下的人,行事是憑感覺和眼見,神使用許多實物教材,希望以色列人明白律法影兒子所指到的再來的實體真像。 但新約信徒行事乃是憑信心,不是憑眼見(林後5:7),主耶穌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1-23)。   B. 有火焰的山:,當以色列人要領受律法時,“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山上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遍山大大的震動”。這火焰表明神聖潔公義的威嚴,不是人所能擔當得起的。(出19:18) 在烈火面前,所有雜質都被分離只有純淨的精金才能存在,我們的神是烈火,不容讓虛假和雜質,非聖潔是沒有人能夠見神  C. 有密雲黑暗的山:當神降臨在西乃山時,全山被密雲所遮蓋(出19:16) 律法使罪人無法與神無阻隔地交通,律法只強調神的公義、聖潔與威嚴的方面。但信徒不是來到這黑暗密雲的山與神相會,我們乃是憑耶穌基督的血在光明中與神相交(約壹1:7),律法的帕子已經除去,現在信徒已可以靠著主的寶血敞著面,已經看見住的榮光。   D. 有暴風的山:火焰、密雲與黑暗,都不過使以色列人不敢接近,存着戒懼的心前來,但“暴風”則使以色列人難以站立得穩。 “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這暴風可代表神執行審判的能力,使一切在律法下的罪人,都不能在神前站立得住。   E. 有角聲的山:“有…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以色列人在未聽見神的聲音之前,都想能親自聽神說話的聲音,但聽了以後,就要求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出20:18-19)。 現今信徒不是來到有雷轟、閃電、角聲的山,也不是充滿懼怕、發顫地用肉身的耳朵來聽神的聲音,乃是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聽聖靈在自己心靈中的聲音(約壹2:27;帖前5:19)。 F. 不能靠近的山:在神未降臨西乃山之前,以色列人已經先有三天的時間潔淨自己。神又一再吩咐摩西要在山下劃定界限,叮囑以色列人切不可靠近山邊,“凡靠近這山的,即便走獸,也要用石頭打死”,這告訴我們罪人無法在神聖潔公義的律法下與神有坦然無懼的交通。   G. 極其可怕的山:“所看見的...

12.4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來12:15) 什麼是毒根,為何不能容讓它生出來?

“失了”原文是缺乏、遲到、趕不及。 全句可譯作“恐怕有人達不到神的恩”。 "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毒”原文苦味、苦性,“根”原文 是本、源、原因。 “毒根”不是指信徒個人心中的一種惡毒因素,乃是指團體中的惡毒因素,因下文接着說:“…擾亂你們…叫眾人沾染污穢”,可見確是指團體中的一種“毒”。這毒根可能是指一種異端或錯誤的道理,或一種犯嚴重罪的人,能影響其餘信徒的。按上句那些達不到神恩的人,他們知道許多道理,卻把屬靈真理的教訓視作平常,沒有敬虔的心,甚或淫亂、貪戀世俗,他們的行事與言論似是而非,使許多其餘的信徒受影響而沾染污穢;總之,這“毒根”與“麵酵”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都是能使全教會陷於不聖潔的罪中的。但著者警告他們,如果他們不謹慎—不為自己和全教會謹慎,不追尋和睦同心,不在聖潔的路上向前追求,不挺起下垂的手發酸的腿,其結果必使教會失去見證的能力,以致那些在教會中原本是有名無實的信徒,更加放膽犯罪,給魔鬼攪擾教會的機會。

12.3 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致歪腳(或譯:差路),反得痊癒。(來12:12-13), 作者鼓勵我們無論怎樣疲倦、乏力也要再次發力挺起來,但該如何為自己修直道路? 為何修直道路這麼重要?修直道路又如何使自己痊癒?

