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3月, 2024的文章

13.3 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林後13:11) 保羅寫哥林多後書、如何可令人喜樂、能作完全人、受安慰、彼此同心合意和和睦?

願弟兄們都: (1)喜樂(現在主動式)原文是“喜樂, 高興” A. 有依靠:叫死人復活的神 (1:9)、靠神的恩惠(1:12)、神實在的應許、神堅固我們、賜聖靈 (1:20-22)、恩典夠用,能力顯完全、基督的能力覆庇(12:9) 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12:10) 基督在你們裏面是有大能的(13:5) 凡事都是為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4:15)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4:7) B. 以對方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 (2:3) C. 因信徒進步誇口 你們常在我們心裏,情願與你們同生同死;我因你們多多誇口,滿得安慰;我們在一切患難中分外地快樂。(7:3-4) D. 多加各樣的恩惠,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 神有說不盡的恩賜 (9:8,11,15) E. 得勝、自由、似主的人生 神常率領我們誇勝 (2:14) 主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 我們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3:17-18) 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10:4-5) (2) 作完全人 A. 敬畏神: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 (5:11) 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7:1) B. 純一清潔的心: 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11:3) C. 分別為聖、回應神恩 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6:1,17) D. 得主喜悦和獎賞 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5;9-10) E. 主愛激勵、要為祂活出完全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4-15) (3) 受“安慰”(現在被動式): 原文是“邀請到身邊來, 幫忙、敦促, 勉勵、安慰, 勉勵, 鼓舞、友善對講”受安慰 A. 慈悲的父神賜各樣安慰(1:3) 一切苦難中的安慰 安慰喪氣之人的神,  信徒的想念、哀慟和熱心 並且在安慰之中,因你們...

13.2 即便我們軟弱,你們剛強,我們也歡喜;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林後13:9) 世上真的能有完全人嗎?如何做到?

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林後13:9) 這裡“完全”原文是成熟 (透過裝備、訓練、紀律、指導)、強化使靈魂到成熟地步,並不是指完全不犯罪沒有過錯的意思. 首先祈求是消極方面不作惡事(林後13:7),然後是積極地進到“完全”(林後13:9)。 到林後13:11、保羅祝福的“完全”是現在被動式的“完全” 、 原文是“恢復、復原、整理、置於適當的狀態、準備、裝備、成全”、即保羅期盼他們恢復起初愛主純一的心、不再陷於情慾、驕傲、紛爭、嫉妒、結黨等不正常的狀態 要作完全人、必須行在耶和華面前、依靠全能的神、並且要離開像屬靈嬰孩依賴的開端、靠主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亞伯蘭年99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創 17:1)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來 6:1)  

13.1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林後13:5) 什麼情況下人是可棄絕的?如何試驗自己有沒有信心?

“可棄絕的”原文可譯作“邪僻”、“可棄絕的”、“可廢棄的”、“不合格”、“經不起考驗”,“無價值”和“卑下”、“墮落”或“丟棄”、“失敗”、 “未經認可”、“不被承認”。 保羅要信徒省察有沒有信心,是不是經得起考驗。因為上文說基督在他們裏面不是軟弱的,如果他們已經真正得救,怎麼還犯了罪卻不肯悔改呢?如果他們相信基督住在他們心裏,那就應該有能力可以勝過罪惡,不至於失敗至不再振作起來。   “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麼?” 以上其實是敘述情形,而不是提出“不是可棄絕的”成了“耶穌基督住在心”先決條件。 “Do you not recognize this about yourselves that Jesus Christ is in you? Unless indeed you fail the test" NASB(難道你們不曉得基督在你們裏面?除非你們真的經不起考驗)。你們理當知道自己有基督住在心裏,理當有能力得勝,除非你們真是經不起考驗,那就恐怕你並不是真有信心了。 信徒的信心是建基於基督住在我們心裏、他的恩典夠我們用、使我們何處軟弱、便何處剛強!而不是注視自己有多少信心、多少能力或環境是否容易可控. 我們要省察信心、就是相不相信基督住在我們心裏面是有大能的!他能夠幫助信靠他的人通過考驗. “我卻盼望你們曉得,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林後13:6) 保羅盼望哥林多人不論自己是否有信心,是否經得起考驗,總得要認識保羅和他的同工們,都是有真實信心,是經得起考驗的人。哥林多人可不該把保羅跟那些假使徒,假弟兄相比。

12.3 我勸了提多到你們那裏去,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提多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或譯:聖靈)嗎?不同是一個腳蹤嗎?(林後12:18) 各人的觀念、處事方法、性格、程度、能力、需要都不同, 如何才能“同一心靈” 和“同一個腳蹤”?

不但保羅沒有佔他們的便宜,他所打發出去的同工提多和那位弟兄也沒有佔哥林多人的便宜。他們跟保羅有“同一的心靈”和“同一的腳蹤”,除了屬靈方面幫助信徒之外,別無他求。 這樣,他們怎麼說保羅是用心計牢籠他們呢?可見保羅選用同工,也注重他們事奉的態度、品德、靈性、以及對今世利益虛榮方面,能有一致的步伐。 這裏並不是指要統一觀念、處事方法、性格、屬靈的程度、能力,而是有心靈上只求主的喜悅(林後5:9),腳蹤只追隨耶穌基督的腳蹤 (彼前 2:21) 『同一心靈,同一腳蹤』的重要: 神所要得著的見証不只是個人,更是每一個家庭與每一個教會 同心所帶下的力量、祝福和影響力,在主愛裡同被建造『在基督裡』的合一。

12.2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林後12:7) 保羅肉體上的一根刺是什麼?我們的人生是否總有“一根刺”卻是出於神的命定,神為何如此讓祂的兒女受苦卻不聽他們的禱告、盡快除去這“一根刺”?

這根“刺”之特徵: A. 一種限制,叫保羅不過於自高 B. 在“肉體上”的、關乎肉身的難處(可能是疾病或軟弱) C. 從撒但而來的攻擊 D. 神容許或直接加在人身上的,不是因人自取或犯罪而有的。 E. 曾求神除去這刺,卻未蒙應允 神對保羅祈禱的答覆不是應許把“刺”拿掉,而是宣告祂的恩典是夠用的。 刺的作用: A. 使人不要一直注意“刺”是否拿開,而是要注目在祂的恩典隨時都夠用。 B. 顯出祂的恩典足夠我們勝過“刺”所帶來的難處或痛苦。 C. 要祂的僕人從經歷中認識自己的軟弱,又從軟弱中認識祂的能力,學會不為“刺”的存在憂慮,只靠基督的能力的覆庇。

12.1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 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12:2-4) 保羅所說的那人是誰?今天我們會否有這樣或在身內或在身外的屬靈經驗?

這“人”就是保羅。從下文“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林後12:6-7)保羅不直接用第一人稱講這經歷,是為了哥林多人的無知,不得已要公開他的一些屬靈的經驗,所以講的時候用比較隱藏的第三人稱的講法。 他也說不出到底是身體被提上去、還是在靈裏面被提上去、所以他說:“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 十四年前保羅信約十餘年、年齡四十餘數、已有被提到第三層天的經驗,可是他能夠藏在心裏十四年也沒有講出來誇口 隱秘的言語必然跟他所得的啟示有關。“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可以證明他從樂園隱秘的話語中得了啟示。保羅見證他傳的福音是直接從神的啟示而來。(加1:11-17)並他深知基督的奧秘(弗3:4)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弗 3:5) 保羅為那蒙恩而有這特殊經驗感謝主,但為他自己是沒有甚麼可以誇口的,除了他的軟弱以外,沒有甚麼值得說的。 所以今天也不要刻意追求個別神秘的靈恩經驗(並非每人都被提到三層天上、或能聽到隱蔽的語言語、這要視乎神的揀選和啟示)、包括保羅也不著重這樣超自然的經驗.  現代也有耶穌向人顯現靈異的經歷、例如印度信徒孫大遜,原為富家子弟、15歲因得不著宗教的滿足而準備臥軌自殺、之前沐浴祈禱、耶穌榮光中向他顯現、信主後他曾徒步越過喜馬拉雅山,幾度進入西藏傳道,有神蹟奇事隨著.

11.4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11:29) 保羅有甚麼輭弱?

保羅是叫哥林多教會不要高估神的僕人,不竟,人就是人,人算甚麽! 事奉神的路上、難免遇到艱辛險阻、危難困乏、情緒低落、身體軟弱(有一根刺在保羅身上)、為弟兄姊妹和教會的事憂心重重、外面爭戰、內部矛盾、撒旦攻擊、受壓太重、力不能勝、活命的展望也沒有了、教會內關係受傷、事奉沒有果效、被誹謗、被拒絕、甚至覺得神的要求太高了、跟不上.... 軟弱?並不希奇!人算甚麽!人總遇到有做不來的事情、受不了的痛苦、想不通的問題.... 憑他自己沒有甚麼值得自誇、因為保羅和我們一樣、只是凡人、是軟弱的,但他能夠在軟弱當中承擔起許多的苦難,顯然是神的恩典,所以他說他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他軟弱的事,也就是誇主的恩典怎樣扶助了他的軟弱. 保羅雖不完全,但他的啟示是從神而來,就是自誇也不算狂,且他只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他! 如果我們不為弟兄的軟弱擔心,也不為弟兄的跌倒焦急,卻要求別人關心我們的困難,照顧我們的缺乏,那我們的屬靈程度仍然十分幼稚和自我.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保羅所最牽掛的仍是弟兄姊妹們的靈命狀態.

11.3 我說的話不是奉主命說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膽自誇;(林後11:17) 為甚麼保羅自稱像是愚妄人?他以甚麼自誇?

哥林多人不應把保羅看成愚妄的(沒有學問、屬靈經驗,卻又自誇的那等愚妄)。假如他們真的要看他是愚妄的話,就把他當作愚妄人接納,忍受他在這裏所說的一些“自誇”的話。 保羅講說自己的經歷和工作的成就,並不是“奉主的命”而說,乃是被迫像愚妄人那樣講說。如果哥林多人果真欣賞那些喜歡自誇的人,就沒有理由不接受保羅在這裏敘述他的真實經歷了。 雖然哥林多人自命為精明的人,卻相信那些假使徒的自誇。因此保羅請他們忍耐去聽保羅的自誇。其實保羅不喜歡跟那些憑血氣自誇的假使徒相比,或誇耀甚麼,但對於那些只領略屬肉體之誇耀,卻又面對着“假使徒的迷惑”的哥林多人,保羅不得不述說自己的經歷及工作的果效“、被迫像愚妄人放膽自誇,好為自己的職分申辯,證明他一樣有可誇之處。 “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林後11:21)所謂羞辱自己,就是貶低自己的身分,語氣與上節連貫。“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曾經軟弱過。我們這樣把自己貶低的講法,就像比起外人還不如。 保羅自誇的事情: (1)生來的希伯來人,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2)基督的僕人,保羅沒有一樣比不上他們, 要是那些喜歡憑肉體誇耀的人是基督的僕人,保羅有更優越的資歷: (a) 身體受苦、嚴重傷害 (b) 死亡的危險 (c) 心靈壓力 那些假使徒能否像他為福音受苦? “多受勞苦”,  為福音格外熱心(林前15:10) “多下監牢”, 在腓立比、耶路撒冷、該撒利亞、羅馬下監。 “受鞭打是過重的“、“被棍打”、“被石頭打”、幾乎要死  “遇着船壞” 八種危險,八種勞苦(林後11:26-27) 心靈受壓、為眾教會天天掛心 保羅列舉他實際的經歷,好叫那些喜歡憑外表和成就自誇的人,不敢過於張狂,又叫那些屬肉體的哥林多人認識自己的幼稚。

11.2 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11:3) 怎樣才算向主督存純一清潔的心? 如何保守這樣的心?

保羅曾把哥林多教會“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哥林多人認識了基督,接受了基督的愛,和祂血所立的約,可是他們竟聽從那些假師傅,對保羅發生懷疑的態度,這正是他們對基督心志不專誠的表現。 因為教會已經許配給基督,就不該在基督以外有所愛慕。教會應該像一個童女,向基督存有純一清潔的心。“純一清潔”就是專一的、誠實的、單純而完全信任的。 純一原文純潔,、真摯、單純,不被世俗卑賤的事沾染 與心偏邪相反,邪原文破壞、損毀 、 腐化(corrupt)、撒旦的工作就是使人不知不覺地偏向腐化而不醒覺,忘掉了初心和受洗時跟從主的決心。 “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可見當時哥林多人的心有偏於邪的危險,所以保羅為他們擔憂。按下文在此所說“偏於邪”,應指他們可能接受“另一個福音”或歡迎假使徒說的。 當時夏娃內心已“偏於邪”,失去了純一清潔的心,所以才被魔鬼引誘吃了善惡樹的果子。夏娃接受了撒旦的謊言:“你們不一定死! 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5) 夏娃的心就對神的好意發生懷疑。保羅引用這件事警告哥林多信徒,若聽從那些假使徒的教訓、甜言蜜語、和毀謗保羅的話,以致他們對保羅和保羅所傳的福音發生懷疑,就像處在夏娃受迷惑同樣危險的境地中,失去起初純一愛主的心。 所以務要切切保守我們的心(箴4:23),如果失落了起初的愛(單純全心愛主熱切的心),就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裏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裏,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啟 2:4-5)

11.1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11:2) 基督徒可以憤恨嗎?為何保羅如此憤恨?

“憤恨”原文嫉妒(envy),在此不是恨的嫉妒,而是指神因愛而不能容忍我們以受造的偶像取代神,祂無法容讓祂所愛的人犯罪傷害自己和得罪神。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可譯作“我以神的妒愛妒愛你們”。因此保羅也無法任由他所愛的哥林多人受迷惑、走差路。他為他們所起的憤恨,是體會神的心而起的。 哥林多人既受過那麼好的栽培,領受神恩,甚至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林前1:7)。現在竟然受迷惑,連真假神僕都不會分辨,辜負神的恩典和保羅苦心的教導,令人為他們的幼稚與無知而憤慨不值。

10.4 我們不仗着別人所勞碌的,分外誇口;但指望你們信心增長的時候,所量給我們的界限,就可以因着你們更加開展,(林後10:15) 我們的信心會直接影響我們和教會的界限,如何才可以增長信心?

保羅並不把別人現成的工作,歸併到自己的工作裏;而是希望他所建立的教會,信徒的信心有長進,自己站得穩、然後把福音的工作再往外開展。所以保羅工作的展開,是不斷地使教會增長,生命成熟,再向外擴展。 信心是建基於正確真理的“認識”和實幹行動的“經歷”、不看自己軟弱還是剛強、環境順利還是惡劣、資源充足是缺小、只看重神的應許和旨意, 因此信心增長就是要多學習思想神的話語、尋求聖灵的带领、靠主行出來經歷祂的慈愛、憐憫、信實、恩慈、權能、智慧、全豐、信心便因認識和經歷增長.

10.3 因為我們不敢將自己和那自薦的人同列相比。他們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乃是不通達的。(林後10:12) 為什麼“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是不通達的?

 “自薦的人”: (自己誇獎舉薦自己,即自我推銷自命不凡,自我吹噓),他們是假使徒、毀謗保羅的假傳道。他們惡意的謾罵、毀謗、批評他、指他的信又沉重又厲害,氣貌不揚,言語粗俗(林後10:10)、自己卻自薦自己,要爭取哥林多信徒的佩服。保羅在這裏表示他跟這些傳道人不相干,並不與他們“同列”,彼此不是同一陣線的同工, 不欲與他們相提並論(同列相比) 他要哥林多人去分辨,“自己的尺度量自己,自己比較自己,抬高自己的”,保羅謂此方法是「不通達的」(即是“無知識 no understanding”)。他們是用自己作標準來衡量自己,等於沒有衡量。這樣衡量自己的結果,絕不會叫他們更有自知之明,反而更自欺、更黑暗,更不認識自己的本相。

10.2 你們是看眼前的嗎?倘若有人自信是屬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屬基督,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林後10:7) 為何保羅要求人再想想,他是如何屬基督的和保羅团隊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

如果哥林多人自信是屬基督的,那麼他們應該想保羅豈不都一樣是屬基督麼?大家同有一位主,因同樣的福音得救,有最親互為肢體彼此相屬密切的關係(林前3:21-23)、大家同屬於一位基督、為甚麼不看同屬基督的關系,反而接受那些在他們眼前裝假假傳道之人的挑撥呢? 在哥林多的那些假傳道很會在外表上裝屬靈,裝愛心,又善於逢迎阿諛、表現得很熱心。反之,保羅卻寫了一封充滿責備話語的哥林多前書。但忠言逆耳,良藥苦口,真正叫哥林多人得益的,到底還是保羅愛心的勸責,而不是那些眼前討好他們的奉承話。保羅質問他們,難道他們只看眼前人家對他們的奉承麼? 哥林多人應看眼前的事實,因而看重他們與保羅之間的關係。 他們該想想,保羅不是跟他們一樣屬基督嗎?他們為甚麼還猜疑保羅呢?他們正是保羅將他們心意奪回歸服基督的人,保羅豈會亂用權柄對付他們呢?他們應當看眼前的的事實,保羅不是憑血氣行事的人。

10.1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4-5) 甚麼是“堅固的營壘”、“各樣的計謀”和“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事?保羅要面對什麼的敵對勢力?

信徒爭戰要對付的是屬灵氣惡魔(屬靈的爭戰), 所用的兵器不是屬血氣的,不能用世界的手段來應付。我們爭戰的兵器“是先在神面前有能力”,這能力是指禱告信靠神而得的力量,穿起全副軍裝(弗6:11-18)、按主的應許去攻打那看不見的營壘。 這營壘就是撒但在人的心意上所造成各種誤解真理、悖逆神的頑強偏見、自以為是等錯謬觀念。我們要攻擊的不是人,而是撒但在人心中所建造抵抗神和福音的營壘。 “各樣的計謀”就是魔鬼陷害人的各樣計謀,包括魔鬼給人屬世的聰明、今生的驕傲覺得不需要神、貪愛世界、放緃罪中之樂和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各種偶像的宗教和異端,以及迷惑人的邪說、絆跌人的壞事、破壞信徒的見証、恐嚇威逼的手段、壓制攻擊、試探引誘、使人發怨言、存不信的惡心、離間信徒破壞合一相愛等等。 “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自高之事”,這句話包括了所有敵神的學問,一切人的成就,以人為中心的學說與主義,和各種叫人驕傲的事,引誘人自高自大,使人遠離神、不需要神、甚至悖逆神。 這是一種心思和意志的爭戰。在神面前有能力,透過救恩真道,向人講解神的心意,使人醒悟,又藉着禱告聖靈感動人心,把人反抗神的心意奪回。 在神面前的能力,包括8方面:(1) 謙卑 (2) 勇敢 (3) 溫柔 (4) 和平 (5) 不憑血氣 (6)在神面前(包括禱告)(7)認識魔鬼的計謀 (8)自己順服又叫人順服主 (林後10:1-5)

9.2 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音,多多地捐錢給他們和眾人,便將榮耀歸與神。(林後9:13)為什麼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便要多多地捐錢?

在財物上供給弟兄是具體愛心之憑據。"捐錢"原文就是團契(fellowship), “多多地” 原文是真摯、坦率、慷慨 福音使信徒在主內互為肢體(羅12:5、弗4:16),既然主內一家,是相愛的團契,就應有無相通,同甘共苦。“聖徒缺乏要幫補”(羅12:13)。 願意為別人的需要而捐獻錢財,也是“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的效果。雖然福音的主要目的是救人脫離罪與死,但福音的核心原理是"愛與犧牲"。所以以愛心在物質上照顧貧乏的人,是接受福音的自然效果。“承認基督”就是以耶稣為主、為君王,因此必需在行為上反映自己有遵守天國最大的誡命:盡心、性、意、力去愛神和愛人。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約壹3:17)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你那裡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箴3:27,28) 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上帝所喜悅的。(來13:16) 要及時行善,知善而不行是一種罪(雅4:17)。這種樂捐奉獻的行為,要多做和提倡(林後8:1-15、9:1-15、多3:1、林後9:6-12)。 重生得救之義人,必然會行各樣善事 (提前5:10),神透過白白福音的恩典去拯救人,就是要我們去行善(弗2:10)。慈善行為是我們信心的重要見証(多2:7-8;門6) 好撒瑪利亞人”是一個具体的出錢、出力、出時間,幫助弱勢的陌生 人的慈善故事。為什麼要幫助陌生人呢?只有一個理由:“動了慈心”(路10:25-37) 在主審判的日子裡,區分綿羊、山羊時,也是按著各人的善行還是冷漠無情(《太》 25:31-46) 但行善捐輸也要作聰明管家,有些慈善團體行政費用大或者籌募成本甚高,結果實際上只有少數捐款用在原先所宣傳的用途之上,也要看有沒有不合理的關連交易,使控制機構的人自肥,謹謹慎選擇合適的捐款途徑,才能在捐献上榮耀神,實際幫到有需要的人,反映福音核心的價值和承認主基督之名的見証。

9.1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林後 9:8-9) 你信上述應許嗎?為可我們要施捨錢財?一個不施捨錢財、一毛不拔的人,是否仍是一個義人?

林後9:9 引自詩112:9,指出神記念義人遵命捐獻幫助窮人,是因為他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人生便會有福、強盛、順利、永不動搖、大有榮耀, 因為他似神的心腸:有恩惠,有憐憫,有公義,  (參詩112:1-6,9) 慈善行為是蒙神喜悅和祝福的,(箴22:9、詩112:9、林後9:9、徒9:36-40、弗6:8)。 神應許我們為主所捐出去的沒有減少,反而“存到永遠” (參箴19:17;太6:20;提前6:18-19)。 「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箴11:25)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箴28:27) “捨不得捐獻的人”,人生便會“不捨,不得”。 錢財原是只屬今世有用的身外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基督徒只是神錢財的受托者,趁着還能運用它的時候,把它存到永世裏去、而非今事奉瑪門,以錢財為主人、命根,只懂積財於地,卻不積天上的財寶。 “那賜種給撒種的, 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9:10) 神就是那“賜種給撒種的”,那些肯多為神撒種的,神就增添他的“種子”和“仁義的果子”。善果不會失掉的,不但存到永遠,而且愈來愈增多。 樂於捐獻的人不但將來積存在天上的善果增多,現在手中行善的能力也增多。正如主說“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13:12)我們在錢財上愈肯為主作忠心的管家,主也必把更多的錢託付我們。 在舊約中"施捨"(給予、分享)和"賙濟"是義人的特色, 義人卻恩待人,並且施捨(詩37:21) 義人施捨,而不吝嗇(箴21:26)。箴言才德的婦人也是「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箴31:20) 得救和進入永生都不是靠慈善行為(太19:16-21),捐獻行善不會使人能有足夠“功德”可以靠著得救為義人,因“得救是本乎恩”(弗2:8),但義人的人生必定結出義果,錢財正考驗人的心在那裡。 基督徒的慈善行為,是出於內心對神恩典的感激,好叫自己的行事為人對得起主(西1:10),因為神施恩給我們,是要我們行善(林後9:8)。所以,出於感恩的慈善行為,不是為自己,是為主(門6)。

8.3 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着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地捐助,(林後 8:3)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7)上述兩段經文,表示奉獻的準則是按著力量,(若有感動甚至可以過了力量),最重要是隨本心酌定,甘心樂意,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即是每個人本心所酌定的都可以不一樣 (因為每人的力量和甘心樂意的程度也不同),這和舊约律法規定的“十一奉獻”要求有沒有衝突?新約信徒需否遵守“十一奉獻”?

