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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腓4:13) 是否每一件事我們依靠主都能做得好?做得完全?我們豈不變了“十項全能”?人生是否總會有些事情是我們力有所不逮,如何信靠主都不能作成?

保羅的秘訣就是"凡事靠主",相信主會加足夠力量和恩典,讓我們去勝過一切難處我完成他的使命。 既然靠着加力的主,凡事都能作,就不必憂慮,也更不需要貪心或不知足 這裏說“凡事都能作”是特別指到上文經濟物質供應方面的不同處境,雖然經過富是和卑賤不同的階段,但保羅從不缺乏,“凡事都能作”去應付生活上所需,就不用為將來作太多掛慮了。所以這句話不只是得勝各種環境的秘訣,也是知足的秘訣。他所以能凡事知足,並非不求長進、得過且過,而是十分積極和有把握的。他深信主是無所不能的,只要倚靠祂所加的力量,在凡事上、各種境遇中,他就都能得勝了。他既有了這樣的一位榮耀豐富的主,怎能不在凡事上都知足呢? 所以,這句話更深一層講出,保羅的知足絕不是勉強地說服自己;不要去貪愛世界、要以所有的為足;而是因為他事實上已經滿足了。他有了一位凡事都能作的主,已經不用有任何其他的要求了。 保羅靠主而活,不為自己的缺乏憂慮,也不為要得着信徒日後的供給而說奉承的話。雖然常供給他的教會不多,他卻沒有故意露出窮相或令人可憐的樣子,也不是豫先宣佈“憑信心生活”,然後開始“不受薪”傳道。他只是滿心相信主的看顧和供給,見證主豐富的恩典!

4.3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腓4:6) 真的可以做到一無掛慮嗎?世上這麼多突發事情、許多非我們能力控制範圍、或智慧預計之內,怎能不掛慮呢?禱告交託主後,是否仍要為前面所掛心的事,作審謹的計劃?

為甚麼要一無掛慮?因為掛慮其實不能加增什麼,憂慮也不能改變事情,只能影響我們的情緒和健康、蠶食我們的信心和奪去我們的喜樂。 人不歡迎令人掛慮的事,卻都善於掛慮,無論是健康、工作、經濟、關係.....無一不成為人們掛慮的理由。但神卻吩咐我們“應當一無掛慮”。神不會吩咐我們作我們所作不到的事,祂既這樣說,就表示我們可以作到。但許多信徒卻自以為,其他事可以不掛慮,但“某一些重要的事情”卻不能不掛慮。 一無掛慮這句話等於告訴我們,沒有一個重擔是主所不肯擔當的。我們所以會掛慮,實因未將重擔和憂慮交託給主。 “一無掛慮”的意義並非不計劃、不籌算、不作工、不負責,而是不憑自己負責、不靠自己的聰明智慧、全心信靠交託,成功後也將榮耀全歸給神,神賜給我們聰明、智慧和辦事的才幹,分析事物和判斷的能力,並各樣的恩賜就是要我們盡本份,也要和同工們協作,一起尋求神,達到共識,神不是說我們在世上不會遇到困難,而是要我們學習在困難中信靠、交託,仰賴神的恩典,勇敢而不掛慮地忠心前進。 “一無掛慮”的秘訣就是“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便要為我們作其餘的。We do the best God to the rest. 只要我們凡事在禱告中告訴神,神便會幫助我們。禱告表示我們對神的信賴、倚靠,感謝表示對主的順服,承認主所允許臨到自己身上的都是美好的。我們若這樣生活,便可以經驗這一無掛慮的應許了。

4.2 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 (腓 4:5) 什麼是謙讓的心?是否凡事都要謙讓?不是只應該跟從最好的意見和方法嗎?

謙讓原文是溫和、溫良、和平、有禮的, 有度量的 (gentle、 patient 、moderation),上文說到兩位姊妹不同心,必然影響肢體間的喜樂和事奉有果效,所以應該要靠主常常保持喜樂的心,不太介懷成敗得失和他人爭一日之長短,對人應該要溫和、溫良並和平地相處,協作,要平心靜氣不堅持己見,學懂快快聆聽、慢慢動怒、慢慢地說。 當叫眾人知道”他們謙讓的心?眾人”指一切人,包括未信者,要有謙讓的心作為美好見證,能使逼迫反對的人感覺慚愧、不安、甚至希奇,真正謙讓的心是發自內心的品德。 謙讓的心就是主耶穌的心。第二章說主也“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祂毫不揸拿這些榮耀、尊貴、位分和權力,只全心順服父神,這謙讓的心與上節的"靠主喜樂"是有關聯的,因為驕傲的心常常和他人比較競爭、便會產生嫉妒、不安,謙讓的心卻能常常喜樂,因為知道主就在當中在掌權、在監察。人若能在豐富或卑賤的環境,在別人奉承或不大恭敬時,仍能保持謙讓的心,就能靠主喜樂,主耶穌被人拒絕時,仍能有安息,是因為祂的心“柔和謙卑”(太11:25-27) “主已經近了”是我們應當常常喜樂,並謙讓的理由。主既已近了,一切今世所受的損失、逼迫、苦難、不合理的待遇和痛苦,都不會很長久,快要得着還報了。我們更當存着謙卑和喜樂的心,等候祂的再來。 “近了”可指空間的“近”(約3:23;徒9:38),也可指時間的“近”(太26:18,24:32),可以指主再來的日子近了或者主很親近地靠近。

4.1 我勸友阿蝶和循都基,要在主裏同心。 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做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腓4:2-3)友阿蝶和循都基是什麼的人?為何保羅要勸他們同心?革利免又是誰?

人與人相處,就算靈性很好,也難免有誤會或不愉快的事發生。這兩位姊妹的不同心和爭執可能不是為着名利,但由於各人有不同的處事態度、真理的詮釋,待人的方式也有緩急寬嚴之異,很容易便發生種種誤會,甚而互相輕視對方,以致爭執不和。 保羅公開勸友阿爹和循都基兩位姊妹同工要同心,可見她們彼此間的衝突早已表面化了,無論是為甚麼緣故不和,在主裏總要和睦,不是一定要判斷是非對錯,而是她們必須除去嫌隙,恢復和睦。 “但我靠着主自信我也必快去。”(腓2:24)既然自信必快去,為甚麼還要公開勸勉她們要同心?這都說明她們的爭執已好遺嚴重,以致保羅迫不及地要她們趕緊和睦,不願再稍微拖延。 “要在主裏同心”,“主裏”是解決一切隔膜的地方,不論她們彼此之間有甚麼意見和虧欠,都應當在“主裏”彼此饒恕。 “我也求你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恢復和好。保羅甚至要要求教會領袖介入處理他們不同心的問題。 “這兩個女人”應該在腓立比教會中頗有影響力,是和保羅一同勞苦的同工,是女執事或領袖人物,因此必須盡快堵塞破口,避免教會結黨和分裂。 “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大家永世裡仍然要一起相處見證主,就不應有任何芥蒂嫌隙。他們是在基督裏,弟兄姊妹彼此有永遠不能分割的親密關係,同屬於主。既然這樣,總不能在見主時仍然不和,否則怎能歡喜安然見主? 這兩位姊妹都是在福音工作上為主勞苦,不是懶惰不肯犧牲的人,他們不但事奉主,更是殷勤勞苦地作工。保羅稱讚她們是他的同工,紀念他們的長處(肯為主擺上、勞苦作工) “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按教會歷史,初期教會有一位監督名革利免,可能就是這裏所說的革利免,保羅特別提到他和另一些不知名的同工,可見這些人都是跟友阿爹及循都基一起事奉主,讓大家回憶起初一起勞苦共同建立教會,推廣福音工作的貢獻。 保羅甚至以這兩位姊妹的和睦作為自己的喜樂。“你們就是我的喜樂,我的冠冕”, 反之如果她們仍不同心,無形增加了保羅在監獄中的痛苦。  

3.7 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着甚麼地步行。(腓3:16) 保羅自己訂立了很高的唯一目標:要得著基督,不惜受苦,不怕反對和犧牲,但他在這裏卻說:“到什麼地步就照什麼地步行”、這是什麼意思?

靈性的進步要按部就班、循序漸進,不能取巧急進,一步登天。雖然保羅講論他自己的經歷是那麼高尚,目標那麼正確,態度那麼謙卑和熱切,令人羨慕,但他的這一切經歷,如果裏面沒有那種程度,是不可以勉強模仿做作出來的。信徒各人必須按照自己的靈性追求長進。 對於那些靈性比較軟弱、靈程較落後、似乎是趕不上的信徒不灰心,也不因為看見別人跑得那麼快而焦急。因為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靈性地步追求,最重要是繼續渴慕和追求,目標清晰,走上信心的道路,渴慕最終能成為完全人,神終必會引導他們進到靈程高深的地步.

3.6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腓3:13) 保羅說“忘記背後”、“忘記背後”是指到忘記背後什麼?我們的歷史又怎能忘記?

保羅一再聲言他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他過去的歷史,為耶穌付出的犧牲,忍受各樣的苦難和迫害,在反對浪潮中,於極短時間內能夠靠主在各處建立教會,福音得以廣傳,得著極大的啟示,親眼看見復活的主,受聖靈感動寫下幾付一半新約聖經,.....但保羅仍然強調要繼續奮力追求、因為還未完全得著、美好的仗還未打完,當跑的路還未跑盡,福音還未傳到地極,保羅這種追求的態度,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態度。忘記不是指過去的失敗、軟弱軟弱的陰影,而是連其輝煌的成就也忘記,毫不自滿,專注於前面的目標,忠誠地走完神擺在他前面的路程,無怨、無悔、無愧! 全副軍裝,沒有一種是保護背後的;所有的軍裝都是為着向前迎敵的;若轉背逃跑,就必失败。在屬靈戰場上,應當勇往直前。保羅正是這樣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不論以往是成功或失敗,都不回顧,面得自誇和疑惑,因這些事都是阻礙我們前進的。

3.5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所以得着我的:或譯所要我得的)。 (腓3:12)基督所以得著我的是什麼?他為何要得著我?他又要我得什麼?

保羅所要得著的,並且一生奮力追求的: (1)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得以在祂裏面 “認識”是不單頭腦思想上認識或間接而來的知識,而是親身經歷、感受和體驗,是一種很深的親密互動關係。 (2)曉得耶穌復活的大能,与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盼望終極榮耀的復活 就是依靠主復活無窮生命的大能,勝過今生一切的苦難、逼迫、艱辛、和自己一切的軟弱,甚至死亡也不懼怕,因為擁抱榮耀復活的盼望。 (3) 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好耐要得的獎賞是champion冠軍的獎賞,best of the best,取決於今生如何經營神所託付的工程,忠心所託。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着獎賞。 (林前 9:24) 盼望天上大獎賞(太5:12、路6:35) 得着基業為賞賜 (西 3:24) 神人摩西也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 (來 11:26) 得着滿足的賞賜。 (約二 1:8) 主耶穌所要得著的,就是: (1) 我這個人: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主和愛人如己,主流盡寶血用重價買贖我們,就是要我們作祂愛的俘虜,甘心情緣無條件地奉獻自己, 回應祂的大愛和呼召, (2) 得著教會 使教會合一相愛、作神的家,聖灵的居所,作祂無瑕疵的榮耀新婦,與主匹配,一起作王 (3)成就建立一個永不震動的國,充滿和平、公義、仁愛,認識神的知識充滿遍地,消滅一切罪惡,榮耀神!

3.4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腓3:11) 我們信主不是有復活的盼望嗎?為何保羅說“或者”他也“得以從死裏復活”?

保羅除了要認識基督外,他特別指到要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及效法主(腓3:10) 「或者」(腓3:11)的翻譯似乎暗示保羅對將來之復活沒有絕對的把握可達到,原文「或者」由「若」及「何時」 二字組成,"或者“不是說他對死後復活有懷疑,而是他不能確定何時可達到這地步。是判處他死刑後,為主道而死之時呢?抑或是獲得釋放後的更遠的來日呢? 另外,二字組合起來可視為一個的宣言,意「好叫」(in order that) / 「如此」(and so)(如NIV)。有些學者認為組合方式是一種自謙式的表達謂保羅自知必可達到,只是他謙遜地説「或者」而矣。 保羅才說過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基督的死。他在這樣說的時候,心裏懷著復活的盼望。保羅對末日復活並沒有疑問(徒 24:15) 註:「或者」(腓3:11)這個詞組原文在新約裏共出現了四次,每次出現都在表達做某件事以期達到某種結果。(參徒27:12、羅1:10,11:13-14】從這些用法可以看出,這個詞組也可翻譯為“以期”或“相信”。這個詞組的用法表達了一種因果關系。

3.3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着基督; 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腓3:8-9)我們信主不是已經有基督在我們心裏,與主聯合,同成為一灵,為何還未“得著基督”?“得著基督”是什麼意思?“得以在他裏面”又是什麼意思?

丟棄“萬事”的範圍包括有害的事,或未必有害的事;任何只要是阻礙保羅認識基督的 (即使原本看來是一件“好事”),他就都當為有損的,選擇丟棄。 丟棄阻礙認識基督的萬事,在乎屬靈的看見。這種“看見”跟認識基督有密切的關聯,認識基督愈多,經歷他測不透的豐富,長闊高深的大愛,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就對這短暫今世的虛空也認識得愈清楚,越容易“當作有損”、“看作糞土”般立刻丟棄。 保羅丟棄萬事之目的,是為要得着基督。只丟棄萬事是消極的,佛教也是萬物為“空”、削髮為僧,表面上也丟棄了萬事,卻並未得着基督,結局一無所。 「得著耶穌」,不是為著得著耶穌的福分、智慧、安慰、盼望和能力,而是耶穌自己,與主有深厚的連結和關係,那是一份對基督的渴慕,是把耶穌當至寶的熱切與愛,“得以在他裏面”、代表最深的聯合,任何事情都不越過耶穌,到時在他裏面而行,思祂所思、愛祂所愛、行他所行。

3.2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腓3:6) 保羅真的可以在律法上“無可指責”?但為什麼他又說他是罪人中的罪魁?

保羅不但熱心律法,還熱心逼迫教會,反對那些傳恩典之福音的人(徒8:1-3,9:1-2;林前15:9;提前1:13)。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加1:13-14)。 保羅表示他以往對律法的態度,比現今那些律法主義的割禮派更積極得多,並且“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律法上的義/因律法而得的義”,也就是照着律法上的一切禮儀規條遵行,如割禮、守節期、安息日,或各種應行之潔淨禮等。凡事照着律法的手續辦理,就是律法上的義。保羅在這方面是嚴謹地做足手續禮儀條文,表面上是無可指摘的,達到“法利賽人的義”(太5:20),但主嚴厲責備法利賽人(太廿三章),因為他們的內心驕傲自義,唯利是圖,甚至侵吞寡婦的資產,假冒為善,按著人意傳統添加許多條文和規矩捆綁人,將難擔的擔子加在人身上,成為地獄之子,教導人不可貪心,自己仍然貪心,與律法的精意背道而馳。 如今保羅醒覺了,被聖靈光照知道自己是罪人的中的罪魁,不但沒有愛人如己反而迫害殘殺信徒,自以為熱心事奉神,卻是攔阻人進天國的。

3.1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靠着肉體的。 (腓3:3) 保羅在基督裏有什麼可誇口的地方?