由於上文的各種理由,所以不應灰心喪氣。雖然苦難常使我們的手下垂、腿發酸,但我們既有美好盼望擺在前面,就應當效法古時那許多有信心的人一樣,藉着信心堅持所承認的盼望,使我們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重新得着能力,作應作的事,走應走的路。   “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就是在靈性上走正直的道路,不要走彎曲的道路,不憑自己的意思走歪路,否則,就會使我們的腿更加發酸,更覺疲倦灰心、甚至因逃避苦難而走了去多彎曲冤枉路,反而受了更多無意義和價值的苦。   “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瘸子走路原比常人困難,若瘸子走差了路,要回頭再走就必更易疲倦灰心,不想前進。如果我們沒有修直我們的道路(即是揀選正直、合神心意的道路),除去我們道路上各種崎嶇不平的阻攔,只會使自己的腳發酸,停止前進,且使那些在靈性上原本是“瘸子”的人,因我們所留下的彎曲腳蹤而走差路,更加疲倦喪志、無力前進。但如果我們修直自己靈性的道路,留下正直的腳蹤,使那些靈性上是瘸子的人也同樣走在正直的道路上,便不致走差路,這樣就使他們的瘸腿“反得痊癒”了。

12.2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8) 如何分辨逆境和苦難之事是神的管教、還是神的試煉、還是撒旦的攻擊?為何神“忍心”管教我們?

苦難出於神的有: (1)天天“背十字架”,忍受十架苦難和羞辱能換生命、榮耀、公義、喜樂的冠冕 (2) “一根刺免”得自高,使人謙卑、俯伏、知道自己有限、軟弱和無有 (3)“火的試煉”使人更加純正冇雜質、真誠、忠心和決心經得起考驗 (4) “管教”:神伸出管教的手,是要人知道離開祂必是惡事和苦事,犯罪必有後果和影響。是人悔改回到神面前,管教的目的是使人於神的聖潔上有分,正如修剪除葡萄樹枝子以致結果更多。 “撒旦的攻擊”也是神容許才會發生,撒旦的目的只是拆毀、破壞、使人遠離神、灰心喪志和軟弱失敗。但神可利用這些攻擊和苦難顯出祂的榮耀和成就我們的品格、造就和豐富我們的人生。

12.1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來12:3) 為何思想主曾忍受罪人的頂撞、我們便可以避免疲倦灰心?

上文指出由於這許多不同時代環境中的見證人共同經驗的結果,印證了神信實的應許和聖約之可靠,和我們盼望之確實,現在只需我們奔走這有盼望的路程。困難障礙一定會遇到,有時可能疲倦灰心,要重新得力和不灰心,我們要注意: 1. 放下各樣的重擔(12:1)   “重擔”乃是一種拖累、累贅的包袱、負擔、重量壓在身上,使你不能快走。舉步維艱。 放下重擔的意思是着重在除去它們對我們靈性上的阻力,放下沒有價值或不這麼緊急的事項(像舊約安息日的精神,在這聖日不能夠挑擔子),而不是要放棄應盡的責任和本分。 行遠路的人要帶的行李愈少越好,是必需品,以致可以輕身上路,早日達到終點。 2. 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12:1): 就是不要貪戀罪中之樂,不被罪惡的網鑼纏累,不容讓自己陷在試探的沼澤中不能自拔,總要拒絕試探,遠離惡事。因為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一隻死蒼蠅就使香膏發臭。 “脫去”就是徹底的一刀兩斷,不容讓罪惡轄制、捆綁和纏累我們。 這原“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6:12) 凡人物或事情一旦成為你的“癮”而轄制你、纏累你、妨礙你,都要靠主不受其控制或霸佔我們的生命. 3. 存心忍耐(12:1): 要恒心每天都放下重擔”和“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不是偶然一次或暫時的“放下”“脫去” 最使人喝采的不是最初的一段路程,乃是最後的一段路程,信徒的忍耐也當“成功”(雅1:2),經得起時間和事物變遷的考驗、否則就不算忍耐。 4. 奔那擺在前頭的路程(12:1):  這路程是神“擺在我們前頭的”,是一條現成的已開通好了的路程,是藉基督的血所築成的天梯,此外再無旁路。 基督徒應跑的天路永遠是“擺在前頭的”,正如保羅強調要“向著” focus (正確方向)標竿直跑!並且要全速盡力奔跑!因為 “擺在前頭”的就是永遠的福樂,神國降臨人間,天地萬物復和,基督和教會作王掌管永不震動的國。 走天路不是像隨便悠閒散步或遊公園,乃是像走過有各種野獸和盜匪的路,必須盡速走過。 5.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12:2)   “仰望耶穌”,這是使我們能放下重擔,脫去纏累,存心忍耐奔走前面路程的力量。這句話指出我們如何能擺脫各種今世纏累,輕快地走靈程,不是憑自己的努力克制,乃仰望主耶穌的幫助(信靠、依賴、等候、盼望),“仰望耶穌”就是要以“耶穌”為奔跑的標竿和終點(正...