舊約三種十一奉獻: A. 利未人的十一: 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供應生活所需,讓他們專注辦會幕的事,作為酬勞和賞賜。(民18:21,24,31) 利未人所得也要取十分之一獻給祭司。(民18:26,28,29)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種子、果子,十分之一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凡牛群羊群中,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利27:30-32) B. 節慶的十一: 每年所得的十份之一要帶到耶路撒冷獻祭(五穀、新酒和油,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 奉獻者和家屬在神面前吃喝快樂。(申14:22-26) C. 窮人的十一: 每逢三年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給利未人、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吃得飽足 (申14:28-29,26:12) 每三年一次,因此平均每年要奉獻3.33%。 總括以色列人要奉獻的十一共有三種:給利未人的十一、節慶的什一、窮人的什一,平均每年要奉獻的23.33% (假設上述三種十分一不是重複的)。 舊約什一奉獻並非自願性質, 而是順服律法的義務, 無論是貧富、健康、疾病、困難、不便,均需要獻上十分之一, 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利27:32)。 神只要求人獻上初熟之物或生畜頭生的,作為奉獻一切的代表,藉此提醒百姓地及供應屬神 (申26:15) ,宣告神是天地萬物的王,人把從神而得的獻給祂(代上29:14),神和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是立約的關係, 神要人信任立約的主必會看顧供應,祂曾帶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為奴之家,進入應許之地,得享農產、畜牧收入, 使人學習存感恩的心, 並時常敬畏神,獻上禮物,代表著人對神的順服、倚靠及對祂的恩典的回應。 利未人也藉此學習以神為產業,以信心依賴十一奉獻為生,學習感恩和奉獻,把其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祭司維生。 神也喜歡人享受他的恩典, 在耶和華的節期一齊慶祝歡樂宴會 (創28:22,申12:7,12,18,14:26) ,奉獻者可和他人一同享受收成之十一, 學習弟兄相愛, 照顧利未人、孤兒、寡婦和寄居的 十一奉獻建基在愛神和愛弟兄的原則,這十一奉獻乃主要為社會保障之用。 瑪拉基指出違反十一奉獻是奪取本來屬於神的物留為已用,會引致咒詛, 而當人全然遵行十一奉獻,神會為他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和「斥責吞噬者」,藉服從,他們學會敬畏神 (申14:23),得到神的祝福 (申26:15 代下31:10 瑪3:8-12),因此十一奉獻是蒙福的責任! 前述三類十...

8.2 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林後8:15) 為什麼多收的沒有餘,小收的也沒有缺?豈不是“大鑊飯”主義,每人需要均分?會否養懶人欠缺積極性?「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林後9:6)但是以上又說明有人會少收,也有人會多收,視乎他們付出多少,這兩截經文是否有衝突?

對於心腸狹窄的哥林多人(林後6:12),連保羅自己也沒有接受他們的供給,因此需向他們解明彼此互相濟助的道理,哥林多人不能在愛心的奉獻上沒有學習,捐獻給物質貧乏的聖徒並非使他們“受累”. 保羅把昔日收取嗎哪的規則,引用在信徒錢財的捐獻上。若多收了嗎哪,就得把多收的分給人,否則剩下的嗎哪也是會發臭的。我們在“養生的需要”上,該效法以色列人,有餘的人有責任去補那些不足的人。為甚麼神有時使這人不足,那人有餘呢?就是要那有餘的人學習照顧那不足的。富足的人未必是永遠富足,將來可能缺乏。缺乏的也未必永遠缺乏,他也可能變成“有餘的”,便可分給缺乏的了。 雖然哥林多人現在捐獻幫補別人,將來他們說不定也有缺乏的日子,需要別人的幫補。神並不強制地按着相同的數目分配信徒的財富,而容許人經歷貧窮也經歷富足,並學習互相補別人的不足。 "多收的沒有餘,因必須分給人,所以少收的也沒有缺," 這就是每天仰望信靠神的生活。自古以來,神就要祂的兒女學習在物質的需用上信靠祂,學習用愛心互相照顧。 下文“少種少收…多種多收”(林後9:6)可見為神家的需用而捐獻都不是損失,而是“種下”,日後必要收成。就像農夫下種,不會以為是損失,倒會為所種下的滿懷希望, 種下的愈多,收成的希望也愈豐。所以,會不會多收,全在自己要不要多種。我們要不要多收獲,多得賞賜,可以由自己選擇。多獻上的必然多得賞,就像多種下必然多收一樣。保羅最後強調表示“這話是真的。”

8.1 如今就當辦成這事。既有願做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 8:11-12) 什麼才算是有願做的心?根據什麼衡量你有多麼願作?願作的心是否也應要作成才能得主的喜悅?

捐獻一定要出於樂意,“願作的心”就是甘心情願的奉獻才蒙神悅納。甘心的奉獻也必需是“照他所有”,不是“照他所無”的財力,勉強答應超出能力所能奉獻的。這和上文所說馬其頓教會表現的相反,因馬其頓教會按保羅所說是“過了力量”的。但哥林多教會和馬其頓教會在靈性程度上是不一樣的。他們既然起了心意已經有一年,還沒有完成,就表明他們中間總是有人感到為難。所以保羅說是“照他所有的”,不是“照他所無的”。 “如今就當辦成這事。既有願做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 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林後8:11-12) 上文清楚表示既然有願做的心, "如今"就當辦成這事. 因比有願做的心必包括決心以行動去“辦成這事”、不停留於口講的空泛應承。 雖然這段經文是在講捐獻和慈善,但在一切事奉神、愛肢體事上,甘意付出擺上的事上都是一樣的。神看重的不是數目,而是心志。看重的不是能力、而是願意。有一個願意的心、有一個行動採取並且突破阻礙的決心,讓事情給辦成了,而不是沒有的卻要裝作有,空口無憑開支票而已, 而是實實在在的按自己的能力來擺上、神是深深明白我們的軟弱,我們常是灵願意,肉體卻太軟弱,最後根本都作不到,因此神悅納我們乃是照我們所有的量力而行,並不是照我們所無的。若須用強迫的、被要求而無奈答應的、那就不是神所悅納的奉獻去回應神的愛了。

7.3 你看,你們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或譯:自責)。 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林後7:11) 為甚麼基督徒需要“自恨”、“恐懼”、“自責”?為甚麼要自己恨自己、自己責備自己、主不是已經完全赦免和接納了我們嗎?自恨自責有用嗎?在愛裡沒有懼怕約壹4:18)、為何在此又懼怕呢?

哥林多人的悔改生出六個結果(原文每一個都用「何等」作引介): (1)何等“自訴”: 辯護(defense) 不找藉口為自己的過錯開脫 (2) 何等“自恨”:原文忿恨, 惱怒(indignation) 嬲自己不應該如此誤解和對待保羅,要除去與保羅和好的障礙 (3)何等“恐懼”:原文敬畏(fear) 因敬畏神而謹慎地生活、不敢輕易犯罪得罪神 (4) 何等"想念": 希望早日見到保羅 (5)何等"熱心": 願意積極地順從保羅的教導,承認他使徒的權柄 (6)何等“責罰”:原文懲罰 (vengeance 、 avenge) 甚為自責過去的行為,才能痛定思痛,決心避免再犯。

7.2 因為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林後 7:10) 世俗的憂愁與依着神的意思憂愁有甚麼分別?甚麼是"沒有後悔的懊悔"?

"如今我歡喜,不是因你們憂愁” 保羅如今所以歡喜,不是單因為信徒受責而難過,更是因為他們受了責備以後,就照着神所感動的,在神面前為他們的罪憂愁難過,為這個緣故保羅就歡喜。 正因這種為罪憂愁的態度,使他們的靈性得到復興。 反之,他們如果把保羅的責備,看作是人的惡待,他們的靈性就可能因此受虧損(對保羅懷怨在心)。所以保羅說:“你們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凡事就不至於因我們受虧損了。” 這“以致得救”不是指靈魂的得救,而是指他們從失敗之中起來,有勝過罪的能力。因為保羅在這裏不是為哥林多人的靈魂滅亡憂愁,而是他們過去的失敗憂愁,所以這裏所說的得救,也不是指靈魂的得救,而是指生活上勝過罪惡的“得救”。 “依着神的意思憂愁”,不是普通世俗的憂愁。那就是說如果我們為自己的失敗憂愁難過,卻沒有想到應該回轉向神,也沒有想到神的恩典夠我們使用,也靠着祂的恩典得到赦免、勝過失敗,那就只是世俗的憂愁了。這樣的憂愁,徒然為失敗憂傷,對靈性生命沒有益處。 怎麼知道他們的憂愁是合乎神的旨意呢?因他們的憂愁生出了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等事,而不是生出徒然的悲觀、灰心、失望、自暴自棄。所以他們的憂愁,是合神旨意的。 “沒有後悔的懊悔" “後悔”原文表示後悔regret, to repent 知錯而已,但並非是心意的轉變,不是悔改, 「懊悔」原文為悔改, 表示回心轉意,更新 (To change one's mind),有棄舊從新之意,是人內心的轉變. "沒有後悔的懊悔"應譯作“沒有後悔的悔改”,意乃表示一種極為真實而堅定的悔改,因為按著神的旨意來悔改的,就不會後悔這個悔改,既然悔改,就決心靠主不再犯罪了。

7.1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7:1) 甚麼身體的污穢、甚麼是靈魂的污穢?我們信主時承認自己的罪,神就赦免我們一切的罪( 約壹1:9),但是我們的生命是否仍會被污穢?若污穢了怎麼辦?

身體的污穢指一切與放縱肉身有關的私慾;心靈的污穢,指內心的不忠、不虔,也包括心思方面的罪。但保羅絕無意認為某些罪只污穢身體,不污穢靈魂,因為實際上人的靈魂與身體是緊密不分的,只不過身體是人所能見能摸的,靈魂卻是人所不能看見或觸摸的。所以,身體的污穢偏重於顯露的罪,靈魂的污穢偏重於心思方面的罪,保羅的意思是各方面的污穢都要潔淨。 我們信主後,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為救主,一切的罪都被主寶血洗淨和赦免,但是作為“器皿”,我們仍可以被罪污穢,使我們不能符合神所使用,所以我們要求主賜我們手潔心清的心,和勝過罪惡能力,分別為聖,作聖潔的器皿為神所用。

6.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林後 6:14-15)以上經文何解?基督徒能和未信主的人結婚嗎?能和未信主的人合夥一起做生意嗎?

「不可同負一軛」引自申22:10、利19:19,不可並用牛驢耕地、因一隻較為強壯高大而另一隻比較瘦弱矮小,便形成“不均之軛”。瘦弱矮小的行走較慢,走路就會兜圈子,偏掉,彼此必須走相同的方向,共同負重擔,否則就無法協作。這裡共舉例十類不可共存並列的禁令,如種子、衣料、牲畜、獸皮等,故此「不相配」、「不同負軛」是舊約一貫的原則 、保羅藉此借喻信徒與不信者不能“在事奉上”同負一軛,他隨即用五個鮮名絕對作對比:(1) 義和不義,(2) 光明和黑暗,(3) 基督和彼列,(4) 信和不信,(5) 神殿和偶像(林後6:14〜16上) 這裡並非指作生意不能與不信主的同夥,或結婚對像之要求、而是指信徒不能參與未信主世俗的生活樣式、價值觀、世界觀和道德觀,反而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有別(林後6:17),因信徒是神的子民和兒女(林後6:16下、18)。 “原不相配”是指生命和地位上的根本對立說的、在信仰和人生的目標上有基本的不同,走不同的方向,當然不能同負一軛了、如果要勉強相配,結果必然痛苦. 今天某些宗教團體提倡“合一”運動的,但教會不能跟未重生的人合一,合一是有先決條件的,就如“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弗4:4-6)所以教會不該與不信者在事奉和信仰的立場上合一,聖經並沒有禁止信徒與外人交往(提前3:7;彼前2:12;林前5:9-11),卻要把他們引到主前(西1:28),作主的門徒(太28:19)。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既是神的子民,神要“在他們中間來往”,他們要跟神有交通,所以就該分別為聖。舊約時神要求以色列人與萬民有分別。照樣,在新約時代,神要求基督徒跟世人要有分別。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6:17-18) “不要同負一軛”的原意是在強調『信主者是被神分別出來的』,所以被神分別出來的人,不應該再沾染被神視為污穢的事。 上述經文不是用來作為信主者與信主者不能結婚的根據。在新約關於婚姻教導的主要經文:以弗所書5章22~33節、歌羅西書3章 18~19節、哥林多前書第7章。以弗所書及歌羅西書所談的是夫妻的相處之道。哥林多前書7章討論關於婚姻的各類問題。包括: (1-7)夫妻相處之道 (8-9)未婚者及寡婦不能自制情慾,最好結...

6.3 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林後6:11) "口是張開的"是甚麼意思?在弟兄姊妹中如何做到?

“口是張開的”意思就是坦白地說,“心是寬宏的”即是能夠包容寬恕對方、只要跟真理沒有違背,與罪惡無關,無論哥林多人的性格缺點如何,學問如何,對保羅的態度都是不要緊的。因他的心是寬宏的,可以俯就他們的程度。 事奉主的人彼此相處的時候,也都要有寬宏、真誠而坦白的心,用愛心說誠實話,不懷鬼胎,不互相猜忌,又願意包容別人的狹窄,饒恕別人的冒犯。 “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6:12-13) 坦白真誠,不是單方面就可以的,必須雙方面互相真誠坦白。保羅很率直的指出哥林多人的錯誤,他們容不下保羅是因他們的心腸狹窄。哥林多教會分門結黨,除了他們所擁戴的人外,就不能容納別人了。他們有人容不下保羅,可能是保羅所講的道唔啱聽,或有人受保羅的責備忠告,他們心存成見,漸漸就變成反對保羅的人了。 和睦相愛的生活固然需要雙方面都坦白且寬容,但第一要緊的是我們自己這一方面先存坦白寬宏的心,也要求對方也用同樣寬宏的心相待。 無論哥林多人對保羅的態度怎樣,保羅還是把他們看成自己的孩子一般,他有一顆慈父的心,在主裏表達親切感。用真情待人。

6.2 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勤勞、警醒、不食、廉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真實的道理、神的大能;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着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致喪命的;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 6:4-10)神的用是否要滿足以上checklist? 否則不能稱呼為神的用人?

這裏是舉例“就如”,是保羅事奉主的人生遇到的困難和境況,也表明自己是忠誠於主耶稣之僕人,每人的遭遇都不相同,但最重要的是有以下列舉了32項事之特質,說明如何凡事為福音作見證: 1. 在各種痛苦中(6:4下-5) “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勤勞、儆醒(sleepless)、不食…”(6:4下-5) 神的僕人要在患難中顯出見證,上述10種例子包括是心靈、經濟、身體的痛苦方面,都表明自己是為事奉主而受苦。 2. 在各樣品德上(6:6-8上) “廉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真實的道理、神的大能;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榮耀、羞辱、惡名、美名…” 在以上15種情況表現神僕美好的品德,才足以證明靈性的優美,倘若只能表現出一兩樣品德,就顯得太貧乏,與一般信徒比較起來,就不夠作為眾信徒的榜樣了。 對物質享用、真理知識的充實與運用、待人的仁愛恩慈、對聖靈的引導與能力、屬靈的爭戰、得失榮辱等都對神的僕人有要求、這並不是神沒有恩待祂的僕人,反而是看重祂的僕人,要訓練他們,使他們有更豐富的生命。事實上,傳道的工作是最不呆板單調,最多變化的。傳道人要應付各種挑戰和不同的工作。凡靠神勝過一切艱難的,他的人生必定豐富而有意義。 神的僕人怎樣表明自己尊貴的身分?不是憑自我宣傳,裝模作樣,或很技巧地表露學歷和資歷,而是憑着在各種遭遇中,表現神僕應有的屬靈造詣和品格。 3. 在人所不能了解的事上(6:8下-10) 保羅在此共提到“似乎…卻是”7次。都是要說明有時神僕人若干行事是常人所難以了解的、卻要在這些事上也顯明是為遵從神旨意所行的好事,而不是暗昧可恥令人猜疑的壞事。 怎麼似乎是誘惑人的,又是誠實的呢?因我們引導人信主,有時要一步一步地誘導他們,好像是誘惑人的,但卻是誠實的,是出於完全誠實的動機。按各種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引領他們歸信基督。 為甚麼似乎貧窮,卻是富足;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呢?因為信靠神的人,雖是貧窮無有,卻還能夠靠神把僅有的給人。所以雖然貧窮還能幫助人,叫人富足,且藉着信心的禱告,可以得着神合時的供給。

6.1 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林後 6:3) 如何才能“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可行嗎?這是甚麼意思?

這意思是信徒無論甚麼事都不叫人有可攻擊或毀謗這職分的把柄。當然不是說無論甚麼事情都要妥協,都要包容。這“妨礙”不是說不要妨礙人家犯罪,而是“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我們的行事為人,若有不近情理之處,或有虧負別人的地方,就使人有話柄毀謗我們,也就成為別人信福音的攔阻了。   “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消極方面是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積極方面是在各樣的事上表明白自己是神的用人。

5.4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成為神的義“是什麼意思?

明明我們是罪人,神怎能稱我們為義呢?所以在神的救贖裡,基督徒與基督,不是交換地位解決罪和稱義的問題,乃是透過聯合。耶穌道成肉身,使神與人的聯合,所以主耶穌才能為我們死,為我們復活,成為有能力的救主 基督沒有接觸罪,或親身經歷罪,所以就經歷說,是不知罪的。,但祂卻為我們“成為罪”(並非成為有罪的),這是指基督為我們成了贖罪祭(利4:24)、受了咒詛(加3:13) “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林前1:30), 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這裡並非指到我們在神面前成為義人)。罪人藉著基督的救贖,竟成為神的義,與義的神和好,且成為新造,向祂活著,我們本身並沒有什麼義,可以和義的神匹配和好,但因為我們與基督聯合、不僅是在地位上,也是在復活裡在生機上。我們原本犯罪成為罪,為神的仇敵。(西1:21)基督藉著成為肉體,與我們聯合成一,替我們成為罪、基督在十字架上,不只擔當背負我們的罪,乃是“成為罪”。所以,神審判刑罰祂就是刑罰罪、就是已經審判了我們,解決罪的問題、也使我們在祂的復活裡與祂裏面與他聯合,而成為神的義。藉著這義,我們這些神的仇敵就能與神和好了。 基督為我們成為罪,不單是叫我們變成義人,不再是罪人了,乃是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是因為我們因信接受主而與耶穌聯合了,耶穌親自成為我們的義!所以是神的義加在我們身上,使我們成為神的義。

5.3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林後 5:20) 作為創造萬物的神的使者,這身份是何等尊貴,為何要“求人”?何謂與神和好"?

我們都神領受一種職分,就是勸別人與神和好的職分。先是自己藉著基督與神和好,然後勸人與神和好 勸人和睦是登山寶訓八福之一,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可說是蒙福的職分,也是所有稱為神兒子之人的天職(太5:9)。 這裏用“求”人與神和好,“求”原文是 “要求” 、"祈求"的意思( pray, beseech, make request,並沒有低下的請求之意思 神藉我們“勸”你們...“勸”原文是 邀請、呼籲、敦促、(強力) 要求、鼓勵的意思 我們作為神的使者,是基於: (1)神主動要人與祂和好。(2)神主動地為人預備了可以和好的救法。 (3)神主動地把和好的道理託付我們,差我們去勸人與神和好。 人類犯罪,無法跟神和好,反成為仇敵。人的罪使人與公義的神對立,只有藉着耶穌基督的救贖,才使人得着神的赦罪而與神和好。 人與人的關係不和,完全是由於人與神的不和好而起。所有的罪都使人與神不和,也使人與人不和, 所以人與神和好而勝過罪惡的結果,也必改善了人與人的關係。 保羅很體會神的心腸,他用很懇切的態度求人與神和好,所以他說:“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他為基督的福音和人的靈魂,願盡一切力量。這句話也可以應用在犯了罪的哥林多信徒身上,保羅站在基督使者的立場,勸他們要與神盡快和好恢復正常的關係。

5.2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 5:15) 如何才算是為主而活?為自己而活有什麼問題?

保羅被主的愛激勵、“激勵”原文 是受推擠、擠壓、緊握、指導、掌控、敦促、迫切 基督的愛怎樣激動我們愛祂呢?祂替我們眾人死,使我們原本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能再次與主活過來、免受永遠的咒詛和刑罰、出死入生、能與神和好、成為神的兒女、承受天國永恆的福樂、全是白白的恩典,我們理當受祂無條件的愛之激勵,仿彿難以自制地被祂的愛主導整個生命,使我們不再為自己活,只為祂而活了, 為著對他的愛的回應和理所當然的呈献、因我們的新生(重生)都是他所赐的 主為我們死的目的是叫我們“不再為自己活,乃為那曾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我們未信主前都為自己而活了這麼多年、快樂平安嗎?有意義價值嗎?信主後為何仍然自私自我地活著?去尋找追求那些短暫虛空捕風捉影的事物、放棄做天國的得勝者和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我們要為主而活,就是我們已經成為新造的人了,對人對事有新的價值觀和新的觀察力,保羅用自己的見證為例解,他雖然曾“憑着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他所謂憑外貌認過基督,實際上就是指他未悔改前對基督福音的誤解,只憑成見與傳聞,就逼害基督的教會。 “認”原文不是承認與否認的“認”、而是“理解,、明白、有經歷的認識”、不憑外表膚淺的認識判斷人的意思。 他現在不再憑外貌認識基督,而是實際在生活經驗上享受從主而來的滿足、快樂、能力和豐盛。 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都該丟棄舊事作新人,有新眼光和天國的價值觀,不再憑肉體的喜好行事,在為自己而活,而是有新的人生目標—為主而活。 為己無所求,為主求一切!

5.1 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林後 5:13) 為什麼保羅說自己是癲狂?如何才是為主癲狂?