基督為我們流血贖罪,又把我們的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十字架(加5:24),使我們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這種“割禮”能引致我們“以神的靈敬拜”(即靠著聖靈的感動和帶領、內心向神專一、忠誠的實際敬拜)。 在基督裏受了真割禮的人,是以“基督耶穌誇口,不靠着肉體的”。這意思就是:靠基督為他們所完成的救恩誇口,而不靠肉體上接受的儀文記號作為遵守律法的誇口。當時割禮派的人不但以割禮作為得救條件之一,而且以自己肉身受過割禮為誇口(他們是更為純正優秀亞伯拉罕的子孫)。這完全違背了割禮的真正意義。因為割禮不過是藉着看得見的肉身受痛苦,以表明那看不見的“肉體”要受對付。但他們既以肉身受割禮為誇口,炫耀自己比別人強,就等於放縱那看不見之“肉體”,高抬自己,這就和割禮的屬靈意義背道而馳了。

2.6 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腓2:15) 人真的能做到無瑕疵嗎?特別是週遭的人都是彎曲悖謬,真的可以避免受他人的影響仍然堅持以品格言行去宣揚、彰顯和照耀明光嗎?

上文順服神的旨意,與在凡事上都不發怨言、起爭論,就是“使”信徒可以成為“無可指摘,誠實無偽…作神無瑕疵的兒女”的重要因素。   “無可指摘”,就是消極方面不給人有毀謗的把柄。   “誠實無偽”,可譯作“馴良”/“在惡上愚拙”。原意是純一不雜。信徒要表現出真純誠實的美德。   “彎曲悖謬的世代”—就是現今的世代。彎曲形容它的詭詐,悖謬形容它對神的悖逆,與在道理方面的錯謬。在這樣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更顯得難能可貴。注意,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不只是作一個可以被一般人稱許、沒有大過失的人,更是作一個沒有小過失的人,在小事上也忠心。   “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這句話提醒信徒,為甚麼要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因我們在這世代中,有如明光要照耀在黑暗中。主在世時也曾如此教訓門徒(太5:14-16),但倘若信徒之間發怨言起爭論,或在生活行事中給人可毀謗的藉口,就叫這“明光”被遮蔽了。 要活出"無可指摘,誠實無偽,無瑕疵"的生命,需要:   1. 順從神在心中之運行和帶領   2. 與肢體同心,追求和睦,不發怨言   3. 要求自己誠實無偽、忠心辦事,謹慎信靠神。 舊約先知但以理在最複雜的朝政權力鬥爭下,仍能在高位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 (但 6:4),就是因為他從年幼便立志堅定地信靠神和一日三次風雨不改的禱告生活。

2.5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腓 2:12) 信徒們豈不是已經得救?為何還要恐懼戰經地作成得救的功夫?得救不是不靠人的行為嗎?如何作成自己得救的功夫?

上文是論到主的順服,作為門徒的榜樣 “就當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 “戰兢”是形容十分小心謹慎,唯恐有所差遲、未能做好盡職,以致受責(林前2:3、林後7:15、弗6:5),如同做僕人對主人該有的態度(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 所以在這裏保羅勸勉信徒要“恐懼戰兢”,是勸勉信徒要存敬畏神的心,小心謹慎地生活工作,唯恐有失於神的託付,有負有愧神的大恩。信徒應存這樣的心,活出神的救恩。   “作成得救的工夫”—“得救”可譯成“救恩”或“得救”。“作成”原文 可譯為“顯出”,“藉…作”,“成就”。“活出你們的救恩”( work out your own salvation), “得救”並非狹義地單指到罪得赦免,還包括得救脫離肉體的敗壞和邪情私慾,所以本句的意思是要將自己所得着的救恩活出來、彰顯出來。初信蒙恩得救,只是救恩的開始,我們讓神在我們生命中開始作工,以至主再來時,靈、魂、身體都得完全的救贖,使我們有成熟豐盛的生命,使救恩的全備功效顯明出來。

2.4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2:9-11) 神為什麼要立耶穌為主,遠超一切,向他屈膝,是否全心順服就可以配作全宇宙的王?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 所以”連接上文,耶穌甘心犧牲自己,放棄一切權利、權柄、身份、地位和所擁有的(倒空自己),降至最卑微、甚至被人藐視和嫌棄,凌辱、嘲笑和唾罵,忍受了十字架,只為著順服並成就神的旨意、叫神得榮耀。 基督也留下了受苦進入榮耀的榜樣給我們。“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祂必叫你們升高”(彼前5:6)。   “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神使耶穌高升,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超越了一切受造的,一切受造的無不驚奇,無不因祂的名屈膝,無不口稱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神。 正如啟示錄的羔羊頌:“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 5:9-10) 神使耶穌升為至高是因為: (1) 祂是神的羔羊,何等溫柔、謙卑,在剪毛人手下,默默無聲,被牽到宰殺之地,被罵不還口,受害也不說威嚇的說話,千古的悲苦、哀愁和罪債,祂獨自承受,毫不反抗和渣拿自己的權利,純良如羔羊。 (2)他曾被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9:22), 耶穌就是那無瑕無疵完美的贖罪祭,他流盡寶血,開了洗罪的泉源,使人神復和,天地萬物歸一,重新和諧有序,祂不單自己高升昨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祂也叫凡信靠他屬於的人與他聯合,一起高升、同享神兒子的地位,成為祭司、國民並甘心事奉神,和主一起永世無窮作王。所以萬民都甘心服他、敬拜他,因為耶穌是最有無私的愛心、最恨惡罪惡公義之主、最有能力難解決人心的劣根性和罪惡的問題、最有智慧透過軟弱的人勝過魔鬼、發明和成就了偉大的救恩。 基督的謙卑是“自己卑微”,祂的升高卻是神把祂升為至高。反之,魔鬼是自己要升高,而神卻將牠降為至卑。

2.3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 基督耶穌的心是什麼樣的心呢?如何才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自己的心?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心”是心思(mind)。信徒若堅持自己的意見和主張,結果必定不能同心,但若各人都以基督的心為心,便很自然地“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了。從新約中,可見基督耶穌的心是:   1. 柔和的心(太11:28-30):祂不輕易動怒。當祂行了許多神蹟,城中的人仍不信祂時,祂並不頹喪或惱怒,反而繼續呼召罪人悔改歸神。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2. 赦免的心(路7:36-50):祂喜歡赦免人,不喜歡定人的罪。“妳的罪赦免了…平平安安的去罷”(路7:48-50)。“沒有人定妳的罪麼…我也不定妳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0-11)。連同釘十架旁的強盜,起初嘲笑主,後來呼求耶穌記念”時,祂便立刻應允“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2-43)。   3. 救人的心(路9:51-56):當撒瑪利亞人不肯接待他們時,雅各和約翰求天火懲罰他們,耶穌卻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   4. 以父的事為念的心(路2:49):祂一心求父的喜悅,不求自己的榮耀(約17:1-4),不逃避神所要給祂的苦杯(路9:51;太26:42、46)。主凡事要討神的喜歡(帖前2:4)。   5. 憎惡偽善的心(太23章):祂嚴厲地責備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時,祂教訓門徒要用心靈誠實敬拜神(約4:23),而祂自己的名稱為“誠信真實”,在祂口中沒有詭詐(啟3:14;賽53:9),祂喜愛公義,恨惡罪惡(來1:9)。   6. 體恤軟弱的心(來4:15):他豫先警告門徒將因祂跌倒,需要儆醒(太26:31);又在彼得未曾三次否認祂之前,便為他禱告,使他不致失去信心(路22:31-32);祂復活之後也特登向彼得顯現鼓舞他,有多次向門徒顯現,堅固他們的心(徒1:3)。祂是顧念我們各種軟弱的主。   7. 求父的旨意成就的心(太26:39):祂在客西馬尼園的幾次禱告中,都是願父的旨意成就;在傳道時,是以神的旨意為食物(約4:34),“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30;參約7:16-18)。 神一切的美好、聖潔、慈愛、溫柔、良善的性情,都包括在基督耶穌的心中。信徒要是以基督的心為心,以基督的思想為思想,就必在生命上像祂,且在肢體生活上能與弟兄姊妹...

2.2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腓2:3) 如何看別人比自己強?難到我沒有一樣強項比他人強嗎?

“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人很容易便會按外貌待人,瞧不起人、挑人的毛病,不喜歡有任何人比我們強。 「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三人行,必有我師」。 真的謙卑,就是看別人比自己強,特別要看重一些卑微的、弱小的、貧寒的、沒地位權勢的。 要讓卑微的人,貧寒的人,在我們面前覺得舒服,敢暢所欲言自在地說話,從每人的說話、做事中看出他們的智慧,要用神的眼光來看一個人,超越他的現在,看到他的潛能,看到他的未來,看見他在團體中配搭的重要性,對人有盼望。 不要單顧自己「成功」的事,也要顧別人「成長」的事。做領袖要影響他人,不是在別人的面前證明「有多行」;而是要讓被帶領的人覺得自己是很有價值和重要的,以後一定是可以成就美好事情。 你不僅影響他,你還可以帶領他,他會願意跟你在一起。 驕傲是合一的阻礙。高傲的人常會看自己比別人強,因而生出輕看別人的心。大多數人彼此間“強與弱”各有不同、差別也不會很大。如果我們謙卑,就會留心別人的“強”處,不只重視自己的“強”處,而是看自己比別人強,使我們尊重和欣賞別人,易於與人相處.

2.1 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 (腓 2:2) 每個人的背景性格喜好意見都不同,真的能做到意念相同、愛心相同、心思相同、意念相同嗎?

“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2:1-2) 起頭的“所以”是連接上文(論到“敵人的驚嚇與逼迫”、福音工作上遇極大的反對,並且我們福音使命責任重大,“所以”我們在基督裏應當彼此勸勉、安慰、同情和鼓勵。 “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就是要以同一的心志實行以上這幾種勸勉、安慰、交通、同情。如何有相同的心思、意念和愛心?…”下文第5節就是要“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存着這樣的心,就能實行與相愛合一的生活了。 我們有責任讓別的肢體在我們身上體會到主的愛,全心為他人著想,因我們也常從別人身上領略到主的愛, 信徒在基督裏過着相愛相交生活,這樣保羅得著滿足的喜樂和安慰。

1.6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 (腓1:29) 基督徒在世上是否不能避免苦難?如何才算為基督受苦?

信徒蒙恩典得救,便有一種當然的責任與所蒙的恩相稱,為完成基督託付的責任,也不計較受苦。 普通人將蒙恩典與受苦當作兩件事,以為得救或得着甚麼好處就是蒙恩;反之,受苦或受損失就是主沒有施恩幫助。許多人在受苦中失敗,只懂發怨言,投訴主不眷顧,在試煉中信心搖動,保羅不但將蒙恩與受苦相提並論,且認為“受苦”正是神施恩的結果之一。神施恩使我“為祂受苦”與神施恩使我“得以信服基督”、領受種種屬靈的福分和權利,同樣是神的恩典。正如詩篇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詩119:71)   保羅是受苦甚多(林後11:23-28),但他在每一次受苦之中都能得勝,因他有屬靈的眼光,知道受苦乃是神施恩計劃的一部分,為要叫我們可算為配得神的國(帖後1:5)。 今世基督徒受苦是難免的,因為有屬靈的爭戰,天國的價值和世俗的價值有直接的衝突,那有打仗沒有犧牲、受傷和苦難而能夠取得全面終極的勝利? “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 (腓1:30)

1.5 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腓1:21) “活著就是基督”是什麼意思如何“活著就是基督”?

"因我活着就是基督”,這意思就是保羅活着就是基督的代表,是為着基督和彰顯基督的(叫基督照常顯大),人看見了保羅就可以看見基督的樣式。 “我死了就有益處”,因他死了便到主那裏去,好得無比,並且他的死必能激勵更多信徒熱心愛主和事奉 基督徒的靈性情形分為四等:   1. 活着為自己:雖已重生得救,但靈程十分幼稚, 生活還是以自己為中心,為自己益處打算,只關心自己喜好的,隨從肉體而活,不肯為主稍有犧牲和捨己。   2. 活着為基督:信徒活着並非以自己的得失為前提,應該以主的榮耀和天國為重,目標就是要行完神的旨意。   3. 活着像基督:這等基督徒不但活着為主,而且像主。許多人存心為主而活,但活出來的卻是自己,因為生命不夠深度,目的正確,生命和行動也要正確。   4. 活着是基督:不單在各方面像主,而是全部生命讓主掌權,凡事求問神、高舉主、榮耀神和彰顯主,這就是“活着是基督”了, 完全順服聖靈的帶領,滿有基督的能力和智慧。

1.4 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腓1:20) 人生真的能沒有一事羞愧嗎?如何做到不羞愧?

"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這裏“沒有羞愧”是指到保羅素來盼望的最終都會實現不落空。  “切慕”意即引頸等候、專心、渴想的等候。可譯作“切望等候” 保羅所盼望所切慕的都不是屬世俗、而是神所喜悅並樂意賜給人的事,所以都不致落空,一切為神的勞苦都不徒然。許多時候,我們似乎覺得自己的渴望常常落空,甚至感到羞愧,因為我們所切慕、所盼望的,並非神所喜悅的事。神所賜的一切屬靈恩賜也必然兌現的,如永生、復活、榮耀、與神永遠同在等。保羅的盼望不至於羞愧,是因為他相信靠神的人必不羞愧、羅10:11),是神的熱心、榮耀和旨意的命定,主必負責他的託付必然成就。 這句話也表明保羅事奉神的忠心。沒有一件事會叫他在神前感到羞愧或良心不安、不能向神交賬的。正如他在大祭司亞拿尼亞面前所作的見證:“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着良心,直到今日”(徒23:1;參徒24:16;林後1:12,4:2)。 不管外面的環境如何惡劣或動盪,基督的工作在保羅身上照常進行,神使人夜間歌唱,現在他在羅馬獄中,又使御營全軍得聞基督的福音。他傳福音都不因困難而停止;無論如何變遷,他照常傳道。

1.3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譯: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腓 1:10) 人真的能在今世無過嗎?

“分別是非”,可譯作“試驗甚麼是更美的事”(you may judge of and approve the things that are more excellent) 信徒在屬靈的追求上,不只是會分別是非就夠了,還要會揀選那最美好的。我們的目標不是普通的好與壞,乃是要那“上好的”。一個不斷長進中的信徒,是不會以他現在的“好”為滿足,而是一直追求那更美的、上好的屬靈恩典。 愛心在知識和各樣的見識上長進,就會使我們更有屬靈的眼光,知道甚麼是“更美好的事”,因而生出喜愛之心,更有愛的力量捨棄那些卑賤的事,追求上好福分的生活。  “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誠實”原文有純潔的意思。“無過”可譯作“無虧”(徒24:6),“不要使他跌倒”(林前10:32) 因此無過是指不使自己有過失,和不使別人有過失。我們作一個誠實無過的人,就是靠着主,運用祂所賜的各樣智慧和知識,判別各樣是非,作個真誠的人。換言之,誠實並不是無知,易受人愚弄欺騙。因為一個易於受欺的人,雖或可算為誠實,卻不算為無過。誠實而無過,表示我們應當在誠實之中有智慧,知道如何使自己不至愚昧愛心被人利用,也不绊倒他人。神並非要我們作一個糊塗的老實人,而是作一個“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的人 “直到基督的日子”,(主再來的時候),也只有活在主快來的盼望下,人才能靠主的恩典和能力,不斷長進,保守自己誠實無過。

1.2 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 (腓 1:9) 知識和見識有什麼分別?保羅強調要在兩者上增加愛心,如何增加知識和見識?