11.8 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來11:40) 神為我們和信心英雄們預備了什麼更美的事?為何要一同同得才能完全?

本章中這些信心英雄,他們為信神的應許,已經作了美好的見證,付了重大代價,表現出各種忍耐、勇敢、捨己的行事。但他們都是存着信心死了,並未得着所應許的—(救贖主和那天國的產業:神所經營有根有基的聖城新耶路撒冷)。他們雖然已經因信盼望這位神所應許的救贖主,並確信神為他們預備更美的產業和獎賞、所以他們不貪戀罪中之樂和今世的短暫事物、並且因著信便得了神喜悅的明證,雖然他們直到死時,仍未得見神所應許的救贖主和天國的產業,但是他們一直保持他們的信心,勇敢忠心地遵行神的旨意、直到主懷安息。何況現今我們已經看見救贖主的來臨、受死、復活、升天、坐在高天至大者右邊,豈不更當用堅定的信心,等候祂的二次降臨麼帶來給我們的恩、產業和獎賞?舊約的先聖也一同和我們等候那復活的身體、進入永恆的國度、享受主的獎賞和永恆的福樂、共同見證造物主和救贖主的偉大 大家既然一同盼望同樣的事、所以神也命定“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可見神為我們所預備的,和神所應許他們的,是相同的事,是“他們”和“我們”所能共同得着的、並且比今生和今世所有的事物“更美”,大家都一起等待這“更美的事”完全成就

11.7 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來11:32) 試簡單述說以上六個人名為何被神記念在希伯來書的信心英雄榜上?他們是什麼樣的人,為神做了什麼特別的事?

歷代以來的信心英雄,所留下的無數榜樣,已充足地證明神的恩典和信實,是我們所無法遂一“細說” 唯有有信心的人,才能在時時處處都看出神的大能和奇妙作為,那些沒有信心的人,卻只知為眼前的困難發怨言。 其他信心英雄榜人名有:   A. 士師基甸(士6—8章):以色列人受米甸人欺壓,基甸原是瑪拿西支派中至微小至貧窮的(士6:15),但因着信,只帶着300人,擊敗米甸全軍,帶來40年平安。   B. 士師巴拉(士4—5章):以色列人受耶賓王轄制,底波拉(女先知)照神的旨意吩咐巴拉領軍攻擊耶賓王。雖然巴拉曾要求底波拉同行才肯出戰,似乎是他膽怯的表示,但同時也是他信心的表現。他要一位代表神的先知和他同去,就是表明他相信神過於相信自己的勇力。巴拉並不看重在人面前能否維持英勇敢的榮譽,他所看重的乃是在戰爭中能否得着神的指導和同在。   C. 士師參孫(士13—16章):參孫是士師記中最血氣軟弱的、感情生活一敗塗地、但亦記載得最詳細。但他勇敢對付非利士人、因他的信心,他仍可被神使用拯救神的選民。基督徒應當追求聖潔,但若以為每一個人,要在各方面都完全了之後,才能被神使用,這並不正確。若是這樣,自古至今,沒有一個人配被神使用;但事實上,許多被神使用過的人,都有特有之弱點。不過,就算在工作上被神使用、生活卻上失敗,其結果必受虧損,正如參孫的悲劇(盲了、失能力、被監禁、勞役、羞辱, 最後和敵人同歸於盡)。   D. 士師耶弗他(士11—12章):他的出身是眾士師中最不好的(母親是妓女,自己是匪首),但他卻也因着信成被神所重用去拯救以色列人的士師!可見神的恩惠如何因人的信心臨到人的身上,使一個卑污不堪的罪人,變成神貴重的器皿。   E.  先知撒母耳(撒上1—4章):撒母耳是最末一位士師,制服非利士敵人、是帶來列王時代的第一位先知,他從童子到老年,終身盡忠事奉神,常常週遊以色列將神的啟示教訓百姓,為他們祈禱(參撒上12章)。 F.  君王大衛(撒上16—17章):大衛在少年時曾因信殺死巨人歌利亞,向其罵陣說:“你來攻擊我是靠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着萬軍之耶和華的名”,(撒上17:45)這是他信心的第一個大勝利。以後他又因信制服群敵,建立會幕前不停的敬拜讚美的體系、作詩篇無數、放棄二次能殺追殺他的掃羅之机會去自立為王、因信耐心等候神使他作王的時候、預備妥當所有建造神聖殿的材料、...