"顛狂”: 原文"驚奇"、"神智失常"、“希奇”、“驚訝”、“顛狂”、"困惑” (amazed、astonished、wondered 、 bewitched、 be beside ourselves ) 保羅原本大好前途,純種希伯來人,法利賽人中的法利賽人,被讚喻為拉比中的拉比師父加馬列門下弟子,嚴守律法,比同輩更加熱心事奉列祖的神,甚至率眾追逼殘害信徒至大馬士革(敘利亞首府),原可成為最高權力中心(猶大七十人公會成員之一),受同胞家族尊崇,他更生於大數貿易大城(基利家省的首府),生而擁有羅馬公民身份之特權,熟悉希臘文化,在約30歲時遇見復活的主,人生有完全的轉變!為主撇棄世間萬事,看作糞土,放棄結婚生子過舒適安逸和擁有財富社會地位的生活、更蒙召作外邦的使徒,開始多次長途宣教旅程,不辭勞苦,受盡逼迫、誹謗、鞭打、坐監、被石頭幾乎打死、船難、盜賊、貧窮、飢寒交迫、被世人作萬物的渣宰、世間的瘟疫、仍然忍辱負重,被撒旦攻擊、受壓太重、力不能勝、眾教會的問題,天天壓在心頭,仍然堅毅不屈,用約25年時間甚至將福音傳到羅馬和西班牙,最後為主被斬首榮耀殉道,至死忠心。 在世人眼中,保羅這些抉擇和負上的代價,實在是"癲狂"不可理解,但保羅卻引以為榮,拼盡一切、盡献為燔祭,看重永恒極重無比的榮耀、基督台前的獎賞。 在人前他卻是僅守,唯恐成為他人的絆腳石(若為弟兄良心的緣故,他甚至放棄他的權利而不在他們面前吃肉)、也為哥林多人放棄靠福音養生的權柄,不讓他們有藉口指控保羅是貪財的人,堅守不做任何壞榜樣,只可以要求眾人效法他,正如他效法耶穌。 耶穌救人靈魂的熱心上,甚至祂的家人也以為他“顛狂”了。(可3:21) 我們不一定要依從保羅的生活和事奉模式,因為每人的召命都是不同的,但都應效法保羅為主犧牲擺上一切的精神,付上代價回應召命的榜樣.

4.4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 4:16-17) 甚麼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保羅能夠不喪膽,是因為有美好的盼望。雖然外體會毀壞,身體為基督的緣故會衰敗,因受各樣的逼迫、危險、患難,會一天比一天“毀壞”,但是由於這些患難的鍛煉,卻使我們的內心“一天新似一天”,更像基督的榮美,更向神真誠堅貞。 保羅把今生外體所受的苦楚,算為“至暫至輕”的苦楚。這些會使我們的屬靈生命得到“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所以,保羅不喪膽、不懊悔,不因所受的苦難發怨言。他已看到為基督受苦是合算的,因為所受的是“至暫至輕的苦楚”,所得着的卻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人不肯甘心樂意為主受苦,都是因為沒有這種永恒屬靈的眼光。 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是最有份量價值的,重要過今生所有成敗得失,也是最獨特超脫的,若有人用家中的財寶要換,就全被藐視!無可比擬的獎賞、光榮、尊貴、權位、國度、冠冕、產業、澎湃的喜樂、不震動的平安、傳頌千秋萬代的信心故事,最寶貴這些都不是剎那的光芒,而是永恆不褪色的榮耀!是我們今生眼未曾經見、耳未曾聽到、心想也無法想像和推測的。

4.3 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身上發動。(林後4:12) 死如何在我們身上發動?以致生卻在弟兄姊妹身上發動?

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就是說當死在我們身上作工運行的時候,生就在別人身上作工運行。("so death works in us but life in you")即是死在我們裏面工作,生命卻在你們裏面工作。 耶穌被釘死,我們的"舊人"也跟祂同釘死。靠主釘死肉體,即是讓主對付治死我們的邪情私慾,這樣我們就成為他人生命祝福,使生命的大能在別人身上工作,使人重生得着生命力.

4.2 身上常帶着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 4:10) 何謂"帶着耶穌的死",若不如此,是否就不能顯明"耶穌的生"?

怎麼帶着耶穌的死呢?就是站在像主耶穌被人釘死的那一種光景。也就是常常帶着耶穌十字架僕人的記號。被世人看作是“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4:11-13)。但就在這樣軟弱、卑微的情形下,使徒保羅把福音傳遍了小亞細亞和東歐,以致影響整個世界的歷史,拯救了無數的靈魂 “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由於使徒們那樣甘心為基督站在被人輕賤、被世界丟棄的地位上,卻還勇敢、忠心地傳福音,基督榮美的生命就藉着他們,在這看得見摸得着的肉身生命上顯

4.1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 4:7 ) 這寶貝是指甚麼?瓦器又指甚麼?何為莫大的能力?

瓦器原是用泥土造的,粗糙、脆弱、廉價也讓人不屑一顧的、我們原是卑賤如同塵土瓦器,沒有多大價值和用途,一點不能自誇。 「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103:14)、只有作為偉大的窯匠的神的手造我們成為貴重的器皿才有用處。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 從前富人常把寶貝藏在瓦器裏面,然後埋在地下。寶貝在此乃是指住在我們心中的主,祂使我們有祂生命之光,將神莫大的能力和榮耀顯明出來,正原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即耶稣能勝過各樣的苦難、復活升天、現其面上已顯出天父加榮和勝利。(林後4:6) 因主,這寶貝,活在我們裏面,我們也照樣可以因信靠主而有莫大的能力,勝過一切苦難,活出光耀勝利的人生。 正如保羅原是一個罪魁,然而他是蒙了憐憫(提後1:15),因此他以瓦器卑微自居,被神揀選,神的寶貝在他身上,因基督在他裏面活著,顯出莫大的能力,他活著就是基督,成了一個為主而活的人

3.5 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林後 3:18) 今天我們親近神時,如何才可以敞著面見到主的榮光?生命如何才能榮上加榮呢?甚至榮耀到"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是甚麼意思?

“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證明我們沒有帕子蒙在臉上,不用怕見主的榮光。在舊約的時候,只有摩西一個人可以敞着臉去見神,以色列人不但不敢敞着臉見神,甚至見摩西也不敢;但是今天在基督裏的任何人,都可以敞着臉坦然無懼來到神施恩寶座面前,有耶穌我們的中保,我們雖不是看見那眼睛能見的榮光,卻看見主救贖的奇妙作為,主本身的聖潔和美好。我們常到神的面前接受祂的光照,就像人常從鏡子裏看見自己有需要修飾的地方那樣,叫我們的靈性生命漸漸變成主那樣榮美的形狀。 藉着常親近主和祂同行,讀祂的話,明白他的心意,使我們更有力量活出耶稣的樣式,更加以主。

3.4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林後3:14) "帕子"是指到甚麼?為何"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

以色列人讀舊約之時,心裏還有一種成見,認為只有他們擁有神所賜的律法,所以他們以律法為誇口。這樣的成見一旦還沒有除掉,他們就不能夠明白基督的救恩。但是他們甚麼時候轉向主,那使他們不能認識基督的阻隔(帕子)就除去了。“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帕子有兩個意思,一個意思是指以色列人對於基督的成見,或因看重律法而有的成見,這成見正如以上所說的,使他們不能夠認識救恩。另外一個意思是指神跟人中間的阻隔,這個阻隔就是律法。律法公義的要求若沒有得着滿足,神人之間的阻隔就還沒有除去。 以色列人為甚麼不敢看摩西臉上的榮光呢?為甚麼摩西臉上要蒙上一面帕子呢?就是因為以色列人不像摩西那樣,可自由的進到神面前跟神說話。因為律法的威嚴,叫有罪的人不敢親近神。但是在基督裏,凡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這種阻隔就除去了。我們不需要怕自己有罪,而不敢進到神面前,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成為我們的聖潔和救贖,神人之間阻隔的帕子已經除去了。 今天的以色列人何時轉向主,這阻隔也就在那時除去,使他們可以與神有親密的交通,面對面見主了。

3.3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林後 3:7) 甚麼是"屬死的職事"? 為何如此形容?

舊約事奉神的職分是"屬死的職事"。“那用字刻在石頭上”這句話,明顯是指是神自己寫在石頭上的十誡說的。(出34:4、28)這裏十誡是用作代表全律法,按律法所寫的來事奉神的“執事”,是屬死的“執事”,因為它是叫人被定罪和死的。 在舊約律法下事奉神的人,不能叫那些進前來獻祭敬拜神的以色列人真正脫離死亡, 因為那不過是救恩的表樣,不是救恩的實際。並且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罪而尋求救主,不是叫人靠律法得救,所以被稱為“屬死的執事”。這樣的執事“尚且有榮光”,神還是榮耀了祂的僕人摩西,整個舊約的事奉都以摩西為代表。雖然摩西所領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倒斃在曠野,連他自己也死在曠野,沒有親自把以色以人帶入迦南;但他還是神所榮耀、所尊重的僕人。當他在西乃山上領受神律法的時候,因為神榮光的照耀,摩西的臉也發光。(出34:29-35),因摩西臉上的榮光,以色列人不敢看他,以致摩西臉上要加上帕子才能跟以色列人說話。這裏解釋了當時“摩西面上的榮光”不是永遠的,而是漸漸退去的,也就是一種人眼所能看見屬肉身的榮光,不是屬靈的榮光。 舊約裏的摩西尚且有這樣的榮光,“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麼?”新約職事所領受的是一種屬靈的職分,我們不是帶領看得見的以色列人離開看得見的埃及,脫離那屬身體的死亡。我們乃是領導那些在罪惡裏面的人,離開那屬靈的“埃及”,脫離靈魂的死亡。摩西的職事不過表明以後那屬靈的職事而已!兩者相較,救人身體之使命的榮光,當然比不上救人靈魂之使命的榮光了。

3.2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林後3:6) 為何字句是叫人死? 但若不依據客觀的字句,全是“靈意釋經“或“處境化”釋經,會否又落入私意強解聖經?太主觀及有不同人有不同演譯以致令聽道者無所適從?

“精意”原文是“靈”。可有以下譯法: (1)普通用法的“靈” 我們能承當新約的執事,不是憑字句,而是憑字句的“靈”,也就是和合本所譯的“精意”/“精義”;而律法字句的精義,全是指向“愛神“、“愛人”、“榮耀神”、任何違反這至高的目的之做法/解釋均偏離律法的精義。 (2)特別指“聖靈” 我們能承當新約的執事,不是憑律法的字句,而是憑聖靈的選立和呼召。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這意思就是:只注重文字表面的意思,死守着律法的規條,卻忽略了律法字句中的精意,忘了律法各種規條的真正目的乃是叫人活在基督的恩典之下(羅10:4),有些律例是具有時代處境性的需要,為那時代的而設立(如舊約的割禮或飲食献祭條例,新約已全不適用),並自聖殿被毀後,實際環境連指定聖殿內献祭也不可行。 如拘泥於一味字句表面意思、甚至因懼怕遵守律法不夠全面和足夠,更按私意律上加律、例上加例,扼死了律法的正意,不單未能釋放人得生命,反而叫人的事奉、職事都陷於死呆的情境,全無應有的生氣。 另一方面,按正意解釋真道,是不能違反历代先聖核心教義的傳承和文化、處境和不同世代人的需要,更要兼顧上下文、整卷主旨和思路,更重要是能否使人生發生仁愛的信心、更去愛神愛人和榮耀上主,使人得益、不加害於人。

3.1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着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後3:3)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是甚麼意思,為何保羅要如此形容?

哥林多信徒不但是保羅的薦信,更是基督的薦信。他們生命改變的見證,不但可以見證神的僕人們的工作,更能叫人看出耶穌基督救贖功效的偉大。 哥林多信徒怎樣表現出好的生活來以此轉變去舉薦使徒、使徒/傳道怎樣在哥林多信徒身上下功夫去使他們被修成為一封薦信,“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使徒向信徒所作的工作,不是單單注重字句和外表知識上的教導,像用墨寫字,而是與神的靈同工,在信徒身上工作,使信徒屬灵的生命長大,有基督的樣式。所以說“乃是寫在心版上”,使他們心靈深處受到神的感動,讓真理深深刻在信徒的心意裏面。 神所要求於每一個信徒的,不只是外表的改變,理論上的贊同,而是整個心思觀念的更新。不論思想或情感方面,都絕對降服神,從內心深處甘心遵從祂的旨意。

2.4 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着基督講道。(林後2:17) 如何分辨誰人是為利混亂神的道?

保羅的腳蹤不像那些假師傅,為利混亂神的道,或為利改變他們的行蹤,而是由於要誠實地憑着神的引導決定他的腳步。他是在神面前,靠着基督傳講神所交付給他的信息。 保羅對比自己和自己所傳的道與那些藉傳道來取利的人不同。傳道人應當忠實地傳講神的信息 為利混亂神的道之特徵: (1) 總是為自己的利益,傳講人喜歡聽的話來取悅人以得利、不關心他利益。 “因為我沒有別人與我同心,實在挂念你們的事。別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穌基督的事。” (腓 2:20-21) (2) 不肯勞苦供他人需要,不扶助軟弱予他無幫助/利用價值的人、總是索求而非施予 “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只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徒20:33-35) (3) 總堅持自己權益,不願“蝕底“、最緊張的不是群羊的需要、而是他的得利,也不顧群羊的經濟負担 保羅康慨免費傳福音給哥林多教會,用福音養生的權柄他全沒有用過。他傳福音時,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林前9:15,18)  反而用自己做工謀生 “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 6:5) 彼得命令神的群羊的牧者:“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于樂意”(彼前 5:2) 我們在你們中間,未嘗不按規矩而行。也未嘗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這并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乃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效法我們。(帖後3:7-9) (4) 為了更多賺錢而扭曲神的道、使之更“合眾人的口味”,順從人的情慾或使人對自己有良好的感覺、卻甚少傳揚指責人的罪惡、要求人悔改、甚至少提十字架的救恩、反倒推销成功的神學只求平安福樂而忽略受苦跟主到底要求 “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痒,就隨從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師傅,”(提後 4:3)

2.3 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後2:16) 為什麼這事是這麼沉重?甚至要小心擔當,當得起的是什麼?

香氣聞在凱旋元師與他的士兵中,就是他們得勝凱旋的喜樂;但聞在那些遊行中被擄的人中,就是他們將要死亡的記號。所以,保羅隨著基督的率領在各地傳福音,那「馨香之氣」在接受基督與祂福音的人身上,就如同得勝的羅馬人,就成了活的香氣;但在那些拒絕基督與祂福音的人身上,就如同那些戰俘,就成了死亡的香氣。 對於信的人,就成了活的香氣叫他活;對於不信而拒絕的人,就成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即是十字架的福音,對於接受的人就成了他們得救的盼望和喜樂,對於拒絕的人就成了他們被定罪的根據。基督徒的美好見證也是這樣,沒有成見的人會因而受感蒙恩,存心敵擋神的人,反而因信徒的好行為而生出嫉妒和毀謗。 “這事誰能當得起呢”,這是一句感歎語,意思 (1)對於拒絕不信的人,他的結局是多麼可怕! 永遠的沉淪,與神和福樂隔絕,受咒詛永刑 (2)對於這同樣的香氣,竟然會產生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對於信的人則蒙拯救、改變成有價值意義的人生,永世可與主掌權享榮耀、尊貴和福樂 難怪保羅說若他不傳福音便有禍了(林前9:16) 耶稣也指出绊倒人的人有禍了: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 (路17:2) 信徒要隨時各處都要把握機會見証主,使人認識基督,責任重大,神必審問我們有否完成祂托付我們傳福音的大使命,你是否空手見主?

2.2 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着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2:14) 什麼是基督的香氣?你有嗎?

無論保羅到那裏只有一個目的:主的名得榮耀,他所以改變行程,也是順從神的帥領。他能在到處顯揚基督的香氣,是因他到處順從神的帥領。 當時的羅馬軍隊打勝仗回來,將軍走在前面凱旋進城,土兵和俘虜隨後遊行,群眾要燒香歡迎。因此借喻為主的戰士在基督的帥領下得勝。“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就是在各處留下得勝的見證,得勝的原因就是因"認識基督" 香氣就是顯出基督徒應有的美好見證,並宣傳十字架的福音

2.1 免得撒但趁着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林後2:11) 撒旦的詭計是什麼?你知道嗎?

“免得撒但趁着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牠的詭計。”(2:11) 按上下文,這於是指在我們責備犯罪信徒的事上,不要給撒但留機會。雖然教會同心不容納罪惡是好的,但是假如我們對願意悔改的人責備過分長久和嚴重,使他灰心喪志,那就中了魔鬼的詭計。 對犯罪者過分嚴厲和過於姑息,都不合真理與愛心的原則,結果都會引起各種憤懣不平,使教會陷於分爭之中。 魔鬼有許多詭計,因牠處心積慮要破壞神的計劃,製造困惑,麻煩,和混亂, 使人離開神,攔阻人敬拜神、跟從神、順服神或榮耀神。 (1) 隨從今世的風俗,跟從世俗的價值觀,順着世人的方式思想,作事不能分辦貴重和卑賤的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2) 「弄瞎了心眼」,使人無法明白神的真理 如果我們的福音矇蔽,就是矇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4:4) 魔鬼藉着思慮、錢財、私慾和宴樂迷惑人,使人不能分辦真假,凡事均相對,沒有絕對的真理 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 (啟12:9) 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和別樣的私慾進來,把道擠住了,就不能結實。 (可 4:19) 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 (弗 4:22)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多3:3) (3) 使人懷疑神 「神豈是真說?」魔鬼用詭詐的問題,使人心中升起了疑問。 (4) 惡者的火箭攻撃,各種的難處使人恢心、喪志、懼怕、失去信心、被轄制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于自高(林後12:7) (5) 从是而非鬼魔的道理  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可 13:6)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提前4:1)。 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7) 試探引誘人的邪靈 魔鬼的三個毒鉤: (a) 肉體的情慾、 (b)眼目的情慾 (c)驕傲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約壹2:16) (8...

1.4 那在基督裏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憑據(原文是質)。(林後1:21-22) 神為何要膏我們,用甚麼膏我們和印印我們?為甚麼聖靈在我們心裏作"質"?

我們怎麼知道自己已經屬基督,有資格支取神的應許呢?因為祂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憑據。 神“膏”我們和用印“印”了我們”是指祂賜聖靈給我們。我們領受聖靈,就是祂用膏膏我們,用印印我們。(參約壹2:27) 舊約的膏油預表新約的聖靈、只有三種人會被膏立: 先知:明白並傳揚神的心意 祭司:帶入到神前,祝福人,使人認識神 君王: 代表神掌權及行使權柄 凡被聖膏油抹過的東西,就已經分別為聖歸神了、神用聖灵膏我們,把我們分別為聖,就是使我們這屬神的人有能力活出上述職份的份。 當我們在甚麼東西上蓋了我們的印,就表示那樣東西是歸屬我,是在我的權下,神“用印印我們”,表示我們是屬於神的,是祂名下的產業,在祂的權下,受祂的管理和保護,是歸屬祂的。 “印”有時也代表蓋印者的權力和責任,例如在信件、法令下蓋印,就表示蓋印者在行使他的權力,為他所發的命令負責。所以我們是祂用印印了的,就表明我們是在祂權力的支配和保護下。 每一個信徒都受了神的印記,理當專一屬神,聽從祂的旨意行事。保羅提出他們既是神的僕人,當然也以順從聖靈的引導為前題,而不是憑自己的意思。   “我們心裏作憑據”,“憑據“原文作‘質’(即pledge,抵押品)。聖靈在我們心裏被當作“質”。“質”不只是憑據,而且是抵押品。應許者如果不兌現所應許的,抵押品就歸給對方,所以“質”比“憑據”強得多。 神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質”、作憑據以保證祂的應許必定不會落空。

1.3 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着他也都是實在(實在:原文是阿們)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 1:19-20) "在他只有一是"是甚麼意思?這與我們對神的應許產生信心有麼關係?

我們的神不會一下子是,一下子又非,“在他只有一是”,這意思就是祂對於任何錯誤,絕對不會模棱兩可,只有真正的“對”、真正的“是”,才會被祂認為“是”。 假如保羅改變行程的計劃是出於私心,這絕對不會被神所認可,如果保羅是憑自己的意思“忽是忽非”,就必定沒有神的同在,得不到祝福的證明。保羅突然先到馬其頓才到希臘的行程,確有神的同在,猶太人未能陷害他(徒20:1-12),他甚至在特羅亞叫死人復活(徒20:6-12)。若他的行程改變是出於私意,怎會得到神這麼明顯的同在? 不但保羅所傳神的道是真實的,他所傳的“神”也是真實的,而且神的應許也是真實可靠的。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這“在”字原文是“在裏面”,我們所有的好處,只能"在基督裏"得到。信徒要生活在基督裏(即是和主關係親蜜,行事為人不離開祂的旨意),才能夠經驗到神應許的實在。   “實在”原文是“阿們”,我們藉着耶穌基督支取神的應許,神就會說“阿們”,這樣就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證明神救贖功效的偉大。基督就是使神一定會向我們說“阿們”的關鍵。

1.2 正如你們已經有幾分認識我們,以我們誇口,好像我們在我們主耶穌的日子以你們誇口一樣。(林後 1:14) 哥林多教會這麼多問題,為何保羅仍以他們為誇耀?有甚麼好值得誇?

保羅表示在主耶穌的日子要以哥林多信徒為誇口。為甚麼呢?因為哥林多的信徒是保羅和同工所建立的教會,他們能夠得救、能夠成為神的兒女,是保羅和團隊們勞苦的功效。神也藉着他們帶領了許多百姓在苦難中歸主。 雖然哥林多教會之間有各種失敗,但保羅在主面前為他們有信心,現在教會雖然問題多多,相信神會在他們身上繼續工作,以致到主再來時,保羅能以他們為榮耀。這些話對哥林多人來說,既使他們慚愧,又叫他們受激動

1.1 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 1:3-4) 在患難中神怎樣安慰我們?

患難可以轉化成安慰的力量。安慰原文也包含鼓勵encourage,一方面舒解患難中的痛苦,另一方面又給予勇氣courage去面對患難。 保羅在此指出患難的意義和價值: (1)患難可經歷神親自的安慰,之後更有能力用神的安慰去安慰遭患難的人。 (2)彰顯主的大能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 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 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4:7-10) (3)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6-18) (3)受苦可使別人得益、 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 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我們得安慰呢,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叫你們忍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楚。(林後1:6) 服事主雖有羞辱、毀謗、艱難,有許多的“似乎”與“卻是” (林後6:3- 10),其中之一是「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敵對者取笑保羅是個窮光蛋,但在化患難為祝福的神手中,窮光蛋的生命卻能使許多人的生命富足 (4) 謙卑倚靠主的恩典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林後12:7-9) 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林後12:9) 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 (5) 喜樂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羅5:3)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雅1:2-3) (6) 盼望:深知全能全智全愛的神已預備了燦爛的永恒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林前 2:7) 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羅15:13) (7) 使人得勝,見証主全勝的愛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8:35-39) (8) 神的同在更顯出來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

16.4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林前16:22) 保羅在羅馬書要求人“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12:14)為何在這裏又咒詛不愛主的人呢?為何要用咒詛這麼嚴重的字眼?