“知識”(knowledge),可譯作“真知道”(弗1:17) 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 信徒在知識上更新的結果,會使信徒的靈命長進,像主的形像。由此可見這“知識”不是指普通的知識,是指對神方面之認識的“知識”。   “見識”(judgment、discernment),意即判別、辨別或辨認的意思,含有鑑別、識別、鑒察的意思,所以它是注重我們在經歷屬靈方面的判別力。   保羅的禱告,是求神使腓立比信徒在認識神的知識上,和經歷神的見識上多而又多。“多而又多”就是不斷長進,十分豐富有餘的意思。  腓立比人比別的教會更有愛心,因他們在保羅離開他們之後還是常供給他的需用(腓4:15-16)。保羅在馬其頓時,只有腓立比教會在生活需用上供給他。他們的愛心必然十分真誠,而且相當長進;所以保羅很放心地接受他們的餽贈。他們既然特別有愛心,所以保羅就為他們禱告,求神使他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的見識上,多而又多”;不論對神的認識,和在經歷中對事物的判別能力,都大有長進,使他們有智慧,能夠照着神的旨意和人的益處,適當地運用愛心。 信徒的愛心必須加上認識神的知識,和判別事物的見識,因為真愛心是與真知識一同長進的。哥林多人的毛病就是他們的知識與愛心脫節,結果便生出驕傲自大(林前8:1),或是愚昧和受欺。信徒不但要憑著愛熱心待人,也要有屬靈的智慧去運用愛心。認識神的知識愈增加,屬靈的判別力也跟着長進,而愛心之運用也愈加適當,信徒愈不憑感情和肉體的衝動行事,愈能在愛中認識神。

1.1 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意念,原是應當的;因你們常在我心裏,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 ……並靠着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腓 1:7,11) 為何保羅傳福音,腓立比教會都能與保羅一同得恩?

“一同得恩”可有兩方面的意思:   A. 保羅雖在捆鎖之中仍然忠心勇敢地傳福音,因而腓立比更多人相信福音,保羅受的苦更是叫福音興旺(腓1:12、徒16:16-34),保羅在苦難中仍然堅持自己所信的是真實的、可信的和值得為此信仰付出代價之下仍然傳揚。因此腓立比教會更加因人數增添而蒙恩。 得着神的恩典保羅初到腓立比傳道時,也曾下入監牢之中,為主受苦)。保羅雖然當時是為主受苦,但看見腓立比人因此蒙恩,便覺得這就是他自己蒙了恩,因他究竟將福音傳開了。所以腓立比人是因保羅所傳的福音而蒙恩,保羅卻是以自己受苦而福音被證實為主所賜他的恩。所以在此保羅說腓立比人和他一同得恩。   B. 腓立比信徒也跟保羅同心地辯明福音。腓立比信徒在領受福音之後,也追隨保羅的蹤跡,不怕為福音受苦,像保羅一樣地辯明證實福音。保羅認為,他們這樣與他同心,就是與他“一同得恩”。因為只有靠神的恩典,福音才能在逼迫苦難中繼續興旺增長、發揮果效。

1.7 羅馬帝國社會初期大約有15%-20%的人口為奴隸,羅馬大城更幾乎一半人是奴隸,舊約律法也容許有奴隸制度,只是加以規範,奴隸是違反人人均有神的形象,生而平等的真理,為何舊約、耶穌及保羅時期沒有推翻這不公義的奴隸制度,容量權力傾斜給貴族、富人和擁有軍隊的皇室,並非人性的奴隸制度,歷史上以基督教為國教/立國的英美更是主要販賣奴隸的國家,倒後期才徹底被推翻,其實聖經如何看奴隸制度?

I. 奴隸出現的原因: 奴隸是由於當時社會歷史、戰爭、經濟等原因引致悲慘現實的結果,敗壞的人性可濫用奴隸制度虐待奴隸,讓他們過著非人的生活,但為何古代缺乏奴隸暴動記錄? 可能的原因是奴隸沒有軍隊武裝的力量和古代的奴隸沒有像18 、19世紀黑奴般惡劣。 希羅時代的被賣為奴隸的人,不是因為他們的民族或膚色,往往是因為經濟的問題(古時社會並沒有社會保障制度),賣身為奴償還債務或自賣解困、當然也有戰爭奴役、繼承奴役、暫時奴隸、永久奴隸或拐騙,一般視奴隸為一種經濟契約,可用金錢贖回得到自由。當時奴隸的服務多元、甚至專業化。某些奴隸過得甚至比貧窮的自由人好,以致有人是自願賣給別人當奴僕。 正如清朝時代人自稱為“奴才”、以表忠誠,其實他們做得好可以深得主人信任和成為重用的管家(例如被賣為奴的約瑟和亡國奴的但以理)。 奴隸制不是聖經發明的, 是墮落的人違背神的心意,聖經只是記錄它的存在,並加以規範,要求主人待奴隸好,避免不公平和過份虐。 II. 律法對於奴隸制度的規範: (1)聖經禁止引渡逃走的奴隸,並應給予他們庇護(申23:15-17)不將逃奴送回主人那裡,因為很可能被主人虐待刑罰致死 (殺一警百)。 (2) 以色列人如為奴,只須服侍六年或到禧年,到第七年便可獲自由和得到足夠的資產自力更生(出21:2 - 4;申15:12 - 15);於禧年更可取回自己的產業(利25 :28,39 - 41)也可選擇自願繼續留下永遠為奴(出21:5 - 6;申15:16 - 17)。 女奴若被娶為妻,婚姻和生活要得到保障。 希伯來人的奴隸制度期限是在六年,律法規定:外邦人和希伯來人一視同仁。(利24:22)打死人的必被活死,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3) 外邦的奴僕可透過行割禮(創17:12),歸信耶和華,成為以色列國人,可與以色列人一同守逾越節(出12:43 - 44)、五旬節(申16:10 - 11)、住棚節(申16:16),同享安息日(出20:10,23:12,申5:14),一起參加宗教儀式(創17:13;出12:44;利22:11)。他們也將在六年後享有與以色列人同等自由的權利。(除了迦南人和基遍人為特例,他們以「世代成為奴隸」替代了滅絕的懲罰。) 戰爭期間被俘虜的婦女可以成為希伯來人的正室,這樣她便脫離了奴僕的身份;若後來被休,便可自由離去(申21:10 - 14)  歸化為以色...

1.6 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門21) 保羅用什麼原因要求腓利門收納阿尼世母?

保羅腓利門要求他赦免和饒恕亞尼西母的原因如下: (1) 要腓利門親密愛的關係 “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門1) (2)腓利門向眾人的愛心和信心是眾所週知的 因聽說你向主耶穌和眾聖徒有愛心有信心(門5) (3) 一切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門6)、並非為著個人的利益。 (4) 保羅相信腓利門不會令他失望,反而使他快樂、暢快和安慰 保羅因為他的愛心大有快樂,大得安慰...... 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過於我所說的。(門7,20-21) (5) 保羅合宜的囑咐,因為腓利門這樣做蒙神喜悦和記念 靠着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合宜的事(門8) (6) 保羅憑着愛心求他(門9) (7)亞尼西母是保羅心上的人。傷害他就會使保羅的心碎(門12) (8) 永遠得着他, 不再是奴僕,是親愛的兄弟。(門16)不再是暫時擁有,乃是進深永恆的關係 (9) 你若以我為同伴(fellowship, partner),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 (10)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帳上; 我必償還 (門18-19) (11) 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 (門19) (12)很快大家見面,避免不應承保羅愛心的代求而引致的尷尬 此外你還要給我預備住處;因為我盼望藉着你們的禱告,必蒙恩到你們那裏去。(門22)

1.5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帳上; 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 (門 1:18-19) 若有弟兄虧欠我們、我們應該怎樣待他?保羅給我們什麼榜樣去如何化解弟兄們之間的虧欠?

耶穌把不可虧負人提升到十誡的層面。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可 10:1) 保羅更表示要常以為虧欠去盡力去愛對方。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羅 13:8) 這不但是誡命的層面消極地不虧負人,而是彼此饒恕對方,正如基督饒恕我們。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3)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2) 若有人虧乎我們,我們也應該赦免誠心悔改認罪虧乎我們的人。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路11:4) 若我們不能赦免虧欠我們的人,那我們就是無憐憫了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2:13) 人生在世難免有虧欠和做得不夠好的地方,許多更跟顧此失彼,難以兼顧。人虧負最大的就是上主對我們的恩情和造就,當我們介懷他人虧欠我們的時候, 我們應該知道我們虧欠神更多. 若人有虧欠就應該認罪及盡力償還,免得我們良心有虧。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羅13:7) 最後保羅願意承擔一切受人虧負的損失,全歸到他張下,由他還清;所有人對我們不公不義辜負虧欠我們的事情,我們也應歸到主的賬下,主必報應各人。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帳上; (門 1:18)

1.4 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着他, 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在我實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說。(門1:15-16) 永遠得著他是什麼意思?如何得著弟兄?

以前阿尼西母和腓利門是主人奴隸的關係,地位絕對不對等,奴隸一生的時間、精力甚至是生命都是主人的資產,除非有贖價,否則在律法和羅馬的制度下永遠沒有自由。但這種捆綁勞役的關係不能永遠長存,因奴隸可以趁機逃跑,也未必衷心和甘心服侍主人。 舊約律法指出一個希伯來奴隸服侍主人滿了六年,主人就必須使奴隸重獲自由,並且為奴隸提供生活上的用品(申15:12-18) 但是如果奴隸覺得主人待他好又甘心情願留下,他還要服事主人,主人就要「帶他到門前, 靠著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作為標記,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參申 15:17)。 因此保羅在這裏表示非腓利門如果用愛心饒恕和接納阿尼西母,他可以永遠得著他的弟兄和他心甘情願的服侍,不但修復了一度被破壞的關係,更進一步得著對方的心,亞尼西母原本應該得到的就是死刑和嚴厲的懲罰(殺一警百),但反而因為基督的愛得到再一次機會,不用續活在逃犯恐懼陰影生活之下。

1.3 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母(就是有益處的意思)求你。 (門 1:10)阿尼西母是誰?為什麼保羅要為他求腓利門?

阿尼西母原是歌羅西腓利門的家奴。可能偷了財物而逃至羅馬而遇見保羅,為保羅在監獄中用福音所生的兒子(門8—10)。阿尼西母在監獄中服侍保羅的需要 保羅認爲悔改的阿尼西母不再是奴隸,而是親愛的弟兄,保羅向腓利門及歌羅西全教會介紹他是一位「親愛忠心的兄弟」(門16;西4∶9)。 阿尼西母未悔改之前對腓利門固然無益,但他悔改成爲基督徒之後,卻是對腓利門和保羅都有益處,甚至保羅說阿尼西母是保羅心上的人(門11,12)。 保羅要求阿尼西母既然真心悔改就要對付罪惡,為過往的虧欠而負責,需要返回主人腓利門面前求饒恕,本來保羅可以把阿尼西母留在羅馬伺候自己(門13),但阿尼西母原是屬於腓利門的奴僕,便打發他回去向主人認罪,並為他求情。(門18) 保羅如此作實冒極大的風險,按羅馬法律,當時對於一個逃奴,有被釘十字架處死的可能,而保羅也為咗腓利門重新接納原諒阿尼西母而承諾會負責一切賠償的責任。 阿尼西母名字原文是“有益的意思”、他未信主前對主人卻是虧損,但他的生命因信主和順服而成為眾人的益處(門11)。

1.2 願你與人所同有的信心顯出功效,使人知道你們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 (門 1:6) 什麼是信心?信心是否一定有果效?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Now faith is the substantiating of things hoped for, the conviction of things not seen. 信心就是成就所盼望的信念支柱,沒有信心,盼望只會變成奢望,最終落空,信心是雖然看不見,環境和情況的發生跟所信的不符,但仍然從心底堅信不疑地去承認、認同甚至宣稱、確實地找緊起初確實的信心之依據。 正確的信心是有清晰的對象,並不是自信,和對環境和所擁有資源客觀實力的相信和評估,而是信靠那位使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全能的神。信心也必須是無私的,是求神的榮耀、應許和旨意成就,並非要求神去按著自己一廂情願的相信而行。 真正的信心必會帶來真正的功效,但功效是要用信心和忍耐去成就神的應許(來6:12),因為神往往透個環境和困難去熬煉和提升我們的信心。功效原文是 effectual  powerful 活躍的, 有能力的,是“driver”驅動我們到神施恩寶座面前來支取能力,得到及時的幫助。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 信心必定有功效的原因是因為深信神會必賞賜續尋求他的人。

1.1 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保羅,同兄弟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和妹子亞腓亞並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會。 (門 1:1-2) 誰是腓利門?亞腓亞又是如何的基督徒?

腓利門是歌羅西熱心的信徒領袖,既有愛心又有信心(門5),作了許多善事 (門6—7)。 保羅稱腓利門是「親愛的同工」“在他的家中有教會的建立(門1-2)。 他比較富有,阿尼西母是他家中的奴僕(門15—16),後來阿尼西母可能偷了腓利門的財物而逃跑到了羅馬,經保羅帶領悔改信主 保羅差阿尼西母回去主人腓利門認罪(門12),並為他求情原諒和接納不再是奴隸而是親愛的弟兄。 腓利門是個富戶。保羅是囚犯,但保羅深信他必順服」(門21),可見腓利門謙卑的心 保羅更要求腓利門為他預備住處,(門22)。可見腓利門熱誠接待信徒。 亞腓亞一般被認為是腓利門的妻子,因她的名字緊接在腓利門之後,她被保羅稱為「親愛的」與「我們的姊妹」,可見她是一位熱心的女信徒,要在愛裏接待和服侍她家中的教會 亞腓亞必是一位賢妻良母,她不但幫助丈夫腓利門成為一位有愛心有信心的聖徒,她也教養她的兒子亞基布成為愛主熱心服事的傳道人,保羅稱呼他兒子亞基布為“一同當兵的” (西4:7)。 身為女主人的亞腓亞,在決定是否接納逃奴阿尼西母的事上,具有相當關鍵的作用,鼓勵丈夫饒恕和接納阿尼西母,她也必定忙著為保羅豫備住處,盼望著他的到來。(門22) 相傳,腓利門、亞腓亞、亞基布與阿尼西母,在尼祿暴君統治期間,全數遭到迫害,被人用石頭打死,為主殉道。

4.3 有我親愛的兄弟推基古要將我一切的事都告訴你們。他是忠心的執事,和我一同作主的僕人。 ……與我一同坐監的亞里達古問你們安。.....耶數又稱為猶士都,也問你們安。奉割禮的人中,只有這三個人是為神的國與我一同做工的,也是叫我心裏得安慰的。 ……要對亞基布說:「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受的職分。」(西 4:7,10-11,17) 推基古、亞里達古、耶數又稱為猶士都、亞基布是怎樣的人?他們有什麼特別值得保羅提名記念?