11.6 他因着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來 11:27),出埃及記記載摩西是因為誤殺埃及人東窗事發而逃避法老的追殺離開埃及(出2:14-15)、為何希伯來書說他不怕王怒?

摩西殺死埃及人之後,法老想要殺他,他是因懼怕法老而逃亡到米甸(出2:15),但這裏卻說他是因信離開埃及,“不怕王怒”。(這不是指他40年後勇敢地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事蹟) 出埃及記所記是摩西人性軟弱的一面,本想靠自己的血氣和力量改變同胞被勞役的厄運,卻因此闖出大禍,被迫逃離埃及,但是按摩西向神的整個信心情形而論、雖然摩西曾有屬肉體的軟弱,但按摩西深信神對列祖的應許(更美流奶蜜自由應許蒙福之地、整個民族不再寄人籬下、受不公平的苦役),與埃及人之財物比較而論,摩西仍算為“因信”和“不怕王怒”而離開埃及的。如要釋放解救百多萬奴隸同胞脫離法老的手,必定會觸碰法老的逆鱗和埃及全國的經濟利益,摩西不單放棄埃及法老女兒之子尊貴的身份、權位和財富,反而是冒極大的風險會被法老監禁和殺害,但他仍勇敢地揀選了“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而丟棄了在埃及“享受罪中之樂”。 他之所以要逃離埃及,是因為連自己要解救的同胞中,也有人挑戰:“誰立你作我們的領袖?” (出2:14),加上風聲傳到法老,殺害即將臨到,解救釋放同胞之客觀條件時機未成熟,所以他要先逃離埃及,亡命逃亡異鄉,心中難免恐懼,但是始終他對列祖的神之應許的信念沒有改變。摩西如果真怕法老的怒氣、只要他放棄希伯來人的身份、仍然承認自己是法老女兒之子、透過他養母求法老特赦他誤殺人的罪、他一切可以“東山再起”、仍然享受一切屬世的福樂、但他始終因信選擇不怕法老王的怒氣之道路   “他恆心忍耐”,就是指摩西往米甸的事。這句話也解明上句“不怕王怒”的意思,不是指他殺埃及人那一時的勇敢,乃是指他住米甸的幾十年忍耐等候神的時候之生活,米甸離埃及不遠,法老若要認真追捕摩西,並不困難。摩西幾十年來在米甸的日子,也是活在法老的陰影和威脅下的,但他仍然選擇信靠神的保守,沒有在逃走去更遠的地方、因為他始終莫忘初心 -- 等機會要解救自己的同胞。   “恆心忍耐”這句話,也說出摩西逃到米甸寄居,並非毫無目的地隱居度日,他乃是存忍耐有恆的信心,等候神出手拯救他的同胞.   “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這句話暗示摩西在米甸寄居的靈性生活,是與神十分親密的。

11.5 以撒因着信,就指着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來11:20) 創世記第27章記載以撒因年老眼昏花、分辨不出雅各是冒充以掃的身份奪取長子的祝福,為何希伯來書說他因著信為他們祝福呢?