保羅最後一章提到愛心的捐獻、也勸勉他們凡事要憑愛心而作,到總結就嚴肅地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保羅似乎站在主為我們捨命的大愛的立場上說話。基督這樣地為我們捨命流血,賜我們洪恩,成為何等的人,近為我們預備永世的福樂和榮耀獎賞,而我們竟然忘恩負義,不盡心愛主、服侍主,對不起神的恩召和栽培造就,實在“可詛可咒”。  “主必要來”,我們不但要因過去主為我們所成就的救恩是那樣的美好而愛主,還要為着將來主必定要來,是我們復活,要按著各人的行為審判報應各人,我們今生若不愛神愛人,又怎能在永恆面對愛我們的主呢?

16.3 眾弟兄都問你們安。你們要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林前16:20) 保羅要求弟兄姊妹要親嘴問安,並且彼此務要聖潔,你見到弟兄姊妹多不多關心對方,去主動問安知道他們的情況和需要?西方社會親嘴問安是很普遍平常,中國人卻不習慣親嘴問安, 是否不能達到保羅這裏要求的親嘴問安?

“親嘴問安”是當時的問安禮節,現在西方國家也常見這種問安方式。英文譯本都譯作 "with a holy kiss". ,(林前6:20,林後13:12,帖前5:26,彼前5:14) 保羅書信的結語中,常常十分認真地替別人問安. 彼此問安是表達彼此真誠熱情的關懷,珍惜彼此的情誼,是彼此相愛的流露, 親嘴問安是當時的一種文化,我們中國人的文化問案時彼此握手,也是一種愛和關懷表達的形式,最重要令對方舒服不尷尬,保羅在此只提醒要”聖潔”,也就是動機,”親嘴”是要出於聖潔不是出於肉慾虚假,才能保證這行動的動機是聖潔敬虔的。 彼此問安是重要的,所以教會中若有陌生的面孔,應主動去認識對方的名字,和關心對方的情況和需要,這才是神家應有的表現。 猶大以親嘴的暗號出賣主(路22:47-48),以虛假的問安隱藏背叛的惡心,大衛的元帥約押也曾兩次心懷嫉恨,假藉問安將對方殺死(參撒下3:23-27; 20:4-10)。 福音不是要改變人的文化和習慣, 神是從各方、各族、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歸他自己,被呼召的信徒仍保留自己的民族國家的文化,神要讓人在自己的文化中為主發光,見證主,保羅也鼓勵宣教士再什麼人中作什麼人,為要多得人,除非涉及罪惡,不應該強行去改變人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西方宣教士劍橋七傑到中國宣教穿戴清朝服裝、還留了髮辮子,便容易為中國人所接受。

16.2 亞細亞的眾教會問你們安。亞居拉和百基拉並在他們家裏的教會,因主多多地問你們安。 (林前16:19) 怎樣才算是真正的教會?為什麼家裏的聚會也叫教會?

保羅曾提及「家中的教會」四次; (1)百基拉與亞居拉在羅馬城「家中的教會」(羅16:3-5) (2)亞居拉與百基拉在以弗所家中教會(林前16:19) (3)老底嘉的一位弟兄寧法家裡的教會(西4:15)  (4)腓利門家中的教會 教會(Church)原文是蒙揀選被呼召出來的意思,或有譯作聚集的意思Assembly(徒19:39)。凡是基督徒奉主的名聚會的集合體,同心合意在一起敬拜和事奉神,那就是教會。 早期外邦許多城市都只有猶太人的會堂,但未必能容讓基督徒按新約啟示的真理而聚會,信徒為了聚會的需要,許多人就開放家庭供為教會聚會場所(參徒1:13,14;2:46;12:5,12;21:8;路10:38—42;羅16:5,10,11,14—16),這樣信徒們時常聚集敬拜事奉,彼此相愛. 「教會」應該是信徒經常在一起事奉主,傳福音,並無「人為的界限」及「任何宗派的成見」,「教會」並非「禮拜堂」或「聚會的場所」,而是指「一群奉主名聚集的信徒」,敬拜和事奉主,那就是教會

16.1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着,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 (林前16:2) 這裏保羅要求信徒有所捐獻要七日第一日抽出來留著,我們現今捐獻是否也需要這樣定期抽出來留著?為什麼要抽出來留著?

在此所指的捐獻是要解救耶路撒冷聖徒經濟的困難,他們曾因大逼迫而分散,甚至家破人亡,生活無依。(徒8:10,雅1:1, 2:6,5:1-6,來10:32-35) 保羅也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向信徒行善(加6:10),也同樣吩咐馬其頓(林後8:1-4)和亞該亞(林後9:1-2)的眾教會,幫補缺乏的聖徒。 可見早期教會,彼此之間在錢財上相通互助,全無宗派分別的界限。 保羅也在此鼓勵信徒在一定的時間內查看自己的進項收入有多少,然後按感動抽出該奉獻給主的,預備為主而用。 在舊約所有以色列人要按律法規定奉獻十分之一,對新約信徒這是指引、並不是誡命,奉獻不是因為守律法,而是出於愛主的心,甘願奉獻,也按著自己力量和聖靈的感動。 奉獻的錢財不該像臨時的施捨, 最好是預先準備set aside 分別為聖歸主,為著幫助信徒,教會和神家的需要,我們應該早就有看見,早就準備好奉獻,然後把我們準備好的給主,絕。 預先預留奉獻“抽出來留着,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可以鼓勵信徒有紀律奉獻,以主和教會的需要為先,以初熟之物(首先享有的收穫)歸耶穌尊榮主,哥林多信徒可把錢先捐出來,留在教會那裏,然後等保羅來時收集,也可留在信徒的手中,但作出承諾奉獻,並獨立保存,等保羅來的時候才交出來。 這段經文是為某項特別需要(濟助耶路撒冷的聖徒)而奉獻,每主日從進項中抽出,逐漸湊足,增至所要獻的數目。 七日的第一日奉獻錢財,純粹是為方便收集,因為七日的第一日教會主日崇拜聚會。對現今信徒的意義,就是要定期奉獻.

15.7 死的毒鈎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林前 15:56) 為何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這是宣告勝利屬於耶穌基督。“死的毒鉤”是形容死的危害可怕。死藉着甚麼害人?藉着罪。罪好像死的毒鉤,它的權勢就是律法,因罪根據律法叫人死。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了。所以死的權勢就是罪。 耶穌基督既然為我們而死,受了罪所當受的刑罰;又為我們復活,使我們不再被公義的神追討罪債,因此死就再也不能害我們了,定罪的律法也在我們身上再沒有權柄,所以保羅說:“感謝神,使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15.6 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 (林前15:51) 這奧秘的事是指什麼?何時會發生?

本節是和帖前四章17節所講活着的信徒要被提,均是指在主再來提接教會時,眾聖徒在雲中一起與主相會的時候,帖前四章17節是注重主來時還活着的信徒要被提。本節所注重的是主來時所有信徒都要得着一個改變了的榮耀身體。得着改變的身體之人,不只是主來時還活着的信徒,也包括一切在主裏面已經睡了的人。這兩等人都要得着榮耀的身體。雖然他們在主再來提接信徒時不都是活着的,但他們都要改變而得着榮耀的身體。 主再來時仍活著的信徒如何改變而享有一個復活的身體?保羅說這是“一件奧秘的事”。奧秘的事是屬乎耶和華的(申29:29),雖然我們現在不明白如何得着一個榮耀的身體,但我們知道主的大能必定叫我們的身體改變,跟祂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

15.5 經上也是這樣記着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譯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 (林前15:45) 沒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何解?這裏的靈是指什麼?

這是說明亞當與基督的不同。亞當不過是被造,他本是塵土,所以成為活人是神把生氣給了他。但末後的亞當(基督),卻是一個創造者、生命之主,祂“成了叫人活的靈”。正如約翰福音耶穌宣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祂不但自己從死裏復活,而且也叫一切信祂的人從死裏復活。 當我們與基督聯合歸入基督的名下,我們就會當主再來時,因祂是叫人活的靈,他便賜生命氣息叫在主裏面睡了的人也復活,可以享受復活的生命。 所以保羅從亞當與基督的比較,來說明我們為甚麼能有復活的身體。正如同我們是亞當的子孫,自然有血肉的身體;照樣,我們因為作基督屬靈的子孫,當然也就會有復活的身體了。

15.4 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林前15:29)為什麼要為死人受洗?有用嗎?

復活的信仰影響基督徒的生活、工作、和態度及人生觀。信仰的錯誤也就是人生觀的錯誤。人如果不信復活,他在世上行事為人的態度必然與世人沒有分別。相反的,相信復活,他在世上行事為人必定充滿盼望。 “為死人受洗”可有以下解釋: (1)是活着的人為已死去親友的緣故而受洗歸主。換言之,這“為”不是替死了的人受洗,而是因着死人的意思 ,例如由於親友的見證感動了他,或親友臨終的吩咐感動了他,因而受洗歸主。 (2) “死人”是指已死的信徒,但“為死人受洗”這話不是指他們死後受洗,乃是指他們生前,然而保羅寫信時他們已經死了,所以保羅是在追述他們生前曾受洗的事而已。受洗的人都是承認自己是新造的人,存著永生的盼望。

15.3 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林前 15:23) 什麼是初熟的果子?為何用此形容基督?

基督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睡了之人指已離世的基督徒。耶穌的復活就是所有在基督裏死了之人的初熟果子。“初熟的果子”是所有其他果子(屬於耶穌的信徒)也要熟的憑據。基督的復活,就像一個初熟的果子,是所有信徒也有在主內復活的憑據,正如我們看到初熟的果子時,知道其餘的果子也快要熟了。 這節經文也是解釋舊約裏面以色列人的"初熟節",就是預表耶穌基督的復活。初熟節本身含有復活的意思。因為莊稼經過冬天以後再生出來的子粒,正適合象徵復活。在基督裏面,我們已經成了新造的人,從祂那裏得着永恒的生命,而且我們的身體也有了復活的盼望。

15.2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 (林前15:17) 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9) 為什麼基督的復活是這麼重要?基督如果沒有復活,我們所有的信仰便是徒然,並且我們仍在罪裏,基督豈不已經為擔當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為什麼基督不復活,我們的罪就不能被赦免了?並且為何我們還比世人更加可憐?

保羅所傳的既然是一位能夠救人脫離罪惡和死亡的救主,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連祂自己也要受到死亡的拘禁,祂又怎麼能拯救我們這些在罪惡底下的人呢?祂怎麼能給我們永生的盼望呢?所以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枉然,因為最後死亡會奪去一切盼望和曾經擁有的人與物。 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的信就是枉然,仍在罪裏,因為主沒有復活,就不能意大能顯明祂是神的兒子。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羅1:4) 耶穌沒有復活,他便只是人的身份,也就不能證明他就是神所打發來的彌賽亞,祂的死就沒有特別的價值,能否有足夠的資格為全人類贖罪也成了問題。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所以基督如果沒有復活,我們就不能夠稱義。按彼得在他的書信裏說,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是為了使我們能重生(彼前1:3)。所以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就不能得着重生,還在罪裏,不能得救。  我們跟隨基督,可能要在今生多受損失,或受人的逼迫和羞辱,並犧牲一些今世的罪中之樂,勞苦竭力四處奔波甚至坐監被石頭打,被鞭打,但是到頭嚟沒有復活,長眠於永遠的黑暗裏,豈不是比世人更加可憐麼?因為我們連今生暫時的罪中之樂也錯過了,更在信仰的道上受好多的“冤枉苦”.

15.1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林前 15:10) 保羅究竟成為什麼“可等的人”?你今天有否覺得自己已經成為"何等的人"呢?

保羅感恩不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有相當的成功,成為搞亂天下的人,而是因為他把從前自己熱心逼迫教會那種無知的情形跟現在比較,想到主卻揀選他這罪人中的罪魁、如今在外邦全地這樣重用他,藉着他到處建立教會。 主又向他啟示福音的真理和各樣的奧秘,救他脫離傳統律法主義的毒酵和錯謬、他也曾被帶到三層天上,受感動寫下去多寶貴的聖經,經歷主多次救他脫離危難、也建立他的佈道團隊,有眾多刎頸之交的同工,他也見證福音的大能改變人的生命,擊敗魔鬼的權勢,並看見將來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他的改變使他自己也驚奇,他成了“何等樣的人”,全是出於神的恩典!所以他不敢辜負神的恩典。 他起初雖然是逼迫教會的,但現在卻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仿彿要為主贖回他過去失了的光陰,他之所以能忍受這麼厲害的迫害和苦難,丟棄萬事看作糞土,全部都是神的恩典,在他並沒有可誇之處。

14.9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 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林前14:34-36) 為何保羅禁止婦女在會中講話,否則就是可恥的,因此要閉口不言?教會發生什麼問題要如此安排教會發生什麼問題要如此安排?甚至保羅至是律法的要求,為何律法有如此要求?

 “婦女在會中”原文是多數式的“教會”(assemblies),而不是聚會的“會”。所以這裏的重點,不是指在聚會中說話,而是在教會大會發言為首。因下節“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可證明本句是針對婦女不當在教會中當權作頭說的。喜歡作頭的婦女也常喜歡在聚會中說話,所以保羅不許她們說話,要她們順服。   “正如律法所說的”—“律法”指全舊約,按舊約大多數的記載,表明婦女不合宜作頭。例如: 夏娃出頭應付撒但而受誘惑(創3:1-7)。 撒拉作主把夏甲給丈夫作妾,鑄成亞伯拉罕的大錯(創16章)。 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曾因不服摩西的領導而長大痲瘋(民12章)。 以色列人所有宗族的首領,軍隊的統領,祭司的職分都是男人。 但也有例外,當男人未能勇敢出頭承擔責任,神興起女士師底波拉作領袖,但她本身是希望巴拉肯出頭為以色列人爭戰(士4:6-16)。 以色列人唯一的女王,是篡奪猶大國王位的亞他利雅,聲名狼藉(王下11章)。 以色列王后耶洗別,專橫弄權使以色列國陷入最黑暗的時期(王上19章,21章)。 聖經記載家譜以男人為主,甚至雖然夏娃先被引誘(提前2:14),聖經還是算亞當陷人於罪(羅5:14) 基督使五千人吃飽時,只算男丁的數目,也沒有看見有女使徒、女長老、或女監督的記載,但有女先知和女執事。 所以照“律法所說的”,大多數是男人作領袖,但也有很少數的例外。 另一方面我們看見婦女在教會裏有不可少的地位,貢獻絕不下於弟兄,無論做哪裏傳福音也要提述村女馬利亞獻香膏,主復活首先向曾被七個污附身的抹大拉馬利亞顯現,舊約也有以斯貼皇后舊以色列民免於種族滅絕,路得記專門記念卑微的摩押女子路得,但是聖經叫我們看見神一般不讓女子出頭去承受社會和文化的壓力,而偏向於作作成功男性領袖背後幫助的地位(創2:18、20),因為考慮到古時社會文化是重男輕女和女性多數沒有受教育和學識,若女性出頭承擔重任會面對相當的壓力和反對,保羅時代的社會情形也是如此(羅馬文化是男人英雄主義、以作戰士力量為榮、希臘人文化則是男人做哲學家主導思想潮流)。但神有時又會看情況隨己意命定作新事: "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護衛男子”(耶31:22) 現代先進的社會很難接受這種男女不平等的觀念,因為我們只看重“領袖”的地位,輕忽了“幫助者”的地位。我們評估人的價值,只看重他所站的地位,卻輕忽他的實際貢獻, 把崗位的分別看作...

14.8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 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林前14:26,29,31) 這裏說的聚會和一般崇拜的聚會模式不同,弟兄姊妹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並不局限於神職人員,也可用詩歌、教訓、啟示、方言(但是必須翻出來)分享得著,為著造就教會。為何現今許多教會少用如此方式聚會?

一般人對“講道”的領會是某位有口才並資深的傳道人,對群眾講道,講道怎麼可能是每一信徒都可能作得到的事?(林前14:1,5,31), 羅馬帝王君士坦丁接納教會,各處開始建大教堂,就有主教來主持崇典禮及講道,於是講道開始盛行,而信徒一個個起來作先知講道,則減少甚至沒有了。 保羅在這裏不是規定一種聚會的方式,指示我們今天的聚會必須像哥林多教會那樣,有詩歌、有教訓、有啟示、或方言和翻出來的話。他乃是根據當時哥林多教會已經有的聚會的形式指導他們,重點是在末了一句,就是“凡事都當造就人”。這原則可應用在現在教會的各種聚會上。 哥林多教會採用的是比較自由的方式。現今有些教會也效法模哥林多聚會形式,稱為交通聚會。但這不是說,凡不依照哥林多教會那樣聚會的,就是違背聖經。因為那不過是一個例子。 雖然各時代的人都有他們各自不同的聚會形式,但總要使大家都得造就。

14.7 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林前14:20) 保羅勸勉在心志上要作大人,這是什麼意思?你在主裏面有何心志?是小孩子的心志,還是大人的心志?

“心志上作大人”,在這裏是特別指到要追求那更大的恩賜:作先知講道,不要以方言這等小恩賜為滿足。不要像小孩子只求一些吃的玩的,只屬於身體或情緒的享受,方言之經歷排在最末後的恩賜,無需拿來誇口,卻不追求更大的恩賜。 神賜人超然的恩賜,目的是要我們走上信心的途徑,把我們領到真理的基礎上。哥林多信徒在生活行事上,比別的教會腐敗墮落,他們在追求恩賜上,比較注意那些在身體上有感覺、在經歷上較神奇的恩賜。保羅在此提醒他們,如果在實際生活上不認真,容許淫亂、分爭、結黨,和各種屬肉體的事, 卻又在恩賜上狂熱追求超然經歷,這就是作“小孩子”,而不是作大人了。 面對神給我們的洪恩,我們應該在主面前立下大的心志,渴慕被主更大使用,更投入使用自己領受的的恩賜去服侍教會。

14.6 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林前 14:16) 阿們一詞是何解?這裏說感謝的時候說阿門、並不局限於結束禱告前說“奉主名祈禱、阿門” 為何我們現在不在禱告當中獻上感謝時,回應說阿門呢?

保羅在上文說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的理由。假如人單單憑着超然靈感的方言祝謝,自己雖然可與神交通,但是在座的人既然不明白你所說的,就不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跟你說阿們,也就得不着造就。 阿們原文是“實在”的意思,弟兄姊妹祈禱感謝時會眾回應說阿門是有上述聖經根據的,並不是機械式地一定只能在祈禱結尾奉耶穌明祈禱時才說阿門。會眾受感回應說阿門,即代表心裏實在認同對方祈禱的感謝和祈求的內容,代表全會眾一起向神同心獻上感謝或呼求。 這裏的聚會形式就是自由敬拜的形式,是群眾一起參與,可以一個一個輪流作先知講道分享,也在禱告中,會眾一起同心投入說阿門,否則就是單獨一個人的祈禱聲音,眾人聆聽而缺乏同心投入一起說阿門表達齊心支持對方禱告的效果。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着他也都是實在(實在:原文是阿們)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林後 1:20)

14.5 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林前 14:15) 用靈禱告、歌唱和用悟性禱告、歌唱有什麼分別?

我們不論禱告還是歌唱,都要心靈與悟性一起用。單用心靈就是單憑直覺,很容易被情感作用誤導,所以不但要用心靈,也要用悟性,也就是要用心思和理解力,好明白我們所講所唱的是甚麼。這樣才能真正表達我們從心靈所發出的感情,又能使我們的禱告和感謝叫自己和他人得益處,假如我們不用悟性,單憑靈的感覺,甚至任憑情感受激動,說出一些沒有人明白的話來,就不能夠造就人了。

14.4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 (林前14:14) 什麼是用靈禱告?為何用靈禱告、悟性就沒有果效、難到用靈禱告就可以不需要悟性?

用方言禱告就是他的靈禱告,可是他的悟性卻沒有果效呢?因為方言既屬超然靈感之恩賜,叫人能夠說他本來不會說的別國話,人就不能憑他的心思、聰明、智慧去忽然能說出別國的話語來,這完全是聖靈在人的心靈裏面工作的結果,不是人的悟性所發生的作用,所以說他的悟性沒有果效。 保羅在這裏並不是貶低悟性的果效與價值,他只不過說明用方言禱告的性質而已。那麼我們是否應該只用心靈禱告,而不用悟性禱告呢?不是,下文清楚表示兩者都需要: “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

14.3 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林前 14:12) 恩賜既然是按聖靈的主權、隨祂的意思赐下、為何人還要切慕和向神求多得恩賜?

信徒要切慕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所以相應的行動就是去祈求,不是為自己,乃是渴慕被主使用,回應神的恩召,以致服侍和造就他人,滿足教會不同職事的需要,以致有足夠的恩賜擔任職分,不致沒有恩賜的人,卻佔據職分,服侍得不好,妨礙事工的發展,務要發掘找到自己的恩賜,操練挑旺,各盡其職。 保羅強調更要羨慕先知講道,雖沒有禁止說方言,卻消極地不鼓勵說方言。如說方言,就必須有翻出來以造就會眾,所以祈求恩賜還是以能叫人多得造就為原則。 保羅多次鼓勵信徒要羨慕“作先知講道”(林前14:1,5,39),並且鼓勵一個一個可作“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得勸勉(林前14:31)。 保羅還鼓勵信徒可用心說五句話教導人(林前14:19),這裡的教導就是上文所說的“作先知講道”,哪有講道的內容是五句話的?另外,肢體各有不同的功用(羅12:4-5),“豈都是先知麼?”(林前12:29)但為何在此卻鼓勵每一個信徒都要“作先知講道”? “先知講道”不能單譯作“說預言”,譯作“宣講神的信息”較為可取。呂振中譯本將先知翻成“神言人”,有宣告者”(one who calls or announces)和“被呼召的”(one who is called)意思 先知是講說那從神聖啟示所得的默示、感動、領悟,宣告神的旨意,包含譴責、勸戒,或是安慰,可以有預言,但是次要的,最主要的,他就是神的口(發言人、代言人),奉神的名告訴、曉諭、吩咐人關於神的旨意, 宣揚declare/proclaim神聖信息、這些話帶著能力指示、安慰、勸勉、責備、定罪、鼓舞他們的聽眾(林前14:3,24),並沒有任何預言的性質在內。 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 (林前14:24)上述不涉及預言,乃是勸醒人,審明人,使他們清楚自己的光景。 這裡的‘先知講道’,不是預先准備好,而是實時領受聖靈的‘啟示’(林前14:30),馬上講出來;也不是預告未來,乃是包含造就、安慰、勸勉的話(林前14:3) 哥林多信徒都能一個過作先知講道,卻反而追求各種炫耀的異能,包括說方言在內。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 ……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

14.2 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仗呢? (林前14:8 ) 聖經中關於吹號打仗有什麼屬靈意思?在屬靈的爭戰中、什麼是號角和其功能?