(1) 推基古是亞西亞人(徒20∶4),保羅稱讚他為親愛忠心事奉主、一同作主的僕人 (弗6∶21—22)、忠心的執事 (西4∶7—8)。 推基古和其他教會的代表帶著各教會的捐獻款項,陪同保羅經過該撒利亞到耶路撒冷去救濟信徒 保羅被押解到羅馬時,推基古也在羅馬。保羅曾打發推基古去以弗所、歌羅西安慰當地的聖徒 保羅在羅馬恢復自由後,推基古仍在伴隨著保羅。那時提多負責教會工作,保羅寫信給在革哩底的提多、並打發亞提馬或推基古去革哩底代理提多的工作,以便提多往尼哥波立去與保羅會晤(多3∶12)。 保羅第二次被囚於羅馬時,推基古仍在他的身邊。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提摩太表示已打發推基古往以弗所去接替提摩太的事工,以便提摩太到保羅這裏來(提後4∶9)。 (2) 亞里達古是住在帖撒羅尼迦的馬其頓人(徒19∶29; 20∶4),是保羅在患難中的同工(門24)。 保羅第三次外出佈道,在他來到以弗所時,亞里達古便常和他在一起,所以當以弗所的銀匠挑動人群鬧事時,那些人竟拿住了亞里達古(徒19∶24—29)。 其後亞里達古跟從保羅到了希臘,亞里達古便先到特羅亞去等他,以後同去耶路撒冷(徒20∶1—6;21∶17)。保羅被押解到羅馬去的時候,亞里達古也是同船而去的(徒27∶1—2)。 與保羅在羅馬一同坐監(西4∶10)。 (3) 耶數又稱為猶士都,也問你們安。奉割禮的人中,只有這三個人,是為上帝的國與我一同作工的,也是叫我心裡得安慰的。(西四11) 他是信主的猶太人,甘冒各種危險、逼迫與保羅同工。在事奉上顯出工作的果效,使保羅得著安慰。 保羅將耶數猶士都與亞里達古和馬可併提(西四10),他們都是小數奉割禮的猶太人(正是猶太人的同胞們逼迫保羅最激烈、但他們仍忠信地堅持為神的國和保羅一起同心事奉)、足見他們的事奉為保羅所看重。 (4) 亞基布為歌羅西信徒,可能是腓利門的兒子,或親密的朋友,與保羅同當兵,一起為神的國度爭戰(門1:2) 保羅曾囑咐他 「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領受的職分。」 (西4:17),可見亞基布確是一位全職的傳道牧者,當歌羅西的教會正是異端侵擾的時候,保羅特別提醒他,務要小心謹慎看守教會. 傳說他最後因為持守主道而殉道

4.2 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着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西4:6) 為什麼言語要“好像用鹽調和”?基督徒是否要常常“好好先生”、“和和氣氣”、不輕易發怒?

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着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西4:6) "和氣"原文是grace, favour, thanks 善意, 恩惠, 好處, 幫助,感謝的意思。 鹽雖然不起眼,但是卻能夠使食物美味、並防止腐敗。言語要像用鹽調和,表示信徒說的話要有意義和内容、使人覺得言之有物、增加和豐富談話的味道, 並且防止腐敗,即是要去除“一切敗壞的事、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西3:8) 言語該像鹽般能調和團體間人與人的關係,製造和睦,不是製造紛爭。在言語上能造就人,不只是說話的技巧問題,還要有美好的靈性,和愛主愛人的心。因為心裏充滿的,口裏面說出來。   “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常用適當而柔和的言語對話、盡量避免主觀、論斷、尖銳批判的言語、酸味、諷刺、挖苦、漫罵和使他人不舒服的語氣、多用正面、欣賞、鼓勵、感恩的話語。 我們的言語要真誠而柔和,才使人覺得容易親近。  “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言語說話的藝術是要學習和謹慎小心去表達、包括措辭、眼神、語氣和身體言語、以致能夠有智慧地彰顯基督的美善。

4.1 也要為我們禱告,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祕(我為此被捆鎖) (西4:3) 基督的奧秘是什麼?

基督的奧秘是指到榮耀的福音救贖的奧秘,基督就是受膏者(“彌賽亞”)的意思,昔日只有君王、祭司和先知才可以受膏立,領受從神而來的聖職。君王的職責就是要去仁愛、公義、智慧和能力統治人民,救人民脫離仇敵的軛和攻擊。祭司就是要叫人認識神,將人帶到神面前來贖罪,恢復人神的關係。先知就是要把神的心意啟示出來,使百姓明白真理,指引百姓走正確的道路,勝過罪惡。 所以這些都是福音的最終目的:神人關係恢復完滿、和好、藉著耶穌基督的道路返到天父面前,認識耶穌基督真理、得享耶穌基督的生命,指望天國的君王為我們制服一切仇敵,帶來永不震動的國! 從上下文便知道“基督的奧秘”就是“福音的奧秘”: 同樣代禱的請求、保羅也向以弗所教會(弗6:19-20)、帖撒羅尼迦教會(帖後3:1)和哥林多教會(林後1:11)提出過。可見保羅十分重視眾教會為他和福音的傳揚禱告、給他口才廣明基督的奧秘 (在此特指到福音的救贖),為他開更廣大的門。   “(我為此被捆鎖)”保羅是為福音受苦、被捆鎖。   “叫我按着所該說的話,將這奧秘發明出來”,保羅雖然很會講解福音,但仍要就不同地方、不同文化背景迎合不同人的需要、要有適切合宜智慧的話語去解明奧秘、因為這奧秘是全然嶄新的、以前世代沒有人知曉得這樣全備和清楚.

3.4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西3:19) 如何才算苦待妻子?

神對夫妻的吩咐都針對他們可能的軟弱和缺點而提醒他們。 一般來說、當時社會輕易便可休妻、作丈夫的在愛情方面比作妻子的較容易變心,而且作丈夫的可仗着體力比妻子強健,或控制着經濟權力,而苦待妻子。所以保羅勸戒這些作丈夫的要愛他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即是使妻子感受到bitter痛苦、内心變為積怨苦毒 “在你虛空的人生中,就是在神所賜、日光之下虛空的歲月裡,你要與愛妻快樂度日,因為這是你一生在日光之下的勞碌中所當得的”(傳9:9) “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 (箴5:18) 神給男人較強健的體格,是為保護女人;也給丈夫更多於向外發展的許多特長,是要叫他們為家庭負該盡的責任,愛護他們的妻子。 妻子順服丈夫,丈夫愛護妻子,這是神對家庭所安排的秩序和一般原則。走在神的道路之家庭才是最有福和諧的

3.3 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着他感謝父神。(西 3:17) 什麼叫作奉主耶穌的名說話和行事?

所謂凡事“奉主耶穌的名”,絕不是動不動“妄稱主名”把自己的意願和喜好冠以“耶穌的名”向眾人加強自己“合乎神旨意”的權威,也不是把“奉主耶穌的名”作為一種口頭上的習慣語;而是不論說話行事常存敬畏主的心,不敢憑自己妄自作主,只憑主的旨意和能力而作,使我們在日常所作的事上,都能看見主的恩助,而藉着祂感謝父神。所以凡事“奉主耶穌的名”而行,就是凡事按主的吩咐,遵照主的命令,根據主的真理而行的意思。 所以我們祈禱最後說“奉主耶穌的名祈禱”之先,必須清楚自己的禱告是無私地符合神的旨意和看重祂的榮耀而發出的。

3.2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裏,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西3:16) 你心裏對基督的道理之認識是否足夠豐富和全備?聖經更要求我們以詩、詞、詩歌去歌頌神、也要彼此教導所學基督的道理、甚至互相勸戒、勸戒與教導有什麼分別?為何實踐彼此教導和勸戒如此重要?

人生的豐富是在乎對神的認識有多豐富、保羅強調要渴慕神的道理並且要豐豐富富的(原文有大量的意思)存在心裏(不單記下藏在腦中的記憶、還要用心揣摩學習)、要用盡各樣的智慧、如何晝夜思想神的話、牢記存在心中、“存”原文是“住”dwell的意思, 即是不輕易失去忘掉。 魔鬼會藉著世界許多思慮煩擾使我們失去或忘記所聽的真道,就像空中的飛鳥,奪去已經撒在心田的種子。所以聽道之後,必須有反省和反覆的思考,把重點存記在心中。 存記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向他人表達和傳揚你從神所領受的教導和在祂面前的反省、也多多地聆聽他人於神的話語方面的得著、和眾聖徒彼此教導、互相勸戒才可以豐富地認識、領受神的話、日常生活中也可充滿著感恩和讚美的詩歌和宣讀對神頌詞的表達、正如大衛說一天要七次讚美神(詩119:164) 不論痛苦快樂,能在各種不同環境中,都唱詩稱頌感恩,也要彼此虛心地接受別人的教導和勸戒,在苦惱、患難、挫折、損失、困惑、錯誤之中,常常彼此勸戒、安慰、勉勵、激發,以保持感恩的心。在平安、順利、富足、成功、快樂的光景中,同樣需要互相教導,以學習繼續的謙卑,把一切榮耀歸給神。 另外知道神的命令便去遵守,行道才是表示真正知道道理必然的果子。行道就是去經歷神的道,把神的道理應用於生命中。 “教導”是指有系統全面的教導、而“勸戒”則是著重告誡, 警告, 指示讓對方警惕和重視。

3.1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西 3:2) 如何才可以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地上實際上常常有很多事情要我們去思念和處理.

信徒既然與基督已經一同“復活”,就應該有新生命的表現,這表現就是追求在上面永恆不朽的事、特別是因為 “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即表示基督已經展示完美蒙神悦納的一生、全心求天父的旨意和神國的事、才能被高舉至坐在神的右邊,表現祂已經勝過地上的纏累和試探、他就是我們的榜樣。 我們既然從祂得赦罪、得生命,當然應當以祂作為我們在地上生活的目標,以祂的事為我們思念的中心,又以祂所應許的盼望給我們帶來的一切福樂為滿足。 如何“求在上面的事”?就是下文強調“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怎樣才會喜歡追尋上面的事?就是要多思念它們。多用心思想上面的事,必使我們對上面的事更加愛慕,更覺得它的可愛、有價值,思念使我們的心聚焦於關乎天國永恆的事、因為人的心思主管人的一切行動。信徒在世上,若不被今世罪惡纏累,就必須保守自己的心,思念天上的事。心思屬天,然後生活才會屬天。反之,心思是屬世的,生活當然也屬世了。當我們有了屬天的心思後,對地上的短暫得失成敗,自然會看得輕,看得小,而對天上的榮耀卻看得更為真實和重要。這常思念天上的心思,是我們愛神的最好證據,因為人所愛的,必常思念難忘。 我們地上的事仍然要思念如何有屬天的智慧地去處理、處理事情總是帶著天上永恆的視覺和價值觀去衡量如何處理地上的事、凡事以天父的事為念就是以天父的喜悅和旨意決定我們一切最終的選擇.

2.5 不可讓人因着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有古卷:這等人窺察所沒有見過的),隨着自己的慾心,無故地自高自大,(西2:18) 保羅說信徒的賞賜可能會被奪去!如何才能得主的賞賜和保守賞賜不致被奪去?

當時歌羅西有人提倡敬拜天使的異端,宣稱看見各種天使的幻象,拘守他們憑眼見的為正確,信徒若然偏離基督、跟從這些異端,就被奪去獎賞 人若只憑眼見,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的自高自大。(西2:18)、必然失去賞賜 保羅警告信徒不要受他們引誘和迷惑,以免動搖自己所信守福音的盼望和真理,要謹慎保守自己所要得的獎賞 (約貳8;腓三14)。人憑著眼見去尋求得救之路,靠著肉體私心虛假的慾念,去臆測神的心意。他們只是徒有私意崇拜宗教之熱誠,卻沒有信心接受基督信仰的實際,不持定元首為基督(西2:19) 他們對於福音真理沒有認識,存著窺視,懷疑,和虛偽不信的態度 因此凡事要高舉持定元首基督、在祂裏面領受教訓、遵祂而行、生根建造、便會得滿足的獎賞、反之別會隨波逐流、失去獎賞、“獎賞”可因半途失敗而失去,或受虧損 凡事從心裏為主去做、事奉神、就必得基業為獎賞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着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西 3:23-24) “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所作的工,乃要得着滿足的賞賜”(約貳8)。

2.4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保羅上述所說律法上的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都是影兒,這些事如何彰顯基督?

律法上的節期、安息日和飲食的條例只是後事的影兒,預表那要來的基督和祂的救贖,而基督就是所預表的實體。現今那真像實體既已來到,就不必再去拘守預表的影兒了。 福音比那些拘守律法的異端優勝得多。因藉著福音,信徒領受了“實體”(基督),已經得着了律法所預表的救恩的實際。 (1) 「月朔 」(new moon) 為「新月的慶典」,慶祝新的一個月來臨,就是藉著那時獻上初熟之物向神說:「主,我把這時刻獻給你!」 如此行是尊榮神,就是將時間分別為聖,也使整個月的每一天都被分別為聖。神的同在使你整個月都來領受從神而來的祝福。猶太人把每個月的第一天—月朔—分別為聖。這是整個猶太曆的基礎。 月朔是個歡欣喜樂慶祝自由的日子、能更新我們的信心、盼望由神而來的能力從那毀壞與壓迫當中興起,並且被恢復。如同月亮,每到月終時就消失了,但是滿月仍會再回來。 (參撒上20:5,代下2:4,尼10:32,王下4:23、何2:11、詩81:3-7) 「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6:23) 因此月朔是預表基督帶來嶄新的開始、恢復自由、喜樂、平安, 直至最終達致圓滿 (2) 安息日的義: (A) 創造的安息: 神以六天創造萬物,第七天安息了,就稱為安息日,安息日的意義就是安息,不作工。(創2:2) (B) 救贖的安息: 脫離奴隸的軛、六日作工、第七日安息 (出20:8–11;31:13、申5:15) 守安息日的原因: 神讓人在安息日喜樂 (不以操作為喜樂) 尊重耶和華的聖日(不辦私事,不隨自己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 (賽58:13) 神要人放下工作的重擔、停下來記念上主的恩約、聆聽上主的話、領受祝福和啟示的時刻、藉以建立和諧家庭和人際的關係、傳承神奇妙的救贖給下一代、與神同行的、盼望彌賽亞永恒的國度的安息. 人得安息卻不在於死守日子,乃在於歸向基督。「人子才是安息日的主」、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主面前來得享安息、我們因基督的救贖已隨時可以坦然無懼來到施恩寶座面前、不需要等特定的安息日才可享受到安息 猶太人守安息日成了守規矩,把安息日的真意義丟棄。而忽略了來到賜安息的主面前、忘記了失去安息的原因是離開神的恩! (3) 七個節期: 節期原文是「指定的時間」,表明這是被神特別指定的,不能被更改。 神設立節期的目的,是要我們按著祂的時間法則行事,定期聚集一起慶祝和認識祂的心意、...

2.3 你們在他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 2:11) 為何保羅說信徒受了“屬靈的”割禮?這屬靈的割禮如何使我們脫去肉體的情慾?

割禮是在男人生殖器官上割去一塊陽皮,屬外表的記號,目的為要教導人應當靠神對付那裏面的情慾。一個藉著割禮記號與神立約的人,有責任要去脫離自己肉體情慾而來的敗壞,唯獨去事奉神,但肉體的敗壞是關乎靈性的事,而身上受割禮,只是儀式屬外表的事,是不能使靈性得着潔淨。割禮只不過是一種預表,表明信徒在基督裏所受的真割禮。 如何才能真正脫離肉體的敗壞?要藉着信心進入基督裏。基督為我們所行的割禮, 乃是拯救我們敗壞肉體的情慾,將我們的舊人與祂同釘十架的割禮,我們只要藉着信,便聯合在祂所成就的這事實上,與祂同死。所以脫離肉體情慾的真割禮,是藉着信心得以成就的。 所以下文說“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西2:12)這便說明真割禮就是與主的受死、埋葬、復活相聯合,就是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5:24) 如何有份於基督同釘、同死、同埋、同復活的救贖?下文說:“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西2:12),也就是說這恩典是藉着 “信” 支取的。 基督在十架上已經使神赦免了我們的罪,又藉十架所成就的救贖,將一切“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撤去,釘在十架上,使我們不再受律法的轄制,並且得着生命,不再死在過犯中,罪惡全蒙赦免,“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在基督裏有能力勝過肉體的邪情私慾。

2.2 在他裏面生根建造,信心堅固,正如你們所領的教訓,感謝的心也更增長了。(西2:7) 如何在主內生根建造?