以撒為兒子祝福時,曾因貪食以掃的野味,偏愛以掃,而準備為以掃祝福,忘記神在以掃、雅各出生時所告訴利百加的話:“…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結果卻又被雅各欺騙,而把最好的祝福給了雅各。這似乎不是以撒生平中最值得記念的事,因為這是他的失敗,不是他的得勝。 以撒曾有好幾次,因非利士人等爭井而退讓忍耐,至終得着神為他預備的水井(創26:12-22),依人看,這樣的事是更值得在這裏記念的。但聖經在這裏,卻不記他這些謙讓的德行,而特別記載他為雅各、以掃祝福的事。因為他雖然在這件事上,有他的軟弱,但他的信心卻也在這件事上,表現得十分清楚。當他為雅各祝福以後,以掃回來,也到他面前求祝福,他就“大大的戰兢”;以掃知道自己的弟弟騙了福氣以後,就痛哭哀求他父親,再為他祝福。那時,以撒雖然是偏愛以掃的,他卻回答以掃說:“我已立他為你的主…現在我還能作甚麼呢?”結果他只能為以掃祝福一些比較次等屬地之福。這顯明以撒深信他所祝福的話,實在都是神藉着他祝福人而已,神要照祂的旨意成就,不是人可以隨自己的喜好而改變的。他這樣憑着信心為兒子祝福,等於相信神應許他的後裔必得福的話是實在的;所以這件事在神眼中看來是更有價值的、因為以撒最後也因信尊重神的命定和相信神聽他祝福的祈禱、成就當初的预言。這樣因信軟弱變為剛強反而值得神記念在希伯來書信心英雄榜之事蹟. 希伯來作者強調以撒的信心,(比他的謙讓更重要),越過他的軟弱和偏愛,雖然他有軟弱和眼睛昏花,但神卻容讓透過以撒祈禱反而把最大的祝福賜給雅各,成就當初神的預言和旨意:“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創25:23)、他也深信神必定成就他祈禱的祝福,沒有人能憑血氣更改。

11.4 因着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來11:11),但創世紀的記載是撒拉聽到神的使者的預言他要生子,他便心裏暗笑,說謊否認她有笑,她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創 18:12-13,15) 為何希伯來書卻說他相信了應許?

這裏只稱讚撒拉的信心,卻未提到她曾經不信(暗笑)。撒拉聽到神對亞伯拉罕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的時候,曾心裏暗笑說:“我既已衰敗…豈能有這喜事呢?”(創18:10-12) 但她因神指出在祂沒有難成的事,也知道她一切的軟弱(暗笑,看自己衰敗的身體、認為不可能成事)、 因此按希伯來作者,她其後悔改了,並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不再看人的能力,只相信神能使無變有,神的信實必成就祂的應許,使她曾經的的不信和軟弱被神不再提起了,而只記下她最終信心的功效。   A. 她以神和神的應許為可信的。   B. 她因信雖然過了生育歲數,還能懷孕,生出無數的子孫來。 撒拉以前專注於自己的能力和客觀的環境、經過神的使者顯現後、他開始運用信心、以神和祂應許的話為可信的,便在自己的經歷上看見神的奇妙作為、信神有多少,才能看見神的作為有多少。

11.3 以諾因着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着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來11:5) 不是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來9:27)、“罪的工價就是死”(羅6:23),為何這裏說以諾不至於見死?