古時以色列人採用「號角」聲來傳遞信息。首次提到號角,是在西乃山神頒布律法時,藉角聲召集百姓,並宣告神要出現(出19:10-19)。 神曉諭摩西,要用銀子做兩枝號,用以招聚會眾,並叫眾營起行(民10:1-2)。當約櫃迎入大衛城時,號的數目增至七枝(代上15:24)。當約櫃抬入聖殿時,號的數目增至120枝(代下5:12)。 一般號角是由祭司來吹奏(民10:8)。 天使(太24:31)或神吹號角(亞9:14),宣告末日審判,耶穌永作王。 祭司耶何耶大立約阿施為王時,祭司吹號(代下23:11-13)。 神的靈降在基甸身上,他吹角聚眾(士6:34),夜間突襲米甸人,眾人同時吹300枝號角,使敵軍恐慌(士7:15-22)。 在聚會時間吹號發出警告,如同守望者的「角聲」。 號角聲用於聚眾和打仗及拔營起行: 吹二枝號長號聲,聚眾到會幕(民10:3、7)。 吹一枝號長號聲,聚眾到摩西(民10:4)。 吹二枝號短號聲,與敵人打仗(民10:9)。 吹二枝號短號聲,拔營起行。    第一次吹出,東邊營起行。    第二次吹出,南邊營起行。    第三次吹出,西邊營起行。    第四次吹出,北邊營起行。 吹二枝號長號聲,慶祝節期與月朔(民10:10)提醒神與子民所立的約。 士兵們都要根據不同號聲,才知道應該前進還是後退、集合或是分散。如果吹“無定的號聲”,士兵們不能分別到底是要集合、前進,還是後退、分散,那就無從預備打仗了. 今日信徒均為君尊的祭司(彼前2:9),有責任要吹號招聚神的選民: 宣告神的話 喚醒覺群眾聚集:       敬拜、       守望、       一起打美好的仗

14.1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 (林前14:6) 保羅說在弟兄姊妹中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講解,比方言更為重要。現今教會的講道有否涉及啟示、知識、預言、教訓講解,為著使人得造就、安慰和勸勉,神對講道有這四方面元素的要求:啟示、知識、預言和教訓,如何應用在今天的教會中?

啟示:有啟發性的教導。 知識:包括真理的知識和一般的知識。 預言:指一般講道,也就是作先知講道。“預言”原文的動詞就是“作先知講道”(林前14:1,3-5)。 教訓:就是用神的話來教訓人。 這幾種形式都是關乎教導工作;保羅的意思是,如果不用各樣的方式教導他們,叫他們明白他所講的,那又有甚麼益處呢?若單說他所不能領悟的話,當然對他們沒有益處,所以作先知講道能造就信徒,說方言卻不能。 假如教會沒有有系統的主日學/查經班/專題培靈會,主日崇拜講道往往較為大路一般性,較為小“啟示性”的教導、也缺乏系統性查考全部各卷聖經,對聖經知識貧乏、而一般主日講道也只圍繞經常講的題目和經節,對全備真理性有規模的知識和裝備較為薄弱, 並且"教訓"應該著重應用性,把信仰實踐在日常生活中,保羅在此強調著重各式各樣的宣講方法和不同的內容,以致弟兄姊妹在真理的規模上有根有基,並且能夠自己"搵食"吃乾糧研經而不再停留於被餵奶,單單單方向被動式聽道,而不自發去發掘神話語博大精深之處,更談何持劍衛道,抵抗異端及世俗的哲學和價值觀,護衛真理?

13.6 我們如今彷彿對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是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林前13:12) 今生我們的認知很有限,無論是我們的視野、知識和經歷,並理解分析的能力,成長的背景、盲點、偏愛和思想的框框,都限制我們全面掌握人物和事情的實況,到永恆我們是否如同神全知道一切?

我們活在世界上,所知道的像小孩子一樣,仿彿對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我們在這肉身中所能領受的一切屬靈好處,無論是作先知講道、說方言、有全備的真理知識…這些都好像在小孩子的限度裏面, 都像小孩子,非常膚淺有限。等到我們到了神面前的時候,就像是一個成年人,對於神的事情知道得更完全,跟我們還在肉身時比較起來,覺得在世時所知道的一切,實在像小孩子一般的幼稚,算不得甚麼。 所以“等那完全的來到”的時候,不但不會看重今世物質的榮華,就是今世有用的恩賜,像說方言、作先知講道、或真理的知識,也都被當作是孩子的東西一樣的丟棄了。唯有“愛”是永遠不止息的,它不單單限於對今世有用,就是到永世裏面,當神的事完全知道的時候,還是有用,所以愛比這一切都更有價值。 信徒在恩賜上的追求,跟生命的長進有密切關係。生命還幼稚的時候,所追求的是些比較幼稚的事情,所愛慕的恩賜,也是比較能夠叫我們在情緒上有享受的。等到生命長大成熟後,他在屬靈方面的追求也就更有深度了,結果必定是追求屬神的愛的長進,因為只有愛有無止境的深度。 屬靈奧秘的事情,有好些是我們現在不能透徹清楚的,因為聖經沒有明講,隱蔽的事是屬耶和華(申29:29)、但今生我們必須知道的事情,聖經已詳細向我們啟示,特別是救恩的真理 我們對真理的認識並不等於真理本身、因為我們要謙卑承認自己的有限和無知,需要尋求主的帶領和啟示,這裏說的“模糊不清”,是以主再來時跟主面對面作比較說的。“到那時,就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主在來時,我們要與主面對面時就全知道,並不代表我們不會在認識神的知識上不再有長進,這裏的“全知道”是特別指我們今生一切的際遇和背後的原因並神對我們所存的美意,在主裏面所思、所想、所行、所付出、包括一切苦難都向我們變得有意義和價值,知道天父的智慧安排造就和一片苦心精心的佈局,為要成就我們更似耶穌基督,並和他一同得榮耀、分享他的國度王權和永恆的產業

13.5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林前13:8) 方言之能停止未?何時會停止?為何先知講道終必歸於無有,人可不再需要先知講道嗎?

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先知本着神的話解釋神的奧秘,這種恩賜終必歸於無有。因為有一天大家都到神跟前,那時就用先知講道的來替我們講解神的話語了。雖然作先知講道是重大的恩賜,能啟發造就人,但有一天這恩賜會變成沒有用處,但是“愛”卻不會停止(“永不止息”的)。 “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為甚麼單提起先知講道和說方言兩種恩賜呢?這是下文十四章中,保羅把先知講道跟說方言作比較。因為哥林多教會太偏重於說方言,雖然作先知講道遠比說方言重要,但這兩種恩賜也終必歸於無有。 聖靈根據工作的需要賜下恩賜,所以恩賜是會因再沒有需要而停止的。 現今有說方言的恩賜嗎? 第一次說方言發生在五旬節,使徒行傳2:1-4。 使徒出去用眾人的語言跟眾人分享福音,“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神的大作為!”(使徒行傳2:11)。希臘原文“鄉談”按字面翻譯過來是“語言”。所以,講方言的恩賜是指一個人用他本不知道的聽道人的語言來傳道。在哥林多前書12-14章,保羅講到了奇妙的恩賜,他說:“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什麼益處呢?”(哥林多前書14:6)。使徒保羅所說的,與使徒行傳裏關於方言的描述一致,講方言是對聽道人有益,讓他們能聽到用他們的母語所傳講的神的話語,但對別人沒用處——除非把方言翻譯出來。 一個有翻譯方言恩賜的人(哥林多前書12:30)能明白說方言的人說的話,即使他自己不懂那種語言。翻譯方言的人會把說方言的人表達的資訊說出來給大家聽,這樣每個人都能明白。“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哥林多前書14:13)。保羅關於沒有被翻譯出來的方言的結論強而有力:“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哥林多前書14:19)。 如今有沒有說方言的恩賜?這個恩賜停止是跟下文“完全”的到來有關。(林前13:10) 有人指出講方言是神的審判到來的跡象。(賽28:11、珥2:28-29),方言是“為不信的人做證據”。(林前14:22) 根據這個論據,說方言的恩賜是對猶太人的警告,告知他們神要審判以色列因為他們拒絕接受耶穌是彌賽亞。因此當神審判了以色列(西元70年羅馬人摧毀耶路撒冷),說方言的恩賜已經不再有其最初的目的。 但是雖然說方言的主要目的已經達到,並不意味著方言就會停止。聖經就此沒有明確斷言。 另一方面,如果方言的恩...

13.4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7) 愛真的能凡事包容和凡事忍耐嗎?對方一次一次傷害還要包容?還要忍耐?對方三翻四次地背信棄義,難道還要凡事相信他嗎?有些人真是很難盼望他會改過他的劣根性,凡事盼望的基礎是什麼?

“凡事包容”,是在上一節“只喜歡真理”的範圍裏,絕不是包容罪惡的事,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總會發現對方的過錯,特別是言語的無心之失,在群體中大家不同個性處事態度和取向,小不免難免磨擦、爭執,一個寬容的心是重要的,不要因小問題破壞關係,要找大放細,堅持大原則,在無關重要的小事上學習妥協讓步,不要總是以自己為標準和中心要求別人跟從,在群體中學習融合相處,互相遷就,實現聖徒共融相通,彼此相愛。   “凡事相信”,不是隨便甚麼都信,因為“愚蒙人凡話都信;精明的人卻步步謹慎”(箴14:15) ,這裏是說愛不存惡意疑惑人,總是從好的方面相信,benefits of doubt 歸於被告,直至到被證實或有合理推斷為止。因為愛也是有保護人免受謊言的責任,恨惡一切謊話和不誠實,只喜歡真理。   “凡事盼望”,愛總是積極地向好的方面期望,不輕易放棄盼望,就像慈父對浪子那樣,總是盼望他會回轉得救,否則歷史上就沒有使徒保羅,因為亞拿尼亞、彼得、雅各可以懼怕風險而放棄先前熱心逼迫教會,後來歸主的保羅。對對方有盼望,起碼仍然會為他祈禱,就算盡了力量都失敗,也仰望神的憐憫繼續禱告,人總是不配的,但我們要學習就是天父的慈悲心腸,真正牧者心腸,永遠都是一個不能少!堅持盼望到最後一刻為止。

13.3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林前 13:5) 什麼叫作“不做害羞的事”?惡人這麼多罪大惡極,為何不計算他們的惡,並小心防範他們,不再中他們的惡計?

“害羞的事”,就是暗昧、不合乎真理、不能夠見光的事,含有羞恥的成分。可是愛是“不作害羞的事”的,所以“愛”不包容罪惡,也不庇護暗昧的行為。   “不求自己的益處”,愛是無條件的,只為對方益處,不是為一己私利或基於厲害關係而作出交換付出。 “不計算人的惡”,就是真正饒恕人的惡,不把人的虧欠計算在心裏。愛是不記人的“壞賬”的。沒有記仇的心才能真正做到饒恕70個7次,否則總是秋後算帳,放不下、揮不去、一生便活在苦毒和怨恨中,不是不放過他人、而是不放過自己、被復仇的心理捆綁、要知道伸冤在公義的主,主必報應,連背後講人一句閒話也要句句供出,神自會記帳,將來足足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讓我們把伸冤的主權交給公義為我們伸冤、主持正義的主。 這並不表示我們不需防範惡人的計謀,主禱文也教我們向神祈求脫離兇惡,不計算人的惡就是要保守自己的心,不讓自己被仇恨佔有和控制,也變成一樣的惡人,以惡報惡。

13.2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林前13:4) 愛一定是不嫉妒嗎?難道夫妻之間的愛能容下第三者,而沒有嫉妒的成分嗎?什麼是“不張狂”?

“愛是不嫉妒”,嫉妒的人沒有愛,卻有自卑感,又不歡喜別人比自己強。在普通人的觀念中,總是以為愛與嫉妒是分不開的,所以我們會為自己的嫉妒辯護;但聖經給我們看見,真正的愛是不嫉妒的,因為真正的愛,必定喜歡所愛的人得到好處,而且得的愈多愈好。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自誇、張狂,跟嫉妒的人心理剛剛相反。嫉妒的人常常自卑,而自誇張狂的人內心卻常自尊、自大,宣揚自己。但愛是不自誇的,不想把別人顯得渺小,也不願意叫別人難堪。   “張狂”是自誇的一種狂態表現,可以說是一種粗野而完全沒有約束的自誇。 上述的愛是指人與人之間的愛和關懷,特別是在信仰群體,彼此無需比較、也無需嫉妒他人比你擁有得好,過得好,因為愛的特質就是分享,並且施比受更為有福,但是夫妻間的愛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愛,不容第三者,因為是二人聯合成為一體,彼此終生委身,丈夫愛妻子為妻子犧牲捨命、妻子愛丈夫甘心順服支持,夫妻間的愛是彼此相屬,不用第三者摧毀這相愛和家庭的關係,正月耶和華我們的神也是“忌邪的神”(出34:14) “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的殘忍” (歌8:6) 神聖的愛是沒有妥協讓步的空間。

13.1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 ) 為什麼捨己身叫人焚燒這麼痛苦連命都豁出的情況下,仍然可以沒有愛?

愛是一切事的價值。凡我們所作的事,若沒有“愛”就沒有價值。另一方面,這幾節也告訴我們甚麼不是愛。才能、恩賜、物質的捨棄,並不就是“愛”。各種才幹或品德的表現並不就等於“愛”,沒有愛的人也可以同樣有這些表現。“愛”雖然和這些好事很相似,但並不相同。人可以出於壞動機而做好事,但出於“愛”的好事卻必須完全出於好的動機。 人可以為政治理想捨己身叫人焚燒,也以為名留千古,流芳百世,也可能因為情緒崩潰,選擇自焚了結餘生。愛是要看動機是否良善、是否無私地為他者、和作出相應合理明智的行動,即不要好心做壞事,爱要表現在智慧和真理上,不能溺愛或偏愛。

12.6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林前12:31) 更大的恩賜是指什麼恩賜?最妙的道又是指什麼道?

“恩賜”這詞原文是複數形式(林前12:31),顯然不是指接下來第十三章要討論的“愛”。保羅在十三章轉移了話題,到了十四才接續十二章未關於恩賜的主題;從十三章的內容來看,“愛”並不是恩賜,而是運用一切恩賜的基礎,所以,“更大的恩賜”應該是指第十四章所說的那些能夠造就教會的恩賜,特別是宣講神話語的恩賜。因為施比受更為有福,聖靈似係恩賜來也是主要為著造就教會,發揮聖徒,各盡其職,是教會漸長,在愛中互相建立自己。 最妙的道(即道路、生活行為方式、並非指道理),就是愛的道路。“妙”:不凡超越的特質.

12.5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林前12:28) 什麼是使徒的恩賜?先知的恩賜和教師的恩賜有什麼分別?幫助人治理事的也需要恩賜?你發掘到你的恩賜未?

“幫助人的”:施捨行善周濟窮人、扶助和看顧人的(林前12:28),或指教會的執事(服侍人的)(參徒6:2,3,9:26,10:1,2;提前5:9,10)。 “治理事的”:領導、管理  “使徒”意思“奉差者”,是見過復活的基督,蒙召作這職事的開展建立教會(林前9:1;15:5-10,12:6,28,徒13:4)。 “先知”:意思代替神之發言者。有講道之能,藉聖靈的能力宣佈神心意和計劃的人“使人得安慰和造就(林前13:2,14:1,3,4,31; 林前12:28,10;弗4:11) “教師”:意思教導者,將使徒和先知所啟示的真理,心領神會,且用合宜易明的言語表達出來,使人受教訓,把基督的道理清楚、有系統、全面教導信徒。(林前12:28;弗4:11) “牧師”:原文牧羊者/牧者(弗4:11、參耶10:21,12:10,23:2;彌5:5;可6:34;太25:32),牧養教會,培養訓練造就信徒靈命,帶領教會各樣屬靈的事工(參約21:16;徒20:28;彼前5:2)。 其實所有恩賜不能盡錄,因為按不同人在不同處境有不同需要,神會賜下各樣合適建造造就教會的恩賜. 事奉主的人不要靠自己的才幹和聰明,要知道: "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 (约3:27)

12.4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林前12:26) 如何做到一個肢體受苦就所有肢體一同受苦?一個肢體得榮就所有肢體一同快樂?

信徒在基督裏同受聖靈的洗,成為一個身體.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林前 12:13) 假如身上任何一個肢體得榮耀或受痛苦,別的肢體當然會有同樣的感受,當一個手指頭受了傷的時候,全身都感覺痛苦,並且把這痛苦看作就是這個身子的痛苦。當一個手指上戴了鑽石戒指的時候,全身都一同有光彩,絕不會只看作是那個手指的光彩。這就是同屬一個身體的感覺。基督徒屬靈的關係,應有這種身體的感覺。 今天教會有時受世俗和血氣的影響,情形變得反常,別的肢體得榮耀我們不覺得快樂,反而有些人因為比較和嫉妒覺得痛苦;別的肢體受痛苦,我們不感到痛苦,反而有些肢體更甚至幸災樂禍。這都是順從私慾求自己的利益,不求神的榮耀的結果。也不認識作在小子身上的,就是作在主身上,太過計較今生短暫擁有的成敗得失。也不明白我們在主內已是神家裏一家人,應該情同手足,共榮辱、共甘苦,互相扶持勉勵同心榮耀神高舉主,正如涉及家族榮耀,大家便齊心努力一條心,又好像一場球賽,大家都著重團隊精神,一個人入波,所有隊員都歡呼,一個隊員受傷,所有隊員都沉重,大家都要學習看別人比自己強 ,以基督的心為心 (腓2:3)

12.3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林前12:10) 現今為何似乎這麼少行異能的恩賜? 什麼是“方言”?

行異能”的範圍比醫病大,使人能做平常人做不到的事,例如以利沙叫寡婦倒油,只要她還有空器皿,那壺油就源源不絕倒不完,也包括懲罰犯罪的人。例如:彼得懲罰亞拿尼亞夫婦(徒5:1-11),保羅懲罰以呂馬(徒13:10-12),在現今社會普遍人受教育、讀書識字,也有許多途徑可以認識福音和基督徒的見證,所以行異能的神蹟比較少,因為神是喜歡人信任祂,不是建基在神蹟上,而是認識神的美善。那沒有看見而信的人是有福的!(约20:29) 使徒行傳中,「方言」是說別國的話dialects,令人感到驚訝及希奇,是為作見証的。 林前12&14章題及的「方言」別人聽不懂,但可以由有翻方言恩賜的人翻譯出來,由於別人聽不懂又沒有人翻出來,就只能造就自己,只能對神說的話。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14:2,4) 說方言的原文指舌音tongues(林前12:10,28),說方言是人被聖靈感動所講出來各樣奧秘的事。保羅將說方言與翻方言的列在各種恩賜之後,表示這二者不是最重要的,免得哥林多教會信徒過於看重方言(林前12:10,28,13:1,8)。 沒有翻出來的方言、只能對神說的,不是對人說的,也只能造就自己,因為其他人不能聽明白, 保羅更講明“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14:19、39)方言因此不值得過份重視與追求。 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作先知講道是為信的人。所以在教會內毋須以能說方言為榮(林前14:22)。說方言的人若無人翻出來,則須閉口不說、避免聚會混亂(林前14:28、35) 不是人人都有說方言的恩賜的,因此不可能是受聖靈必需的條件(林前12:29-30)

12.2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 (林前 12:9) 信心的恩賜是什麼?難道聖靈會賜給某些人信心大些和給另外些人信心小些?信心不是每個人依據認識神、經歷神作出不同的回應嗎?另外現今有沒有醫病的恩賜?即時無需醫生食藥便可醫治病人的病?

連我們能有信心都是一種恩賜, 若是神對我們隱藏起來、那我們要如何能信呢?如果不是神向我們啟示、我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和相信。人真的要信,要先有認識和了解、體驗,才能特別增加信心,因此信心是恩賜。 信心的恩賜不是指人得救的信心或自信,所有的信徒都必定有得救的信心才能稱義,這裡是指建基於神的啟示的信心,領受神所賜的信心是與神跡有關或指負起重大任務時須具備的特別大的信心(比較13:2“能夠移山的信心”)。神讓人有特殊的經驗與體認,因此他們的信心能夠特別的堅固,例如保羅有大馬士革主向他顯現的經歷,以致他有信心深知所信的是誰,能走完一生艱難的路程,完成神的託付。 “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指用神所賜的超然能力醫病。使徒出門傳道,常有這樣的恩賜(徒3:6-10,4:29-30,5:15,9:32-41,19:11-12,28:8)。有醫病恩賜的人不隨便運用(參提前5:23提摩太屢次患病,保羅並沒有運用醫病的恩賜去醫治他)。 現今社會普遍醫學進步,醫療衛生改善,所以醫病的恩賜相對少出現,但在落後國家,常有聽聞許多宣教士經歷祈禱治病的神蹟。

12.1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林前 12:8) 什麼是智慧的言語、這和知識的言語有什麼分別?

智慧(wisdom):非人天然的智慧或後天的學養,而是藉著神的啟示,使其具獨到的鑑別力、洞見和廣博的屬靈觸覺 知識(knowledge):對事情的理解與悟性和知性上的掌握 “智慧的言語”偏重於神直接的啟示之信息。 “知識的言語”偏重人對聰明、悟性去追求探尋知識的能力、從而領悟、了解的知識。 智慧的言語一般具指示性,讓人有亮光生命成長及方向。 知識的言語根據你的生活狀況,講出一些有用相關的重要資訊,適切你的情況,讓你多角度思考 知識是可以經過學習或閱歷而得來的,但是智慧則需要上主啟示和光照,正如有些人熟讀聖經表面的知識,但卻不一定掌握當中的亮光和精意,有智慧地應用於生活中。 智慧的恩賜可以讀懂聖經,但是不一定能好好講出來讓人都能明白;需要有知識言語的恩賜才能讓人明白領會,轉化講解成眾人都聽得懂語言和例子。

11.8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林前 11:33) 為什麼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聚會定了時間便吃就沒有問題、遲到是自己的問題、為什麼要等待?

保羅要他們“彼此等待”,就是他們所帶來的食物要等待大家一同來享受。既然是愛宴,就應該大家共同享用,這樣才能夠表現彼此相愛的精神、而不是富有的一群信徒自己圍來大吃大喝、而忽略了貧窮有需要的肢體、飢餓沒吃得飽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裏先吃”,這就是說,如果有人因飢餓而不能夠等待,不如在家裏先吃。保羅雖然要他們尊重“愛宴”,卻不是不體恤有些人的實際困難。他允許飢餓的人先吃,可見先吃與否,還不是問題的中心。把主的晚餐看作普通晚餐而吃喝,甚至趁這機會炫耀自己的富裕,這種態度才是受責罰的主要原因。   “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意思是免得你們的聚會因爭先吃喝,以致不蒙神悅納,反而得罪神。中文聖經所譯“自己取罪”,似乎太強調“自己”。其實本句只是說明,要是像他們那樣,這個飢餓、那個酒醉地來聚會,就是聚會取罪。

11.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林前11:27) “不按理” 吃主的餅、喝主的杯, 是什麼意思?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11:27)   “按理”是針對上文哥林多人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的情形。他們沒有尊重記念主聚會的神聖。違背了這聚會的意義,就是沒有“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不按理”是指不把主的晚餐分別為聖, 而把它當作是普通晚餐、心存輕忽、不敬unworthily(不尊敬的,不配的)的態度來記念主。    “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也指下文那些不分辨主的身體,帶着罪來領受餅和杯的人。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11:28-29)   “省察”就是省察自己有沒有虧欠主、虧欠人的地方;有沒有犯了罪而沒有得主赦免。我們既然記念主怎樣為我們受死,贖我們的罪。我們既感謝祂為我們的罪受死的恩典,卻又帶着罪來記念祂,就和我們記念祂的目的完全相背。我們應該省察,看自己是不是帶着一顆清潔的心來記念祂。哥林多人既然分爭結黨,彼此之間很可能有怨恨的罪藏在心裏,互不饒恕,卻又一同吃主的晚餐。主為我們死,是要我們與神和好,與人和睦;我們來記念主的時候,是否已經與神與人都和好,沒有虧欠呢?我們應該先省察,然後才吃餅、喝杯。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的時候,沒有把它們看作是表明主的身體、主的血,卻看作是普通的餅和杯,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6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林前11:23-25) 某些教會聖餐程序是用擘開的餅、沾上葡萄汁給信徒一次過吃、是否不依據上述聖經記載:吃完餅後才再喝葡萄汁、如此做法有沒有問題?另外容許信仰未清楚的小孩子同領聖餐、有沒有問題?