“遵祂而行”,原文是“在祂裏面行動”的意思,就是生活思想、言語、行事為人不離開基督。 信徒應當“生根”於基督,就能從祂結果子。“根”是緊緊的抓著以吸收養份,表明基督就是我們的生命。 “建造”顯示信徒的靈性是一種工程,像建造房屋那樣(太7:24、26;林前3:10-15)。這建造之工程是包括生活與事奉兩方面。 “生根”注重隱藏部分,向下深入,與主緊密聯繫親近;“建造”是注重向上的發展,是向外表現的部分,信徒應在這兩方面一同生長。“生根建造”英譯 rooted and built。 生根建造需要領受良好的“教訓”與栽培,領受不單是表面的知道和認同,還要從心底處接受為自己的價值觀和行事為人的準則。 “感謝的心也更增長了”,本句原意是滿溢的感謝。若有人的生命長進,能和他們所領受的教訓完全符合,他們的心自然會滿溢了感謝,因為這是生命內在真實的改變。 所以生根建造,是需要花時間學習、牢牢的抓著基督的教訓,常存感謝的心,因為這是人生智慧的寶藏,活水的泉源,並且用上金、銀、財寶在其上建做自己的工程,凡事遵行主的教訓,生命便能夠牢牢牢地紮實、建造在磐石上,抓緊主的豐盛,經得起風暴的考驗,也能結出許多許多屬靈常存的果子

2.1 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真知神的奧祕,就是基督 (西 2:2) 如何信心才能增長和充足?

我....是何等地盡心竭力;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真知神的奧祕,就是基督(西 2:1-2) 充足的信心是因為: (1) 神的僕人盡心竭力的服侍,使信徒認識真知道基督 (2)“因愛心互相聯絡” 因肢體們愛心的交通、互相安慰、幫助、勉勵、關懷、相交而信心日漸增進 (3) 豐豐足足在悟性上對神的愛、信實、能力、智慧更清楚,不但在知識上,還在經歷上認識神 “充足的信心”必須由悟性中產生的,不單是在豐富的情感中產生的。這種信心是十分理智的,可以有深切認識時,由洞悉則甚信。 信心的對象必須是基督為中心為主!因為神的奧秘,就是基督. 除了基督以外沒有別的奧秘,以致他們不至被智慧派的甚麼奧秘知識所迷惑了、去在基督以外追求別的事物.  一切神的豐盛都已藏在基督之內,離了基督,任何的信心都是虛假的,所有自以為是的信心都必然落空。

1.6 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 1:24) 基督在十字架上不是已經完成了救恩嗎?為何說祂的患難仍有缺欠需要我們補足?

在此“缺欠”不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難有所不足,因為救贖的工作是祂獨自完成,並在十字架上已宣佈“成了”,再毫無“缺欠”了。人不可再加上甚麼工作,或為祂分擔一部分的以成就救恩。 保羅奉神的旨意到處傳道,他所受的苦既不是自己受,乃是為基督的,也就可以說他受的患難是基督的患難, 他很樂意地要在他肉身上,受完他所該受的患難,以致完成今生的使命。 廣義來說,這你的患難是指到教會的患難,因保羅在上文說他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他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顯見他所受的苦難是為教會而受的。但教會的患難也就是基督的患難,逼迫教會就是逼迫基督(徒9:4-5)。因教會是由基督十架的苦難所產生出來的。若是基督還沒有在十架上受夠了該受的苦難,教會根本就不能產生。但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是屬基督的,當然教會的患難也可稱為基督的患難了, 教會因遵行祂的吩咐、傳揚祂的救恩而受苦,正如一個人的頭所受的痛苦,跟其他肢體所受的苦,縱或各不相同,但都同樣算是那個人在受苦。 保羅認為教會在地上,必然還會受患難,而且有該受的患難還沒受,保羅稱它們為“缺欠”。他卻自願為教會受足那些患難,以補滿教會的缺欠。 保羅說這些話時,並不是處在平安的環境之中,而是正為基督受苦坐監的時候,但他卻看見為基督受苦的價值和意義。

1.5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被引動失去(/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西1:23) 福音的盼望是什麼?將來盼望得到什麼?這盼望可以失去(/離開)嗎?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被引動失去(原文是離開)福音的盼望。(西1:23) "只要在所信的道上恆心…,不至失去福音的盼望"。這裏強調人必須要有堅固的信心回應上主的救恩,免得被異端搖動,偏離了起初福音的盼望。正如種子在好土裏也需要人將所聽的道,持守在善良和誠實的心中,並且忍耐着結實的(路8:15),已反應我們對主的信心和悔改的態度是真實的。 這裏的“只要”並不是救恩的條件,而是強調信徒回應救恩的責任,既然我們已經蒙恩得救了,所以理當:“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 顯然保羅這裏所說的話,目的不是要勸勉歌羅西人歸信神,而是勸勉他們不要受誘惑,要持定所信的。因他們是已經歸信了主的人. 正確的信心: A. 對象:道成肉身的基督及祂所成就的救贖 B. 信心要有恆而持續,正如人雖然只是一次就生了下來,卻要繼續不斷地成長 C. 信心要有好根基:根基穩固。 D. 信心要有盼望:真信心必有可靠的盼望,使信的人心中仰望天上的事,不至被今世的事物或道理牽引,而失去天上的盼望。  所以信仰的根基要紮實(唯獨信靠耶穌完美的救贖)、盼望也要堅固清晰(是追求不朽壞永生的福樂)、莫忘當初信主時真誠無偽的初心,靠主的恩牢牢的守著,在必定得到福音的盼望。

1.4 但如今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西1:22) 是否所有基督徒 (包括軟弱失敗的) 都因基督的死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

“但如今”,是一個轉機,表明一切從前與神為敵的人,現今可以因信基督而與神和好了,不但叫我們與神和好,也使一切蒙拯救的人在神眼中“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的,為著叫我們坦然無懼來到神面前。 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這是指到地位上因我們因信耶穌與主聯合,基督便成為我們的聖潔、公義、智慧和救贖,所以神眼中看見是“在基督裏”的我們,已經靠耶穌的血一切罪惡過犯被塗抹,否則仍然有罪的人怎能站在公義聖潔的神面前? 但另一方面我們蒙召作聖徒,信主後也應用行動和生活的改變回應上主的呼召,把自己分別為聖,獻給主,事奉祂,立志作完全人,有過犯、需責備時、便盡快悔改,以致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in the body of his flesh through death; “to present you holy and unblamable and irreproachable before it” 這就是救贖最終的目的:就是要主再來時,我們被present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

1.3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 1:15) 為什麼說愛子是首生的?自有永有神的兒子有出生的時候嗎?

本節說明基督遠超天使,祂是“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與一切被造者絕不相同。 祂就是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神真體的一種顯現,是完全表明神的。要認識神是怎樣的,只要看基督就可知道,因為“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2:9),“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2:6) 總之,基督是神的像,就是祂是神的獨生子的最好證據,又是基督遠勝過一切被造者之尊榮無可置辯的記號。十誡中就清楚要求不可為神做任何的像,因為神是至聖至高,無可比擬的,這變足以證明基督的神性。 祂是神的兒子, 在萬世之前與神同在的。祂就是神。正如人的兒子就是人一樣,祂是將父神充分表明出來。“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 祂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首生的”與下文“首先復生”(西1:18)、“首先從這裏復活” (啓1:5)、“長子”(羅8:29、來1:6)是同一個字。照猶太人的用法,這“首生的”是指彌賽亞說的。 “我也要立他為長子,為世上最高的君王。”(詩89:27)。 所以這“首生的”絕不是說祂是被生的;而是指祂首先復活,顯明是那應許中的彌賽亞,是神的兒子(羅1:3、4)。 “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可譯作“祂是先於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 (the first born of all creation)。這種譯法把基督與一切受造物清楚地分別出來。祂不是受造的,乃是先於一切受造物首生的(約1:1;箴8:22-31)。“首生”是指祂的復活說的(西1:18)。 天父是與他的兒子在永恆之前未有時間至先,自己已經存在,是自有永有的!天父所以被稱為“天父”是因為他有“兒子”時才可叫“父”,所以從永遠到永遠,父與子是同時並存的,並沒有誰創造誰或是“生出”誰來,神的兒子由天父所生只是表示他們是一體地相似和關係的深厚,並沒有高低地位或先後次序之分。

1.2 正如你們從我們所親愛、一同作僕人的以巴弗所學的。他為我們作了基督忠心的執事,(西 1:7) 誰是以巴弗?可從他身上學到什麼?

以巴弗是歌羅西教會的聖徒, 歌羅西的教會可能最初是以巴弗傳道而建立的,他負責在本城、老底嘉和希拉坡里的福音工作,熱心和充滿愛心,與保羅同工 (西1:7, 4∶12)。 保羅對他的稱呼: 「所親愛,一同作僕人的」、 「作了基督忠心的執事」、 「作基督耶穌僕人」, 可以看出他是大家所敬愛服侍主的僕人,保羅對以巴弗極度重視,這些稱號,除他之外,保羅只用以形容提摩太(腓1:1)。 以巴弗爲歌羅西、老底嘉、希拉坡里等處信徒多多地勞苦 (西4∶12—13),他常爲教會竭力地禱告,也教導歌羅西人『真知地神的恩惠』。 歌羅西教會遭遇嚴重的難題,以致以巴弗不得不長途跋涉,專程前往羅馬諮詢保羅的意見,以巴弗的報告促使保羅寫了兩封信給這些素未謀面的弟兄,一封信寫給歌羅西會眾,另一封信是寫給老底嘉會眾的 (似乎沒有被保存下來)。(西4:16) 保羅寫信給腓利門時,以巴弗與他一同在羅馬坐監(門1:23)

1.1 因聽見你們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並向眾聖徒的愛心 ,是為那給你們存在天上的盼望;這盼望就是你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聽見的。(西 1:4-5) 這裏提及的信、望和愛, 彼此之間的關係是如何? 如何才可以活出信、望、愛?

信徒的信心是“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 而不是只在教條與字句上或頭腦認識上. 真正的信是一種投入委身committed 的態度,是影響人生決策重要的信念、必須決心離開世俗價值觀的框架、進到”在基督裏”、不離開基督而活出人生,信心使我們與主聯合、取得一個新的地位,使我們有分於基督的生、死與復活,並一切屬靈的福分. “在基督裏”就像在一個永遠穩固安全的保險庫裏一樣、有主大能的保護和看顧. 真正的信念,不在乎今世所見的,那在乎所未見的,應該掛鉤在永恆的盼望裡,因為信就是所盼望未見之事的實體。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向眾聖徒的愛心”是得救信徒之生命表現(約壹3:14,5:1)。“向眾聖徒”表示要有愛心的對象,並且愛心不是狹窄的,而是cover在主裏一切的聖徒,若是能行,總要以行動表達愛心.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6:10) 我們學習去愛人,愛那些生命中遇到陌生的人、不能回報我們的弱勢社群、甚至是仇敌,是因為基督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也因為我們憑信看見人在神心中永恆的價值和地位,和對神有盼望,相信神會藉著我們的愛心和禱告,祝福和改變對方, 並上主會記念賞賜我們愛心的善行,便必然向神所愛的人產生真實的愛。 所以保羅隨即表示我們的信心和愛心是因為有福音的盼望! “是為那給你們存在天上的盼望;這盼望就是你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聽見的。”(1:5) having heard of your faith in Christ Jesus, and the love which ye have towards all the saints, “on account of” the hope which is laid up for you in the heavens; of which ye heard before in the word of the truth of the glad tidings 這美好的盼望就是:我們所信的不會落空,我們所愛的必能得神的喜悅。盼望是一種動力,失去盼望就是失去能力、灰心沮喪,所以一個人是不能沒有盼望的。信徒有着美好的盼望,這樣我們對於應付今世一切苦難,理當比世人更堅強,更有力得勝了, 因為有榮耀的盼望,所以更能有不死的信和不輕易放棄的愛! 盼望是“存在天上”的。我們應...

6.4 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着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着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着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 6:14-18)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你是否已全部武裝好了?全備的軍裝是否確保你在戰場上絕對沒有傷害?軍裝如缺少一樣不齊備,會有什麼問題?

生命最終的目的不是作了什麼,擁有什麼,而是變成什麼。為了這個目的,我們每天都被神操練,鍛鍊我們的品格和意志,甚至連仇敵的攻擊和一切艱難也是為0著叫我們成長、跳躍、突破和進步,催逼我們來到耶穌面前,在祂的恩典裏,何處軟弱就何處剛強,神也呼召我們成為得勝者,在祂榮耀的國度中有貢獻,有份分享耶穌勝利的榮耀。 單單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並不足夠,而是首先要內心心靈在他的恩典裏剛強、並倚靠耶穌的大能大力,之後才說穿起下列的七樣全副軍裝: (1) 真理束腰 以神話語約束自己,活著真理的規範以下(彼前1:13) (2) 公義護心 保守公義、正直的良心極為重要(箴4:23) (3) 穿平安福音的鞋 所到之處,均傳揚福音,留下佳美腳踪 (羅10:15) (4) 信德籐牌 堅固信心抵擋試探、攻擊 (路18:8) (5) 救恩頭盔 有救恩的確據,享受救恩的功效,不再被控告和定罪 (伯19:25) (6) 聖靈寶劍 倚靠聖靈活潑有效地用神的道攻敵(來4:12) (7) 禱告祈求 靠聖靈多方代禱(提前2:1) “抵擋”出現兩次: (1) 「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6:11) ”抵擋” 原文stand still 含有「堅定不移地自己能站立」的意思,即是「自衞」性質 ; (2) 「抵擋仇敵」 (6:13)  ”抵擋” 原文是另一個字resist and withstand 即是「正面對抗」的意思 除了憑信心、神的話、禱告外,還要活學活用屬灵的裝備、去面對直接與明刀真槍的仇敵搏鬥(摔跤)!搏鬥也不是一瞬之間便完成,有時需要持久戰。 「爭戰」原文並不是「打仗」這個字,而是角力摔跤之意,即「拉鋸戰」或「追逐戰」去表達較為恰當!若果我們能夠理解跟魔鬼撒但的戰爭是「拉鋸戰」的話,就會明白我們每時每刻均處於儆醒戰鬥狀態、磨難的的日子不會短小!保羅蒙召之後,終生都是打美好的仗。 「全副軍裝」原文用一個字whole armour,意思是「完整全備的武裝」,缺一不可,否則仇敵就會由最軟弱的地方給你屬靈的生命最致命的一擊. 羅馬軍隊在上陣作戰前,也必定到神廟中獻祭祈禱,以求戰勝仇敵!保羅引用這全副軍裝,希望我們不但穿起全副軍裝、更加要團結一起操錬成為基督的兵團,預備「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2:3-4 ) 凡爭戰較力必會有痛苦、受傷、...

6.3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弗 6:13) 穿上了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便能成就一切,可以成就了什麼?