以諾是亞當的第七代孫兒,他因信與神同行300年而被神接去"不至於見死"。 以諾活到65歲,生了瑪土撒拉。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才開始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因"瑪土撒拉”名字意思是“到他死時必要施行”,或“在他死時將有大事發生”,結果他活得最長壽,共969歲他死時洪水審判便來臨)……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 (創5:21-22,24) 以諾也要像世人一樣日常的責任:“生兒養女”,但他仍能夠維持與神關係親密,也曾得神的啟示預言主再降臨及惡人受報。(猶14-15) 以諾憑着信心過與神同心、同行,拒絕罪惡,以神為樂、為友, 他因知道神的審判快要來到,在當時罪惡的世界堅持與神同行300年,便被接到神那裏去,離開這日漸走向毀滅的世界。 聖經記載被神接去的人除了以諾,還有以利亞 (有火車火馬出現, 以利亞就乘旋風升天去了 - 王下2:1-11)。有人以為這些是恩典的特例,使他們不見死,正如主第二次回來時,仍在世的基督徒也無需經過死亡便直接有復活身體而被提(帖前4:17)。 另有解經家認為“不見死“並非指肉身的死,而是不見“第二次的死”。 (對因信得勝者的應許) "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啟 2:11)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啟 20:6)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啟20:14) 所以以諾被神接去,就像其他基督徒一樣走完世程,靈魂返到天父懷裏等候肉身的復活。 而以利亞被旋風接去升"天"(在"空中", 不是升到第三層天),因為: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約 3:13) 先知以利亞達信給(猶太王)約蘭說:耶和華你祖大衛的神如此說:因為你不行你父約沙法和猶大王亞撒的道, ....(代下 21:12) 而以利亞被接升天的記錄見於列王記2:1-11,而約蘭作猶大王的記載, 卻遲至王下8:16 才出現。雖然作者未必按時序寫出列王記,但有可能以利亞比接升天後仍然回到世上,才能寫信給約蘭, 以利亞被接升天,就如昔日腓利被提往曠野向埃塞俄比亞大臣傳福音一樣(徒8:26),因此其後以利亞也同...

11.2 亞伯因着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 為何亞伯獻上的祭比該隱的更美?該隱也有付出代價獻上他的祭品、為何神不也收納?

亞伯的獻祭蒙神悅納的原因在於他是因著信心而獻,並不靠自己的行為自義(來11:4),所以亞伯因著信,獻上比該隱更美的祭物,這成為他得稱義的見證。而該隱沒有得到神的悅納,原因不在於他的供物(看其後摩西的律法,農作物也是可以作素祭獻給神),而是因為他本人的行為(其後看出該隱性純粹因為在神眼中亞伯比他好現殺了他的弟兄,可見他性格暴戾、容易妒忌,神問責他關於他的弟兄去了哪裏的時候,他還不願意承認他的問題, 反應他的驕傲。 神看中亞伯的為人行為和內心善良正直,所以他​​獻什麼神都悅納。相反,該隱的惡行不善,獻什麼也沒用。神更重視人的內心和因著對祂的信靠而產生的行為,有所獻程祭物的回應,而不僅僅是外在的祭物。

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何謂信心?什麼才是真正的信心?

根據下文無數信心英雄之經驗所得着的信心之定義,他們經驗可信的神和祂真實可靠的應許,所以只要我們有確實的信心,即藉著信心我們看見了“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   “所望之事”就是將來的事,是神所應許而尚未得着的事(來11:39;羅8:24:“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 “實底”原文是基礎、契據、篤信 “確據”就是憑據的意思. 這裏也指出信心的功效和信心與盼望的關係。 信心就是對於盼望中將來之事一種確實堅定的信念,這種確實堅定的信念,如同契據一樣,成為我們所盼望之事的一種保證,使我們對於尚未實際得着的神的應許,像已經得着的一樣。信心不是希望神的應許是信實的,而是承認神所應許是信實的, 只需等候到了神的時間便會完全成就。 信心和盼望,有一個共同的性質,就是都是屬“將來”和“未見”的。信所未見的盼望才是真信心,才是有根基的盼望。盼望使信心成為有價值的信心,信心使盼望成為有基礎,有“實底”的盼望,而不是虛幻無憑的盼望。 信心是不要憑眼見的,它乃是使我們對於那些眼所未見,或不能見的事物,覺得如同眼見一樣確實。所以信心本身就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著者闡明信心的意義和功效,為要使那些從前在猶太教之下,憑眼見,要看神蹟,守禮儀的希伯來信徒,明瞭信心的涵義和價值。因為他們現已在新約恩典下“因信得生”,就不可再像在律法下的人那樣,凡事憑感覺、眼見(林前1:22;林後5:7),乃應以“憑着信心”(林後5:7)為行事生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