聖餐聚會時,主禮者將餅浸入葡萄汁來的做法叫作"intinction",在中世紀只有東方教會實行、直到20世紀西方某些教會才開始有這樣的做法、天主教、東正教和衛理公會、聖公會均有採用此方法 保羅領受主的晚餐之啟示包含三個元素(林前11:23-26): 1) 主的晚餐包括餅和葡萄酒/汁兩個不同的表記之物 A) 餅祝謝了便擘開、破碎、便分給受眾(太26:26,可14:22) B) 杯祝福了、再分級受眾 (太26:27、可14:23) 2) 很明顯是吃完餅(飯後)、才拿起杯來祝福、並不是餅與酒一次領受完成的動作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 11:25) . 3)擘餅和飲杯兩個動作有兩個不同的意義、不應混為一談 A) 擘餅是表明主的死 B) 飲杯是立約的記號、代表主為我們飲盡神憤怒的苦杯、使我們福杯滿溢、展望主的再來、在神的國與主同飲新的日子 Intinction (餅浸入葡萄汁內分派)把上述兩個不同行動代表著不同意義集合一成一個動作、未能完全反映當初主設立餅和杯的意義、甚至這動作是把餅重新浸入酒/汁内、而不是酒/汁所代表的血流出、血與肉分開、主為我們流盡寶血、代表完全的死亡 支持intinction的做法: (1) 病人和孩童領聖餐未必能吞嚥硬的餅、有窒息的風險 (2)一次過派發浸了酒的餅、使人多的聖餐聚會流程更暢順和有效率 (3) 餅和酒只是“表記之物”、用作紀念、無需太斟酌、執著當初形容最後晚餐的做法和字眼、因為現在聖餐的群眾十分多、如果分兩次分發餅和酒、聚會時間就會冗長 (4)現代人煙稠密、會眾眾多、統一由主禮人一次過分派聖餐、有效減少傳染病之傳播 (5)天主教認為intinction 能避免葡萄汁(耶穌的寶血)於會眾在不小心情況下掉在地上 但intinction的做法沒有聖經的依據、許多保守的教會不讚同只為方便和有效率而蒙糊了餅和酒分開領受的意義、何況現代教會已經餅和葡萄汁一同派發、或由會眾進崇拜場地前自行領取一套裝的餅和葡萄汁、主禮人分開祝謝餅/祝福杯、會眾.分別在祝謝後一同吃餅和祝福後一同飲杯、這樣聚會的時間也不會差太遠 最後我的意見是雖然餅和杯是記念說、只是表記之物、但在盡可能情況下依據聖經的表彰安排進行聖餐、會較為妥當、藉以俯就不同人的良心程度、因為進行inti...

11.5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林前 11:14-15 ) 現代社會許多女人都有短頭髮、容易打理、也有行政人員摩登look、無論是長或短頭髮、只要打理得好、似乎與榮耀無關、長短頭髮是否與本性無關?有些男士是藝術家也喜歡留長頭髮或清朝時代男性是留長頭髮紮辮也似乎與榮耀和羞辱無關、保羅關於蒙頭的經文和理據是否仍然站立得住?

按「本性」可知蓄長髮是男人的羞辱。首先,多長的頭髮才算長呢?這裡並沒有明言,相信也按各地風俗習慣的不同而有差別。另外,是否真的人人都按本性覺得男人蓄長髮是「羞辱」?希臘羅馬也有不少男人是蓄長髮,包括最聞名的戰士斯巴達人。最後,舊約中的拿細耳人就是留長髮不許剃頭的,士師參孫就是拿細耳人,他留長頭髮但沒人會覺得他沒有男子氣慨或是覺得羞辱,可見這蒙頭、長髮等文化等特色是只適用於那時代的哥林多。 今天蒙頭在大部份國家的文化中並沒有莊重或順服的象徵性,反倒是讓人覺得古怪的做法。那時候的女性外出蒙頭不會惹人側目,但如果今天姊妺出外蒙頭自己反而可能會有不舒服的感覺,這亦有礙將福音傳給現代女性,違反「對甚麼樣的人, 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的道理。所以,「蒙頭」的做法雖在今天的文化不適合,但這經文中提及「順服」的態度則仍是需要的。

11.4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林前11:10) 保羅說女人蒙頭的原因是為天使的緣故,是什麼意思? 既然為天使的緣故就與女人蒙頭的風俗習慣無關,對嗎?

天使是守護天使,有維持世界秩序之權,同樣的,婦女在教會中也應佩戴服權柄之記號(蒙頭),代表教會聚會時順服與秩序產。 而且天使是服役的靈(既然服役便需順服),天使是最先的受造者,而女人是最後的受造者。 因此,最後的受造者表現出順服的態度,就使最先受造叛逆的天使(魔鬼和邪靈)都被定罪。 故此婦女樂意運用自由表示順服, 佩戴服權柄之記號(此處是指蒙頭),作為順服神的表現、直至羞辱魔鬼和邪靈、榮耀神. 但由於現今社會的文化和習慣已與2000年前的初代教會截然不同、所以也不是必需藉著蒙頭來彰顯這順服的真理、因為按現代人的風俗、文化和概念、根本不理解蒙頭是什麼回事. 那時代的女人蒙頭是一個莊重的表現(有些像現在的中東國家的婦女用長布包著全身),不蒙頭反而在社會文化上顯得奇怪或不體面「就如剃了頭髮一樣」。就像今天的女性在沙灘以外的地方著比堅尼泳裝也會讓途人側目。

11.3 男人本不該蒙着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林前 11:7 ) 女人也是按著神的形象和榮耀做的、是否也不該蒙頭嗎?

當時猶太人在會堂裏向神認罪的時候,要蒙着帕子,這帕子表示他們不配看見神。但是對基督徒來說:他如果蒙上帕子禱告,就是羞辱耶穌基督,羞辱他們的“頭”。因為這樣做,就等於否認耶穌基督十架贖罪之功的完全。基督十字架的救贖除去了我們跟神中間的阻隔。雖然我們是不配的,卻能靠着神的恩典,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如果還蒙着帕子,就象徵我們跟神之間還存有阻隔;把這蒙頭的象徵放在頭上,就等於否認耶穌基督十架之功的完全了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11:7)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強調男女的「次序」,而不是重男輕女。上帝說男人就是頭,女人(妻子)成為他的幫助,完成他在家裡的使命。這段經文不是強調女人附屬於男人,因為女人和男人在神眼中都是一樣的榮耀。 女人的幸福,不在於事業的成功,而在於成功的幫助男人,成為男人的榮耀;男人的榮耀,不在於世界的成功,而在於成功的保護女人,成為女人的英雄! “男人獨居不好”,需要女人幫助。當妻子盡力做好蒙頭順服的角色、與丈夫配搭、成為丈夫的幫助時,男人就能以女人為榮,女人就能活出真正的幸福 保羅想提醒女人應該有順服的態度,尊重神給男女各自的位份,蒙頭的原因是表明順服男人在教會中作帶領的權柄。不是因為男人本性上比女人優越(“男人也不可沒有女人”),而是在角色上神讓男人作帶領(“男人是女人的頭”)、就如天父與基督在本性上皆為神,但角色上基督順服於父(“神是基督的頭”)

11.2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林前 11:5 ) 為何現今大部分教會姊妹禱告或是講道不用蒙頭?

保羅吩咐婦女蒙頭,是有當時的背景及文化。   A. 相當嚴厲責備。 如果這是他們向來沒有的習慣,是保羅新的吩咐,剛剛教他們遵守,便不會用嚴厲的話來吩咐信徒做一件新事。   B. 沒有教導婦女怎樣蒙頭。如果不是當時人人已經慣行的習慣,保羅必會清楚教他們怎樣蒙頭。   C. 使徒保羅說:“女人若不蒙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着頭。”保羅完全不用解釋,為甚麼女人若不蒙頭就該剪髮,他是用一種“理所當然”的口吻來說的,可見當時人的觀念以為,不蒙頭和剪髮同樣是可恥的事。按當時懲罰淫婦的方法之一,就是把她的頭髮剪掉或剃掉。使徒保羅把不蒙頭和剪髮相提並論,而不用解釋為甚麼,就是因為這是當時大家接受的觀念,用不着解釋。可見蒙頭與長髮都有當時背景。   D.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着頭,是合宜的麼?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11:13-14) 保羅要他們自己審察,就是根據他們是非的觀念,判定女人究竟可否不蒙頭。這表示他們早就有了女人應該蒙頭的觀念。假如保羅現在用同樣的話叫我們自己審察,不蒙着頭是否合宜,我們根本不會覺得有甚麼不合宜,因為我們根本沒有這種社會習慣。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所謂“本性”,就是因傳統的習慣所產生的一種“當然”的觀念。例如叫中國人互相親嘴問安,我們覺得很不合宜,但西方人卻看作很自然。 因此社會習慣會造成的一種是非觀念。保羅是根據已有的習慣所形成的是非觀念,來說明婦人順服丈夫,教會順服基督的真理。 聖經是否會利用時代性、地方性的習慣,來解明一種永恆真理。如果女人蒙頭只是時代性、地方性的習慣,使徒會用這類習慣來表明歷代不變、關乎全教會的真理嗎? 聖經確實有用僅限於當時的習慣,來表明普遍性的真理。就用主耶穌替門徒洗腳來說,那實在是猶太人的一種習慣和現實生活所需,耶穌用來表明信徒彼此相處,互相服侍的真理。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约13:14-15)。主是叫我們“照樣”去替別人洗腳嗎?不,是叫我們互相勸勉、走天路不沾腳污。主只取洗腳的象徵意義、祂所要教訓門徒的,不是洗腳,而是洗腳所象徵的意義。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 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

11.1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林前 11:3) 男人是女人的頭是什麼意思?在現今男女平等的社會適合嗎?

“神是基督的頭”,這句話已解釋了保羅所說“頭”的意思,是表明一種職分和崗位的順服,而不是表示性質和階級的高低。神和基督不是分成兩個階層,祂們是原為一並同等的。雖然如此,但基督卻選擇順服神,因為祂們有不同的崗位。 這裏所講的順服,不是因階級高低的順服,而是因職分和崗位不同而有的順服。“頭”是身子的主腦,可是頭和身體的其他部分,並沒有階級的關係。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元首,但按頭和身體來說,這關係不是階級的關係,而是崗位上、功用上的不同. 所以“基督是各人的頭”,這句話是指在神的家中—在教會裏面,基督是元首,教會要順服基督;“男人是女人的頭”這句話,是指在家庭裏面,男人是女人的頭。但在人的家中,男女的關係也要表明教會與基督的關係。 男人是女人的頭與男女平等的問題無干。女人要順服男人以便彼此配搭不同的崗位和職能,這完全是神按着祂的智慧,在人的家裏,按着祂所賦予男女不同的特長,所安排的秩序和崗位的問題。

10.6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林前10:28) 既然偶像和祭物算不得什麼,為什麼為著良心的緣故不吃祭物?

雖然偶像和祭物算不得甚麼,但“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那就表示這人會以為信徒不該吃祭物。他的良心覺得祭物與偶像關連,並會發生某種作用,你就要因他良心不吃。(不是為你的良心,而是為對方的良心),為別人而謹守;免得自己的見證受毀謗,也不給人話柄。 信徒行事為人,雖不怕人批評,卻要盡量避免人的批評,甚至因而不作某件事,為了不要絆倒那些批評我們的人,因為我們凡事為榮耀神而行(10:31-33)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10:31-32) 不同的人背景完全不同、他們的良心受到不同的習慣、宗教背景、和傳統觀念影響。但無論是誰,我們都不叫他們跌倒,也就是不叫他們因我們的緣故而藐視主,或因誤解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而放膽去作違背他們良心的事。我們無論作甚麼,在可能範圍內該避免叫人誤會,而把我們當作壞榜樣。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0:33)

10.5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林前10:17) 聖經清楚表明人數雖然多,仍是一個餅,代表一個身體(合一),為什麼現今許多教會都是用許多少餅、小杯組合套裝紀念聖餐?是否不遵行聖經?

“一個餅”、“一個身體”,是要表明我們同屬於“一個身體”而已,在基督裏同歸於一!這卻不能說,不用一個餅記念主的話,就不屬於同一個身體。 保羅不是要說明舉行擘餅聚會時所用的餅規定是“一個”。其實“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已表明了“我們”的“多”不能使“我們”變成不在一個餅之內。這“一個餅”所指的是我們在基督裏的合. 一,不是指那個屬物質的餅 眾多處教會都各自用一個餅記念主;事實上已經有許多群的“我們”和許多個“餅”,為甚麼保羅還是個:“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可見使徒保羅在這裏所說的“一餅”,是著重所表明的基督的身體之“一個”,不是那可吃可摸之餅的“一個”。 保羅認為我們雖多,還是屬於一個身體,還是分受於那一個餅,這種合一是基督的救贖所成就的,是無法分開的。所以我們要破除一切因年齡、性別、階級、團體、種族、語言、國家、文化、時代所造成的分別,也要除去彼此分別的觀念,且要珍惜並強調在基督裏已經合一的事實。 當保羅說:“我們雖多”的時候,他自己不是在哥林多,而是在以弗所(林前16:8)。這樣,保羅所說的“我們”絕不是只限於哥林多範圍內的“我們”,而是包括在哥林多以外,連同以弗所的信徒也在內。也就是說,保羅在這裏所說的“我們”不是單指地方的教會,而是超地方的普世教會:基督的“身體”.

10.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林前10:14) 何謂偶像? 如何逃避拜偶像的事?

偶像不單只是跪拜人造的假神,也包括就是一切代替神作為人生命中心和追求目標的對象或事物,讓人一生服侍追逐爭取擁有的。假如你有迷戀的東西,讓它改變你的思考及行為模式,讓這東西決定你的價值觀,這些東西就成了偶像 面對偶像及試探: (1) 最佳預防的方法就是“逃避”,免得陷入試探中. 正如保羅勸信徒要“逃避淫行”, 萬不可試試可以走多近,而是盡力飛遠”,不讓試探有機可乘,不只是離開,而是要拼命逃走避開。保羅強調神的應許:必在試探時幫助他們,但也要他們用意志去逃避,不容許肉體隨意放縱. 所謂“拜偶像的事”,按下文看來,就是指到偶像廟去赴鬼宴說的。信徒要逃避這些事,不與邪靈污鬼有任何瓜葛。 (2) 若不能逃避離開試探,便要堅決表明基督徒的立場和拒絕,不給魔鬼留有地步。保守自己專心愛主,單敬拜事奉至高的主,行光明正直公義的道。 故此你們要順服上帝。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4:7) 基督徒要保守自己的心忠於神!順從神的話和旨意。 (3) 信任神的信實和供應,絕對相信神的同在和看顧: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你的鞋是銅的鐵的,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33:25) 他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 (申29:5)  不為屬世物質憂慮,以色列人曠野漂流四十年從不缺乏,每天都收取神從天下降的嗎哪來做食物

10.3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林前10:8) 在神眼中,姦淫是否很大的罪?竟然一天就讓以色列人死了兩萬三千人?

這是指以色列人拜巴力毘珥,跟米甸女子犯姦淫的事,他們“與摩押女人放縱情欲”,又“和他們一同拜巴力毗珥”, 結果審判臨到,一場瘟疫,二萬四千人死亡(民25:1-9), 保羅卻說二萬三千人,可能減去了被審判官殺掉的人數(民25:5)。神發怒氣,吩咐摩西將百姓中有關的族長對著日頭懸掛起來(民25:4), 古人在拜偶像的時候,常常同時犯姦淫,當時哥林多那裏有女神廟,廟裏的女祭司們猶如妓女,社會淫亂的風氣非常盛行,信徒受試探很大,所以保羅在此引古鑑今,警告拜偶像所帶來的極嚴重的危險。

10.2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林前10:5) 為什麼神不喜歡以色列的祖宗?是什麼原因引致除了加勒和約書亞二人,全都在曠野倒斃?

以色列人倒斃曠野的原因,向哥林多教會提出五項鑑戒,免得他們跌倒。 1. 不要貪戀惡事 昔日可拉一黨聚集攻擊神的僕人,神裂開地面把他們都消滅了。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分門結黨,彼此論斷,又敵擋神的僕人──保羅,正犯了當年以色列人的罪。 2. 不要拜偶像 以色列人在神面前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其實這是祭祀偶像的方式,以色列人也鑄造牛犢代替神,他們自以為是敬拜神,其實是拜祭偶像。哥林多教會將世界的價值觀帶進教會,使教會世俗化。他們以自己的方式敬拜神,其實與昔日的以色列人無異。 3. 不要行姦淫 當以色列人於什亭與摩押女子行淫後,便隨從跪拜她們的偶像。行邪術、交鬼的根源多與行淫有關,哥林多教會放縱情慾,與廟妓行淫,使他們落在與偶像連合的網羅。 4. 不要試探神 以色列人因為體貼肉體,因而屢次試探神。哥林多教會體貼肉體,因此也容易落入這試探中。 5. 不要發怨言 以色列人因為不信神,每逢遇到惡劣的環境,便輕易向神發怨言,顯出他們對神沒有真正的信心。

10.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都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 (林前10:1-2) 為什麼說以色列的祖宗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

以色列人豫表新約信徒;『在雲下』指在雲柱和火柱下、預表聖靈的同在;「在海裏」指過紅海、預表受浸;『摩西』豫表基督. 以色列人如何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豫表信徒也照樣是在聖靈裏並在水裏受浸歸入基督 「吃了一樣的靈食」:『靈食』指從天降下的嗎哪(出16:4,31,35) 「喝了一樣的靈水」:靈水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基督) 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行程是作信徒的鑑戒(林前10:6,11)。 保羅借用以色列人祖先的經歷勸勉信徒明白他們的經歷及所歸屬的對象,「受洗」原有「認同」、「歸屬」、「聯合」之意義, 表示以色列人在雲裡、海裡的經歷,是與一位拯救者聯合起來,認同拯救者的帶領,歸屬這位拯救者(林前10:2)。 他們也與昔日神的子民般,吃一樣的靈食,飲一樣的靈水,跟隨一樣的靈磐石。基 督就是信徒的嗎哪、活水及磐石,信徒均認同歸屬基督,便不可違反真理,如那些倒斃在曠野的以色列人.

9.4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林前 9:22) 如何向軟弱的人作軟弱的人?我們又如何能做到向什麼人就作什麼人,這是什麼意思?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這便是表達了“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的好好例子。 “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的意思,不是叫我們作個看風轉舵、同流合污的人,而是站在對方的立場上體恤人,盡量在與真理、信仰方面無損的事上遷就別人,免得福音的工作受妨礙,目的是要使更多的人得着福音的好處。 但這絕不是說,保羅放棄信仰的立場、確定的人生觀和分別為聖的生活  “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因此我們要適合叫所有人得着福音好處的人, 運用一切不違背真理和愛心可行的方法救人,但絕不是順應世俗潮流。 哥林多人以屬世學問誇口,保羅卻立志在他們中間只知道基督和祂釘十字架(林前1:22-23,2:1-2)。哥林多人拿人誇口,照世人的樣子行(林前3:3),保羅卻只誇基督,又吩咐他們與世人分別(林前1:31;林後6:14-18)。哥林多人心地狹窄,保羅卻寬宏大量(林後6:11-12)。他向這些好誇耀自己和今世學問的哥林多人,不顯露自己,專一高舉基督;向這些心地狹窄的哥林多人顯出寬容與愛心,因為這是讓他們接受基督的最佳方法。這也就是保羅“向甚麼樣的人,就作甚麼樣的人”的意思。

9.3 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林前9:18) 保羅的賞賜是什麼? 是否不運用權柄去靠福音養生會比運用權柄得主更多獎賞?

「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意指為傳福音所花費的代價,會轉變成他的報酬;花費越大,報酬也越多。 "免得用盡我福音的權柄":在保羅的福音『賬簿』上,每一次使用福音的權利,就減少剩餘的餘額;但每一次叫人不花錢得著福音,就會得著報酬而增加餘額。如此,就不至於把它用盡。 福音乃是神的恩典,是白白賜給,毫無代價的。雖然蒙恩者應該為傳遞恩典者有所擺上(參林前9:11),保羅寧願放棄這份權利,為要更澈底的表明,神在基督裏豐盛的恩典,都是不需人的代價,也是遠超過人的代價所能換取的。 保羅也甘心為著傳福音費財費力的人,乃是把他的財寶積儹在天上,他在天上的戶頭存額,不但不會用盡,而且是越積越多。 至於靠福音養生的人是否得的獎賞較少?神看人是看內心,靠福音養生也是神的命定,所以即使這樣也沒有問題,但保羅面對的處境是哥林多特殊的情況,(他有受從腓立比較會而來的饋贈供應),為著哥林多一部分人軟弱的心,不想留有話柄,便放棄他應有靠福音養生的權柄,所以他是全心討主喜悅和體貼主心的人,並非以自己的利益行先。他這樣決定放棄權柄,甚至不惜親手作工,都是為著要多得人,所以可以滿得主的獎賞。

9.2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林前 9:16) 基督徒不傳福音,有什麼禍?

基督的愛使他覺得若不傳福音就有禍了。因他看見人靈魂的寶貴,福音的奇妙救恩,是人得救的唯一道路。不傳福音,就是置許多人的靈魂於滅亡而不顧。這就是他的罪,是他的禍了! 有禍是因為: (1) 陰間發出痛苦的呼叫冷漠不理(路16:19-31)。財主懇求差拉撒路去對活著的兄弟作見證,免得也來這痛苦的地方 我們應該為主作見證,勸人相信耶穌,盡本份責任, 趕快去傳,叫人聽信而得救,免去地獄的永刑! (2)藐視上面的呼召,忽視耶穌重大救世的命令: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 若我們沒有向人傳福音,他們便因自己的惡滅亡,但神會向我們討他喪命的罪 "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 (結3:18)。 照樣,對那些義人,若我們沒有警告他們不要犯罪,當他們死在罪中,神也會向我們討他喪命的罪 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結3:20) (3) 馬其頓的呼聲,焉能見死不救? “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 (賽60:2) 世人空虛、冇價值、冇意義,正在痛苦地被罪捆綁、被魔鬼轄制、失却了神的形象和人的尊嚴,正等待榮耀福音的光照和耶穌的救恩,怎能見死不救? “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着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 (徒 16:9-10)

9.1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林前 9:12) 保羅有權柄靠著福音養生,為什麼不使用,反而有時要親手作工供給自己和同工的需要,這樣不是浪費了時間嗎?不能以專心禱告傳道為念?