「站立得住」就是能在磨難的日子、受魔鬼多方的攻擊下,仍能堅穩地站起來,守住自己的立場和崗位。 在作戰的時候,羅馬士兵要站穩崗位,不可退後。只要他們一同站在一塊平坦、廣闊的戰場上,不留任何的空隙,他們的兵團就牢不可破。這是指著一整個群體只要是剛強的,就必定可以站立得穩,只要站立得穩才可以得勝。 所以屬靈爭戰,從來不是一個基督精兵面對群魔的攻擊,而是在身體中、活在教會團體中一起得勝。  「成就了一切」是指做完了該做的事,守住了自己的崗位,忠心地完成了所托負的事。 消極地識穿魔鬼的詭計、抵擋魔鬼的攻擊,積極地在神面前剛強,有力量去成就神交給我們一切的差事,得勝有餘。 在爭战中如何才算得勝?就是攻佔了仇敵的城門!成就一切就是“得著仇敵的城門”。 亞伯拉罕獻以撒,神特起誓應許:「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6-18)。 利百加在她出嫁給以撒時,家人特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創24:60) 因為只有得著仇敵的城門,才能夠徹底滅仇敵,制服仇敵,正式擴張自己的疆界,戰爭才算是全然勝利。 得著城門,有兩個層面的意思: (1) 自己的內心沒有仇敵的地步。正如耶穌說:這世界的王將到。祂在我裡面毫無所有(約14:30) 「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16:32) (2) 使撒旦權下的人歸向真神,順服基督: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3-5) 「堅固的營壘」就是被魔鬼佔領的心地,也就是仇敵的城門. 教會是一個團體的戰士,人生是一場屬靈的爭战,爭战的敵人是詭計多端、幽暗世界的掌權者(魔鬼),人不能靠自己的血氣、智慧和能力取勝,最重要是先要到主施恩寶座前、依靠著主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並時刻穿上神的全副軍裝,站立得穩,活在教會當中,在身體團體中並肩而戰。

6.2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什麼是不要惹兒女的氣?惹兒女的氣有什麼後果?

不要惹兒女的氣,就是不要觸怒他們provoke to wrath,惹他們發怒 兒女何至向父母發怒?除了因為兒女不孝外,也可能因為: (1)父母沒有好榜樣,用強制的高壓手段強迫兒女就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使兒女心中憤憤不平,覺得父母強蠻無理。 (2)父母對兒女有偏愛,不公平對待兒女,引起兒女之間兄弟姊妹不和。有偏愛之父母,必沒有和睦之家庭。且使兒女對父母積怨於心。 (3) 孩子沒有感受到愛、尊重、信任和接納,這可能會導致代溝的衝突和憤怒。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以弗所書》第6章4節 所以,父母雖然是站在長輩的地位,也不應妄用父母之權威,使兒女喪失自信心,並對父母抱有懷恨心理。   “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雖然父母對兒女可以用權威, 但更好是照主的真理來引導他們,使他們受到良好的真理教育。父母的權威,在兒女漸長之後,便日漸消減。但真理的權威,卻能終身管束兒女的良心,使他們一生走在正路上。所以基督徒父母應當在教育兒女時,使他們不但為父母的權威而服從,更是為服從“主的教訓和警戒”的緣故而服從,就是照主的公義、聖潔、良善、仁愛等之真理原則教導他們,不是憑自己的情緒和偏好,或為了在人前表明自己家教之嚴明,而枉使兒女忍受許多不必要的痛苦。甚至有父母以兒女為發洩自己心中怒氣的工具,無理的打罵苛責,這只會傷害兒女的心靈和與父母的關係。

6.1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 6:2-3) 如何才算孝敬父母?舊約咒罵和打父母的是死罪,行這些事的人要被石頭擲死。(出21:15-17) 為何這樣嚴格要求?單單咒罵父母便要受死?又是否凡孝敬父母的就可以長壽?

「孝敬」有尊崇, 敬重、尊重的意思,honor and value,  並在父母有需要之時幫助他們(包括物質供養、照顧、愛護)、使父母感覺愉快。 昔日神的兒子亞當背叛神,他便作不順從權柄的兒子。今天我們不是在亞當裡,而是在基督裡,應像主作順服的兒子。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箴1: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提前5:8) 路得視拿俄米如親母,相依為命,孝敬她,不肯離開她,拾麥穗來照顧年老的拿俄米 耶穌年幼時逗留在聖殿裡,祂的父母折返找祂,祂便順服父母. 耶穌責備法例賽人假借以事奉神的名義推搪不供養父母(參太15:1-9)。當主釘十架時,祂仍不忘記叫約翰照顧祂的生母馬利亞(參約19;26-27)。 我們都是欠父母的債。父母負起養育的責任,給吃、穿、教養和照顧、所以神要我們做個懂得報恩的人、報答父母的恩情,兒女欠父母的債是永遠還不清的。 末世時,人會不孝順父母和沒有親情,忤逆、不順服、缺乏體貼,仁慈和尊敬(提後3:1-4) 有一代人咒詛父母,不給父母祝福。 (箴30:11)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1:8) 對父母說話粗魯、尖刻、輕慢其實都是不敬和缺乏愛心的表現。以仁厚、應學習溫順和尊敬的態度對父母說話。 在“聽從父母”之前加上“要在主裏”這個範圍,若父母之命令和主的教訓相違,信徒應用謙虛、恭敬的態度,向父母解釋爭取得父母的諒解,用溫柔而堅定的態度保持自己的見證。 本節引自出20:12,及申5:16“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對照舊的經文,本節中的“在世長壽”不是指個人的生命長壽,而是指“在耶和華你神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應許是為以色列整個民族的,意思是考敬父母的民族,他們的國家在神所賜的產業上得以長久。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箴 30:17)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

5.7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6-27) 水是指什麼? 為何要用水藉著道去潔淨教會,使到教會成聖?

"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弗5:26) 這裏的水之目的是使教會被洗淨後成為聖潔,舊約成聖的東西都要經過潔淨之禮,才可以分別為聖,單單供神使用。因此這裏的水應該是引自舊約潔淨禮的要求,祭司供職獻祭前,需要先用水潔淨身體。神呼召教會由世界出來是要去單單敬拜和事奉祂。 祭司要在院子內的洗灌盆洗手腳,才能供職,免得死亡(出30:18一21) 清水在舊約也指到用以潔除一切污穢的象徵,在此也預表教會需要脫離一切污穢的罪、棄掉一切的偶像,單單屬於神、好與神成為最親近、歸神為聖。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結36:25) 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 (來10:22) “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約15:3),很清楚地,主耶穌潔淨信徒是用「道」,不是用物質的「水」,水不過是一個預表,必須藉著真道才有潔淨的功能。 “潔淨”不單指神的道,還必須加上神的靈光照和引導,使我們有正確的價值觀,並有能力揀選神的旨意,生命才能被潔淨、合乎主用 "並籍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

5.6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 5:25) 作丈夫的,要用捨己的愛爱妻子,什麼是捨己的愛?

捨己是不是要為了別人甘心放下自己的意見、愛好、利益、甚至生命?若如此,我豈不是只為別人而活,成了沒有立場的人?其實捨己並不是要犧牲自己所有的一切,完全奉獻出去讓自己一無所有。 捨己的真正涵義是要順從神的心意,捨去自己的想法.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3-24) 上述解釋了捨己的真義,就是體貼神的意思,不體貼人的意思。我們否定自己並不是失去了“自我”,而是放下不合神心意的想法和愛好,並且積極的背起十字架跟隨主 ,為要順服神的旨意,成全上主在我們生命中的計劃,擁有比賺得全世界更有價值的人生。 個人因著宗教的義務,良心的驅使或其他的原因作出的犧牲,未必是聖經所說的捨己。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林前13:3) 真正的捨己乃是懷著對神和對人的一份摯愛,所作的“放棄”或“堅持”。“捨己”就是捨棄自己的意見,揀選神的道路! 捨己的愛就是不以自己為主導、為中心、為最重要,而是神的旨意和榮耀 ,並且為著愛的對象的利益和好處,不加害於人,也不求自己的益處。我們體貼神的意思也要學習體貼愛的對象的需要作個敏銳他人需要的人,並以心思和行動去活出愛心的實際。

5.5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2-24) 難道丈夫若是愚蠢的、能力差的、不夠妻子熱心事奉和愛神的、妻子也要無條件地順服?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 5:22-24) 請注意,妻子順服丈夫的要求是根據: (1) 順服主是大前題、丈夫對妻子的權柄,也是在順服主以下才有的。 (2)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因此,丈夫要學習像基督去如何作頭,而不是按自己的意思、偏好、利害去作頭。 基督如何成為眾人的頭?豈不是他先降至卑微、放棄自己合法的權利、甘心服侍人的需要,俯就卑微軟弱的人,幫門徒洗腳,為世人蒙救贖流盡祂的寶血,從不求自己的益處,是沒有保留傾倒犧牲的愛,他不用強權俘虜人的心,而是用祂的榮耀和美德,溫柔地感化人回到神面前,使人甘心情願作他愛的俘虜。 (3) 妻子是依據“教會怎樣順服基督”的樣式去順服丈夫,教會所以順服基督,是因為甘心情願,並非誡命的要求,是基督先愛教會多於自己的性命,為教會永恆的幸福犧牲自己的一切。 因此一切順服的要求均在“愛和真理”的大前提下,先順服主,才可順服丈夫。 聖經中的順服從不是地位高低的問題,更和男女平等完全沒有關係,順服的要求,是為著“功能/職能”、“和諧”和操練人心靈能夠謙卑、柔軟、順服的功課,並不是要扼殺不同人的恩賜和才幹。為著效率和達到目的,任何非個人的組織均需要秩序和執行權力的次序,否則只會產生分裂和什麼也不能協作達成目的。 所以權柄、順服、秩序並非邪惡或剝削個人的自由,而是學習放下“自我/小我”,為著成全“大我” 至於為什麼要求妻子順服丈夫,而不是丈夫順服妻子?那就要知當時的社會背景是男權為主導的,若果在家庭這麼小的單位裏,大家都權力鬥爭,又怎會有幸福和諧的家庭呢?當時男權主導家庭和社會的主要職位,是因為男性普遍受教育、有學識,而女性是沒有受教育的機會,容易陷入“婦人之見”、所接收到的資訊也有限,因為主要在家中料理家務和照顧兒童,容易憑感覺喜好去抉擇,而非理性全面去分析。加上婦女“出頭”在當時的社會文化是被人排斥的,若婦女反而出頭主導,只會令他們承受不必要的壓力,聖經如此教導也是為著他們的幸福和保障。 另一方面,聖經對丈夫的要求其實超過妻子,妻子只需一味順服跟從便已符合神對她的要求(當然可以給予意見和參與討論),所有的壓力便歸在丈夫身上,因為他有權力作最終的抉擇,就要承擔抉擇後的責任,但對丈夫的要求就是要效法基督愛教會...

5.4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5:18) 被聖靈充滿是什麼意思?如何才可被聖靈充滿?

“被聖靈充滿”並非領受聖靈,亦非重生得救. 信主時,神就在基督裏賜聖靈給我們作“質”/“印記”, 證明我們是屬於神的人。 領受聖靈是在信主得救時,充滿聖靈是在奉獻時。  被聖靈充滿的意思: (一)聖靈在我們身上得著完全的地位,讓聖靈佔有、管治和領導我們作出抉擇。(弗5:18-19) (二)彰顯聖靈完全的能力,甚至使人因信有“活水江河從腹中湧流出來”!就是聖靈的能力彰顯在我們身上。(約7:38) 被聖靈充滿的要求: (1) 先將器皿倒空(王下4:1-7)  信徒需放下自己對私慾的揸拿,離開罪惡和世俗的價值觀,以致內心有空處讓聖靈充滿。 (2) 心裏渴慕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河來。」(約7:37) (3) 懇切祈禱 “你要大大的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81:10) “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11:13) (4) 殷勤讀神的話語 信徒要將神的道豐豐富富地藏在心裏面(西3:16-17)真理的聖靈是藉著使我們想起神的話,光照我們知道真理和正確的價值觀,引導我們走正確的方向。(约16:13) (5) 憑著信心 因著信,才能從腹中有活水江河涌流出來,心懷二意不信的人,不要想從神哪裏得什麼 (雅1:6-7) (6) 謙卑順從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徒5:32) (7) 完全奉獻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了。”(路1:15) 施洗約翰未出世就被奉獻為拿細珥人,分別為聖事奉主,於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了。

5.3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弗5:11)什麼是暗味無益的事?為何要嚴重到要去責備行這事的人?

“暗昧無益的事”,也就是黑暗的事,不敢見光的事,需要保密而不正當的事。基督徒不可與這一類的事有分,因為它是屬黑暗的,帶着罪的成分。 反之,我們倒要責備那些行事暗昧的人。不但在暗昧的事上不與世人同行,不要他們一樣的不義,且表示不同意這類的事。 在11節下半“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原文沒有“行這事的人”這幾個字,只有“倒要責備”。 因此可以指責備那些事本身。即凡屬暗昧無益的事,不論是別人行的,或自己行的,都要“責備”,定罪為罪,責備一切暗昧的事。這種態度,可使我們在自己偶然落在錯失中時,不去替自己掩飾辯護,而誠實地悔改。 在此並無指明如何責備行暗昧事的人,但上文既說“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則我們在責備別人行事暗昧時,必須有良善、公義、誠實的存心,而不可存有惡意、私心,或傲慢的態度。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的”,暗中所行的那些可恥污穢的事,這就跟我們作為光明之子的身分,完全不相稱。 這裏責備並不是指到看見他人有錯、有罪,便隨意公開責備,而是針對責備那些暗昧、可恥、無益的行為,讓這些可恥的罪在光明中被定罪和警誡其他人不要與他們同夥,陷入罪中。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光就是要把黑暗顯明出來,不僅是口頭上可以責備,藉着光明的行為把黑暗的事顯明出來,因着比較而顯出確那些可恥的事確實是罪。

5.2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弗 5:6-7) 虛浮的話是指什麼意思?不可與誰同夥?如何才不同夥?

虛浮 (empty 、in vain) 指虛空、徒勞。“虛浮的話”指一些聽起來很動人、似乎合理想,卻是“虛浮”不能兌現的言論。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大概當時有人用虛浮的話欺哄信徒,是有關上文所論淫亂、污穢、貪心的罪,使信徒不注意在這幾件事上追求聖潔。 貪心的人想貪便宜,是最容易受人欺哄的。基督徒若不存非分的貪圖,只照主的旨意過聖潔的生活,就不至被這些今世虛浮之道所欺哄了。 “不要與他們同伙”—不要與那淫亂、污穢、貪婪的悖逆之子同伙,因為神的憤怒必然臨到他們。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當與他們有分別。 “同伙”的意思就是共同有分於某事的伙伴。基督徒不應在黑暗的事上跟世人同伙,否則必然受影響而陷入罪中。 這和基督與罪人作朋友,不能相提並論。基督與罪人作朋友,不是去跟罪人同行一路,乃是使罪人悔改歸向神。可以說,不是基督與罪人同伙,乃是基督要求罪人悔改與他同伙。 “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雅4:4)所以信徒既是光明的子女,就不可與黑暗的世人同伙了。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應像光明子女.

5.1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5:5) 淫亂、污穢、貪心的都在基督的國無分!什麼是污穢?是否曾經淫亂、污穢、貪心便絕對不能與神的國有分?