哥林多信徒有人質疑是道保羅使徒權柄的合法性,竟然以為保羅無權靠福音養生,無權娶信主的姊妹為妻,正如其他使徒一樣。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麼?”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着一同往來?” 他們以為外來傳道人講員收費越高,表明越有份量、越受歡迎,但保羅卻不收錢,因此被人誹謗他不是權威使徒。 因哥林多人存心不正,誤解保羅,因此保羅寧可不受他們的供給,以致可沒有甚麼避諱把信息傳給他們了。保羅甘願在物質方面忍受窮乏,哥林多人竟不把這事看作是為主捨棄,反倒以為保羅沒有權享受這種供養! “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10:10;路10:7)。 這是主的“命定”。服事神的人從工作中得飲食,是合乎神的旨意的。保羅既是忠心服事主的僕人,當然有資格接受教會的供給作養生之物。 他不在哥林多享用這權柄,是因為他不願意“所誇的落了空”。他所誇的,就是他盡心竭力傳福音給哥林多人,但未曾從當中接受任何供應,以致冇人可以詆毀他在哥林多信徒中得利益。他情願餓死,不願他為主作的見證被人譏諷、毀壞。 保羅不用盡權柄的另一個理由是:他認為他傳福音是沒有可誇的,他是不得已的. 傳福音乃是本分,算不得是甚麼奉獻或犧牲。按肉身來說,不是他自願作傳道;他之所以傳道,完全是由於基督愛的激勵和召命,這全然是“不得已”的,自己捨棄世物來傳道,沒有甚麼可誇,是他該盡的責任。所以他不想盡享他傳福音所能享用的權利,算為他向主獻上無私不求回報的擺上。 如果不甘心作,作了就沒有賞賜;如果甘心作,作了就有賞賜。既然這樣,為甚麼不存着甘願的心去作呢? 保羅一心一意,想怎樣在傳道的職責上蒙神的悅納,表現出他甘心樂意的事奉,而不願用盡他的權利, 雖這些算不得是功勞,但他願意心被恩感有所特別的獻上。 保羅沒有接受哥林多信徒的供應,還是忠心傳道,因為全然是為主,回應他的召命,有些傳道人不但用盡了傳福音的權利,甚至要求超過他們應享有的權利;甘心事奉主的人必定不計較所得的供應, 一切行事都是以引人歸向主為目標,而非與任何利益掛鉤 保羅不是受了哥林多人甚麼約束而作他們的僕人。他是自由的,是使徒,有權柄又有地位。可是,他反而甘心作個服事眾人的僕人,不像一個高高在上的主人,為的是要多得人。 哥林多人在錢財方面對保羅有疑心,甚至有人說他是用心計牢籠他們(林後12:16),所以保羅決心在哥林多傳道,不受他們的供給。不但起初不接受,以後也不...

8.4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 8:13) 按此原則我們的生活自由是否有很大的限制,現今這麼多人有不同的意見和立場,怎樣行才是最好的?基督徒的行為和抉擇有什麼準則?

基督徒在世上應該為主而活,行事為人的原則: (1) "不叫人跌倒”/"不絆倒“/"不妨礙” 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 (林後 6:3)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羅 14:21)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林前 10:32) (2) 要有益處/能造就人: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23) 不濫用自由、自由不等於放縱,必須是『有益處』的事才可行,總要顧到是否能造就自己和別人的生命,於人有益處。  “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4)  不再以自己利益行先、要為他者,不再自我中心。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腓2:4) 如果不能造就別人,而且會絆倒別人,便千萬不要做  (3)凡事不受轄制 : “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6:12)  不可失去自由,成為某人或是物之奴隸,欲罷不能、不能停下來不做 。 (4) 凡事為榮耀神: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我們是屬於神的,是神用重價買回來的。我們活著是為主,我們的生命、身體、恩賜、才幹、金錢和資源,都是為了榮耀主。 (5) “凡他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 保羅在任何處境,總要救些人,無論得時不得時也要專心傳道 (提後4:2) (6) 今世完成神的召命和託付,見證主,傳福音領人歸主和跟從主,建立教會,竭力保存合一相愛的心,按神的心意服侍這世代. 你今天經營的一切是否和神的旨意和國度掛鉤?能否成就神的義,彰顯他榮美!

8.3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林前 8:10) 是否基督徒不能進寺廟食齋?為何不能?

“在偶像的廟裏坐席”,與吃過祭偶像的食物是不同意思的。“在廟裏坐席”和下文第十章所說的“鬼宴”是相同的一回事。就是與鬼交往,等於拜鬼。就像受邀赴朋友的筵席,表示赴席的人與設筵席的人是朋友,是有交通的。 基督徒若因為知道偶像算不得甚麼,而隨便在廟裏坐席,以誇示自己不把偶像放在眼內,這是不妥的。雖然偶像的確算不得甚麼,但是這樣做,對那些“軟弱”的人,就可能發生壞影響。他們對偶像與食物的關係曾有錯誤觀念,至今尚未完全改變,又看見“你”也在廟裏坐席,就可能因此放膽去吃祭偶像的食物;他們可能不把它當作普通食物,而以為它有降福或保佑的作用。這樣,“你”就把他們絆倒了。

8.2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們也是藉着他有的。(林前 8:6 ) 保羅說只有一位神就是父,難道耶穌和聖靈不是神嗎?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稱為神的偶像根本不是神,算不得什麼。如我們越將它當作甚麼,反而提升了偶像的地位。 「只有一位」,就是萬物都本於祂,也歸於祂。換句話說,萬物的根源出自神、亦屬於神,我們就都可以吃,食物不會因曾拿去拜偶像而品質被改變。 萬物和我們亦都是藉著耶穌基督而有的,生命屬於祂,並在祂裡面,我們的身份和地位高過所有偶像,我們的能力、權柄也高過所有偶像,因為我們屬耶穌,也最終歸於祂,我們的主人是耶穌,所以我們知道我們所擁有的身份、權柄、能力遠超過偶像,不用懼怕邪靈與惡勢力的挑战。 “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 對於保羅、彼得這些猶太人來說,要他們除了獨一的真神之外,還要再相信"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是不大容易,畢竟這是舊約沒清楚明白直接說明過的事。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6)表示門徒已意識到耶穌不只是凡人,祂與自有永有的神具有相同的神性,“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這說明耶穌與父神原為一,均是天地萬物和生命的根源、依靠和最終歸屬。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 (來1:1-3) 萬物是神所造的,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終極目的,就是時候到了都要伏在主耶穌的腳前,歸在耶穌基督的名下,"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10-11)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弗1:10) "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約17:5) 父神所做的每一件事, 聖子和 聖靈都如此做 ,反之亦然。 他們每時每刻都完美的一致 ,都是三而一的神 ( 申命記6:4) 。  “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約5:17) “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12:50) " 太初有道,道...

8.1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林前8:1) 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是否有不應著重追求知識,太多知識有問題嗎?

本節所指的知識,原指拜偶像食物方面的知識。保羅也藉此作原則性的推論出知識與愛心比較。 祭偶像的食物能否污穢信徒?哥林多人已受過有關教訓,有了這方面的知識,但保羅提醒“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本來真知識是不會叫人自高自大,是因人敬畏耶和華而有的,“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箴1:7)。我們的知識和對真理的認知,還是要加上愛心才能夠造就人。如果沒有愛心,就會因為知識把自己看高,把別人看輕,不體恤扶助不知的人;“惟有愛心能造人”,保羅不是輕忽知識,而是強調,必須憑愛心運用知識。 人的知識是有範圍的,所能知的非常有限。不要自以為有比別人獨到的知識,一切人的知識,都不能超越人的智慧和思考的限度。“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因為他不過在他有限的智能範圍內,自以為知道而已!真知識是知道得越多,越覺得不知道。The more you know, the less you know 假知識只知道一點,就以為已經知道了,便容易自滿甚至覺得自己了不起。

7.6 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林前7:38) 新約初期的社會似乎都是父母之命作兒女婚姻最終決定,為何保羅說不出嫁會比出嫁好呢?真的嗎?

按當時的文化習俗,嫁女兒是由父母作主。若女兒長大了,過了年齡還沒有出嫁,就是父親對女兒有不合宜之處。所以保羅在這裏說,如果有人以為對女兒“有不合宜”而應該婚嫁的話,就可以隨意辦理,不算有罪。 聖經並不贊同父母強逼不願意出嫁的女兒出嫁。反之,父母雖然可以為女兒作主,卻也要得女兒的同意。“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林前7:37) 作父親決定不把女兒出嫁有幾個條件:   A. “心裏堅定”:就是對神的旨意清楚沒有疑惑。   B. “並且由得自己作主”:要女兒肯讓他作主,得女兒同意。   C. “沒有甚麼不得已的事”:環境上沒有困難。比方女兒已經有了相愛對象,必須結婚 如女兒也同意父親的意見,他可以把女兒留下不出嫁。   D. “心裏又決定…”:父親的內心有這樣的感動。 最重要還是不出嫁的目的和原因,是否為著更專心更多時間事奉神,還是自私留下女兒照顧自己或其他擔憂

7.5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林前7:29-31) 為什麼有妻子的,會像沒有妻子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的?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 保羅是針對當時艱難的時局。他認為在變幻無定的世代中,一切都是暫時的、沒有保障的,在這種情況下的人,不如“守素安常”的好。有妻室的不要求解脫;沒有妻子的,也用不着為娶妻焦急。婚嫁都不是犯罪,但在變亂的時候,這些人難免在肉身上會遭受苦難。所以保羅認為守獨身的人總可以免去妻離子散的痛苦。 主來的日子已經近了。一切事已到了末後的階段。有妻室的可能因變亂分開,就像沒有妻室的一樣。人生的遭遇有時快樂、有時痛苦,有時富裕、有時貧窮,但不論快樂痛苦,富裕貧窮,也都是很快就轉變的。有人苦盡甘來,有人樂極生悲,這一切既都如此變幻無常,信徒對這世界的虛榮、物質的享樂,就不要抱太認真的態度,應該把世事看得淡薄些,就不至因世事的變遷而灰心失望了。 對物質世界採取消極的態度, 乃是要準備我們的心,對於神的國和屬靈世界的事,採取積極的態度。我們在世上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活着既不是為肉身的生命,也不是為今世的虛榮,乃是為神的國.

7.4 你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林前7:27) 為什麼保羅用“纏著”形容妻子與丈夫1生活呢?沒有妻子纏著就不要求妻子?求妻子有問題嗎?

纏繞著原文: 1) 捆綁 2) 綁在....上 3) (法律與職責的) 約束 ( 羅 7:2; 林前 7:27 ) 所以不是說妻子是負累而是在法律援責任上,婚約是對丈夫是有約束力的。 求妻子是沒有問題的,只是按當時的艱難情況,保羅建議不需要刻意強求妻子,否則會多了一種約束,在艱難時,如果能夠有自由和彈性作抉擇會容易一些。抉擇只需單單討主的喜悅,而不需考慮也要討妻子的喜悦。

7.3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林前7:14) 為什麼不信的配偶可因著信的一方成了聖潔?不然兒女就不潔淨,何解?

“成了聖潔”不是靈性方面的聖潔,而是身體方面的聖潔(或婚約的聖潔),也就是指夫妻間性生活的關係聖潔而言,因為上下文都提到夫妻同居的生活問題。 哥林多信徒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跟不信主的配偶過夫婦的生活,會使他們成為不聖潔,所以有人想要跟不信的配偶離開。保羅解釋不信的配偶會因為對方信了主成了聖潔。雖然不信的配偶不會像信主的配偶對兩性生活來得有節制,知道它的崇高意義;但是卻也會因信主的對方已經明白性生活的意義,不至在性生活上過分放縱,也就使他們的性生活成為聖潔。 性的快感和生育的機能,既都是神賜給夫婦兩性的天然本能,也當像神所賜給我們的其他才能一樣,分別為聖。夫妻同房,既是必須雙方一同進行的,這樣,夫妻的任何一方若知道按神的旨意享受正常的夫婦生活,不是一味追求淫慾,放縱無度,則對方當然也就因而在性生活上分別為聖了。 “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兒女是夫婦同居生活所生出來的,如果夫妻同房這件事不聖潔,他們所生下的兒女豈不也是不聖潔麼?但夫妻性生活是聖潔的,所以所生下的兒女也是聖潔的。這裏的聖潔不是指屬靈方面,乃是指夫妻性生活的合法關係方面。

7.2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林前 7:5) 夫妻是否必須同房,除了專心禱告暫時性質外不可分房睡,對嗎?

夫妻之間的互相尊重,這裏是特別指性生活,雙方要用“合宜的分”彼此相待—互相尊敬,互相適應。既不該任意放縱性慾,也不該無故的不肯盡夫妻同居應有的本分。 夫妻分房的條件: (1)“兩廂情願”,雙方同意 (2)為要專心禱告的時候。(3)只可以暫時分房。“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可能當時哥林多信徒中有人以為夫妻分房比較屬靈,或藉以表示自己更能克制肉慾。其實這種不正常的禁制,可能給魔鬼有機會在夫妻的任何一方“情不自禁的時候”,引誘他們。 當然, 年紀大了, 彼此的性慾需要減少,反而有些人分開床睡眠質素會更好,避免另一方夜間起床弄醒對方或鼻鼾聲太大影響入睡,也是可理解的分房睡覺之原因,最重要還是雙方協商和互相尊重。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林前7:1) 為什麼男不近女倒好?

保羅提出避免淫亂的兩種方法:(1) 消極:“男不近女倒好”, (2) 積極:“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聖經從沒有把男女正當的結合當作是不潔淨的事,反而是有益的、應該的。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絕對神聖。男女藉着婚姻制度而結合,是神所喜歡與悅納的。 “男不近女倒好".  “近”原文是觸摸或貼近之意,較可能指男女肌膚之親.  “女”字原文指妻子或婦人(已婚)。 保羅認為男女節制肉慾,在原則上是好的。但男女嫁娶而過正常的同居生活,也是防止落入淫亂的好辦法。除非有獨身恩賜,要避免淫亂,不能單憑消極地禁制慾念,勉強守獨身。所以除非有神特別的恩賜,男女結婚過着正常的夫婦生活也是美事。 結婚可以減少犯淫亂的罪的機會。反之不合理的禁慾,倒可能增加受試探的機會,“各有自己的…”這句話含有夫妻應當正式結合,各自屬於丈夫或妻子。

6.4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林前6:13) 神為可叫食物和肚腹都廢壞,兩者有問題嗎?

食物是為身體的需要,肚腹也是為消化食物的需要。食物是維持身體的健康,肚腹是要消化食物,使身體得益處。這兩件事都是為身子,都是關係到今生肉身的生命。但神最終要叫這兩樣都“廢壞”,可見這些都是暫時的,不是永存的, 因為食物和身子都不過是今生的,所以人的身子不是為食物而活着,乃是為主而活着。但要活着就需要食物,所以食物也是為主。我們所以在肉身活着,是為着要事奉主、榮耀神,這才是關係到永遠的,才是我們人生的目標。如果我們單為肚腹和食物,那麼這兩樣都要“廢壞”,這樣的人生最終不過是“虛空的虛空”。   “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人活着不是為滿足食慾,照樣人活着也不是為滿足性慾。但性慾、食慾都是為人而有。正常的慾望,無論是食慾或性慾,都是能夠榮神益人的。但是任性地放縱慾望是羞辱神、毀壞身子的。所以我們的身子不是為淫亂,不是為放縱情慾,乃是為着主。   “主也是為身子”,意思就是說:主不但救我們的靈魂,祂也救我們的身體,最終叫我們得着榮耀復活的身體。 我們這個身子需要吃喝,因為我們要為主活着;保羅反駁了“人活着只為飲食男女”的低級人生觀。一味順着身子的私慾而勞碌,是沒有目標的人生。 基督徒並不否認食物和性慾的需要,但卻不是為着這些需要而活,乃是為遵行神的旨意而活。我們既不是禁慾主義,也不是縱慾主義。我們只不過是要為主活,所以應該適切地滿足身子的需要。

6.3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林前6:9-10) 保羅高舉因信稱義,但信了之後犯了以上的罪,或未能即時擺脫昔日犯罪的習慣,別是親男色(同性戀),是否就不能得救?

因信稱義是指哪些誠心信靠主及悔改的人,要宣稱耶穌為生命的主宰,清楚明白福音的內容,繼而起嚟有行動求告主名,跟從主並結束悔改的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才可以稱義,不是靠自己的行為、能力、唯獨依據耶穌基督的信實"on principle of faith of Jesus Christ "、祂所成就的完全救恩、和使耶穌從死裏復活的聖靈能力,我們必蒙主愛、拯救和堅固到底,保守無可責備見恩主。 但另一方面,人不可自欺,一生深陷在上述種種的不義生活,成為這樣不義的人,必定不能承受神的國,因為這人並沒有真的悔改重生。

6.2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林前 6:6-7) 與信徒之間相處、交往和交易上,是否總要受對方欺負和吃虧?

為了自己一小撮人的益處,憑着自己的血氣,非爭一口氣不可,鬧得天翻地覆,在未信的世人面前真是羞辱了神的名。“在世界的法庭雖贏了,在天上的法庭卻是輸了。”  雙方若有一方寧願吃虧,那就不會相爭相告了。情願吃虧的一方是永遠吃虧嗎?不見得,因為神是知道的,最終神必補足他先前的虧損。 但是對於總是攞人著數、要人吃虧和欺負他人的人,則不要隨便讓步,以免縱容他得寸進尺,也要看對方是否願意一起禱告尋求主的帶領和找牧者調停,不要一下子就冇所謂地全吃虧和甘心被欺負,我們也有責任要讓眾人知道真理、互相尊重和高舉主的原則!

6.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林前 6:1) 基督徒可否透過世間的法庭起訴另一基督徒?無論是刑事或民事事件?

哥林多教會不但不彼此相愛,反而相爭到一個地步,告到外邦人那裏去,請不信主的人來審判。肢體相告已經不對,還告到外人面前更加不對。 訴訟可能因商業財務、分家產、離婚及撫養權、人權歧視,職場性騷擾、誹謗.....引來爭鬧, 但保羅責備的是提告法庭之原因竟是為著“欺壓人,虧負人”,賺到盡、專注保護自己的權益而妄顧他人的需要,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作在小子身上,就是作在主身上)。 下文6:9-10 隨即指出不要成為不義的人(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否則不能承受神的國嗎?許多時法庭糾紛就是因為上述的不義:貪婪、不誠實、偷取他人的東西(如版權、R&D)、混亂感情情慾生活、....所以如雙方肯接受教會的監督、長老、牧者調停和解,便省回許多訴訟費用、時間及精力,也不公開地失去教會的見證(教會是講愛和真理、付出和犧牲、祝福他人及寬恕的地方) 聖徒當中也應該有智慧和能力去處理教會內部的紛爭,因為信徒有一日要審判世界和天使。教會成熟有智慧的人可以根據聖經的原則:彼此相愛、和睦,彼此饒恕,不可虧負人(公平原則)…去處理,儘量讓雙方復和。 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加5:13-15) 現今的事情比新約初期複雜得多,法庭上往往需要專家報告和意見,複雜事情常需至小一兩個月審理,商業糾紛這麼複雜的個案更非專業人士的教會監督、長老、牧者所能客觀了解,也無需花這麼長的時間去處理,正如十二使徒表示他們要“專心以禱告傳道為念”。 世上的審判官,其權柄也是由神所賜予的,他們存在的目的就是為著賞善罰惡,保羅並沒有否定審判官的價值,他也運用他的法律權力上訴到該撒,他只是批評教會內一些厚顏無恥的人為一己私利、甚至虧負弟兄、竟然鬧到法院公開訴訟。 即是教內發生的問題,若是觸及到法律、法規所管轄的範圍,那麼也是可以選擇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的;教會並不是法外之地,教會中的行為,其實也是需要法律的約束和規範;若是教會內部出現了一些觸及法律的問題,也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教會是被神分別為聖的群體,其存在的目的及要求,都要超過法律法規的要求;因此,教會不應犯合理的法律和傷害人的事,因為教會對人的要求遠高於法律對人的要求。 另一方面,教會仍存在世界中,有時難免有人會犯錯、...

5.3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林前5:11) 你認識有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嗎?不如他相交,連吃飯也不可,又怎能挽回弟兄呢?為何保羅如此要求?

那稱為“弟兄”的人,卻是“淫亂、拜偶像、醉酒、勒索…的人”,即時他們這樣的罪行已經成為他們習以為常的生活,所以屬於這類人,教會務必把這樣的不肯悔改罪行的人開除,不可與他們來往,免得他們敗壞教會的聲譽,及影響會眾的品德標準。   “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有兩種詮釋: (1) 普通的吃飯,或 (2) 一起守聖餐時的“吃飯” 因此可解釋作不可跟他們一起守聖餐。上文論到趕遂犯嚴重罪行而不悔改的信徒,又談到逾越節的靈意,主為代罪羔羊,象徵新約信徒的聖餐(5:6-8)。當時哥林多人守聖餐前先一起用飯,最後晚餐,主也是先吃逾越節的飯,然後才設立及吃聖餐。 另一種解釋認為任何吃飯或交往都不可,使犯罪的人自覺羞愧,也使其他信徒免受他影響,所以暫時停止跟這等人交往,是屬於懲罰範圍內的行動。 若此人願意有悔意,則應交由成熟有智慧的長老/監督/牧者同工去處理、辨別、驗證他是否真的悔改及有相稱的悔改的行為,才能再次接納他入信仰的群體。

5.2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林前 5:7) 什麼是舊酵?如何除淨?成為新團又是什麼意思?

教會要保持潔淨,因此必須處罰那些該受責罰而不悔改的人,我們是除了酵的麵團,蒙主寶血洗淨,因此不該再容納罪惡。因為主為我們的罪被殺“獻祭”犧牲,我們才成為無酵的麵團,這樣怎麼可以在潔淨了之後繼續犯罪沾污神的聖殿呢? 主為逾越節的羔羊,我們領受基督救恩的人,也當過聖潔的生活,就像以色列人用無酵餅守節。 我們以前為有酵的舊麵團,現已經被主寶血潔淨成為新的無酵麵團,所以要保守麵團不再被發酵變質,要對付一切不肯悔改罪惡的信徒,甚至把他逐出教會以保持教會的聖潔。

5.1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前 5:4-5) 什麼是“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我們不是應該從撒旦手中把人搶救出來嗎?為何要交給撒旦?