"污穢"(uncleanness) 乃指「道德上的不潔淨」。“污穢” 多次與「淫亂」同時出現,但不止淫亂,可包括思想污穢。當時拜偶像的人,常在敬拜中兼犯一些邪穢卑污的罪。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纔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 (太15:10-11,18~20) 本節中“淫亂的”、“污穢的”、“有貪心的”,都是指落在這些罪中而不離開的人,這些形容詞描述一個即係代表他已習慣地此類罪而成為這樣的人. 因此不肯徹底悔改離罪的人是無分於神的國。 保羅警戒這些罪的嚴重性—不得進入神的國,信徒既是蒙慈愛的神的兒女,就應遠離淫亂、污穢、或貪婪的罪。 “貪心”與拜偶像的一樣,可見貪心的罪絕非小罪,乃是違背十誡。 貪心就是想得着非分的利益,而拜偶像就是想在獨一的神以外得着信仰上非分的保佑或好處,並且貪心的結果必使人敬拜金錢,事奉瑪門,使人作錢財的奴僕。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貪心的就不能事奉神。 “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

4.5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 4:30) 為何聖靈會擔憂?聖靈是神、全知道一切、也有足夠智慧和能力解決問題、何需擔憂?

“擔憂”原文是“憂傷、沉重”的意思。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約11:33) 耶穌到了拉撒路的墳墓也哭了 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祂哀哭(路19:41)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用禱告也“憂傷”難過。 神不是冷漠麻木不仁的父親。神深有感受!祂會心受感動和傷痛。祂會體恤我們 (參來4:15),且與我們一同哀哭。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創6:6) 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士 10:16) 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賽 63:10) 預先知道事情的發生,和結果最終可以受控,不等於事情發生時無動於衷,不會憂傷沉重,正如醫生為兒子做大手術,雖然有把握順利完成和康復,但仍會受有傷痛和沉重。

4.4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 4:29) 基督徒是否不能夠或不應該講粗口?為何?

“污穢”的言語一包也不可! “污穢的”原文就是指那些壞的、卑劣的 只要說造就人的好話,叫人得“益處”,“益處”原文是今人喜愛的、善意的、幫助人的。 粗口往往帶與性有關的助語詞,以性行為的動語涉及他人的母親、為何要講到人應該尊重的母親呢?真的含宜嗎?實屬粗獷的言語、甚至有時讓人有些性的聯想,特別違反下文所說的"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弗5:4) “淫詞”原文是“淫穢, 可恥” “妄語”原文是”愚昧的言詞” “戲笑的話”原文是粗俗下流的玩笑 粗口與造就人的好話和感謝的話完全不協調。 用粗口惡毒地咒罵人,也不合聖徒体統 (弗5:3),只能敗壞人和絆倒人,有失主的見證。 粗口往往是習慣性地衝口而出,有時甚至帶有怒氣之情緒發洩,在衝動的情緒下,基督徒言語上又怎能謹慎,控制自己的舌頭說造就人的好話?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雅1:19) 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說話不是為自己的痛快,發洩自己的情緒、只顧發表自己內心的意念,乃是為聽的人的益處。所以要“隨事”說些使人得益的話,而不要說批評、毀謗和粗言穢語。 至於有些人強辯聖經也有記載掃羅講粗口(撒上20:30),但這並不代表粗口是神所喜悅的,剩餘聖經記載姦淫的事,不等淫亂就可以被接納。 心裏充滿,口裏就說出來(太12:35),講粗口的原因和動機是什麼?是否反應內心也充滿著粗獷污穢的思想?是否由愛神和愛人的動機發出?講粗口難道能造就人和榮耀神?是否有耶穌基督的樣式心腸? 為什麼講粗口才是唯一能表達憤怒的言語?耶穌也有發義怒,他有講粗口嗎? 有些人認為粗口是兩個人對話的事,在講粗口人中也用一樣粗口的言語對談,可促進方的友誼,在什麼人,中作什麼人,但是否會因此绊倒良心軟弱的人呢?是否真的可以因如此講粗口後總要為基督得些人呢?

4.3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弗4:15, 25) 如何用愛心說誠實話、明知對方不啱聽、是否仍然要說? 白色的謊言可以嗎?只是為人好有錯嗎?

如何使人信服真道,離棄各樣錯誤的道路,歸向基督?並不需要用高言大智或矜誇的虛言,只要用愛心說誠實話。 這裏的“誠實話”,是指一種忠誠的勸告,將弟兄姊妹的短處忠實地告訴他,不替他掩飾;或指忠實地照着真理說話,雖然明知不會受歡迎,但仍誠實地說出,不因人的情面歪曲真理。; 這種“誠實話”,雖然對聽見的人十分有益,但也常常使聽的人感到難堪。所以說的時候,格外需要用愛心來說,切不可帶傲慢和輕視的態度來說。務使所說的話不但誠實,而且誠懇。許多忠心的勸告,若不加上愛心、誠懇的態度,就很容易被誤會為譏笑或攻擊。 並且說“誠實話”也需要有智慧去表達,找到合適的時機、方式和聆聽者的狀態,以溫柔的心去表達,不要帶有論斷性,多用開放性的發問和關心先了解對方的情況和原因,再分享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以祈禱的心求聖靈引導和支持對方去省悟和改過。 謊言許多時會涉及作假見證、為求自保和利益,降低不安與焦慮的情緒、減輕壓力減少或避免衝突,希望容易解決困難、對神信心軟弱、偽裝自己、不承認弱點和過錯、滿足自身的虛榮,而將事實放大、誇張吹牛等情況。 「白色謊言」雖然美其名是出於善意而說的謊,也許沒有對錯,只因說出事實會更傷人,為了維繫關係,選擇美好而婉轉的謊言去安慰對方,試圖讓對方好過, 避免讓對方心理受傷、難堪或是下不了台,讓別人感受好一些。 然而,如果角色對調,你成為那位「聽」的人,你想聽到事實,還是善意的謊言呢? 事實固然傷人,但脫離真實真相,會否自欺欺人?你是否寧願有苦有痛,也要清醒地活出真實的你? 人們常說:「說謊是為了照顧對方的感受,不希望她難過。」看似體貼,會不會是自己不知如何處理?對我來說,與其說謊,不如誠實以對。(當然要有智慧,找到合適的時候和方式去表達,可暗示或逐步讓對方知道真相,以致有心理準備而不失去對神的信心) 即便是白色謊言,人們多半依舊會糾結、害怕自己被捲進事件或者被當成共犯。但是,誠實以對只要「說實話」就好,不加油添醋、也不任意評斷。 講真話並不是直白的傷人,而是在愛裡說誠實話,這是一門高深的藝術,唯一的訣竅就是「真心誠意」,並在聖靈的引導下人有智慧地表達。 不論謊言是白色或黑色,多半都會傷人,只有真誠的話語才能撼動人心,那份關心不是奚落或者棒打落水狗,而是用行動去陪伴對方走過高山低谷,願我們都成為彼此生命中那位真誠相待的人,用愛照亮前方的道路! 許多基要派的信徒主張服從命令的義...

4.2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 4:13) 如何在真道上同歸於一?有這麼多宗派、傳統和真理的詮釋、真的能在真道上同歸於一?

”“直等到…”說明神賜下各樣恩賜的最終目的,是栽培信徒在靈命上滿有基督的身量(即是生命上像耶穌的生命),“長大成人”生命成熟,離開幼稚和無知的階段,能自己站立得穩的地步。 成長必需和“認識神的兒子”有密切關係,對主的認識愈多靈命便愈長大,也愈像主。但“認識神的兒子”卻又與“真道上同歸於一”有關係。 “真道”原文是"faith", 指到“信心”或“信仰”,與上文第5節“一信”之“信”同字。所以可翻譯為“在信仰上同歸於一”。這意思就是同在純正核心的信仰上合而為一,沒有其他錯誤的信仰混雜在那“一信”之中。並非指到要在所有對真理的詮釋均需統一。 在純正的信仰下,信徒才能對基督有更深的認識,靈命也依循正常的軌道,日漸長進。反之,若在所信仰的真道上偏差,則對基督的認識,亦必錯誤,靈命便無正常的長進了。所以使信徒在真道信仰上有美好的信仰根基,是很重要的,以致下文達到“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 盲目相信,結果便“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毫無判別的能力,很容易便受異端誘惑的。

4.1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3) 基督教會分開這麼多宗派,真的可以合而為一嗎?如何才可彰顯真正的合一?

教會合一乃是生命的合一,在心意上合一、而不是組織、行政上的合一、合一是心靈方面的事。聖經從未要求教會必須在組織、制度、行政、儀式、名稱…等方面都一致,然後才算為合一。合一並非統一。反之,教會在基督裏已經成為一(加3:28),現時的宗派存在,有歷史性的原因,雖然對聖經有不同神學詮釋的傳統,但卻有共同核心的信念(參使徒信經), 因聖經並非神學手冊,而是以不同書寫體栽(故事、歷史、敘事、詩詞、箴言、比喻、....)多方面描述神的屬性、人性、救贖計劃、萬世爭战、永恒.....也留有想像思考空間,讓人尋求聖靈的引導,也反映真理的立體性和指導原則,不致變成僵化死的規條,就是這些空間容讓詮釋的不同,神要祂的兒女學習彼此尊重、接納、欣賞,在不同下仍然保持合一的心,和而不同,卻仍是同一個心靈、同一個脚踪、同一位主、同一位神、同一個指望、同一個標竿、同心合意去興旺福音,促進主的國度。 信徒有了同樣神所賜的的生命,就自然地在基督裏已經合一,成為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了。 合而為一的心,是聖靈所賜的:原文 是“聖靈的合一” (unity of the Spirit)。這種靈裏的合一並非人所能創造。 根據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已除去了一切阻隔和宛仇,而使所有信徒,不分猶太外邦,男女老幼及階級,都合而為一(參弗2:13-19)。聖靈又因人的信而住在信徒心中,便使這“合而為一的心”存在信徒裏面。四海之內、主內一家,所以這合而為一的心,絕不是任何人為的組織,或合一的運動所能產生。它乃是聖靈在信徒重生得救時所賜給信徒的。 合而為一的心需要信徒竭力保守:我們雖然不能造成這種合一,但是卻有責任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保守”表明這合一是信徒已有的,而需要保守它不被損害。“竭力”則表明為保守合一的心,需要付出代價、放棄成見和偏見,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甚至忍受“損失”以維護這“合一”的健全與穩固。 合一必須符合下文的“七個一”: 一個身體、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 從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看到不同地區的教會,會彼此問候、關懷、呼應、彼此代禱、差派工人彼此配搭、服侍、支援、甚至有需要時提供經濟支援,也要彼此接待到訪的信徒,主內一家,實行主所吩咐合一相愛的要求,並沒有彼此門戶之爭、宗派的對立或自立“山寨王”排斥批評異己, 都是同心合意高舉榮耀主。

3.4 求他按着他豐盛的榮耀,藉着他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弗3:16-17) 我們信耶穌的時候、基督不是已經永遠住在我們心裏嗎?並且與我們聯合、為何現在要求心理力量剛強使基督因信住在我們心裏?

心裏的力量”原文是“裏面的人”。裏面的人剛強即是意志力剛強、便有能力勝過試探、反之體貼肉體便軟弱失敗. 信心(在愛心之先)使基督"居住' (dwell) 在心裏,而使愛心有根有基。這裏不是說信心是愛心的根基,而是說基督因我們信而住在我們心裏的結果,愛心有根有基。換言之,基督就是我們愛心的根基、沒有基督的人,不會有基督的愛,世人的愛隨時改變,以利害為中心,是沒有根基的愛。基督居住心中的結果,使信徒對神對人都會有“基督的心”,以基督的愛為生活行事規則。 “住”原文是“安居、定居”下來的意思,不是暫住一宿,乃長住在心、因為我們的信心、所以基督可以安居(即安樂地居住)在我們心裏、而不是為我們的軟弱和罪過擔憂地在我們心中

3.3 天上地上的各(或譯:全)家,都是從他得名。)(弗 3:15) 天上的“各家”或“全家”是指什麼?“從他得名”又是什麼意思?

“天上地下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這句是解釋上節我向之屈膝祈禱者祂是怎樣的父,乃是天上、地下各家/(全家)的父 「天上地上的各家」: "家"是指來自同一位祖先的全體家族、意思都是表示這個民族,是來自某一位祖先,因此這整個(家)族的名字,也是從那名祖先而得,這也就是所謂的「從他得名」的意思、因此“家”,就是指地上各民族,以及天上不同的天使群體(天使也有各個團隊)、「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的意思就應該是:天父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因此,雖然各個民族有他們的祖先,各個天使也歸屬某個天使長,但最終的根源都是神的創造,所以各「家」都應該算是「從神那裡得名」。 「天上地上的全家」: 認為保羅都在講述關於教會的真理,所以“家”應該是指“教會” 、這個由神創建的大家庭,而且不管是已經安息天家的聖徒(“天上的家“),或是還在地上的聖徒(“地上的家“)均同屬這個神創建的大家族,教會的信徒“都從祂得名”、就是都從祂得兒子的名分(參羅8:15-24),都從祂而出,成為神家名下之人。“從祂得名”,亦從祂得福之意,福分是包括在名分之內的。 神乃是這樣一位天上地上各家的父,是不分猶太外邦,男女老幼,一切信徒的父。

3.2 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弗3:9) 神創造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即是他一切創造的目的是為著什麼終極的結局?

神在創世之前定下的計劃就是救贖的成就、教會的出現! 為要藉着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 3:10) 神如何藉着教會,使眾天使得知神百般的智慧、竟然罪人眾多的罪全得赦免、能變為王子、先前虧缺神的榮耀、現在卻盛戴神豐盛的榮耀、先前叛逆敌擋神、今完全和好、甚至情願做神的奴僕、反手踐踏昔日壓制他們的仇敵、軟弱的變為剛強、罪惡的世界有一天變為全新的天地、有義在其中、天使也要詳細查看(彼前1:12)神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卑微的、軟弱的、無有的、被人厭惡的、勝過撒旦和邪靈、使仇敌都閉口無言、伏在基督和教會之下、這就是神的智慧! “天上執政的、掌權的”,是指天上各級的善天使,而不是指惡天使。惡天使根本不會想去知道神的救贖計劃。 神救贖的計劃,並未變更過,雖然救恩出於猶太(約4:22),又因猶太人的拒絕,救恩便臨到外邦(徒13:46,28:28;羅11:11),但這不過是福音發展的進程,神救贖世人的計劃,一向是按着祂在萬世以前所定的旨意逐步進行着。

3.1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弗3:3) 什麼是福音的奧秘?

“奧秘”,就是指神救贖的計劃,但這旨意在舊約時是隱藏的,還未顯明出來,所以稱為“奧秘”。現今神把這“奧秘”啟示給使徒保羅和其他使徒,對於蒙救贖的人這“奧秘”就是“福音”(“福音的奧秘”/“教會的奧秘”/“基督的奧秘”),因福音奧秘是由基督的啟示而來、乃關乎神如何呼召世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從世界和罪惡中分別出來、聚集歸到基督的名下之會眾、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同成為教會(基督之身體、互為肢體)。 舊約的先知們,對於外邦人也要與猶太人同蒙應許的奧秘還不大明瞭、他們仍然以為要歸化入猶太藉、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才能成為恩約的子民 在新約時代,按神所預定日期滿足的時候,差遺祂的兒子降世,並且把祂救贖的全部計劃,啟示給祂的使徒們。舊約先知們雖曾預言彌賽亞救主的降生、受死、復活、再來等等,卻沒預言到“教會”、“教會”首次是耶穌基督提到的(太16:18)。而“教會”乃是神救贖計劃的主要對象,是基督屬靈的身體. 那些外邦人“不再作外邦人”,而變成與猶太信主的人一樣,“是神家裏的人”、同蒙一樣的應許、同為基督的後嗣、共同承受神的產業和同為基督的身體.

2.6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 2:15) 為什麼律法上的規條會產生冤仇?這裏的冤仇是指什麼的冤仇?

在此所說的“冤仇”在下句解明:“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那些律法的規條為何成了“冤仇”? (1) 按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關係來說,律法的規條使他們彼此有間隔,甚至為了遵守那些規條,或防止侵犯那些規條,而彼此憎恨成為冤仇,站在完全對立的地位。 (2) 按世人對神的律法之無能來說。世人既無法遵守神的律法,則這些律法的規條,便使人永遠站在罪人的地位上與神為仇(羅5:10),又憑自己的喜好行事,敵擋神的律法。 但主耶穌以自己的身體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受了咒詛,就廢掉了冤仇。因祂既為我們受了律法的咒詛,又成全了律法,使我們不再憑遵守律法得救,乃憑祂的血得贖,就不再與神為敵了。另一方面,那些在祂裏面的猶太人與外邦人,也同樣不再因這些規條而成為冤仇了。 “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 ,這裏“新人”不是指個別的得救的信徒,乃是指一切已經在基督裏的猶太與外邦信徒,也就是教會。教會就是基督藉着祂自己所造成的一個“新人”。 “如此便成就了和睦”,這“和睦”廣義的包括神與人的和睦,及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和睦。

2.5 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是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弗2:14) “兩下合二為一“, 兩下是指哪兩下?中間間斷的牆又是指什麼?

“兩下”就是指“猶太人”和“外邦人” “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這牆就是猶太人與外邦人的阻隔,是由於舊約律法的各種規條,例如食物不潔之禁戒,婚俗之禁戒,宗教禮拜之禁戒等而有的、這些禁戒是為著保護舊約的猶太人不受外邦世俗、污穢、情慾和拜偶像的沾染、這便造成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間隔、使猶太人甚少與外邦人往來、並使猶太人因以自己為神的選民,對外邦人有很強烈的優越感、藐視外邦人、視他們為不潔的民族。例如:彼得曾因怕猶太人而與外邦信徒隔開,不在一起吃飯(加2:11-15) 這裏也泛指到人與人之間一切的隔膜和高牆、包括種族、膚色、文化、階級、貧富、老幼、男女、主僕....的隔膜也在基督裏被拆去、信徒門不能再因為這些而嫌棄他人或分門結黨小圈子排斥異己、因為不接待小子中的一個就是不接待主

2.4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 2:12) 什麼是應許的諸約?有哪些約?現在我們外邦信徒,在這些諸約上有沒有份?

所應許的諸約”是指舊約中神所賜有關彌賽亞的應許,和幾次神與人立約的事,如: (1) 神應許始祖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創3:14-19) (2) 神應許挪亞不再用洪水滅世,並與他立約。(創9:8-17) (3) 神應許亞伯拉罕說“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12:1-3,22:16-19) (4) 神藉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並應許他們要作屬神的子民,為祭司的國度。(出19:5-6,24:6-8) (5) 神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再藉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要他們專心事奉神,並應許賜福給他們。(申29:1-21) (6) 神藉先知拿單應許大衛“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下7:5-19) 這些應許和立約,都是與“彌賽亞”有關的,預表基督。外邦人原對於這些寶貴的應許是一無所知的“局外人”。但現在能在基督裏和猶太人同蒙應許 (弗3:6)、享受更美的約 (來8:6)!

2.3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 2:10) 我們是“神的工作”,祂要把我們做成什麼樣和程度,才叫做造成他的工?神要我們行善,什麼才是行善?世間這麼多需要及不幸的事,我們的善行又怎能滿足所有的需要?我們資源、力量、時間有限,應如何選擇行那些善?

我們的生命現在仍然被神建造中(work in progress),正如裝修時期、屋裏十分凌亂、還未裝飾整齊、但已朝向設計的藍圖邁進 這裡"行善“不只是"慈善“, 原文是good works (好行為)、我們不是憑著好行為而得救, 然而神使我們得救的目的, 是要我們有好行為. 好行為的定義是根據“誡命的精意”對好行為啟示的標準. 人常錯誤地認為誡命是捆綁我們的, 是負面的, 然而誡命其實是指導性的 、教導神的兒女該做與不該做的事 “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5:14) 愛神和愛人就是最大的誡命, 也是我們遵行 神一切誡命的動機與態度. 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5:13) 真正的愛人就是要無私地為他者、用心去服侍他人的需要 最重要是不要塞住憐憫的心、好行為的善事是由愛我們週遭的鄰舍開始、我們的鄰舍就是生命中遇到一切有需要的人、不是憑自己的喜好或力量去判斷應否助人、而是要去求問聖靈的引導和帶領、並用有智慧的方法去幫助人、不然好心也會做壞事.

2.2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6) 我們什麼時候和基督一同復活?又什麼時候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是什麼意思?

“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6) 這關乎信徒的地位,我們在神眼中,是怎樣的人呢?不再是以前死了的人,而是重生活了的人。我們以前死在罪惡過犯中,與神隔絕,對神沒有反應,但我們已經復活,是新造的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加2:20)。我們從前都是罪人,現在成為神的兒女,而且絕不會因為一犯罪,就不是神的兒女,然後再倚靠神時,才再成為神的兒女!因為基督的寶血使我們永遠完全。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來10:12) 這裏的“活過來”,“一同復活”, “一同坐在天上”,都是過去式,都是已經成功的。信徒雖然肉身還活在這世界,但卻是有分於已經升到天上的基督,可過着屬天的生活;雖然還在地上做人,生命卻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3:3)。 “坐”是一種安息的表示,信徒雖然活在沒有安息的世界中,卻可以享用天上的安息。 我們不但復活,更與主一同坐在天上。主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右邊,顯示祂滿有權柄,蒙神悅納;我們也已經與主同坐天上,表示我們已經與主永遠聯合。在神眼中,主坐在天上,我們也一同坐在天上,同享權柄和悅納, 神把聖靈賜給祂,所以我們現在也能享受聖靈。所以我們能奉主的名趕鬼。現在我們未有復活身體,還未升到天上,但實質地位上,我們享受與主聯合,不單得著權柄,也享受蒙神悅納。

2.1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 2:3) 本為可怒之子 were children, by nature, of wrath, 是否表明我們的本性是邪惡和壞的,就因此在神的憤怒之下?人性究竟本善還是本惡?

“本為可怒之子 ”("were" by nature children of wrath)似乎是人出生便為可怒之子,活在神的怒氣之下。 但是保羅並無指出生下來便是可怒之子,否則出世後夭折的嬰兒便在神的怒氣下受地獄的懲罰,這是不公平的,耶穌也叫人迴轉到小孩子的樣式以致進天國,若小孩子是可怒之子,又怎能進天國呢?。 按上下文,這裏並不指到人性本惡或有任何罪性或原罪的問題。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 2:1) 靈性的死(與神隔絕)是因為犯罪, 而不是天生。 And you were dead in your offenses and sins, 這裏強調是“自己的過犯和罪惡”, 而非亞當的過犯。 (“were” by nature.....) were 原文是描述過去但尚未未完成的行動或狀態之時態形式 imperfect tenses。未完成時態描述了行動的連續性,描繪了過去的習慣生活方式。 在希臘原文,were 是動詞處於中間語態 (middle voice) , 用來反映主詞 (subject )對動詞動作的個人參與, 因此強調人的罪惡狀況與他們的個人責任。  因此考慮上述的文法,以下英文翻譯較為清晰“you kept on making yourselves children of wrath.” “nature” 可以表示因長期習慣已成為自然的行為的一種感覺和模式”。 “本為可怒之子 ”("were" by nature children of wrath)似乎是人出生便為可怒之子,活在神的怒氣之下。 但是保羅並無指出生下來便是可怒之子,否則出世後夭折的嬰兒便在神的怒氣下受地獄的懲罰,這是不公平的,耶穌也叫人迴轉到小孩子的樣式以致進天國,若小孩子是可怒之子,又怎能進天國呢?。 按上下文,這裏並不指到人性本惡或有任何罪性或原罪的問題。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 2:1) 靈性的死(與神隔絕)是因為犯罪, 而不是天生。 And you were dead in your offenses and sins, 這裏強調是“自己的過犯和罪惡”, 而非亞當的過犯。 (“were” by nature.....) were 原文是描述過去但尚未未完成的行動或狀態之時態形式 imperfect ...

1.7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弗1:17-20) 如何才算真知道祂?什麼是神的恩召?你知道神對你的恩召是什麼嗎?你又是否明白將來榮耀的基業是什麼嗎?信的人可以經歷什麼浩大的能力?

(1) 真知道: 我們往往的“知道”,是頭腦上片面的知道,受我們的成長背景、知識、經歷、認知能力、傲慢、偏見、自我、自以為是、盲點、主觀、潛意識、價值觀等所限制。 關於屬靈的事及永恆的未見之事物,我們更需要謙卑求聖靈光照,若非神的啟示,我們只是按著自己的形象創造我們以為的神的形象,卻不了解至聖者大而可畏的屬性,豐盛大愛慈悲的心、壓倒一切的權能、深哉的智慧、豐盛之無限.....“真知道”是包括一種深刻的經歷、親密的關係、感情的投入、意志委身的感受、認同和明瞭。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約42:5) (2)恩召: 奉召作“聖徒”(羅1:7) 召來的人“稱他們為義”;叫他們“得榮耀” (羅8:30) 被他所召,好與耶穌基督“一同得分” (林前1:9)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林前7:15) 蒙召是要得“自由” (加 5:13) 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腓3:14) 召你們“進他國”、得他“榮耀”(帖前 2:12) 召你們好得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 (帖後2:14)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 (提前 6:12) 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彼前 3:9) 神曾在基督裏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 (彼前5:10) (3)得基業: 聖靈既然為得基業的“憑據/質”(deposit 以確保誠意交易,否則有相當損失) 、所以基業必有相當無比永恆的價值才需要聖靈作“質”.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着稱讚"。(弗1:14) 基業也是萬有至高的主將來給我們的獎賞,必定相當貴重。 “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着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西3:24) 這基業是永不褪色的榮耀、不能被損壞或損失任何價值 "可以得着永恆不朽、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彼前 1:4) "更美長存的家業"。 (來 10:34) 基業就是承受永不震動的國,新天新地,與主作王掌權,同承受萬有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啟 21:7) (4)浩大的能力: 向信的人所顯浩大的能力、正如下文形容:吞滅死亡、遠超一切權柄、使萬有歸服的大能 “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

1.6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是質),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是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着稱讚。(弗1:14) 我們不是已經蒙了主救贖嗎?為何還要等到神之民被贖時才完全得到救贖?神之民在何時會被救贖?

聖經中的救贖, 是“全人的救贖”, 包括靈、魂、身體,我們信耶穌時,“靈”已因信蒙神拯救,重生得救,於神的性情有份、但我們的魂(肉體的私慾)仍然需要因認識真理和倚靠聖靈的能力去制服(節制)私慾,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林前9:27),以致於不再自私和放縱,這是魂的救贖、脫離從情慾來的敗壞、一日耶穌再來、信徒身體也蒙救贖而復活,不再朽壞、衰敗,那時人的靈、魂、體之全備救贖便徹底完成了。

1.4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弗1:10) 什麼是基督裏同歸於一?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徒17:26),可見萬物原本是一致的、和諧的、一切都是甚好的;但由於犯罪的結果,萬物變成分亂、撕裂和敵對的,“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羅8:22)。 基督既已藉十架勝過掌死權的魔鬼,又復活升到神的右邊,這一切不合一毀壞的現象,在主再來時最終在基督裏同歸於一。 真正的合一和諧只能夠“在基督裏”。在主內,不但一切信徒不分猶太人外邦人,貧富老幼,同歸為一個身體,打破一切階級界限、而且最終萬物也都要在基督裏同歸於一。這裏同歸於一原文是 "gather together in one in Christ" 以基督為首、在祂的仁愛公義王權下、萬物都歸服基督權下,重現和諧、安寧,建立和平永不震動的國度。

1.5 我們也在他裏面得(得:或譯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預定的,(弗 1:11) 我們在祂裏面等了“得了”什麼基業?或是我們“成了”神的基業是什麼意思?

“得了基業”原文只一個字,就是“遺產”或“收為私業”的意思。 "我們在基督裏得了基業”,就是在基督裏得了各種天上屬靈福氣和權利的意思。 這些福分,原本不是我們所配得的,卻因基督的救贖,使一切因信而進入祂裏面的人,憑着祂受死復活的功勞,便在祂裏面承受了這一切福分,正如承受一種合法的遺產。   “我們在基督裏成了基業”,就是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原已賣給魔鬼和罪,現今卻在基督裏蒙了拯救,成為主的“產業”,被主收為私有,受主的保護、管理、享用,是祂救贖的果子、勞苦的功效。 所以,我們不但在基督裏得了屬天的福分,也在基督裏被祂得着、成為基督的分,基督視我們為珍寶、為祂的產業。

1.3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弗1:9) 神旨意的奧秘是什麼?

神不是要我們作糊塗人,乃是樂意要我們作祂的知己朋友,明白祂的旨意,以致能夠和他同心、同行和同工,明白祂救贖的美旨。 這裏的奧秘是特別指下文提到四個奧秘的: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弗1:10)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 (弗3:3) "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 弗3:6) "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着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弗 3:9-10)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 (弗 5:31-32)

1.2 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1:5) 為什麼有兒子的名分是這麼重要?作為兒子是不是就自動享有兒子的名分?兒子的名分是什麼?

“得兒子的名分”就是得着所有作為兒子合法權利的意思(Sonship),能夠有資格承繼產業的兒子,所以“得兒子的名分”和“得成為兒子”是有分別的。 “兒子”只是注重兒子是父母所生的,而父母之天職就是給他看顧和教養。“兒子的名分”則注重兒子在父家中所能享有的權益,可掌管或承繼父親的產業。 按古代風俗,孩子生下來並無“兒子的名分”,而是交給管家管教(參加4:1-2),直到長成到成熟程度後,父親宣佈時才正式有兒子的名分。所以,神揀選我們的目的,不是要我們作奴僕,而是要我們作兒子,並且領受兒子的名分,與基督同為後嗣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8:17)。

1.1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 1:4) 是否每個基督徒(包括離開神犯罪的信徒)最終都是聖潔、無有瑕疵?

神預定人得救,揀選人,乃是基於神早已預知人的一切。 "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8:29)  他在創世之前揀選我們,因他早已預知我們一生的過錯和向祂的悔改和信靠,所以他的揀選和恩慈是沒有後悔的。 但得救與否,人仍須負責用信心抉擇和接受救恩,並結出悔改的果子,以反映他真誠悔改的信心。 不論是蒙救贖,過蒙福的生活,或活出聖潔,都是因“在基督裏”這個地位而得着的。 神揀選我們的目的,不是只使我們比以前好一點,乃是要使我們成為聖潔無有瑕疵。(Holy & Blameless)  信徒已經因主白白的救恩"在地位上"成聖,被稱為“聖徒”(林前1:2),有基督的聖潔作他們的聖潔(林前1:30)、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但仍當追求在生活上達到聖潔。“在祂面前成為聖潔”,就是活在神面前,並 在祂面前、在愛裏、與世俗分別出來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基督徒若離開了主仍會沾染罪惡,神揀選成為聖潔、無有瑕疵,英文譯本有“should be”的意思。即是基督徒已擁有一齊能夠成聖和活出無瑕疵的生活之智慧與力量,因聖靈住在我們心中作“質”、但基督徒仍可以選擇不活在主面前,以致生活仍有瑕疵和未能分別為聖給主使用。 “according as he has chosen us in him before the world's foundation, that we "should be" holy and blameless before him in 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