保羅有權柄把犯嚴重罪行而不肯悔改的信徒交給撒但,使他在肉身受苦。保羅也同樣使用這權柄,對付那些傳異端和故意敵擋神的人 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備,就不再謗瀆了。” (提前1:20) 彼得和保羅曾使用主的權柄,懲罰了亞拿尼亞夫婦和以呂馬。亞拿尼亞夫婦立即死在使徒腳前(徒5:5),以呂馬則是眼睛瞎了(徒13:11)。 “交給撒但”的意思,不是把這人的靈魂交給撒但,而是類似神允許撒但攻撃約伯。 使徒能分辦神的旨意是否宣告某人受撒但的“敗壞”,讓他們肉身受苦。但在今天的教會裏,未見人有這樣的使徒權柄。 身體被敗壞而受苦,能叫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得救嗎?這絕不是指人可因今生肉體受苦,來生靈魂便得救,而是指本來已認信的人,既犯罪不知悔改,就只好讓他們肉身被懲罰受苦,以致他們及時回轉,將來靈魂得救。 結果證實這犯罪的人終於因此悔改了;甚至保羅要為他求哥林多教會的人赦免他,免得他憂傷太過。

4.4 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裏用福音生了你們。 (林 前4:15) 如何作為父的?為父的應承擔起有什麼要求和責任

哥林多信徒都是保羅用福音生的,是他屬靈的兒女,所以他以為父者自居,並非自誇。今天教會所需要的工人,正是作“父親”的工人,不是只作“師傅”的工人。許多人只喜歡作師傅,難怪“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另有些傳道人要信徒尊敬他如同父親一般,可是他對信徒卻沒有一顆為父的心,反而只有一顆雇工的心。假如傳道人要信徒不以雇工的態度相待,就必須先有為父的心愛護他們。 父親承擔了三個主要角色:愛顧保護者、供養者和紀律管教者, 也負責為家人提供情感、社會和精神上的保護和支持,既是人生啟蒙老師/心靈導師,也是忠誠朋友及情緒支援者。 為父的心,是一個不能小,永遠等待浪子歸家,維繫家的合一和完整性。

4.3 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 4:13) 為什麼保羅被世人看為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宰?

在世人眼中看起來,保羅像個囚犯,且是定了死罪的囚犯。保羅也曾為主被監禁、受苦和幾乎要死。到處也受盡誹謗、逼害。 世界對他已經絕望,已經判定了像他這樣的人活着對“世界”沒有好處。視他們為世界的渣宰,可以棄掉,毫無價值。並且是萬物的污穢,所傳的福音道理好像瘟疫污染了傳統偉大的猶太教!顛覆許多人安逸的生活。 世人把神的僕人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這不算奇怪,但哥林多信徒竟然也輕看神的僕人,效法世人的樣子.

4.2 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裏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 (林前 4:10) 為什麼保羅說他們算是愚拙、軟弱和被藐視呢?

哥林多人自滿自足、輕看神僕。隨便論斷的態度,保羅心中有無限的感概。 保羅屬世的學識極高,他若不作傳道人,必成德高望重的拉比,不至於這樣被人輕看的。 世人看使徒門為愚拙的(放棄大好前程和安逸的生活、勞心勞力反而幾乎要死、吃力不討好)、卑微的(坐過監、貧窮)、被人輕看的(有世上智慧的人如雅典人恥笑他、哥林多人認為保羅氣貌不揚,言語粗俗(林後10:10)、猶太信徒覺得他不是名門正宗),可是哥林多人卻一面作信徒,一面在世界上擁有自己的地位,看來真聰明。 保羅難道不可以憑他的學問取得世界的地位嗎?何必辛苦傳道而被人看不起呢?但為基督的緣故,他卻寧願被人算是愚拙的。 哥林多信徒倒是滿不在乎的樣子,自以為強壯,能夠勝任神託付他們的責任,又自以為只要盡上一點信徒當盡的本分就夠了,因此倒顯得勝任愉快。其實是他們並未真正看見自己的的軟弱微小,也未真正認識教會所肩負的使命之重大和艱巨。 “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哥林多人在世界上可以繼續享有世人所給他們的尊榮,仿彿是理所當然的。而像保羅這樣有學問的人,忠心傳揚十字架,結果反被藐視。他被藐視,是因為比不上哥林多人嗎?絕對不然!乃是因他甘心走十字架的道路—被人藐視的道路,不肯倚靠他的學問來傳道,只專一高舉釘十字架的基督。 保羅若不是那麼忠心地傳揚十字架的福音,只要“略為”改變信息,迎合人的歡喜,他可能不會受那麼多的逼迫;保羅要是願意顯露學問,也可能不至那樣受人輕視,但保羅吃了許多苦之後,他的信息沒有改變,他的道路也沒有改變。在傳道多年之後,他並沒有利用他的聲望和恩賜,為自己爭取較好的享受和地位。 “直到如今”,他還是跟剛剛出來傳道那樣,被人看作世人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保羅不因人始終輕視他而內心覺得憤憤不平,他卻一心傳揚神所託付他的“恩惠的福音”(徒20:24)。如此有學問、有才幹的保羅,卻甘心樂意地為基督耶穌的緣故過這樣卑微的生活,

4.1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 (林前 4:1) 什麼是神奧秘的事?聖經中的奧秘你知道有多小?試例舉之。

奧秘即是神心中的秘密,非人能用理智或推理感性去能明白猜測到的, 此秘密必須由神透過聖靈向人顯明。 主要我們作「神奧祕事的管家」.(林前4:1),我們也認學習固守真道的奧秘(提前3:9)聖經的奧秘如下: (1) 天國的奧秘 (太13:3-50) 7個比喻來說明天國的奧秘 (2) 以色列全家得救的奧祕 (羅11:25)  “弟兄們, 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 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 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3) 教會的奧祕 (弗3:4-6; 羅16:25) (A) 外邦人同為後嗣, 同為一體, 同蒙應許 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 藉著福音, 得以同為後嗣, 同為一體, 同蒙應許. (弗3:6) (B) 藉着教會使靈界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 為要藉着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弗3:9-10) (4) 基督在信徒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 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祕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 (西1:27) (5) 使他們真知神的奧秘, 就是基督(西2:2) 福音心就是基督!為神創世之前所知道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 (彼前1:20) (6) 教會被提的奧祕, 復活身體  當主再來時, 先聖首先復活和活著的信徒(教會)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3-18). 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 我們不是都要睡覺, 乃是都要改變. 就在一霎時, 眨眼之間, 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 因 號筒要響, 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 我們也要改變 (林前15:51) (7) 不法的奧秘 (帖後2:7-8) 因為那不法的隱意(直譯: 「不法的奧秘」, ) 已經發動, 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 , 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 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 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8) 真道的奧秘 (提前3:9) 執事「要存清潔的良心, 固守真道的奧秘.」 「真道的奧秘」是指整體的基督徒核心信仰和教義 (9) 敬虔的奧秘:道成肉身  大哉, 敬虔的奧祕! 無人不以為然: 就是神在肉身顯現, 被聖靈稱義(或作: 在靈性稱義), 被天使看見, 被傳於外邦, 被世人...

3.5 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 (林前 3:22) 上述指到現在、將來、神的僕人和世界、萬事萬物全世界都是我們的,這是什麼意思?

唯有主耶穌基督和祂的救恩,才值得我們誇口。若是拿人誇口,等於把信徒的地位降了格。 保羅提到教會在基督裏的地位時,說:“…萬有全是你們的。”因此不需那個別的人來誇口,以為自己高人一等,教會既與耶穌基督一同承受萬有(參弗1:10-11),只能以比萬有更偉大的主誇口,大家不該再分彼此,各自拿人誇口了,要知道在主裏我們是彼此相屬的。 主已為愛祂的人預備了我們心未曾想、眼未曾見、耳未曾聽的永世福樂,與主一起承受萬有掌王權的機會,所以真的不用自誇今世短暫的虛榮和地位,財富和權力,恩賜和才幹。

3.4 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 (林前 3:18) 人怎能變作愚拙人,好成為有智慧的?

基督裏的一切遠超過世界的一切。基督徒拿世界的智慧和渺小的人為誇口,無異於自貶身價,因在基督恩典下,“萬有全是你們的”(3:21),而我們又是屬基督的,也正如彼得、阿波羅、保羅一樣是屬於弟兄姊妹的,理當以基督為誇口,就不至於不分輕重,各不相合了。 既然基督台前的審判要顯明人的工程能否經得起考驗,這樣,我們當中無論甚麼人都不可自欺,凡事都當真實無偽。但這句“不可自欺”,更是指下文“世界的智慧”說的。因世界的智慧常陷人於自欺;有了世界的智慧,常會輕看屬靈的智慧。屬世的學問有時會使人驕傲,自以為是,成為靈性上認知的攔阻,使人得不到屬靈的智慧。所以保羅說:“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變成愚拙的人,是不要自持自己的智慧,謙卑尋求聖靈的指引,才能得到真正屬靈的智慧。 保羅不是反對屬世的智慧,而是說,人若"自以為"有智慧,以致不敬畏耶和華,"倒不如"變作愚拙,好得着屬靈的智慧,因為“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9:10) “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因為他們以為屬世的智慧是萬能的,要用屬世的智慧來了解屬靈的事,解決問題,結果反因自己的聰明,誤解屬靈的事。 屬世的智慧固然能夠解決經濟、哲學、科學、以及人類一些物質方面的問題,但是它絕對不能夠透徹屬靈的事。這就好像工程師能替人解決房屋的問題,但不能解決人的心理和精神方面的問題

3.3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林前3:14-15) 上述虧損是甚麼?對那人永恒有什麼影響?

“那根基”就是耶穌基督和祂所成就的救恩。藉着傳揚基督的救恩,引人歸主,又按照聖經的真理造就肢體,訓練、發揮和成全弟兄姊妹成為服侍主的門徒,能持守真道,一起建立教會,忠心事奉神,愛鄰舍,彰顯神愛,為主發光,榮耀主,就是在那根基上建造工程。 這樣地“建造”工程,在主來的日子,工作經得起考驗,就要得賞賜。但如果我們的工作動機有私心、不忠心、不好好增長自己的見識、自己以身作則遵行聖經,也教導弟兄姊妹遵行,多禱告親近神以致得著聖靈的能力,而非憑血氣、感覺或情慾去事奉,否則工程不實在,圖有外表,雷聲大、雨點少,實質草木禾稭,經不起考驗,最終就像被火焚燒,不能蒙主記念,當環境惡劣風雨來臨,倒塌便很大,因為不是建築在神的話語之上,工程不能存到永世,只有那些根基建造在主耶穌基督的身上,且很苦代價用最好的獻上給神(用金銀寶石建造),才經得起火的試驗。 這裏所講的是關乎信徒得賞賜的問題。得救是憑恩典,但得賞賜卻是根據信徒一生的工程與忠心而定的。   “受虧損”的意思就是下文所說的“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失去一切、化為烏有、只是個僅僅得救的義人,羞愧地進入永生。 這虧損是永遠的!再沒有機會追回失落的冠冕,原本一生有機會得為主而活和拼搏奮鬥而在永恆得到大獎賞和基業,可和主一同作王得榮,在神國度、權柄、榮耀、豐盛裡與主一起承受萬有,但現在卻空佔地土、不結果子,因此必蒙羞受主的責備。失去的虧損大到一個地步,耶穌比喻形容是哀哭切齒,追悔莫及。 這裏的“像”字,表示所謂的“火”只不過是一種寓意的講法,形容信徒工作所受考驗的情形而已,卻不是如天主教指煉獄的火。

3.2 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 (林前 3:8) 這裏說明將來基督台前審判,各人可得的獎賞是不同的,依據自己的工夫,獎賞於是有“有”或“無”、“大”或“小”之分,自己的工夫是指什麼?

按表面上看,栽種與澆灌的工作有分別;但是按屬靈的價值來說,兩者的忠心若一樣,其屬靈的價值也是一樣。   “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這“工夫”的重點不在工作類別的不同,而在忠心勞苦方面的相同。在工場上有人作撒種傳福音,又有人栽培,訓練成全,也有人作澆灌供應群羊的需要,近又終於事務管理的等等不同崗位,各人都有可得賞賜的機會。基督台前的賞賜是根據各人的忠心見識,是否有見識、善於作管家,好好發揮和運用神給予的恩賜,服侍他人。 得賞賜是個人的,不是團體的, 因為所要得的賞賜,是要照他自己的工夫而得。主的工人只要遵照主的意思工作,必得賞賜。 “工夫”:原文勞碌、勤勞、勞苦、辛苦、(labour , trouble, weariness), 神應許過,主内勞苦,決不徒然!一切依照主的意思、為主而作的勞苦,並將榮耀歸於上主的,都是我們蒙神紀念的工夫。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3.1 我是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 (林前 3:2) 保羅上述的“奶”和“飯”是什麼?為什麼有所不同?你現在是屬於吃奶還是吃飯的階段?

這裏所說的“奶”,是指比較淺易、初步的道理;所謂“飯”,是指比較深奧,需要用屬靈的悟性去領會的道理。 吃奶是間接的領受,因為奶是食物經過母親消化了之後,才拿來餵嬰孩的。飯就是直接的領受,在口中細細咀嚼(比喻晝夜思想神的話,不是狼吞虎嚥,而是享受神話語中的甘甜和滋味),好比信徒直接領悟神的話。 哥林多信徒既然被稱為嬰孩,可見他們屬靈的領悟力還是非常的軟弱,他們不是在恩賜上不長進,不是沒有世界的學問,也不是沒有受過真理的栽培,乃是靈性生命沒有長大,未能真正消化吸收神話語的精髓。 可見在恩賜上長進,真理的知識豐富,和靈命的成熟實在是兩回事。有恩賜有知識的人,並不一定屬靈;靈命成熟、更像基督的人,才是真屬靈的,在真正明白體貼主的心。 信徒若果能獨立追求研讀神的話,反省、發問、探討,並應用在生活中便屬於已經脫離吃奶的階段。

2.3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林前2:15-16) 什麼是屬靈的人?如何能成為屬靈的人?有基督的心是什麼意思?

“屬靈的人”與“屬血氣的人”成對比。非基督徒是屬血氣的人。所謂“屬血氣”不是血氣方剛的意思,而是屬乎血肉之生命。基督徒是屬靈的,因已經有了神的聖靈住在心中。 既然聖靈能參透萬事,完全屬靈的人自然也能夠看透萬事了。“卻沒有一人能看透祂”. 世人對於屬靈的事既無看見,又無所知;屬靈的人因為看透屬靈的奧秘,人生觀與行事為人,也就有所改變,是世上的人難以瞭解。 本節“屬靈的人”是指耶穌基督。因為除了耶穌基督以外,沒有人是完全屬靈而能看透萬事的(參約2:24-25),並且也只有耶穌基督一位是沒有一個人能看透的。  “看透”有識辨、考驗、判別之意。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祂呢”,意即誰有資格論斷神的作為呢?誰能看透神心中的籌算呢?誰有資格批評神對於萬有的計劃有不完全之處,而可以向神提供意見呢?沒有!   “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這“心”是指心意或心思而言。我們雖然不能完全知道主的心,但是我們比世界上的人更為優越;因為我們已經有耶穌基督的心,有了可以去了解主心的屬靈本能,能明白體貼耶穌的心意,做他的知己. 世界上的人對於神的事,就像動物對於人的事一樣,還沒有具備可以瞭解、領會的條件。但是我們對於神的事,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即是有基督的心,有可以領悟的基本條件了。 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彼後1:4) 神已經賜予我們擁有基督的心和神的性情,要學習從主的角度和腸、聖經的真理和永恒的視野,看世事人物背後的價值、卑賤、輕重和永恒性來決定今生的選擇和行動。

2.2 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 神到底為我們預備了什麼?你期盼神有什麼預備?得到神的預備有什麼條件?

神為人所預備十字架的救恩和其中的福分,完全不是人間的思想或創設出來的一種道理,世間一切學說,不外乎人的觀感或思想推構範圍的東西,有其界限,在物質、精神或思想、才智、經驗所限。但是十字架的道理完全出於神的智慧,遠超人間的學說。 按人來說,眼看、耳聽、心想,憑這三方面來觀察一件事情,已經是很可靠的方法。但是人憑着自己,就算用盡這些方法,還是不能了解十字架的真理。 這不單包括救恩的發明、成就和權能,不只定留於今生罪得赦免,更涉及稱義、成聖、得著將來榮耀、不朽獎賞、美麗天家、公義和慈愛的國度、燦爛的永恆、無盡的福樂....這些洪恩、賞赐、福分都是超越我們認知和想像的界限、充滿榮耀光彩、澎湃的喜樂和完全的滿足! 但保羅清楚指出不是所有人都能夠享受完美的救恩,一切預備的福樂是為“愛祂的人”!一個真誠信耶穌的人必定會去愛耶穌,有行動回應祂的愛,有感恩的呈献,會信靠耶穌,求耶穌幫助他的軟弱,若自稱信主卻仍慣常留在罪中生活、繼續慣性行惡,放縱情慾,這人是不得救的!不能承受神的國,與永世的福樂隔絕,

2.1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林前 2:7) 神的奧秘是什麼?為何這奧秘對我們的信心如此重要?

神奧秘的智慧,就是下文所解釋的“神在萬世以前,預定我們得榮耀的”。 我們今天能得救和得榮耀,是神在萬世以前所預定的,然而神這旨意是從前所隱藏的,所以稱為神的奧秘。神要藉着福音使許多人(包括外邦人)在基督裏得稱為神的兒女,這旨意在以前是隱藏的,現已顯露出來。 “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 神按照祂所定的時間和步驟,實現祂的旨意,使信靠主的罪人可以因祂創世前所預備的救恩得救和得榮,這是神奧秘的智慧。 當時神哲主義以為只有他們中間的少數有智慧的人才有得救的“知識”,而保羅則強調,基督的救恩就是自古以來最大的奧秘知識。神已經藉使徒們把這奧秘的旨意講明、宣揚於萬邦,為眾信徒所領受。所以今天一切在耶穌基督裏面得救的人,都有了屬靈的智慧。因此,我們應當以這能引我們進入榮耀的智慧為誇耀;卻不當追尋今世虛渺無憑、使人滅亡的智慧。 今生,假如我們偶然被過犯所勝,也應該憑信心回到全知全愛全能恩主面前,祂在創世之前已預知我一生的功過、失敗和軟弱,但仍然預定是我們得榮耀,這就是我們堅定信心的依據,不是我們愛神, 乃是神先無條件地愛我們,早就為我們預備了完全的救恩。

1.6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 (林前 1:24) 為什麼基督總是神的能力和神的智慧?

縱然十字架的道理在世人看來是神的愚拙,這愚拙還是強於人的智慧。 縱然基督釘十字架被看為是神的軟弱,這軟弱還勝過人的強壯。因為這被人看為愚拙的十字架,卻能把人從滅亡裏面拯救出來,被人看為軟弱的基督,卻勝過了掌死權的魔鬼。 神的智慧是要使用最軟弱的人、以前為罪的奴隸、服在惡者的手下,如今藉著基督的救贖,反敗為勝,最終能踐踏蛇和蠍子(仇敌)於腳下,有生命的大能改變品格,謙卑信服神,以前羞辱神虧缺神的榮耀,如今卻高舉基督榮耀神!全然是福音的大能,以前萬口承認、萬膝跪拜,耶穌是主,透過基督降卑順服至死,復活高升得榮,展現不一樣的生命和權能!

1.5 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林前1:23) 為什麼十字架是絆腳石和愚拙?

“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猶太人以他們的祖宗許多超然神奇的經歷作為誇耀,而輕看出身卑微的拿撒勒人的耶穌,拒絕了十字架的福音看似輭弱無能的主。 希利尼人以他們的學問哲理為誇耀,而輕看十字架的福音,因為全能的神、生命的主又怎會死在十字架上,這非世間能明白的道理,過不了他們的理性,因此視十字架的道理為愚拙,神怎可能死? 他們所誇耀的雖然不一樣,但拒絕十字架的福音卻是一樣。人驕傲的原因可能各有不同,但結果就是因驕傲而拒絕福音,自取滅亡。所以說十字架的基督成為他們的“絆腳石”。

1.4 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林前1:12) 有人高舉“我是屬基督的”,這有沒有錯?

保羅不只是責備那些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就是那些說我是屬基督的,也一起責備。難道屬基督不對麼?保羅不是責備他們說“屬基督”不對。乃是責備他們那種誇耀自己、輕看別人的觀念。 他們以為自己是屬基督的,成了屬基督派,因此就輕看那些說屬保羅的、或說屬亞波羅的。他們自己說是屬基督,就把別人當作不是屬基督,以自己說是屬基督的就是正統,別人就不是正統,如此分別他人、高抬自己。這種“屬基督”派和其他的派別,實際上是一樣的,都是一種宗派的思想。使他們分爭,就是這種思想。

1.3 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 (林前1:10) 為何要大家說一樣的話?難道不能存在其他的意見和分歧?

保羅願意哥林多人“都說一樣的話”。這意思就是說,都高舉耶穌基督的名,不高舉甚麼人的名。初期教會最大的特色,就是同心合意;哥林多教會能夠建立起來,也是保羅跟他的同工同心合意工作的結果。但是哥林多教會裏面的信徒,竟然彼此分爭結黨。保羅勸勉他們的動機,就是為叫他們保持合一的心,使福音能夠興旺。 一樣的話並非要統一、單一的聲音不容異己和他人意,而是一心一口為高舉主,榮耀神,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大家都以基督耶稣的心為心。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 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羅15:6) 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 (林前 1:10 和合本)

1.2 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 1:9) 我們如何與主一同得分?得什麼分?

神選召和賜恩之目的是讓我們“與祂兒子一同得分” “一同得分”原文是與人合夥/夥伴 (partnership)、團契 (fellowship),彼此交往(intercourse/communion) 有進入神兒子基督的分的意思。顯示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十分密切、能與祂兒子成為一夥,有親密的關係, 共同分享、參與,並一起為神的國共同努力 (如經營合夥生意),以致在無盡的永恒與主的國度、權柄、榮耀、尊貴獎賞、冠冕......一同有分。

1.1 正如我為基督作的見證,在你們心裏得以堅固, 以致你們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林前 1:6-7) 為何保羅為基督的見證可“以致”哥林多信徒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

1 Corinthians 1:4-7 (Darby Bible version:按原文直譯) I thank my God always about you, in respect of the grace of God given to you in Christ Jesus; that in everything ye have been enriched in him, in all word of doctrine, and all knowledge, (according as the testimony of the Christ has been confirmed in you,) so that ye come short in no gift, awaiting the revelation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保羅為基督的見記在他們心裡堅固,是指福音真理被哥林多人心中堅固地領受,經文“以致”並不是指“因保羅為基督的見証”而恩賜沒有不及人(原文是恩賜沒有缺乏,沒有和別的教會比較之意思),“以致”的果是指上文第4節的“因”:因神在基督耶穌裏所賜給你們的恩惠; (林前1:4) 教會恩賜不缺是全然神在基督耶穌裏所賜的恩典 (grace),人不能自誇,哥林多教會蒙召時原是: “按着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 ” (林前1:26 )